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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心书店读后感100字

偷心书店读后感100字

《偷心书店》是一本由【瑞典】卡塔琳娜·碧瓦德著作,北京联合出版公司出版的384图书,本书定价:49.9,页数:,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偷心书店》读后感(一):一点

莎拉和艾美是一个是美国人,一个是瑞典人,居然跨国成为一对忘年交的书友,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同样不可思议的是,当莎拉来到破轮镇的时候,破轮镇的大家都非常的欢迎他,照顾她,她建立了一个书店,然后发生了一系列的事情,以后大家都有一个完美的结局。

感觉汤姆应该是一个非常非常非常帅的男人,不然莎拉应该不会一下子就看到他。

《偷心书店》读后感(二):这书的评分是不是低了点?

很温暖的一本。而且里面很多语言都是普普通通的看书人的心声。整本书一边看一边狂点头同意。里面又穿插着各种各样的美好的爱情故事。哪怕是为了政治正确,把各种不同风格的边缘人群都放进去了,但没有把他们描写的很刻板。正好相反的是,每个小人物都有自己的性格,栩栩如生,或大笑,或严肃,都很讨喜。连卡洛琳都那么可爱,给她安排的乔许恰到好处令人羡慕。多美好的自带明媚阳光的一个故事。评分应该要在8.5分以上的啊。

《偷心书店》读后感(三):书籍,邂逅不一样的人生……

书籍,邂逅不一样的人生……

瑞典女孩莎拉和美国人艾美凭借着对书的共同爱好,跨海展开了一段忘年友谊。但当莎拉终于踏上拜访艾美的旅程时,迎接她的,竟是艾美的死讯。

古道热肠的小镇居民决定代替艾美接待这位外国客人。小镇生活为莎拉的人生点亮了新的可能,她决定在这偏僻的小镇中开一家书店。因为这家书店,更多奇妙的可能性出现在了她和小镇居民身上。

总的来说,书籍的作用,书籍可以让我们跨越国家语言和文化,成为忘年好友,只因为大家都拥有爱书爱阅读的灵魂;书籍让一个小镇从濒临消亡到欣欣向荣,这并不是夸张只是说潜移默化有的时候胜过大刀阔斧;阅读让人与人之间的不信任偏见减少,阅读让人与人之间的距离拉近,阅读让两个寻找爱情的心灵融为一体,作为阅读爱好者,这本书中,书籍的作用,自己觉得并没有夸张,个人评分9.2分,推荐指数四星半。

《偷心书店》读后感(四):【爱与勇气】

【人生的精彩在于你无法预料前方路上的风景,也无法预料他人的心】

读这本书大概用了两个礼拜之多的时间,在石泽某个考试前与考试后。

300来页的书,读到中间部分的时候,有些读不下去,

像白开水一样的故事,总觉得少了些勾起人好奇心的情节,

相比于它的情节,更吸引的是书中提到的那些书籍的介绍与推荐。

小镇故事,用信件时间架起故事的发展方向,穿插每人人物各自的小故事。

在破伦镇的那场为了小镇荣誉,让希望镇的游客惊奇于破伦镇每人手里一本书的那场“战争”起,

故事变得有意思,紧接着,是乔许的到来,

集市、舞会、爱情......

白开水变成了烈酒。

如果没有盖文的推波助澜,

乔许是否会改变心意?

卡洛琳是否会反抗法律与教条?

莎拉和汤姆是否会向别人承认对对方的喜爱,他们的婚礼是否会终止?

这本书不是单纯的小镇爱情故事,

用它自己的别类来讲,

《偷心书店》绝对应该放在 “你所需要的幸福结局都在这” 这个架子上。

“假使我们一开始就抛开顾虑交往......”

人生或许不应该顾虑太多,但是这个故事也许在向我们说,也许我们错过了一些时段,那就不要错过一生,爱需要勇气。

《偷心书店》读后感(五):这就是爽文

Sono in pace con me stesso

我从小喜欢看书。大人对于“小孩爱读书”——至少我那个年代的大人——积极得近乎盲目。他们热衷领我去书店,去书市,甚至从国外给我带书回来。他们交谈的时候随便找本趁手的书给我,再切一盆水果配些点心,过个把钟头非常满意地发现我几乎连坐的姿势都没怎么变。文静乖巧又知性的少女,母上偶遇当年旧友谈及彼此的孩子,他们统一往我身上甩这样的形象词,母上唯有苦笑。

我从来没想过要从书里得到什么,黄金屋或者颜如玉。我只想进到书里的世界。那里很好。比现实好。相信不止我一个“爱读书”的有这种感觉。但很少有人敢大声说出来,听起来精神不大健康。我母上的原话是“成天价活得漫不经心”。423中图网的盲盒活动,我选的是“阅读是一座随身携带的避难所”。慌张时焦虑时疲累时,躲进油墨里就好了。书中总有精彩的故事,却极少有意外。

比如一本提到《马语者》的书,而汤姆是典型的牛仔,莎拉是来自北欧的真冷都女,那后面一定会有贴身舞的情节。 一本提到《廊桥遗梦》的书,而故事的开端是艾美离世,每章开头附上艾美和莎拉的通信,那一定会揭开一段无果的“不伦”之恋。一本反复提到《简爱》的书,那最后的结局一定会有点勉强潦草。如果我读过你读过的所有书,我就会知道你故事的发展和结局。但这不是坏事,只要情节是合理的只要梗不那么老套,期待得到满足的感觉就是……很爽。

这一本写给爱书人的爽文。一个平台无奇的瑞典姑娘,因为笔友的邀请,贸然来到美国的一个破落小镇,她让镇上的人感到读书的乐趣,而小镇安排她爱上现实中的人类。唔,这比大部分霸道总裁玛丽苏都还要不现实。读书是一种主动接收信息的方式,意味着要接收方要付出各多的时间和精力,所以它只会在忙碌中被慢慢放弃,很少能有生活重压下的成年人会突然拾起这样爱好。我敢保证居民们宁愿花时间去煲剧,或者在油管上刷视频。

希望通过给不阅读的人选中一本“适合”的作品就让伊爱上读书,那是一厢情愿。希望通过给一个爱阅读超过爱生活的人选中一个“适合”的人就让伊爱上现实,那更是白日做梦。只是这样的情愿和梦实在善良又浪漫,我也可以假装相信那么一下下。就一下下。

我一直有个梦想:开一家书店,只卖我喜欢的书,给我看得顺眼的顾客。所有听我谈及此事的人,结论都是一样——你首先得有钱,非常非常有钱。你看,这部小说里有个瑞典姑娘,没怎么花钱,就开了一家书店,而且作者的构筑的情境让这个事情看起来似乎好像是现实可行的。真的,做白日梦太爽了。书里果然什么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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