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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认读后感锦集

承认读后感锦集

《承认》是一本由[德]阿克塞尔·霍耐特 著著作,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42.00,页数:228,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承认》读后感(一):一种理路

读书小结:

霍耐特认为三种范式统合的可能性在于黑格尔所设定的承认的相互性。我认为这种统合可能的说服力太弱。

在这种相互承认中,自主性不再是法国传统中那样被规定为一种自然本性,也不再是苏格兰启蒙传统中作为道德自我限制、获取共同体成员身份而存在,而是一种理性结构,它的实现需要跳出自己,需要公开化。换言之,自主、自我有一股本质性的公开化、社会化的冲动。由此,社会规范成为了实现自我的舞台。在这点上,社会规范与评价对于自我来说具有了积极作用,从而可以与苏格兰启蒙传统统合了起来。霍耐特在德英承认观的统合上是成功的。但在法德承认观的统合上则是有问题的。法国怀疑主义、自然主义的传统将人类追求社会评价视为对自我的遮蔽,卢梭便困恼于此。黑格尔将这一消极方面视为被排除在社会认同之外者的补偿机制,卢梭虽然也注意到了这点,但它对承认的消极认识仍是本体论的,在这点上,黑格尔与法国传统难以相融。并且,从卢梭到阿尔都塞再到萨特的批判理论,对于黑格尔关于“精神在历史中的实现”具有警醒的作用,黑格尔没有考虑社会规范霸权化、肆意自然化的特征,这种特征会导致“承认的封闭化”。

我认为破局的可能在于质疑法国传统的自然本体论。无疑,本真自我被社会规范所遮蔽、扭曲,对这一问题的忧虑是非常真切的,但是本身自我被归为未受社会影响的自然个体则是存疑的,自然个体具有原初性,但不一定就是本真的。因此,我们不妨将对本真个体的考察范围扩大至自然与社会整个维度,在这点上,黑格尔“自我的历史性实现”就颇具启示。总之,本真自我是实存的,并且是作为人的目的,但具有公开化、社会化的渴望,它需要在历史、社会中实现;在这一过程中,我们需要保持批判的姿态,警惕社会化反噬本真自我。

(通过这一理路,我也说服了自己)

