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林网

《共主观性的现象学》读后感锦集

《共主观性的现象学》读后感锦集

《共主观性的现象学》是一本由[德] 埃德蒙德·胡塞尔著作,商务印书馆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690.00,页数:1020,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共主观性的现象学》读后感(一):倪梁康教授的几点回应和一些回应

倪梁康教授的几点回应倪梁康教授论耿宁先生:多维文化视角中的伦理学版权问题(技术地吃了一个哲学圈儿“师徒反目”“欺世盗名”的撕逼大瓜!!)

以下凑书评字数:一群缺乏自我意识的他者跑来给共主观性的一分运动.........

《共主观性的现象学》读后感(二):避重就轻、毫无说服力的回应(含正常封面与侵权封面对比图)

1.中译本的版权页没有耿宁的名字。

唯一两处有耿宁名字的是:

①目录前、编者导言后的内页(有耿宁的外文名)。这样一个无关紧要的地方,回应中却把它说成版权页。可真糊弄。

②第一卷开头的编者导言,有耿宁的中文名。这严格来说都不能算是译者主动加的,是翻译需要。

附上德文版(硕大的耿宁名字)和中文版(无耿宁名字)的封面图对比

再附上倪其他翻译的作品的封面图(编者名字清晰地出现在封面)

2.耿宁知道有这本书的翻译计划≠

耿宁知道中译本以这样的形式(抹去耿宁的姓名和贡献)被出版≠

耿宁接受中译本以这样的形式被出版

3.德文版的《共主观性现象学》1973年出版,何来版权到期之说?

《共主观性的现象学》读后感(三):【转】倪梁康:“独白式的沉思”——胡塞尔的《共主观性的现象学》

【本文摘自《共主观性的现象学》编者引论】

Zur Phänomenologie der Intersubjektivität. Texte aus dem Nachlass. Dritter Teil: 1929–1935.

胡塞尔有关共主观性现象学的遗稿之出版,面临一些《胡塞尔全集》各卷尚没有以这种方式遇到的问题。这些问题是由这些手稿之不寻常的特性产生的。虽然这个新的版本也是以少数讲课手稿为基础的,然而它是第一次主要涉及那些胡塞尔不是为公众(既不是为读者,也不是为听众)写的,而是作为“独白式的沉思”为自己本身写的文稿。众所周知,构成胡塞尔遗稿当中最大部分的这些所谓 “研究手稿”,是由以下情况产生的,即胡塞尔经常是通过写作进行他个人的哲学思考,在这过程中,速记被用作他的工具,他使用速记已经轻松自如了。胡塞尔的“孤寂的”哲学反思之这些直接的文字表现——这些文字表现经常是将这些反思按照初生状态记录下来——有其特点,这种特点使这个版本面临着一些特殊问题:这些文字表现在一些情况下只是一些简短的记录或者也是相当长的、扩张为超过许多页的思考。然而大多数情况下,所涉及的是包括大约三到十二个速记页的文稿,它们经常正好大约是“一天的长度”,就是说,是对一个工作日中的反思之记述。这样一些“一日内完成的工作量”,大体上联结成由课题上密切相关的、总是以不同形式围绕同一的或相似的问题的诸文稿构成的、总的来说是一个很长的序列,这些文稿可以说是代表了一个“思想阶段”。当然在这里出现了一些重复,它们是由以下情况产生的,即胡塞尔总是尝试重新清楚地解释他的疑难问题。一方面,他不得不每一次都一再地重新“记下来”,或更确切地说,“深入思考”,以便达到他的疑难问题之高度,另一方面,在这种重复中他力求确定他的思想之本源性和根本性。当我们考察这些来自不同时期的诸文稿或诸组文稿组时,在更大的范围内,我们所从事的也是“重复”。在其思想经历之进程中,胡塞尔一再间歇地返回到“同一些”问题上,然而他每一次都是以一些新的观点,从新的洞察出发,在不同的关联中思考这些问题的,以致这些重复也总是随身带有“变体”之性格。

▲ 胡塞尔(1859—1938年)

胡塞尔在这样的沉思当中写下的东西并不是他已知道的东西,而是他不曾知道的东西。他不是为了将洞察和见解记下来而写作,而是试图通过思想-写作获得洞察。在这当中他经常以诸种辩证的估计试验各种思想的可能性,而并不就在这些思想的可能性中确定下来。因此,这些“研究手稿”所提供的并不是结果,而是思想之道路,甚至是思想之错误的道路。

虽然能限制于一个问题,并且无须系统地从诸侧面观察就能在分析中专心致志于该问题,是胡塞尔的独特天赋,但是他的沉思仍时常将他从开始的问题引开,就是说,引向该问题的诸前提,引向诸更基本的问题,以至于这些沉思常常缺乏外在的客观的连贯性。而由于一些突然产生的思想,由于对峙和对比,同时也出现一些分心和离题,最后,在老年胡塞尔那里,在总是扩展着的范围内,出现一种要综述诸不同问题并获得一种概观的努力。

▲ 晚年胡塞尔(摄于1932年)

