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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鸟的读后感大全

上帝鸟的读后感大全

《上帝鸟》是一本由[美] 詹姆斯·麦克布莱德著作,文汇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52.00,页数:424,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上帝鸟》读后感(一):关于这本书的文字,剧情等简谈

看到《上帝鸟》的第一眼,我第一个想到的是《肖申克的救赎》,认为这是一个渴望自由并追逐向前的理智故事,“有一些鸟的羽毛无比鲜艳,笼子是关他们不住的”

看过之后我认为这是一本历史故事小说,是关于一个男孩的成长和冒险经历,这就有点像《阿甘正传》的味道了,“黑人阿甘”跑过了南北战争,经历了人生该经历的,最后成为自己的故事,而贯穿其中的“误认成女孩”的梗我觉得是为了全篇的推动剧情和增加故事的趣味色彩,用处我觉得见仁见智,但如果说是还原故事的历史真实性,我也认为无可厚非,说这个也只是作为读者感觉开头的被搞错性别而又不说有点憋在心里着急罢了,但我认为这个在这本书也作为故事的卖点,也可以说得过去。

前面我提到《肖申克的救赎》和《阿甘正传》这两部在影史上绝对的经典,我觉得有比较的地方,同样是老美的东西,书封上还提到另一个:马克吐温,说说我的看法,对于这本书的语言特色,我觉得全篇营造了一种幽默诙谐的风格,结合小说故事中时而紧张的高潮起伏,能将历史性和现代的小说那种商业营造悬念和延伸结合的很到位,这一点体现了作者的语言写作功力,能保证作品不会太差,值得欣赏,但是如果和马克吐温相提并论,我觉得就有点过了甚至是出版社的吸引眼球,我认为讽刺手法,语言等是不论怎样也不能达到的。

总的来说,这还是一本值得看的书,但我觉得适合阅读的群体是青少年因为从语言和中心内容等都容易理解,并且其中的历史也能增加学习兴趣。

《上帝鸟》读后感(二):为自由特此一言

这是一本关于美国南北战争的书。

主角约翰·布朗,也是真实的历史人物。他入选影响美国的100位人物,排名第78位,排名甚至超越海明威、约翰·斯坦贝克和美国总统尼克松。

他说:“在生活中,你要时时刻刻做自己。也包括要去爱什么人。要是你不能做自己,又怎么能爱上别人?这样的人怎么会拥有自由?”

我们无法决定我们的出身,我们的命运,有些人会认命,觉得现在这样的生活也挺好的;有些人,不自由,毋宁死;还有些人,心里装着他人,装着世界。他抛头颅,洒热血;他心里装着的是整个世界。这不是他应该承担的责任,但他觉得他应该站出来,去改变这个世界。

战争和现实的残酷,在白人看来,没有什么区别。对于那些不是白人的种族,这的确是有区别的。要是一个人不知道自己是谁,那他那副皮囊也舒适不了。倘若分不清自己的地位身份,你就跟一粒尘埃一样可怜。不管你外表长成什么样,也好过这样。

蔡斯的谎话都是话赶话说出来的。你也许以为,那群看客里总会有人辨得出这是一派谎言。然而人们都跟他一样酪酊大醉,人们要是有心相信,真相就无处立锥。当时我突然发觉,人们害怕老家伙怕得要死,人们怕他的思想,跟害怕本人一样,所以听说他的死才乐成这样。

人们向往的心灵的天空总是宽广无限。他们总是贪婪地渴望着一个比宇宙还大的天空,渴望着能在这片天空中自由翱翔。可是,往往人们快要到达那片自由天地时,便开始哗啦啦地往下坠了。这时,上帝听不到你的喊叫,也看不到一个快要成功的人又一次失败的痛苦。我也曾经渴望拥有过那片耀眼的天空,只是它已不知不觉地从我身边悄悄溜走,成为我生命中的过去式和我追求的将来式。

我喜欢有所期待。

《上帝鸟》读后感(三):没有不需血祭的祈祷

抗争了多少年的老家伙,争取来的不过是十几二十个手下,以及一些令人闻风丧胆的虚名。而他的死不过一瞬却成为了南北战争的引子。先行者的悲哀往往如此,你的大声疾呼、奋力反抗只能赢得目光。那些游移、局促的目光。想要唤醒众人,让他们揭竿而起,只有用你的血浇醒他们。