《承认》读后感(二):规范伦理学的困境

这本书以黑格尔《法哲学原理》人的自我规定为线索,很好的梳理了法国——从卢梭到萨特、英国——从休谟到密尔、德国——从康德到黑格尔关与“承认”这一概念的脉络。 “承认”这一概念,首先是在卢梭笔下所呈现出来的,只不过卢梭不是用“承认”而是用“自恋”这个词。卢梭认为人对社会规范的偏好,并不会让人变得更加的道德和有修养,社会规范只会塑造虚伪的人。对社会规范持批判的态度。但是卢梭却在《社会契约论》中,认为人们应该达成公意,以此来建立社会。而公意的达成恰恰需要所有人都承认一种社会规范,不然人们是不可能达成公意的。如果,从卢梭所有作品来看,卢梭想要达成公意,是为了实现人与人之间的透明性,也就是坦诚。但是,卢梭始终认为人与人之间是无法坦诚的,达成公意只不过是卢梭的渴望。 卢梭认为人们一旦遵从社会规范,恰恰是让自己变得什么都不是的开始,无法认清自己是谁,自我也将彻底丧失。因为,人会为了遵从外在社会规范从而违背自己的心,不遵从社会规范就会被社会所抛弃。而且人又是非常的自恋,总是想着证明自己具有非常优秀且符合社会规范的品质。最终,人变得再也无法认清自己是谁,再也无法触碰到了自己的本质。“野蛮人过着他自己的生活,而社会的人则终日惶惶不安,只知道生活在他人的意见之中,也可以说,他们对自己生存的意义的看法都是从别人的判断中得来的。” 到了萨特更是把卢梭的观点加以发展,并体现的淋漓尽致。“萨特将自我称为“自为存在”(etre pour soi)—“Für-sich-Sein”;在这里是指,这样一种主体不同于其他所有存在者,其他存在者都是固守于它的特质的,并且因此就是不可穿透的、“实在的”(massiv),并且具有一种始终被封闭在自身内的特征[“自在”(être en soi)],而主体则始终从他的现实状态中走出来,与一种向着它的可能性开放的未来相关联,于是,它必须以选择的方式来不断地重新规定自己。” 自我在与他者相遇时,自我就会被他者所规定,受制于他者的看法,从而自我丧失了自主性,变成了自在。也就是说自我被物化了。在萨特看来“他者即地狱”。 英国哲学家对于“承认”则是采用与法国哲学家不一样的观点。英国哲学家他们认为应当肯定社会规范,这种社会规范是大家都普遍承认和认可的一种社会规范。只有这种社会规范才能够抑制人的贪婪、自私,从而提高人类的道德水平。自我在与他者相遇时,通过他者的做法来改变自己的做法。或者,内心设置一个法官,来审视自己的行为是否符合普遍的社会规范。 但是这种社会规范是什么,具有什么样的内容,则是不知道的。而且,社会规范本身是好是坏,是英国哲学家不予考虑的事情。只需要运用社会规范进行规定自我就可以了。 德国哲学家对于“承认”这一概念是由康德引发出来。对于道德法则的认可是建立在“承认”人人都是具有理性这一看法之上,都能够运用理性来规定意志,去遵守道德法则。对于遵守道德道德法则的动机是建立在“敬重”之上,也就是“我们给予他人以尊重是由于这样一个事实:他就像所有其他人一样,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活生生的例子,去明白达到理性的道德诫律所需的一切努力。也许可以更为尖锐地说,从他人身上,伦理法则的价值是可以以感性方式经验到的,因为我们体会到了他们服从这种法则的努力;并且我们感到必须尊重这些人,因为他们采取或者说争取了一切可能性,在他们的日常行为中根据理性的道德戒律调整自己。让我们回到动机的问题,这个问题正是我转向康德的尊重概念的契机,我们从中得出以下结论:康德认为,我们之所以具有服从伦理法则的动机,是因为我们在他人身上遇到了一个可以在感性世界中被经验的对象,这个对象迫使我们产生“关于一种价值的观念”,这种观念“打破了每个人的自恋”。” 从上面这段话可以看出,康德认为是需要建立一个社会规范,来改变打破人的自恋。 黑格尔认为人是自由的,在与他者相遇时,是预设别人也是自由的主体。两个人必须限制自己的自由也就是私利,才能够达成一致意见。才能够“承认”彼此。但是,在主奴辩证法中,自我与他者则处在一种冲突之中,只有在经历殊死搏斗中,以一方承认另一方的方式才能够解决冲突。 最后对于任何规范伦理学的反驳,可以用下面这段话进行反驳:“父母究竟是在伙伴关系的规范中争论,谁应当在家务事中对哪些事情负责,还是说他们在争论,对于这些问题他们的孩子是否被赋予了商谈权利,也就是说,孩子是否应当被纳入这种伙伴关系。在这个例子中可以见微知著地看出——一方面是关于一个规范的具体应用方面的日常的、所谓家务事的争执,另一方面则涉及这种规范的效用领域在议题和人员范围方面的冲突,这两者之间有很大的区别,这种差异在社会性的阐释中获得了颇具历史意义的不同含义;” 社会规范无法涵盖所有现实生活当中的问题,而且社会现实生活本身则存满了复杂性、不确定性等等因素。社会现实生活中的问题,无法用社会规范所彻底解决,也不可能解决。而且,社会规范必须要具有完美的论证,是否具有完备性、可行性?是否符合道德、正义等等。只有在论证完这些之后,才能够作用于现实之上,以实现社会规范。但是,无论你怎么论证,我还是可以非理性啊!

《承认》读后感(三):「承认」——读书笔记

第一章 观念史vs概念史:方法论的初步考察

首先,要探讨的是承认的观念而不是狭义上的承认概念,因为在观念史中不存在一个固定的承认术语。

其次,考察的方法结合了区域性的历史文化条件,借以沥青承认观念表现不同的深层原因。这种历史文化条件并不涉及抽象的民族精神,仅仅为区域中的思想者提供一个关于承认观念内涵的类似联想基础。【实际上,霍耐特对这一点的实际论述非常水】

最后,考察的区域主要是英法德三个区域。不是因为此三地构成了政治哲学的首要话语场或话语权威,而主要因为三地分别代表了市民社会在新时代的三种进展模式。11

第二章 从卢梭到萨特:承认与自我丧失

核心观点:在法国话语场(卢梭——萨特——后结构主义)中,承认观念的特点有三。

第一,承认观念往往是消极性的,它带来的是自我丧失而不是自我成就;