虽然直到二十年代末,胡塞尔在他的沉思中都几乎毫无例外地以语言形式完整地阐明了思想,但是在他生命的最后十年中,他的以书写方式沉思的风格——生命已到晚年,这可能促使他加紧工作,或者减弱了他轻松驾驭语言的能力——常常呈现出一种仓促的,不连贯的,提要式的性格,这种性格为阅读和理解这些速记稿造成了极大困难。

应该如何出版这些沉思呢?受开始时援引过的胡塞尔那个提示的指引,编者一开始是按照问题本身的观点着手处理它们的。起初编者甚至抱有这样一种想法,即不仅按照共主观性疑难问题之问题本身的观点选择文稿,而且也按照胡塞尔提问之内在系统安排这些文稿。但是不久就证明,这种想法是不可行的。这种系统本身不仅是胡塞尔从来就没有最终解决的问题,而且个别的文稿实际上大多都太广泛,以致它们本来就不可能被置于一个个别问题的视角之下。但是首先是这些沉思之内在的性格就使这样一种系统的安排成为不可能。这些沉思甚至不是按照这种系统之观点写出来的。在这些沉思中,所反映的是进行探索的思想之实际进程,因此对于出版来说,安排这些沉思所采用的观点也就只能是实际形成过程的观点,即时间顺序的观点。在这种次序中,这些文稿也能够按问题本身得到最好的理解,因为在这条道路上,在这些沉思中所追踪的问题和思想之原有的关联会变得明显起来。另一方面,按时间顺序安排当然会造成在问题本身方面一些的“重复”(但是这些重复只有很少是单纯的重复),因为在这种按时间顺序的安排中也需要用资料证明胡塞尔在其不同时期有关共主观性问题的思想。对于理解这些文稿来说,时间顺序的观点常常是非常重要的,以至于编者甚至不得不向自己提出这样一个问题,一般来说,这种观点是否应该是唯一指导胡塞尔“研究手稿”出版工作的观点,一般来说,按照问题本身的观点进行选择对于这些“研究手稿”是否适当,或者是否相反地会肢解在这些研究手稿中以一种完全是无与伦比的方式记录下来的胡塞尔的思想进程。但是如果完全抛开这些纯粹按时间顺序出版的巨大困难和不利情况,按问题本身的观点对研究手稿进行编组和选择仍然能够由于以下情况而证明为正当的,并且实际上能够实行的,即在这些手稿的大部分中起主导作用的的确还是个别的实实在在的问题。

在对《共主观性的现象学》当前这三卷中出版的胡塞尔遗稿的选择中,编者是受下面这些准则支配的:原则上只有那样一些手稿可以考虑出版,在它们当中共主观性问题在该问题之诸方面的某一个方面是重要的,或者对于胡塞尔本人来说在它们当中的确存在有共主观性问题的要点、最重要意义。从这种观点出发,具有对共主观性问题之阐明的很多手稿都不得不留待在胡塞尔遗著的另外一个问题题目下出版。虽然在伦理学研究的关联中,在现象学哲学系统导论的关联中,在有关时间的反思中,在有关“世界观”之构成的反思中,在有关人类学理念的反思中,有关精神科学之基础的以及其他等等的反思中,都有许多有关共主观性的东西,然而共主观性并没有在主题上支配这些研究和思考,也没有在主题上对这些研究和思考产生影响。也许甚至每一个哲学问题都有一个共主观的维度。此外,有关胡塞尔亲自完成的出版物(《逻辑研究》《理念》《危机》)之迄今尚未发表的直接的准备工作或修改尝试也都包含有关这个课题的阐述,而在胡塞尔的这些出版物之新版本中和增补卷中,预计都会考虑到这些阐述。由于这种原因,所以在当前的这三卷中就根本不可能包含所有那些胡塞尔在他自己有关共主观性的出版物之外所写的东西。当然,在这三卷出版之后,在未发表的遗稿中几乎不可能再有某种会对胡塞尔有关这个课题之可理解思想有重要重新规定或重要增加的东西。

但也并不是所有符合以上列举出的文稿选择标准的遗稿都收入到这三卷中了。那些在实质方面以及在发展史方面对胡塞尔有关共主观性问题的思想几乎没有贡献什么特殊东西的文稿,也就是在同一个时期内只不过仅仅是重复其他文稿更详细地或更好地论述过的东西的文稿,编者就冒昧地割爱了。然而编者决不是轻易就采取这种删除行动,相反他在意识中总是判定,没有一个文稿所说的与另一个文稿所说的真正准确地是同一的东西,已经说出过的思想在另一个地方之不同的表述,或者在不同关联中或多或少相同的表述,可能对这些问题以及这个问题在胡塞尔思想中的发展投射出一束特殊的光,因此的确可能又有其特殊的意义。最后,编者也意识到了以下情况,即一些在他看来本身并不重要的区别,对处于另外一种兴趣视野之中的另外一些读者来说,却可能重又具有重要性。因此在这样一种观察角度下,编者就宁愿将他不太感兴趣的这篇或那篇文稿也一起提供出来,而不使其遭受那种使人们看不到胡塞尔对共主观性问题的重要贡献和有关他的问题之发展的重要文献的危险,以及由于从出版中将它们排除掉也许会永远被驱逐到人们觉察不到的地方的危险。

本文由作者上传并发布(或网友转载),绿林网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未经作者许可,不可转载。
点击查看全文
相关推荐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