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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缪斯之艺》经典读后感有感

《缪斯之艺》经典读后感有感

《缪斯之艺》是一本由[美]丹尼尔·奥尔布赖特著作,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69,页数:392,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缪斯之艺》读后感(一):【共振书评周】自然之所以是自然 因为它是艺术

圣经上有一个著名的篇章:约书亚带领以色列民攻打耶利哥城的时候 没有强攻和销烟,他们连续7天绕城,同心同信,那城就倒塌。这是以色列民齐心共振所被赋予的力量,也是这一次读书活动打动我的地方。

《缪斯之艺》里面有一句话:“歌德说艺术之所以是艺术,因为它不是自然,而我说自然之所以是自然 因为它是艺术。太赞了,我欣赏作者对艺术的见识和高度。

作者把审美视为“感知现实的一种模式”,这也把艺术的概念升起又回归本质,而这本质恰恰是人类追求艺术最根本的动力。

因为假期时间有限,我还没有完全读完这本书,但很感恩如果不是这样一个活动和出版社工作人员的善良帮助 在我正常的阅读范围内应该是不会选择来读一本艺术领域的专业书籍的,但这也开启了一扇缪斯之门,更多感悟后续再详细补充

《缪斯之艺》读后感(二):【共振书评周】《缪斯之艺》:艺术的“一”和“多”的问题

《缪斯之艺》是一本泛美学研究专著,作者在前言里说这就要从比较艺术学最基本的问题开始,即:艺术是“一”,还是“多”。

在莱辛之前,基本上都坚持着“一”的观念,认为所有艺术都属于人文学科,就像音乐一词的来源缪斯,并不单指音乐,而是指任何与缪斯女神有关的任何事物,还包括舞蹈、哑剧、史诗、抒情诗、喜剧、悲剧,等等。但莱辛指出,像音乐和文学这样的时间艺术完全不同于像雕塑和绘画这样的空间艺术,完全有不同的创作手法和规则。

但作者并不是要在一和多之间做选择,而是将之合并起来,认为艺术既非一也非多,只是会根据艺术家或思想家的愿望,呈现一和多的形态。看完全书你会发现,作者在很多问题上的处理都是这样,不是非黑即白,而是统一起来,有时候给人一种玩弄文字游戏,在说绕口令的感觉,比如:他说艺术既是语言也不是语言;绘画的本质既非具象也非抽象,音乐的本质既不是有表现力的,亦不是无表现力的。甚至最后一章给出的结论也是如此:他认为每一种艺术媒介都是错误的媒介,但又认为每一种艺术媒介都是正确的媒介。

你也许发现了,作者总体上是坚持“一”的观念,并在“一”的基础上进行细分研究,而且也意不在玩绕口令,每个论点上都给出足够的论据去支撑。作者的核心用意是在论述自己的“假晶”概念,表述不同艺术之间的相互转换的现象,彼此吸收和给养。

比如里面提到的一次从绘画到音乐的假晶:葛洛丽亚·科茨基于梵高的名画《静物:榅桲》创作出一首交响乐《榅桲的困惑》。科茨模仿梵高厚涂颜料的手法是通过重叠的滑音和低音中飘忽不定的隆隆声,音乐一下子变得既沉重又刺耳,就像梵高的画作沉重而炫目一样。作者用此来标明题材和形式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手法,在绘画上是对颜料的处理,在音乐上则是对音符的处理。除了音乐和绘画彼此之间的假晶,其他常见的假晶现象还有文学和图画、诗歌和音乐。

所有艺术都是相通的,我们欣赏艺术的方式也是如此。我们常常会通过另一种媒介才能欣赏艺术原本的媒介形式,比如我们通过文字和语言来欣赏绘画、雕塑等。作者最后也提到了这种危险,那就是跨媒介操作将暴露艺术的虚幻或无用性。

每一次诠释、寻找意义的尝试,都会把艺术从其赖以表述自己的媒介推入其他媒介,比如一幅画通过描述它的文字而广为人知,但这种被解读的难免会简单粗暴化,可能因此就违背了艺术的意志,更重要的是,艺术品在其本源介质中可能具有的完整性、一致性或影响力会随之消失。但又说,媒介的选择并不是一件特别重要的事情,所有媒介彼此都密切相关。

