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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读后感100字

牛读后感100字

《牛》是一本由吴煦斌著作,后浪丨九州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42,页数:176,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牛》读后感(一):喃喃自语

自我的成分占据了文章的主体,有种自己对自己说的话,外人想进去有一定的难度,但对原始丛林等大自然的描写,在语言上让人耳目一新的感觉,对颜色和气味的感受有独特的一面,文字之间的组合使得各方面的细节上被逐个放大,画面感极强。长句居多,对所有的人和物的刻画往往很立体化,因为一个句子一出来,颜色、气味、形状、动作全给呈现出来,像极了一副色调鲜明的油画。

《猎人》《一个晕倒在水池旁边的印第安人》《信》是我最喜欢的几篇。

《牛》读后感(二):短评不让发,那就发这里。矫揉造作读不进去,理由如下

读了第一篇《佛鱼》,哼哼唧唧,人物太假,不大吃得消。里面那个女主角非人也。突然想起台湾有个男的,认为自己美丽的老婆不应该拉屎,第一次看见拉屎,他惊了,大受打击,我觉得就是这种文章给荼毒的。 看了第二篇《石》看完了不知道要说啥,说自然孕育了我内心的希望吗?but为什么写的是父亲在自然里那么悲情的死去的过程。其中一句立刻让我出戏:我看着他推着破轮的车子拐上白色的山路。他的肩膀有些歪,宽阔的长衣在风的拍打下使他显得更加瘦小。

出戏原因:可是推平板车爬山为什么穿长衫,不会摔跤吗?《牛》这一篇继续被雷,开头,牛的身体,她用裸体两个字来写。“它深棕色的在风美林的浸蚀中仍显得干瘪的坚硬的裸体便在强烈的药味中骤然充满了这静静的四月的长廊。”“风美林,裸体,四月的”这几个词我真的受不了,这都啥,除了矫揉我想不出别的词形容,她和张爱玲等同,咋想的。不由得疑猜起刘以鬯读文的审美能力,还是文坛就是这么个习气,相互一通乱捧。放一个《牛》的段落,被雷得不轻。

《牛》读后感(三):读来有一种隐约的野生感

吴煦斌的短篇小说集,充满了对大自然的敬畏和珍视。所以这本书读下来总有一种隐约的野生感。同时,对于自己不太熟悉的作者或题材,在读的时候也常有一种疏离感,就像在读意识流的小说时,对于情节的推进,人物的刻画,是没有一个清晰的了解的,只有读完整个故事之后,才能把过程中遇到的碎片拼合整理出来,恍然明白作者的用意。

第一篇《佛鱼》,似乎在讲一个人离开另一个人,走出去看外面世界的故事。

而我只是最喜欢里面的一段,对少女熟睡的描写。

我看到“头发柔柔的泻下来”时,瞬间被击中,好像立刻看到了那个柔软的画面,阳光从小窗照射进来,洒在少女的头发上,勾出淡金色的轮廓。

这段话,我后来反复的看,觉得美极了。

要说最喜欢的短篇,那就是《猎人》和《一个晕倒在水池旁边的印第安人》。这两个故事的主人公都是和大自然融合在一起的人。

《猎人》中的他,对自然是敬畏的,和自然之间的关系又是亲密的。

他熟悉森林,熟悉森林中的其他生物,既没有怜悯,也没有畏惧,而是遵守自然法则。

后来,森林被烧毁,他和森林之间的联系却依旧存在,所以他看起来是那么痛苦,好像他身体里的一部分被割裂出去了,而且这种割裂是不可逆的。

他的意识,到最后也随着森林的消逝,而逝去了。

他的灵魂在森林中,森林的灵魂也在他的身体里。

《一个倒在水池边的印第安人》里面有一段令我印象深刻的就是,城市中生活的人们,带着印第安人去看去体验各种高科技的文明,可是,印第安人却丝毫不为所动,他对现代文明没有特别的惊叹。

他从出现,都保持着警惕的姿态,他对现代文明毫不信任。

到最后,他还是逃离了,逃离了现代文明,逃离了将要作为学术研究的试验品,奔向一个熟悉又未知的世界。

虽然,这是一本薄薄的短篇集,但把它读完,还是耗费了很多时间,因为它是需要安静下来阅读的书。

后记中,梁秉钧说:

