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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的基因》读后感摘抄

《自由的基因》读后感摘抄

《自由的基因》是一本由钱满素著作,东方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48.00元,页数:2016-11,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自由的基因》读后感(一):可贵自由

美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将“自由主义”理念付诸实践的国家,也是人类社会建立的第一个自由主义的国家。这本书语言通俗、质朴,全书讲自由主义的理论比重大于讲历史的比重,但是却严丝合缝的把自由主义的含义在美国的嬗变罗列给了读者。

当左派在美国兴起时,美国的自由主义就开始要受到冲击了,然而在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时,自由主义受到的最大的威胁却是资本主义制度自身的垄断资本,进步主义运动、罗斯福新政应运而生。此时的国家政策受到左派思想的影响。等到60年代,左派运动轰轰烈烈,美国社会出现“分裂”。1980年里根上台,意味着美国社会中要求对于古典自由主义传统的回归,然而时不可逆,“新保守主义”诞生。

(ps:个人认为美国的左派运动太繁复了,都可以另成一书了。这样结合国际左派运动就更好了。)

自由主义起源于宗教宽容,可是在面对后来的欧洲移民带来的左派思想等极端主义之后,宽容的自由主义被狭隘的各种极端理念不断的挑衅,自由主义本身的含义在美国也在不断的发生改变......

《自由的基因》读后感(二):您真的是学者吗?

非常不满第二章。我看的是东方出版社的套装版。

一、错别字连续出现 天赋 印成 天陚。

二、最关键的是作者在这里失去了一个学者应有的学术态度,兴奋以致疯狂的评价美国南方和菲茨修的观念和做法,很多用语作为一个学者是不应该的,把自己的癫狂情绪写进去,真的合适吗?我看到这里的时候,我都怀疑买了这本书是不是明智,作为一个法学专业毕业的人,我对美国政治史和法律史都是了解比较透彻的,毫无疑问,在我看来,美国是全世界都值得学习的榜样,无论法律还是政治架构。我不知道作者为什么要用这种文笔写第二章,因为我透过文字看到的是一个兴奋到不能自制的倾向性很明显的作者在发泄自己的情绪,而且情绪化的煽动性语言使得本来就不严谨的论证完全失去了客观性。不过,继续读下去发现作者从第三章开始又恢复了第一章的状态,虽然仍不够严谨。

三、如果本书是一本普及性的大众读本,我不会推荐给朋友,没有林达和刘瑜作品的感染力,也没有资中筠的理性和亲和力,最主要的是怕朋友看了第二章怀疑我的品味和判断力。如果本书本身是本学术著作,我只能说,应该好好修订一下,找几个真正的朋友和学者读下初稿,虽然说一本书就像自己的孩子(并且这本书总体上看也确实是个好孩子),但是也要打扮的得体才好见人吧。至少要把里面那种国内报纸的社论一样的语言语气去掉,另外表达个人情感的用词要慎重,如果选不准还不如删掉。唉,感觉作者从头到尾就是一个美国的仰慕者,兴奋的急切的想把自己理解的美国自由主义的变迁全部倾倒给读者,以至于失去了条理性(注意不是理性)和客观性(至少读此书的人会在心里对作者的客观性打个折扣)。同样作为比较认同美国法律和政治的人,我都觉得这样推介美国是不合适的,对读者是不够尊重的。

《自由的基因》读后感(三):自由的基因从何而来

一、 美国为何拥有自由的基因

“如果说美国有传统的话,那也只有从英国带来的自由主义思想基因。”

17世纪,一批来自欧洲的清教徒带着他们对于欧洲封建君主制的厌恶,毅然断舍离来到了北美这片荒芜大地。同时他们还带来了一种挑选过的思想和文明,在这里耕种。而美国自由基因的种子就是在这个时候种下来的。这也是美国文明形成的独特之处。

相比世界其他有着悠久历史和传统的国家而言,美国显得过于平淡,但是也正是这种平淡造就了美国自由的基因。这种平淡在于美国在最初就拥有了得天独厚的形成自由氛围的条件。太过厚重的历史和传统往往是没有足够的环境条件、开放的思想、积蓄的文明的去造就自由这一基因的。比如中国传统的封建制以及欧洲的君主制。正如文中表达的观点美国能够形成自由主义传统完全是一种特例。

具有文明意识的清教徒、不断在适应环境的人性、宗教传统中的“宽容”因素等等。并且在由13个松散的州成立合众国时,这些个领袖们采取的是“谈出来”的方式。

1787年美国开了有名的“制宪会议”,在以往自由主义环境的孕育下,这些领导者们决定将十三个邦组成一个统一的国家,与此同时他们对于组建起来的中央政府所拥有的权利却保有警惕。美国从清教徒那里沿袭了“约”的传统,或者说来自宗教对于信仰的传统,由于这一原因,美国在立国之处就通过了宪法。