第二,承认观念的内涵往往倾向于认识论方面,即通过承认建立对个人特质的认识,而不是道德方面,比如某种基于承认的尊敬;

第三,这种承认观念的文化性背景在于法国国家集中组织的存在,它意味着一种极具象征性的社会等级区分,从而引出承认过程中的尽相伪装上位现象70。

首先,承认观念最早的发源地不应被界定在霍布斯哲学中。虽然霍布斯认为寻求尊重是一种推动相互交往的精神需求,但他政治哲学的核心仍然是一种为了政治稳定性而树立的君主及相应的契约。

承认观念应该被追溯到卢梭及其法国道德主义前辈。19 拉罗什富科公爵已经提出了自恋概念,作为社会发展进程中的精神-人类学基础。自恋概念被定为一种自然天性、自然激情,同时,拉罗什富科也发现了自恋概念潜藏的自欺问题。在当时的宫廷环境下,贵族争相于国王面前争宠,伪装自己的德行,而拉罗什富科的文章想要在虚伪和伟大之间做出区分。26

卢梭承袭了自恋概念,并且强调它会越发激起虚荣。自恋概念不再是自然天性,而是一种社会天性,它被文化产生。自然层面的天性是自爱,卢梭在此恢复了奥古斯丁关于自爱-自恋的二元区分。31

自恋带来的最重要问题在于,它使得人们对自己品行的价值评判尽数放在承认形式中,放在他人的眼光下。因此,个人最终会迷惑于自己人格的核心事实,从而失去本真的生存价值。

尽管有些学者认为,在《社会契约论》等文本中,卢梭对自恋的看法有所收敛:需要区分合理社会秩序中的自恋和失控社会中的自恋,只有后者是灾难性的,而前者可以带来平等的相互尊重。然而,霍耐特强调,即便是综观卢梭的后来文本,那种乐观的自恋概念也只占有极小的理论部分,卢梭的核心理论追求仍然是本真生活如何可能。哪怕在《社会契约论》中,卢梭也竭力防止个体在他人意见中丧失自身信念,这尤其表现在公意和众意的区分中。42-43

萨特尽管拥有和卢梭不同的出发点,即一种主体-现象学的考察思路,但他对承认的论说产生了类似的结论:主体在承认的过程中,因受到他者的观看而感到了自为存在的丧失。他者的目光带来了自身特质的固化,让主体从自为的自由结构掉回自在的物化结构。58-60

后结构主义尽管排除了先在主体性的思路,而讨论主体自身的建构性问题,但承认概念及其核心内涵依然被保留下来。对于马尔库赛和拉康而言,承认是一种负面的系统性作用机制,它参与到主体的构造过程中,并扮演核心角色。这种系统性要么存在于国家层面,要么存在于语言秩序中。

第三章 从休谟到密尔:承认与自我控制

与法国语境下的自恋不同,承认观念在大不列颠地区的概念表现是同情和(更重要的)尊重。

沙夫茨伯里伯爵和哈奇森提出了同情即作为同情基础的共通感概念,以之为道德的基础。共通感使得人对他人的福祉有与生俱来的感觉,且能够由此做出利他举动而非纯粹自私地行动。76-78

休谟:休谟在继承了共通感概念的基础上,先是将共通感进一步深化为一种经验共通能力,从而拓宽了它的主体间性含义。80-81 其次,单凭同情-共通感结构,我们还不能推出相互承认结构,因为必须为之补充一种对他者的规范意义上的依赖。对此,休谟提出了尊重概念。尊重概念和同情不同,它并没有一个阶序结构,不会特别施展于行动者的熟人圈层。休谟想要将尊重概念融贯于他的内在主义体系中,简要论证如下:

(1)人都有追求社会名望的冲动;(2)这一冲动的满足需要我们以一个不偏移的第三人称-他者视角来规范自己的行动;(3)由此分析性地得出,这种不偏倚的他者被行动者单方面地承认和尊重。88

