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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正义女神不睁眼》的读后感大全

《知乎:正义女神不睁眼》的读后感大全

《知乎:正义女神不睁眼》是一本由知乎著作,中信出版集团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45.00,页数:272,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知乎:正义女神不睁眼》读后感(一):法盲引导读物

书籍内容谈不上科普——那去看枯燥的教科书吧;但可以从多角度新发大众的思考,原来法律不是想象的保护所有,只是一根标尺而已,但又尺有所短;原来真的不是非黑即白,公平真的是相对而言;从某种角度来讲法律倒是充当了行为准则底线的角色,当然也就有了合法但不合理的情形~~~

看这本书的正好是强宝宝离婚事件吵得火热时候,冷静的从法律角度来看,再多的出轨证据也保护不了宝宝的权益,很无奈但也很现实~~~

《知乎:正义女神不睁眼》读后感(二):以下观点仅代表个人

1.定义为法律科普读物却并不科普,大多都是司法从业者的真实案例和经典案件。

2.作为一名非司法从业者,更想要了解的是生活中更多的方方面面,如何守法以及正确合理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方面的内容不够充实。

3.经典案例有很强的代表性。尤其亚马和水果的那段。这些可以给准备从业或相关从业的人提供许多宝贵的经验。

对于法盲的本人来讲,前面部分科普不够全面,后面部分读懂了到时也要去请教专业律师,本人对此不感冒也无太多的启发。鉴于干货不算少,总评3星。

《知乎:正义女神不睁眼》读后感(三):有点意思

1.法律也非非黑即白。

2.一个国家法律体系完善与否的标志并不是实体法,而是程序法,根本原因在于程序法的一大本质是限制立法者、执法者和法律适用者的权力。(Cherry:有点难理解,不是substance over form 吗?)

3.正义,用来指代值得肯定的事物,不是善。法院根据法律和证据来判决,所得到的结果,无论会侵害谁的利益,无论是否符合客观事实,这都是正义。客观事实无法还原,判断结果也可能失真,能够保证的仅仅是程序上的正确。最终法律选择程序正义,也就是“正确的程序”,这是人类悠久历史的成果。

4.胜利即正义。在法律中是不讲真相的,讲的是证据。用证据来说话,谁的证据可信度高,证词合乎逻辑,就采纳谁的意见。(Cherry:太残酷了,这就是真相。)

5.当事实对你有利时,多强调事实;当法律对你有利时,多强调法律;当事实和法律对你都不利时,敲桌子把事情搅浑。(Cherry:哈哈哈哈……到哪儿都适用。)

6.做为律师,我们的职业道德通常要求对人性保持普遍悲观,并为客户做好万全准备。

7.从学术上看,不仅“惩罚第三者”在国际上早已不是立法趋势,许多国家甚至还废除了有关夫妻互负忠诚义务的内容。。(Cherry:难道不应该吗?)

8.离婚损害赔偿仅限于:重婚、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而不是简单的将所有的过错都施以惩罚。(Cherry:原来如此。)

9.“离婚损害赔偿”和“共同财产分割照顾”在法律概念上是两回事。(Cherry:长知识了。)

10.使用超市自助寄存柜,顾客与超市之间是怎样的法律关系?保管合同关系?借用合同关系?(Cherry:interesting.)

《知乎:正义女神不睁眼》读后感(四):当我们在讲法律时我们在讲什么

这两周看的书都是功能性的书,比较功利,但我觉得是利于自己现阶段进补的。原来,想的事情不那么复杂,更愿意看文学作品陶冶情操感受生活真谛,现在要做的事情那么多,不懂的事情也那么多,随时处在一种忧患意识里,每天都想要让自己了解更多未知领域的知识。这是一种混沌的状态,也是一种成长的劲头吧。

继《创业时,我们在知乎聊些什么》《金钱有术》,一本讲创业的,一本讲金融知识的主题书之后,这一本讲的是知乎上的法律大神们讲的法律相关问题。

在了解了相关生活的法律常识后,我对一个律师的职业体验特别感兴趣。书中也有提及“给律师新人的职场清单”里列举了几项:

1, 内资大所或外所的经验很宝贵,对拓展眼界很有帮助。

2, 入门前3年的师傅和同事非常重要,几乎决定了你的职业轨迹。

3, 多锻炼,身体一定要好,比脑子聪明还要重要。

4, 刚入行时多读书少社交,工作几年后要跨界交朋友。

5, 要学会拒绝,尤其是不尊重律师智力劳动的朋友和客户。

6, 别人的个人经验基本上你都搞不懂、学不会。

因为是一个资深律师的经验总结,所以很有体会。而且我发现不只是律师这样,任何一个需要与外界对接资源的岗位都需要这些素质。

另一个律师也总结说最初的工资差别没那么重要,要跟对一个好师傅。但是,无论哪个行业,能找到一个好师傅真的是难中有难,这甚至比找到合适的结婚对象还看命。那在这个过程中就会很混乱,只能自己一点点试错,慢慢摸索成长。

其实在了解基础法律常识,公司法务、诉讼律师、ipo律师的工作内容和发展途径后,更加清楚:世界上,没有一个工作是不委屈的,看着别人赚的多能实现财务自由,其实任何职业都有二八原则,而你看到的别人的光鲜,别人其实也在所谓的水深火热之中。

了解了这些后,更容易对这个世界更加宽容。而这,也是我们越来越多的拓展视野的意义。

《知乎:正义女神不睁眼》读后感(五):正义女神不睁眼是因为睡着了么?(笑)

先说下封面……不应该弄个蒙住眼睛的正义女神像之类的么?

素面,七个大字,如九宫格般布局,两个叉、圈如果把留白的两格位置占满就更平衡了(笑)

内容应该是知乎中法律内容答案帖子的分类汇编

涉及角度多样,有宏观有微观,有刑事有民事有商事,有讲某法条,有由法检人员或律师角度看问题的,还有些是对具体案例的解读

但涉及的点有些散乱

个人觉得“经典案件为什么这样判?”一章比较有看点

其中包括“为什么“中国好声音”没有抄袭者?”神奇的命中了现实

时值《中国好声音》的制作方灿星与原版权方闹翻,自起炉灶,却因法律原因而不得不暂时更名为《中国新歌声》

根据内容,原来按国外判例,这种产品模板本身作为思想是很难受到时保护的

这大概也是灿星一方敢于和原版权方公开闹翻的原因吧

另一方面,灿星一方之前另起炉灶的《中国好歌曲》,模式其实脱胎自《中国发声音》

但略微改变一下细节,就足以规避了专利

国外的典型案例,英国枢密院裁决电视节目模板不属于受版权保护的戏剧作品,因而不受版权法保护

而新西兰高院三位大法官均认为:思想不受版权保护

而节目模式的真正壁垒来自于“先入为主”,当一个节目模式被迅速引进并被高调宣传为“正版”时

就会对后来的同类模式节目形成“心理”或“道义”上的优势

坦白说,以灿星制作《中国好声音》三季形成的固化印象,就算真的输掉了官司,要把《中国好声音》节目的版权拱手相认

但后来接手者也很可能被视为“山寨货色”,制作出的节目乏人问津,而沦为最大输家

另一篇“美国最高法院判决同性婚姻在 50 个州全部合法会带来哪些影响?”

里面提到的一段历史很恐怕会让很多人不敢相信——

1967年,只有大约20%的美国人支持白人和黑人结合

在这一年,最高法院的多数法官裁定:与另一种族的伴侣结合是人类的基本自由

算起来,也就是在半个世纪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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