《牛》读后感(四):去“本来”找答案

作者是个有点陌生的名字。我总怀着一种希冀,既然所谓“文化荒漠”的弹丸之地也有如此的思想者纯文学作者,那在如今的这片土地上一定还有被掩没的许多会让人惊喜思想者。

书中的两篇序言一前一后中间夹着厚重的文字,刘以鬯与也斯,他们都强调作者对文字的细腻把握,以及利用文字进行的深邃的探索。

其实探索自然无异于历史研究,那是人类生活的本来。如同回到“人类的孩提时代”。寻访我们从哪里来,沉浸于过去有时并非是为了更好的将来,那都是野心家的想法。一切只在于提出疑问,古老的没有拘束的包容和那肆意的克制与残酷。自然往往被描摹为野性与不羁,对动物性的释放,殊不知自然更有其法则。如今人们被规训,却对那些自然的法则置若罔闻。于我而言作者是在用一种平行叙事铺陈自己的故事,一条来自现代生活,一条来自旷野丛林。在描写自然时,现代生活是被隐匿在所有的文字之下的,甚至不用提及。那些人际关系显得微妙,人与人的关系不过是人与自然关系的微小部分,那些情感的纽带值得提但不值得被刻意强调。“我与女儿”、“父亲与我”、“猎人与我”、“猎人与父亲”、“伙伴与我”在自然法则面前有温度但不用过分感伤。作者并不是抛弃现代文明,而是在自然中寻找人类文明演进可能的答案,如今的我们面对自然到底是什么?

自然在毁败之后自有其修复的神功,石头里也能迸出花草,而人类却终有一日颓败化为乌有,人类的所谓传承之于这个自然可能全无意义,人类的意义不过是自己给自己的,终究不过是一种心理安慰,若懂得这一层可能又添上另一层意义了。

能看到作者对离开这个世界并不完全淡然,但已经完整地接受了,因为如此便离开自然更近。和猎人在丛林中经历一番与猛兽的不期而遇,可以说那是一次失败的狩猎,如何矫健的人类最终也无法逃开衰老死亡。作者文字的氛围感便是从建立了一座森林,读者走进去如果是不太明白可能一时也走不出来,但这个时刻允许沉溺,即便云里雾里那也是享受。

作者对人意外的生物的和自然环境是有观察和热爱的,如果只是专注于人,他也不去描写那大自然应该让人可惧或敬畏。人类在这个环境中本来就是与世间万物同样的所在,我们并不高尚也并非低贱,不用惧怕也不用高傲。能不能在自然中找到一个安身立命的位置是人类给自己最终的答案,价值可能就在于没有答案,因为答案可能不值一提。

人类在孩提时代没有形容词,我们看到山便是山了,水就是水了,它们的美不用我们定义,我们的定义只对我们自己有所意义。我们崇拜太阳土地天空海洋,崇拜赖以生存也随时可以吞噬我们的力量,心中没有恐惧与无畏、没有快乐和悲伤。情感是那些应激反应的意识形态化演变,这是文明吗?似乎并不那么确实了。

《佛鱼》开篇就引了《马太福音》,我以为那是关于一个孩子终究要自己面对世界。《牛》是在丛林中的七日,人类是伙伴吗?最终还是要离散,可以天气多是太阳天,到底是自然伤害了你,还是人自己伤害了自己,那些墙上的壁画是文明的印记,当人类被生命注视的时候,当我们的语言不再定义我们生活的时候。

《一个晕倒在水池旁边的印第安人》又是一个语言极端无力的故事,语言本身的力量(野蛮)也就在于它本来是无力的。这个从原始文明里来的同类却与我们格格不入,而就算身处“文明”社会的我们也时常会感觉被另一种文明隔绝或者吞噬;“放弃”!“放弃”对所谓现代文明的渴望也许才是珍贵的。在《信》里看到一个被“唾弃”的人可能同样不自由,而“我”最后也同样一无所有。

人类在自我毁灭中前行,最终必将灰飞烟灭(本来想用“万劫不复”,不过这样的用词似乎太有力量和情绪了),这不是诅咒而是一个简单事实。

《牛》读后感(五):你在看她的文字,她的文字也在看你

吴煦斌这位作家很有趣,她本可以像其他作家一样直接而锋利,剑指苍茫,将所有人间证词摆在读者面前任其挑选,或者毫不犹豫的将世间每个不曾被相信的神迹一一指给众人看。但是她没有。她选择打造出另一个梦幻泡影,将证词与神迹投射于天地,超然于凡俗。

小说集的第一个故事《佛鱼》讲述的是离别,左手是往昔生活的挽留,右手是新向往的召唤。故事中没有剧情发展,也没有身份介绍。只有当“我”追着佛鱼赶到河边时,在日色中逆光而来的“他”的身影。佛鱼跳入河流,“我”遇见了“他”。佛鱼离开石头也许不能活,而“我”跟“他”离开也一样充满的不确定的未知。如此巧合又如此相似,仿佛“我”就是那尾佛鱼,注定与危险同行,离开曾经熟悉的栖身之所。那块与佛鱼相互依靠的石头就是“她”,山荑。山荑对这场骤然发生的离别当然充满不舍,她像一朵渐渐颓败的花一天天消瘦,苍白,脆弱下去。

