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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热点面对面》读后感摘抄

《改革热点面对面》读后感摘抄

《改革热点面对面》是一本由中共中央宣传部理论局著作,学习出版社,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18.00元,页数:142,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改革热点面对面》读后感(一):第一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两个100年,即建党10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国100年建设富强民族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两个100年和中华民族伟大复习的中国梦享福享成。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 自由平等公正法制 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通过三个层面的要求,让大家心望一处想,筋往一处使. 虽然层面不同,但是对人民的要求一直的

《改革热点面对面》读后感(二):直面改革十热点

中宣部理论局编写《改革热点面对面》,定位是通俗理论读物、形势政策教育重要辅导读物,目的是宣贯三中全会精神,回答干部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梳理的10个问题,“既讲是什么又讲为什么,既讲怎么看又讲怎么办”,从内容看,确实如此。

这十个问题是:弘扬核心价值观、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户籍制度改革、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计划生育政策调整、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司法体制改革、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

作为官方编著的普及性读物,通俗易懂的同时注重逻辑和整饬。以核心价值观为例,编者将其概括为国家价值目标、社会价值取向、个人价值准则,称三个层面相辅相成、密切相连,回答了要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国家、什么样的社会、培育什么样的公民的重大问题,并用排比式段落标题,指出其意义: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导航灯”,它是维系社会团结和谐的“稳定器”,它是人们涵养心灵、守望道德的“栖息地”。践行核心价值观需以文化人、落地生根、身体力行,路径论述清晰。

政策演变脉络也予以梳理,厘清源流。在阐述政府和市场关系时,添加链接,从1992年到2012年,列明重大会议对二者关系的界定,十四大 “使市场在社会主义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十五大删去“社会主义”四字,十六大“在更大程度上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十七大“从制度上更好发挥”,十八大“更大程度更广范围发挥”,以上都是发挥“基础性作用”,三中全会改为“决定作用”,是深化改革坚定决心的体现,“对国内外增强对中国改革开放发展前景的信心,稳定预期,至关重要。”

文中直言不讳地指出症结。在论述农村土地改革时,称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加快,现行农村土地政策“还有许多不完善的地方”,“已到了非改不可的时候”。主要问题是影响农业生产、造成土地浪费、损害农民权益。在论述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时,称我国属于典型的“未富先老”,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还比较尖锐”,体现为公平性不足、可持续性弱、统筹层次低、兼容性不强。

编者还用数字直观说明问题,如农民拿到的征地补偿款,只占土地增值收益的5%-10%,补偿标准单一,程序不到位……,每年都会因征地问题引发大量纠纷(P35);2013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事业单位是企业的1.8倍,机关是企业的2.1倍(P75)。可惜的是没有标明具体来源,一个是“根据调查”,一个是“有研究统计”,其说服力读者只能依靠编者身份脑补,不无遗憾。

热点问题高度概括,有提纲挈领功力。四句话说明户籍制度改革路线图: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三段式建设生态文明制度: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三层面说明反腐监督机制不完善:上级监督存在“鞭长莫及”的问题,巡视制度不够经常有效,派驻机构覆盖面不够广;同级监督忌讳多,觉得“大家在一个锅里吃饭”,很难监督别人;社会监督渠道少,受理的几率低,一些信息不够透明。

司法体制改革将现实问题列举得极其详尽。为说明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不合理,列举三点:司法人财物受制于地方,司法行政化问题突出,司法不公开不透明。地方法院、检察院的“帽子”、“钱袋子”捏在地方手里,“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层层审批,存在“不管谁审案,官大的说了算”,审者不判,判者不审,“直接影响司法公信力”(P117)。将司法人员等同公务员管理,待遇同行政级别挂钩,很多骨干为了提高待遇,离开办案岗位去竞争综合管理岗位,影响办案质量。

热点类难点不是总能解决的,列举的对策可能因为限于篇幅偏粗,操作性还待时间考验。考试招生制度涉及高考、中考、小升初的改革,高考成绩增加平时表现容易出现“人情分”,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向普通初中倾斜怎么倾斜,就近入学推高学区房价格。重点是优势资源有限而需求超限,怎么分蛋糕可以由做大蛋糕对冲。“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促进教育均衡发展”(P72),建立考试诚信档案体系,清理并严格规范各类加分政策、完善信息公开公示制度,完善社会监督机制,……等等,一句话看着简单,做起来头大。

“治大国若烹小鲜”,热点是难点,难点是热点,改革深水区,时间不等人。

《改革热点面对面》读后感(三):从“看得见”到“面对面”

前不久,北京市基层法官张伟辞职,此事经媒体报道,引起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谈及辞职原因,张伟归结为“没有得到法官应有的尊严”、“法院内部行政化问题突出”、“事务繁杂、压力大”、“晋升空间小”和“待遇偏低”。其实纵观时下的司法机关,“张伟现象”绝不是个案,法律人才从司法官队伍中流失已不是新闻。当下深化司法改革势在必行,但破旧立新牵涉众多,媒体把“张伟现象”作为典型案例加以研究,无疑是让社会各界更多的群众关注到司法领域的沉疴痼疾,为司法改革的推行添柴助力。

如果说2007年前后的司法改革留给人们深刻印象的是增添了法袍、法槌,使神秘的司法从人们“看不见”变为“看得见”,那么当前的司法改革就是使人们从“看得见”变为“面对面”,逐步进行着从形式改革到实质改革的转变,从技术修补到制度创新的变革。而“司法独立”、“健康运行”、“保障人权”和“社会监督”是当前深化司法改革的四个关键词,反映出司法机关从处理外部关系到理顺内部运行方式,从实质核心到形式正义,全方位、多层次、配套化的改革举措。

