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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论(第二版)》经典读后感有感

《物权法论(第二版)》经典读后感有感

《物权法论(第二版)》是一本由刘家安著作,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28.00元,页数:207,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物权法论(第二版)》读后感(一):应该是最简明的物权法教科书了

本书最大的特点就是概念清晰,逻辑体系简明扼要,适合作为入门书籍,对于物权法知识体系介绍非常清晰,也不缺某些概念的拓展。相较于崔建远教授的物权法教材,少了很多学术纷争与拓展,但是作为一本入门书已经是非常不错的了,尤其是对于基础概念的讲解非常浅显易懂,让我刚开始学物权法的时候压力少了很多,通过本书入门之后再看崔建远物权法就感觉好了不少,没有那么难读了

《物权法论(第二版)》读后感(二):智慧的闪光

物权法这门课,乍听起来无聊,但这本两百来页的小册,再次教育我:教材永远最值得读!真的不会浪费你的时间,比起公众号之类,虽然需要一点毅力和耐心读下去(我也的确花费很久才读完)但体例编排合理,循序渐进,例如概念用先导问题方式引入、对相关法律概念的列举,甚至还耐心讲出区分的法律意义。

章节设置方面很科学,不论你的目的是啥,哪怕随便翻开一页读下去,都能有收获。并没有上来就列示物权法内容比如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占有等等,这些后面都会讲到。从什么是物?什么是物权?物权法通论中的基础概念讲起,时间充裕的话真的建议仔细读读,非常有启发性。

总之真切感受到教材老师的真诚,也感受到智慧的闪光。我国物权法对于公有财产和私有财产的一体保护、从归属到利用、平衡自由与效率、所有权的社会义务以及保护强化等等概念,对现实操作指导意义非凡,才疏学浅只是囫囵看完,预计将来还会再看第二遍。

《物权法论(第二版)》读后感(三):小记

以清晰而简洁的文笔将物权法体系化的写作出来,并非易事,然而作者做到了。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陆青书评认为:“刘版《物权法论》之所以显得精炼,我想主要体现在:一、体例结构。全书共七章,分别为绪论、物、物权通论、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和占有,而未如很多教科书那样,采用十以上章节的安排。这种结构,基本依照了《物权法》的内容体例,但也必须有所取舍。二、脚注安排。刘版脚注的功能,似乎更多是援引补充必要的法条内容。至于学说的整理和介绍,基本没有涉及,三、规范面相。刘版未采用目前通行的附加现实案例的教科书编写方式,也未对学界不同的理论一一加以梳理分析,而其在引导学生思考层面,主要集中在对规范本身的解读和理解上。这样的笔墨集中,使得规范解读的亮点比比皆是。四、简化争议。”

陆老师基本上将该书的特点说清楚了,然而全本书只引用四五处王泽鉴谢在全这几个人的书,对于大陆内的学者只简述其观点,每一章也没有推荐阅读文献,其实并不利于初学者的进阶。当然书中有诸多启发之处,如以建筑物和其它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登记自登记时设立。但是抵押合同本身在成立时即发生效力。这就意味着,根据抵押合同,债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协助其完成抵押登记,从而使其取得抵押权。作者因此比较了95《担保法》第41条,《担保法解释》第56条第2款以及《物权法》第187条和15条,简明扼要的指出《物权法》的这一规定实际上承认了抵押合同具有债的效力,187条所体现的抵押合同的效力与抵押权设立效力之间的区分恰恰是该法35条之规则的具体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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