钱满素先生在这本书中提炼出来的观点是:“从一开始,自由主义就清醒地指出自由的基础是限制,首先是限制公共权力,其次是限制个人,必须将一切自由限制在法律范围内。”也就是“从政治上,以个人自然权利为根基,要求立宪限制王权或者政府权利,由此保证个人自由。在经济上保障经济自由,包括财产权,自由企业,自由贸易等等”。

这些种种限制就是以宪法的形式确立的。而美国宪法源头是清教徒定下来的“三种之约”。其中第三种“政府之约”尤为重要。也是组建现代文明社会的基础。人民与政府订立契约,将手中所拥有的权利交给国家保管。基于此契约理论,政府必定依据宪法谨慎行使手中的权利。而维系这个国家的就是宪法。从这本书中我们可以看到自由主义在发展过程中所遵循的“宪法”这一核心。毫无疑问美国是移民国家,但是不管什么样的民族、什么样的语言,不管你的生活方式如何,都必须遵循宪法。这就注定了这类国家是法治而不是人治。

是的,美国一向被认为是自由的国度。这里的“自由不是“半吊子自由主义者”所理解的没有边界没有限制的自由。而是有着边界和限制的自由,这一边界和限制就是宪法。虽然人们生下来就拥有各种自然权利,但是在一个民主与“自由”的国家必须将部分权利限制在宪法的框架中。正如孟德斯鸠所言:“自由不是无限制的自由,自由是一种能做法律许可的任何事的权利。”

二、何为自由主义

《独立宣言》的发表标志着自由主义思想在美国的确立, 它意味着自由主义是美国的立国之本。下面这段人们耳熟能详的句子就是美国人两百多年来的共识:

我们认为下面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 造物者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 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了保障这些权利, 人类才在他们之间建立政府, 而政府之正当权力是经被治理者的同意而产生的。当任何形式的政府对这些目标具有破坏作用时, 人民便有权利改变或废除它, 以建立一个新的政府。

《独立宣言》发表于1776年, 到了1787年, 美国人又以宪法的形式使自由主义思想体制化。而自由主义的内涵是什么呢?

在这本书中有一段关于什么是自由主义的描述:如何处理社会问题,人们大概有三类态度,一是认为这个社会基本上没救了,唯一的解决之道就是推倒重来,用人类的理性来建立一个“美丽新世界”。二是坚决反对蛮干,认为传统、风俗、习惯是千百年来人类逐步积淀下来的东西,肯定有它们的合理性,应该充分尊重。这两类人分别称之为社会主义者和保守主义者。夹在中间的大概就是自由主义者。

正如富兰克林·德·罗斯福所言:“我们说文明是一棵树,在成长过程中会不停地产生腐木和朽木。激进派说,把它砍了。保守派说,别碰它。自由派妥协说,让我们来修剪它,这样就既不会损害老树干,也不会损失新树杈。”至于具体怎么修剪,则衍生出各色各样的自由主义派别。

自由主义的具体内涵随着美国历史的演进也在不断发生着变化。各色人物都拓展或者丰富了自由主义的内涵。例如罗斯福总统实施的新政就让美国从以往的自由放任的古典时期过度到国家有限干预的时代。尽管自由主义的外延是向外拓展还是向内,其具有争议的地方也只是对于中央政府所掌权利的大小、多少。但自由主义的内核却不会改变。

英国政治学者阿克顿有句名言:自由古老,而专制长青。人性是难以琢磨的。对于权利的争夺和堤防,并没有那么平静。在两百多年的美国历史中,有因为奴隶问题发生过内战,由于权力斗争有过暗杀,因为权力的界限而出现水门事件。从美国立国开始,到美国社会的三个重要时期:二十世纪初的进步运动、三十年代的新政和六十年代的群众运动,尽管这三个时期的剧烈变化改变了美国,很多价值被颠覆,也有很多新的价值冒出来,尽管有许多冲击、但是不变的是美国人对于自由的信奉、思想的自由、行动的自由。(当然前提是承认《宪法》)。

回过头来看,正是因为宪法的确立,使得约束了美国政府的权利,以及保障了美国人民的权利。自由主义才能延续,人最基本的自由得到了保障。一方面私有财产不可侵犯,人们可以大胆追求自己的幸福。另一方面对于思想自由的保障,政府无权限制言论自由。新闻自由也就得到了保障。我们不必对美国自由主义再说什么溢美之词。正如钱满素在这本书中所梳理的那样,美国所拥有的自由主义是无可复制的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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