斯密:休谟其实并未有力地提供主体间性论证,因为内在主义立场和不偏倚视角之间存在着某种根本性冲突。94 这一张力在斯密的体系中得到了缓解:斯密反过来通过尊重概念来解释同情,认为我们的同情其实不是一种自然情感,而是基于某种想象力的主动运用,而这种想象力是在交往过程中逐渐内化一个不偏倚的他者被筑就而成的。其次,斯密认为,在交往中,个人的冲动并不是指向简单的赞同或喜爱,而是自身行为的值得赞同,也就是说,这种冲动的指向更为道德化。

最后,霍耐特强调斯密上述思想与其经济学理论之间的一致性,由以克服一种纯自由主义的斯密形象。

密尔:霍耐特认为密尔自由主义中的承认要素存在于他对伤害原则的论述里面。密尔对伤害原则的论述中有这样一些暗示:对冲突的避免或调解的最合适手段在于,通过道德上的赞扬或指责,促使主体考虑旁人的利益。114【些许牵强,裁剪嫌疑大】

在文化背景上说,承认观念在大不列颠构成对资本主义扩张态势下自私精神的反抗。

第四章 从康德到黑格尔:承认与自我规定

德意志:既没有法国那样的国家集体统治,也没有英国那种资产阶级的扩张,不过,在德意志,市民社会阶层有一个很高的社会声望。

康德:霍耐特对康德的处理核心在于,从对道德法则的尊重过渡到对理性个人的尊重,因为后者是前者的感性体现或具体化(“我们体会到了他们服从这种法则的努力”136),由此展开一种主体间的平等-交互承认结构。由此,霍耐特认为承认概念在康德体系中构成了沟通感性和理性的桥梁(由此他也直接忽视了KU的重要性和体系性地位),且认为只有交互承认才能使主体克服自私倾向,实现道德动机,因此打破经验世界和理智世界的界限。【霍耐特的这种解释思路,dddd。剑桥政治思想中心的学生是不是都没认真读过《奠基》?当然,霍耐特也并不是不心虚,参考p136附释1】

费希特:康德以上体系的困境在于,从对法则的尊重到对个体的尊重之间,存在一种先验和经验性的张力和断裂,由此,对个体的尊重并没有一个合理的、可靠的先验基础。因此,费希特想要论证一种理性冲动,这种冲动迫使每个人都尊重道德法则。144 霍耐特重构的论证核心在于,费希特在承认结构中排除了尊重这样的情感要素,而仅仅将承认视为主体自我实现的核心条件。154【严格说来,霍耐特并没有逐层区分以下三点:尊重或承认他人;主体有实现道德法则的冲动;道德冲动能够凭此胜过感性冲动,从他没有引用《伦理学体系》也可以侧面看出这点……】

最后强调黑格尔对承认学说的历史化描述,以及一种制度下的规范性重构进程,一笔带过,下章才展开。

第五章 观念史比较中的承认:一个体系式的结论尝试

首先强调黑格尔的承认理论才有融合其他两大承认体系的潜质,因为其历史性特征弥补了费希特的纯先验性,也避免了康德式道德法则与具体承认人格之间的差距。186-188

黑格尔对不列颠体系的融合:体现在承认理论的最后一步落实,即个人之间在社会习惯上的具体和谐上。黑格尔并没有详述这种个人伦理化进程的内在心理学过程,而仅仅用某种亚里士多德主义式的风俗、教化、习惯、第二自然来尝试言明,但这是含糊和不充分的190-191。对此,斯密的理论能在道德心理学层面提供支持:第一,主体本身在心理上就期待他人的赞同,这在生活世界层面弥补了承认理论原有的精神动力结构;第二,主体能够用想象力在内心中构造一个不偏倚者,从而切实地基于承认来规范自己的行动,这在生活世界弥补了道德法则的空洞性难题。192-193

黑格尔对卢梭的融合:当我们采纳一种对自恋抱有保留性态度的卢梭,那么,卢梭对一种失控社会下的自恋状态描述,就与黑格尔对贱民以及某种行业边缘者的描述类近,由此能够补充后者。199-200

黑格尔对马尔库赛、巴特勒的融合:黑格尔对家庭中女性地位的描述实际上有落入意识形态陷阱的危险,因为他将某种意识形态的构造性事实不加反思地当成自然前提,即女性的依附性(“夹带私货”206),而当代法国的消极承认理论能够预防这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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