因为各种感觉本身只是被微弱地分割开来,触动视觉区域的东西也必会触动听觉和触觉。

《缪斯之艺》读后感(三):[共振书评周]比较艺术的一部杰作

诗、画、乐,看似风马牛不相及,属于不同的艺术。其实不然,苏轼就称赞王维: 味摩诘之诗,诗中有画,观摩诘之画,画中有诗。 苏轼敏锐地发现了这两种艺术的相通。而西方十八世纪德国文艺批评家莱辛写有一部《拉奥孔》,探讨了诗画的关系,他认为诗歌属于时间艺术,绘画则属于空间艺术,艺术有其多样性。艺术是“一”还是“多”,美国现代主义和比较艺术研究领域的杰出学者丹尼尔·奥尔布赖特,在其《缪斯之艺》中持有与以上观点不同的看法,他认为艺术既是“一”,也是“多”。

《缪斯之艺》分为两部分,在第一部分“单个媒介”中,奥氏分别介绍了文学、绘画和音乐。他从单个媒介出发,一一论证了他在导言中提出的四个观点,即1.艺术品是否能成为艺术品,取决于其看起来在多大程度上是被“制作”的;2.艺术品是巫毒娃娃;3.艺术与艺术、艺术史及历史相关;4.艺术既是语言也是非语言。而在第二部“艺术泛滥”中,奥氏深入了比较艺术的美学领域,给艺术品下了九种定义,他在第六章专章讨论了假晶艺术。而在最后一章第七章中提出了比较艺术的两个结论,每一种艺术媒介都是错误的媒介,每一种艺术媒介都是正确的媒介。这看似悖谬,仔细阅读之下,不得不为奥氏的比较艺术观点所折服。

奥氏提出的观点有时候看似难以理解,可是当你继续阅读下去,你会豁然开朗。他说:作家写作是为了保存经历,也是为了摒弃经历。他举了英国作家伍尔夫的《到灯塔去》。这部书被公认为以一种极其尖锐和生动的方式再现她的双亲,但是伍尔夫写这部书不是作为备忘录,而是作为一个助忘录。伍尔夫在人到中年之前一直受困于母亲的存在。直到写完《到灯塔去》,“我的耳畔不再充斥着她的声音;眼前也不同晃动她的形象。”伍尔夫本人把写书与精神分析家看病视为一辙,并从中得到了某种解脱。

奥氏在“什么是绘画”一章中同样以大量画作作为例子阐述他的观点。我们在欣赏绘画时,往往只关注正在看的这幅作品,而从不考虑去与其他画作进行比较。我们似乎忘记了艺术不是空中楼阁,艺术家创作往往借鉴前代艺术家的构思,从而生成自己的作品。在绘画是空间的语言一节,奥氏指出画家关注透视法,不是为了物体,而是空间,画家总是将大量精力耗费在空间关系而不是事物上。在一些文艺复兴时期的画家画作中,所绘的事物似乎是随意的,主要用来展现空间的华丽。他举例说佩鲁吉诺《基督赐予彼得通往天堂和地狱的钥匙》中,后部的豪华建筑物是所罗门神庙,粗心的我们却往往忽视了它的样式是按照文艺复兴时期的洗衣礼堂样式构思的,两边都是罗马的凯旋门,与基督的耶路撒冷不相称。这种安排在画家并不是败笔,因为他更关心空间。在这幅画中,佩鲁吉诺更关心的如何利用新发现的透视科学:你的眼睛晕眩地看向地平线上的消逝点,它在神庙大门上的正后方。

奥氏在《缪斯之艺》中带给我们的是极大的震撼,他让我们重视审视看待艺术的方法,既要关注文学、绘画和音乐的统一性,又要关注它们的差异性,即多样性。奥氏把比较艺术上升为哲学的高度,带给我们的是新奇、令人信服的观点。整部书处处闪耀的奥氏的哲思。

与《 哥德尔、艾舍尔、巴赫》一书一样,《缪斯之艺》在比较艺术领域中游刃有余地徜徉,带给我们目不暇接美的感受。他打开了一扇通往艺术真理的大门,使我们放弃了固有的狭隘观点,学着从比较艺术层面重新步入艺术的世界,去发现不一样的缪斯之艺。

《缪斯之艺》读后感(四):【共振书评周】《缪斯之艺》:溯源,看见更深的自己

这本书的内容已经远超我的学识,不敢写评,只写一点感受,以供参考。

看这本书,有三个障碍需要跨越。

第一个是恐惧。因为学术类书籍给人的刻板印象就是难读,看不懂。但这本书并不是这样,得益于翻译者的努力,中文版的《缪斯之艺》并不晦涩艰难,无论是单句还是整体意思,都很好懂。所以看这本书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些阅读门槛。

