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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到的正义》读后感精选

《迟到的正义》读后感精选

《迟到的正义》是一本由何家弘著作,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CNY 46.00,页数:311,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迟到的正义》读后感(一):四

越读此书,越对我国的司法系统表示怀疑。从公安到检察院再到法院,竟无一机关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刑讯逼供所得的口供成为判决的主要依据,无视无辜者的辩解,律师的辩护。虽然有迟到的正义,但那些枉死的人,那些失去的岁月,那些身上的伤疤,无一不让人心寒,都是无可挽回的。

公众对中国司法系统的不信任其实还是源于司法系统本身的缺漏。在这十大冤案中,但凡公检法中有一个机关不是以办案率为先,不是以自身的利益为先,而是实实在在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利益为先,坚持疑罪从无,坚持秉公守法,就不可能出现如此多冤死枉坐牢的情况。

《迟到的正义》读后感(二):长夜难明,迟来的正义

怀着很悲痛的心情看完整本书,合上书,我心里产生了一个问题,迟到的正义算正义吗?在冤假错案中那些冤死的灵魂会因为迟来的正义宣判而复活吗?那些证据早已模糊的死去的被害人会因为迟来的正义宣判而找到那一个个在深渊中的凶手吗?失去的时间和家人还能再次回来吗?但我们又不能因为法律有时的不公去否认正义公平的存在,即使身处黑暗,我们也要心向光明。司法的每一次改进都会有很多人的推进,刑事错案的发现和披露也在一定程度上推进了刑事司法制度的改革和完善。司法完善的路依然任重道远,但我希望这条路上能少一些冤假错案,有时候有时候迟到的正义可能只是一个真相。

《迟到的正义》读后感(三):并非正义

忽然想起1:29:300的海因里希法则,即在一件重大的事故背后必有29件轻度的事故,还有300件潜在的隐患。也许某种程度上典型错案也代表其背后更多潜在错案的存在。

疑罪从无的意义在这里得以深刻体现:比之错放这一个错误,更严重的是错判,因为它不仅使得真凶逍遥法外,而且还使无辜者蒙受不白之冤。

在看这些似乎有很多共同成因的错案时,一面感觉这真的是一部法制伤心史,一面又看到从立法到执法一定程度的改善。

说不上来我期待法律如何完善,“杜绝错案”也似乎是个伪命题——日新月异的社会只会产生更多超出现行法律规范的矛盾,亟待立法司法与时俱进的完善。也许只是希望这些真正的悲剧能够让后来者引以为戒,减少错案发生率。私以为迟到的正义对于蒙冤者来说并不是正义,它无法弥补错案当事人的创痛,充其量它只不过说明这个国家法律系统的纠错机制尚在运转,但是动辄几千个日夜的纠错时间成本,实在是一个人难以承受的。

《迟到的正义》读后感(四):迟到的正义?不如叫巧合的幸与不幸

这本书的内容和书名并不很贴合,书名是影响中国司法进程的十大冤案,但书里讲完了冤案并没有提及具体每个冤案促进了哪些司法进步。冤案本身还是具有可读性的,我读完的总体感觉用两个概括的话,就是【离谱】。原来查案可以这么儿戏、原来起诉可以这么草率、原来断案可以这么荒唐。代入下我自己,我大概会像第一个案子中的蒙冤者一样开始怀疑人生,从一个相信法律的无神论者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得罪了神仙才遭遇此祸。

前天晚上哼哧哼哧写了一个多小时的读后感,结果也不知道触犯了哪个关键字,根本发不出来。但有些感想还是不吐不快。

《迟到的正义》读后感(五):长夜虽然难明,但太阳总会升起

刑事司法的美丽传说,“既不冤枉一个好人,也不放纵一个坏人”。

作者讲了十个典型的冤假错案的例子,有由供到证的侦查模式、违背规律的限期破案、先入为主的片面取证、科学证据的不当解读、屡禁不止的刑讯逼供、放弃原则的遵从民意、徒有虚名的相互制约、形同虚设的法庭审判、骑虎难下的超期羁押、证据不足的疑罪从轻。

这些冤假错案的形成都有一些共同模式:偏重口供、非法取证、事实不清、疑罪从轻。

十个案例,十个故事,牵扯的却远不止十个人的人生。昨天刚看到罗翔提出的一个问题,为什么律师要为坏人辩护?他说,当你的亲人成为犯罪嫌疑人的时候你就不会问这个问题了,不要轻易使用道德。我们在看电视或小说的时候,总是会习惯性地分辨谁是好人谁是坏人,但面对司法实践的时候,法律才是标准,嫌疑人只分有罪和无罪。

都说正义不会缺席,只会迟到,每一个冤假错案都是司法进步和完善的基石,人非圣贤孰能无过,长夜虽然难明,但太阳总会升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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