刚被带走的洋葱头一直想要跑回去找荷兰佬,他觉得荷兰佬是个不错的主人,相反倒是跟了老家伙后连饭都吃不上。这就是问题所在。你告诉黑人,我要改变你们的地位,让你们成为自由身,和白人平起平坐,享受一切白人的权利。但在此之前需要你们拿起枪和我一起战斗,期间当然会吃不上饭,穿不暖衣,没地方睡,甚至丢了性命。是不是听上去有点像一个人跟你说,我知道一个肯定升值的股票,能翻个三四番,你先给我100万,过几个月你就发财了。

当然对于了解并痛恨蓄奴制的人来说这个类比毫无可比性。但对于那些连字母都不认识,只想吃饱的人来说,两者的差别其实不大。

而对于那些觉醒了的人呢。除去那些衣冠楚楚,会在会议上声援老家伙,却不会参与战斗的人之外。那些依然在社会底层,但已经初具反抗意识的黑人,也是谨小慎微的让人心寒。他们想改变自己的命运,却又不想自己成为牺牲者。他们白天都是主人的好黑奴,只有在夜里才会一点点的筹划。但最多也只是逃亡,而不是推翻。他们会被号召,但绝不会自己揭竿而起。所以最后BO线带来了一车黑人,但随着和列车员的暗号无法对上,一车人疯狂逃窜,而站在车前击倒列车员的只是一个白人而已。他们怕极了。

约翰布朗并不是个好的军事家,至少书中不是。洋葱头说,他的任何计划都会拖延,说好下周走,可能两个月了还在这。人员也是变动的厉害。就连最后的这个夺取军火库的计划,看上去也是毫不靠谱。在洋葱头口中不那么正直的道格拉斯拒绝参加很难说是不想战斗,还是不想这么战斗。但他的精神是崇高的,他的理想是高尚的。他为有色人种争取权利的行为是名留青史的。老家伙是基督徒,洋葱头一直诟病他无休止的祷告,但约翰布朗最后却用自己的生命吹响了种族平权的冲锋号。吊在绞刑架上的约翰布朗的样子难道不像钉在十字架上的耶稣基督么。

《上帝鸟》读后感(四):“粗糙”的传奇

约翰·布朗是美国解放黑奴运动中的传奇人物。他是较早公然举起反对蓄奴制战旗的白人,辗转美国各地为此斗争,最终在攻占美国当时最大的军火库哈珀斯费里时,行动失败被捕,后被判处绞刑。他的事迹并没有随着行动失败而一同消散,反而传遍美国大陆,加速了废奴运动的兴起,点燃了美国南北战争的战火,与解放黑人的事业一同归于不朽。

时至今日,人们依然会谈论起约翰·布朗,在有的故事版本中,他神通广大,以一敌百,而在有的故事里,他荒诞不经,糊涂透顶。那么,约翰·布朗到底是何面目?这样的传奇人物为何有着几乎相反的形象?

从詹姆斯·麦克布莱德的小说《上帝鸟》中,我们似乎可以看到可能的答案。《上帝鸟》以约翰·布朗起义为历史背景,用一个亲身参加起义行动的小黑奴的口述描绘了当年的事件。通过小黑奴亨利·沙克尔福德(又称“洋葱头”)的双眼,我们看见传奇又伴随争议的约翰•布朗:一方面,他在纵横北美大陆的起义中目的纯粹,意志坚定,如同虔诚的信徒;另一方面,他的行动和言论带着浓重的宗教和理想主义色彩,口念《圣经》,手执刀枪,仿佛疯狂错乱的“机关枪传教士”。

于是,我们似乎可以理解为何约翰•布朗在人们心目中的印象不一,甚至完全相反——或许因为这就是他的本来形象,一个不完美的形象,他就像手绘的旗帜,既醒目招展,又略显粗糙和夸张。为了故事叙述者的目的,或者为了记忆的方便,人们总习惯于将故事主角非黑即白地归类,幸运的主角可能只“丢失”了部分人生经历,不幸的则会成为“硬币的背面”,在人们的口中和笔下拥有截然相反的人生。

然而,在“洋葱头”的口中,在詹姆斯·麦克布莱德的笔下,约翰•布朗似乎得以找回丢失的部分:他是形象不佳、不停唠叨的老人,也是充满深情、坚信理想的父亲;他是计划不周,行事疏漏的首领,也是冲锋陷阵,果断勇猛的战士;他有时糊涂,有时却也狡黠:有时迷信暴力,有时又不乏怜悯。