第二个是功利。之前看《奇葩大会》,樊登和高晓松辩论,说人应该必须也只能用功利的态度去读书,而高晓松的观点完全相反。我自己是,两人的观点都不赞同。功利的态度也好,非功利的态度也好,都很狭隘。不过看现实世界,还是能知道,赞同樊登的人多。其实也难怪,这毕竟是个功利压倒一切的时代,还有某行高层大喊文科生误国呢。

第三个是浮躁。现在的出版书籍,尤其是大众领域,真恨不得把每一句话都掰开揉碎了再放到读者眼皮底下,别说文本的内容深度了,就是句子稍长都得被提醒要修改成短句。这么做一方面固然是拉低了读者的阅读耐力,另一方面其实也让专业领域的一些内容在传播过程中走形变样,甚至以讹传讹。

《缪斯之艺》毕竟是本学术书籍,要想完全剔除阅读门槛,让普通读者看一遍就彻底领悟,那也太失败了。我可以毫不犹豫的说,这是我两年来看得最为学术的一本书,也是一本看完第一章然后又回过头再看一遍第一章的书。几乎章章如此。

这本书的架构非常清晰:

《译者序》简短介绍了跨媒介研究这个主题,也介绍了作者丹尼尔·奥尔布赖特的研究生涯。

《导言》则由作者本人概述了自己的核心观点。

所以看完这两章,即使不看后文也能知道这本书是由谁来讲述什么主题的什么观点。——我就不在这里赘述了,原文讲得非常好。——因此这两章的内容对于阅读力稍差的读者,也是极好的入门引导。

《第一部分:单个媒介》着重探讨了文学、绘画、音乐。这部分的内容也可以视之为偏传统,属于基石部分。

《第二部分:艺术泛滥》的研究更多结合了艺术的流变,而不仅仅是当今的各种潮流。这也是这部分的阅读需要格外集中精神的原因。

由于学识较弱,对书中内容我暂时还不能完全理解,只有寄希望于之后可以多读。

说起来,我之所以看这本书,也是有一点功利心的:作为一个曾经的文科生,经过社会的各种毒打后,难免也会怀疑自身所学究竟有何意义。实际上这样的怀疑,并不仅仅我有,在知乎甚至都有类似话题的讨论,比如“怎么看待文科生被鄙视?”“为什么当代年轻人那么丧”诸如此类的问题浏览量少则上万,多则千万。

很多人都有很多精彩的回答,然而我却在想:《缪斯之艺》这本看起来毫不相干的书,或许能给出不一样的答案:

在广泛意义上,一个人说的话写的字,甚至商场的小票,全都是文学。固然你的痛苦、欢乐、迷惘、思考,全都有人做过,但并不妨碍你自己再去做一次或者很多次。即便最后,你你发现关于自己很普通的发现也是毫不出奇的发现,但这也丝毫不影响你对自身存在的索求。而这个索求,在艺术领域也经常被探讨:艺术究竟是“一”还是“多”?

所以这本书看到最后,我的感受也就只有一句话:所有这些当下看起来“无用”的研究、探索、思考,都是在更深广的范围对自身溯源。我们溯源,直到文明的源头,直到思想的尽头,都是为了能够定义什么是自身。这样的动作,哪怕只能在灵魂深渊点燃一星微光,也是值得的。人生实苦,这些微星光即是甘甜。

《缪斯之艺》读后感(五):奥尔布赖特:泛美学研究

读《缪斯之艺-泛美学研究》

2021.5.31读[美]丹尼尔·奥尔布赖特著《缪斯之艺-泛美学研究》(南京大学出版社2021年1月版),徐长生、杨贤宗等译。340页,34.5万字。

丹尼尔·奥尔布赖特(Daniel Albright,1945-2015),是美国现代主义和比较艺术研究领域的杰出学者,本科就读于美国莱斯大学,在耶鲁大学完成硕士和博士阶段的学习,师从现代主义研究专家理查德·艾尔曼(Richard Ellmann)。博士毕业后,他先后在弗吉尼亚大学、罗切斯特大学任教多年。2003年起,奥氏任教于哈佛大学英文系,后加入比较文学系,同时也在音乐系讲授课程。他的学术成就体现在对文学、视觉艺术和音乐的跨界研究上。