关于司法公正独立,德国法学家拉德布鲁赫曾指出:司法不依赖于行政。在现代法治社会,能否保持司法公正独立,不仅关乎能否使正义得到伸张,也关乎法律的公信力和权威性。但在司法实践当中,司法地方化现象普遍,地方政府干预司法问题严重。造成这种现象的除了中国长期封建落后思想遗存之外,制度层面上也存在着致命缺陷。司法机关的人财物供给都依赖于地方政府,当“民告官”案件出现,司法官手里的法槌犹豫不决地发出绵软无力的响声自然也是情理之中。汉密尔顿在《联邦党人文集》中指出:在任何置司法人员的财源于立法机关的不时施舍之下的制度中,司法权与立法权的分立将永远无法实现。汉密尔顿所讲的虽然是立法干预,但对当下保证司法公正独立的改革也具有普适的借鉴意义。当前的司法改革分别从制度层面与技术层面提出了举措。制度上,“先将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由省一级统一管理。”这一措施使司法机关从根本上摆脱了地方政府的拿捏。“先将”一词,更暗示省一级统一管理并不是终点,而是中转站,统一管理的行政级别还有进一步提升的可能。在技术层面,改革提出“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实行行政案件提级管辖、指定管辖,还进一步研究设立跨行政区划的法院和检察院。如果说基层法院集中管辖行政案件还是技术层面的应急之策,那么跨区化的司法机关一旦成形,这一“技术修补”将真正变成制度夯实下来。

而在司法机关内部,问题同样严峻,促使“张伟们”最终决定“挥一挥手”的症结,也多集中在内部层面。从司法考试中过关斩将的法律人才,大多专业性强、素质过硬。好不容易升任司法官,未来得及施展拳脚,便遭遇群众“信访不信法”,上级“让审不让判”的尴尬局面,受尽“夹板气”。司法机关内部却是普通行政升迁套路,升级不成,调动无门,即使是“千里马”,也只能“骈死于槽枥之间”。司法体制先行试点的7个政策导向中就有5个就是针对此类问题,提出对法官、检察官实行有别于普通公务员的管理制度,创新遴选制;建立法官、检察官员额制;健全与法官、检察官相适应的职业保障制度。2014年7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通报了《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2014-2018)》的核心内容,进一步把政策导向作为路线图确定下来。作为试点之一的上海市一马当先,公布具体方案将司法工作人员分类定编。提出将法官缩减至法院总人数的33%,司法辅助人员占52%,行政管理人员占15%,真正做到“以法官为中心,以审判为中心”。除了人员分配的固定化,合议庭也终于要固体化,每个合议庭设立一个以主审法官为核心的审判团队,使审案者判案,判案者负责。同时对审判委员会进行改革,使其对个案的干预限制在“重大疑难案件”。笔者认为,判定案件是否属于“重大疑难案件”,也应进一步制定具体可操作的标准,从细节上把关不给制度留空隙,把不当干预风险降到最低。

在保障人权问题上,除了加强对弱势群体保护这一传统路径外,最大的亮点是保护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合法权利,明确提出杜绝“留有余地”的判决。关于“留有余地”,不得不提1994年佘祥林案、1998年杜培武案和2010年赵作海案,这些关乎任命的冤假错案有着共同的模式,同样是刑讯逼供,同样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同样是强判有罪,但“留有余地”没有立即执行死刑。为什么“疑罪从无”容易变质成“疑罪从轻”呢,悲剧反复上演的原因就在于进行着同样错误的程序却要求得到正义的结果,这是不可能实现的。在侦查、审讯、起诉、审理这些阶段的其中一个节点上严格把关,悲剧就不会重演。司法改革选择把这治病的一刀切在最为公开的审理阶段,采取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明言拒绝“留有余地”。这一刀否有力,还需拭目以待。其实在侦查起诉阶段的很多节点上,也存在“入刀”之处,如加大对刑讯逼供的制裁力度,提高滥用权力的违法成本;构建新的公检机关考核标准,消灭程序违法动机等都可探索。

最后一点是社会监督。司法的透明度与司法机关内部的协调性是相互促进的。如果法院内部行政化运作,造成“审”与“判”分离,法律文书也就必然说理乏力,自然就要限制旁听,拒绝公开,成恶性循环。司法机关内部捋顺,做到判决铿锵有力,自然也就“身正不怕影子斜”,而监督又促进司法机关严格遵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承诺。

北京大学博导陈瑞华教授2012年再版了《看得见的正义》一书,阐释了23个法律格言的精义,同时分析了司法实务领域的弊病。中共中央宣传部理论局于2014年7月1日出版理论热点通俗读本《改革热点面对面》,在司法改革一章权威发声,对当下弊病提出了“进行时”的改革举措。从“看得见”到“面对面”,是法律学界针对法律实务的问题提出理论,司法实务界汲取理论精华用实践检验的过程,两界法律人默契配合,共建横跨两界的司法改革大桥。但同时也不能回避一些理念的分歧,更多地寻找契合点,一个一个地解决问题,一步一步地推动改革。39岁的法官张伟一句“我没有另一个青春洋溢的十年用来试水”道出了本轮改革起步阶段一些前辈法律人的无奈,正在储备知识蓄积能量的未来法律人则应当把握青春,对司法改革坚定信心,牢记“改革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不仅仅满足于充当司法改革的受益者,更要担当司法改革的践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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