但对佛鱼来说,石子的熟稔与安定,还是无法跟河流的激荡汹涌相比。佛鱼可以换不同的石头,却无法不跃入河流。这是很容易做出的价值判断。可见长久的陪伴和感情未必经得起命运的推敲。谁也不知道我们心里究竟隐藏了多少东西,这些隐秘的想法也许一生都不会有机会生发,那也就不会带来意外的转变。可一旦遇到某个时机,它的生发就会给某个人带来毁天灭地的体验。毛姆的《六便士》中画家妻子的感受与《佛鱼》的山荑如此相似——

对方的离开虽然具有突然性,但你怎么说得清为了让它显得“突然”,他,或者命运,苦心预谋了多久?

挽留与离去,割舍与追寻,在吴煦斌笔下有永不凋零的芳香。另外,如同第一个故事里的佛鱼一样,吴煦斌作为生态学从业人员,将自然要素作为创作的主要背景环境也给故事和人物带来了更加原始、粗犷、充满自然气息的迷人色彩(见九宫格)。

在这本小说集收纳的很多故事如《山》、《石》、《木》中,人物的内心映照于自然界的某个事物,灵魂与自然融为一体,息息相关。通俗的讲,类似寓情于物。但这并非狭隘的情感寄托,在某种角度上说是人的内心与自然界达成了“替换”,自然完成了人所不能之事,而人还要在完成这件事的道路上走很远,这种道路往往还伴随着我们前面提到的“割舍与追寻”。与此同时自然则代表他的希望、依赖、信仰。至此,吴煦斌的风格特点可见一斑。

小说《猎人》讲述了“我”离开种庄稼的父亲,跟随猎人进入森林的故事。面对森林,猎人教给“我”的是郑重严肃的态度,带有古老时代人类对自然环境的敬畏和爱慕之心。

猎人捕杀动物但却不造杀戮之罪,他的捕杀是对动物的尊敬。有一次“我”跟着猎人杀一头豹子,几次三番而不得,豹子嘴里甚至留下了一截木头而不死。猎人面对豹子的生命强度表现的是退让和敬佩。讽刺的是,这头豹子轻而易举的死在了森林袭击者手中,脑袋被割下来当球玩耍,猎人看到昔日以命相博的对手残酷的死在另一群人手中,被深深地震惊。同时他清楚的意识到这批人会毁掉最后的森林。因为他们心里从未有过对大自然的尊敬,对自然力量的信仰。自然界中的生与死对猎人来说是生命的重量转变,是亘古不变的生存法则,但对另一批人来说森林只是一块亟待开发的土地,用以满足他们永远欲壑难填的虚荣。

猎人面对这个不可扭转的时代发展带来的现实彻底一蹶不振。他在受伤后没多久就死去了。死时将“我”家里所有的木质家具拆成木条插在土里,伪装成森林。“我”父亲帮他做完了这件事,圆满了他归于森林的愿望。做完这些后,父亲带着“我”离开了那片土地,寻找新的家园。

在吴煦斌的小说中,古老自然代表的精神信仰时刻与现代文明代表的暴力发展成为对比。猎人杀动物却充满尊敬,枪手杀动物是为了取乐。真正拥有这片森林的是谁呢?它所涌动的生存秘法只能被最懂得它的存在规则的人所掌握,动物的天性与力量也只有在猎人这里才能释放,否则它们就仅仅只是低于人类的物种。吴煦斌对自然生态的热爱与尊重在征服与杀戮的对比中表现的淋漓尽致。

在她的故事里还有很多个父亲的角色,或者代表广阔与包容,或者代表追求与向往,又或者仅仅是受困于生活一生不得解脱。但无论是怎样的父亲角色都与自然要素密不可分。他们在孩子眼中是略显古怪的大人,在吴煦斌笔下却是少有的能够真正与万物生灵保持共鸣,具有特殊领悟能力的人。这批人活得简单、木讷、质朴、认真,却往往没有读者最爱的大团圆或故事性。他们仅仅是与自然环境依存一缕残魂,在现代文明中找不到信仰,只有在自然中才找得到生命意义的本源。

吴煦斌的文字轻灵曼妙别具一格。同样身为女作家,比张爱玲更悠远,比萧红更柔和,比三毛更刚强,简而言之,其特殊性绝对值得体验。

我很少读华语文学,但只要读,就一定无比挑剔。吴煦斌已然过了我这一关。我相信她的文章一定能通过更多读者的考验,更深远的流传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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