其实,在小说中,并不只有约翰•布朗被还原出“粗糙”的形象,身为黑奴的“洋葱头”和其它黑人也以直接面目呈现在我们眼前。从“洋葱头”的身上,我们看到他只是被裹挟其中,权且充数,不相信理想,只求保命,希望瞅准机会就溜之大吉,但他在与约翰•布朗的长期相处中又多少对后者及其事业心生敬畏和希望,所以,他在关键时刻毅然回到行动中,努力弥补过失,并为自己的错误而悔恨。当然,“洋葱头”最终仍然是逃亡了,只不过,这一次,他不是勇敢的抗争者,也不再是怯懦的奴隶。在其他参与这些行动的黑人身上,我们也看到愚昧、背叛、欺骗,也看到无知、犹豫、胆怯,还看到坚定、智慧、果敢。

或许,这正是作者希望通过《上帝鸟》这部小说传递的信息:历史的真相原本就粗糙,也许还带着些许丑陋,摩挲的手让它们变得光滑,但无论如何,它们自有历史的分量。

《上帝鸟》读后感(五):一个小黑奴与一位解放黑奴运动的伟大人物的故事

这本书给我打感触很大,我非常愿意打上五分向你们推荐。如果你是打算读这本书的,那你可以听听以下几点我的感受。写的可能不太好,也请你们多多包涵。

首先是讲述方式上,这个书是以由约翰布朗解放的小黑奴的第一视角写的。本书主人公并非像我们印象中的那样大公无私,反而似乎有些自私和冷漠(可能正是由于黑奴的身份使他们习惯了这样的思想)并且在讲述时也带入了那样的情感,因此文笔比较幽默诙谐。也是因为这样的写作方式,使得读者顺着主人公的思想进行阅读,从而让读者的代入感很强。尤其是最后一篇章,主人公在那马车上突然意识到自己没告诉老头儿暗号同时又担心自己的安危选择逃避,最后觉醒自己的勇气。至少我在读这段时差点蹦起来!

在故事内容上,其实并没有多少的壮烈和宏伟。作者描写的约翰布朗,让我联想到唐吉诃德,对,就是那个把风车当作是恶魔的有点神经质的老头儿。他打的战役和一些军事手法,也像是想一出是一出。所以想看一些史诗级战斗或战争的,抱歉,这本书可能不适合你胃口。不过布朗老头儿的这份信念和无私,对我来说多少有些触动。

接下来我想讲讲我对于这本书的书名――上帝鸟的一些理解。

我看到有些人说上帝鸟一部分推动情节发展,我觉得不是,它自始自终都没有对主线有太大的影响,我觉得它是一种象征。从最初到最末,它给予了读者思考的方向。每个读者都有对它有不一样的解读,这也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之一。我个人对上帝鸟这个词有这些理解。

第一,一开始约翰布朗将上帝鸟的羽毛当做是幸运符,他觉得这是上帝的象征,会祝福他。随着他不断地解放黑奴,他希望黑奴能像上帝鸟那样可以自由,他把这个羽毛当做了他努力的方向,这就是为什么他多次把羽毛送给小洋葱头,我想他是想让小洋葱头就像上帝鸟一样自由。

第二,在老头儿即将行刑的头一晚,他对小洋葱头说的那番上帝鸟的话。让我觉得上帝鸟有着更深的含义,老头儿认为上帝鸟就是上帝赐给他解放黑奴的自由思想,他自己作为树木要为它付出自己的养分和力量,直到自己有一天撑不住倒下了,但上帝鸟这个自由的思想将更加的壮大,飞落到更多的树干上,自己的牺牲也将鼓舞那些献身于解放黑奴战斗中的人们!

第三,故事的最后,小洋葱头坐上前往费城的马车上时。望着那只上帝鸟说的话,说它会寻找一个枯树干,直到它倒下,滋养其他植物。这里的上帝鸟,小洋葱说的可能就是自己,他心头里感恩着布朗老头儿对自己对所有黑奴的恩情,为解放黑奴的战斗奉献自己的所有甚至生命。可是小洋葱头自己有时确实自私的,一味的接受却很少付出,就像上帝鸟会寻找着枯树干,小洋葱头对待布朗老头儿是愧疚的。但这里的感情并不是鲜明纯粹的,主人公那时毕竟是小孩,思想并不明朗很懵懂。这种朦胧的感觉细细品味,更加刻骨铭心,悠扬回腸。其实小洋葱头对待约翰布朗老头儿究竟是什么感情呢?这本书的第一章标题就告诉我们了,他把和约翰布朗老头儿的第一次见面叫做――――与上帝相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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