奥尔布赖特用其独特的跨艺术视角和主线串起了整个西方艺术史和文学史。顾悦称赞其为“现在不多见的百科全书式的学者”。

此书研究的问题,我之前也比较关注,所以对作者的观点和论述,很感兴趣。特别是关于艺术的本质、艺术的表现形式、艺术品的命名、艺术的欣赏等,有些认同作者所论。

作者在导言中提出四个论点:

1.艺术品是否能成为艺术品,取决于其看起来在多大程度上是被“制作”(made)的。意义不仅仅是观者塞进观察对象中的某种东西,意义的前提是一种预设,即意义就在客体自身中——意义从我们的思想互动中,与此相伴随的意图是,我们想象自己创造了所审视的对象。

2.艺术品是巫毒娃娃(voodoo doll)。好莱坞电影里常出现海地伏都教的巫师制作种种人偶的镜头,人偶身上塞入受诅咒之人的头发或指甲。如果用针刺人偶,对方就会感到剧烈的疼痛。虽然事实并非如此,但任何艺术品都会对我们的身心产生影响,无论我们希望与否。

长期以来,美学家们都在自问,艺术的目的是为了表达情感吗?还是为了显示冰冷的手工艺、没有情感内容的物品?艺术的目的是为了再现我们周围的世界吗?还是要超越再现,完全超越世俗之物?但这些问题的提出似乎没有多大意义,因为艺术在本质上既非表现性的也非非表现性的,既非再现性的也非非再现性的,虽然艺术家的部分意图可能是如此。我们不如将艺术描述为一件感官图像,一种感受能力——一种时间和空间形式的显现,这种形式得以产生的过程与我之为我的过程似是一致的,因此它会对我产生意义。

在神奇的共情力的作用下,艺术品可能会激发一些特定的情感(嫉妒、愤怒、渴望),但更重要的是,艺术品能唤起更丰富的感觉,外放或内敛,平衡或眩晕,震惊或惊喜,清晰或晦暗,尖锐或迟钝——所有那些隐藏在我们思想和情感之下的深深的人性。

3.艺术与艺术、艺术史和历史是相关的。文学、绘画和音乐就有很强的共通之处,即艺术作品在形成之前普遍存在的一种积极的缺席感。同样,每一件艺术品都预设了自身的毁灭和宇宙的不可言说。就此而言,每一件艺术品都是悲剧性的。

4.艺术既是语言也不是语言。所有的艺术都可以在语言王国中找到位置,而语言王国中所有的东西都与它之外的东西相连。但每件艺术品,即使是一首诗,也存在于另一个空间中,在那里它没有意义——并且连意义这个概念也没有任何意义了。

简单地说,审美就是感知现实的一种模式,适用于所有可称为制作物(the made)的对象。当世界被看作艺术(制作物)的时候,它变得更为友善。

作者在分析文学、绘画、音乐艺术之后,最后得出两个结论:

1.每一种艺术媒介都是错误的媒介。

有一种危险,那就是媒介操作将暴露艺术的虚幻或无用性。每一次诠释、寻找意义的尝试,都会把艺术作品从其赖以表述自己的媒介推入其他媒介。

对艺术作品的阐释可以被视为对暂时性艺术实体的建构,但是阐释的无限增加往往会侵蚀客观目的的终极意义。更重要的是,艺术品在解读的过程中必然经历粗糙的跨媒介处理,那艺术品在其本源介质中可能具有的完整性、一致性或影响力,往往会随之而消失。

2.每一种艺术媒介都是正确的媒介。

虽然,我对作者关于跨媒介评论艺术的分析观点比较认可,但西方语言的行文表达方式(包括翻译)我还是不太习惯,总觉过过于枯燥和冷冰冰的理性分析,有点乏味。还有一点,书中引文太多了,我读西方文化、西方哲学、艺术的书还是很少,有些内容背景理解起来还是有些费劲。如书中P210写到:【我在法国橘园美术馆里,沉浸在莫奈的睡莲花丛深处。这时同伴问我,什么样的音乐适合为这种体验伴奏。我思索片刻,回答说勃拉姆斯的间奏曲,作品118第6号——其音乐中克制的喜悦、幽暗的困扰,似乎正适合莫奈。】——对古典音乐不熟悉的人或者没听过勃拉姆斯的间奏曲118第6号,是无法体会到作者所说的那种感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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