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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出卖的枪读后感100字

一支出卖的枪读后感100字

《一支出卖的枪》是一本由[英] 格雷厄姆·格林著作,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26.00元,页数:274,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一支出卖的枪》读后感(一):黑色的格林

它的风格就像之前看过的《密探》,阴郁绵密,像英国阴冷冬天的夜雾。格林的消遣小说情节不曲折,吸引人的他对人心的细腻解剖,阴郁低沉的人物和他们生存于其中的那个世界之间的合拍,黑色的人生活在黑色的世界里,偶尔闪现一缕阳光就足以让读者倍感温暖。

喜欢格林就是喜欢阴郁和阴郁中一刹那的温暖。

《一支出卖的枪》读后感(二):被命运束缚的傀儡

之前看介绍,莱文是冷血动物。直接给他标榜成了杀人狂,心里头有块永远也不化的冰。

看完全书,记住的却他温情的一面。他在杀掉部长,拿到钱后,花了五磅给酒馆的帮佣买了衣服。后来又不顾危险,去找安。拜托安帮他照顾那只在伦敦的猫。他是一个很可爱的男人。

他天生的豁唇让他总是有很强的自卑感,从小就成了孤儿,也没有安全感。他总是厌恶这个世界,因为他觉得这个世界都厌恶他。隔绝于社会太久,他都不知道怎么正常与人相处。一把从不离手的枪可能是他唯一的依靠。

直到后来遇到安,这个不嫌恶他豁唇的女人,这个逃跑后没有告发他的女人,这个说跟他是一边的女人。他开始信任她,开始告诉她实情。他尝试与人相处,换来她觉得无比恶心。以致最后被出卖。

整个故事只是一场游戏,他刚好是一颗有立的棋子。

《一支出卖的枪》读后感(三):另类悬疑《一支出卖的枪》

格雷厄姆·格林《一支出卖的抢》,这也是斯蒂芬·金列出的书目里的书。这个,有点深奥。不是枪的问题,涉及到一些政治、社会之类的问题。这位作家很有意思。介绍上把他写的东西分为“消遣小说”、“严肃小说”、“自传”三类。我不知道消遣和严肃的区别。但这本是在“消遣小说”之列的,可我怎么看着也不太“消遣”。

看到这本书写了一个有趣的故事,讲的是一只猫和一只狡猾的狐狸。猫说我只会一个本事就是上树,狐狸看不起只会抓耗子的猫,特别骄傲的在猫面前吹嘘自己有N多种本事。猫说我给你展示我的本事,你给我展示你的本事吧。于是猫很快就上树了,这时猎人带着三四条猎狗来了,还没等狐狸开始大显身手几只猎犬已经将狐狸扑倒咬断了气了。——由此我得出的结论是,一,别得瑟;二,一辈子只干一件事,干好一件事足矣。

书中还有很多话语感同身受,虽然是借助人物的语言表达出来的,但我相信是作者内心的独白。

比如,

“穷人倒不如死了的好。至于富人怎么样,我才不管它呢。这样一个世界我是不会叫自己的孩子出生的。”

“这完全是他们的自私,他们只顾自己寻快乐,生下一个丑孩子又干他们什么事?在床上或者靠在墙上三分钟快乐,生下的孩子要受一辈子罪。母爱,哼!”

《一支出卖的枪》读后感(四):人对人的感情,终究是徒劳

人对人的感情,终究是徒劳;想要从别人那里赢得感情,也是徒劳的。你永远也无法真正了解另一个人,人与人之间的鸿沟是那么的大,人们之间的关系只是幻觉。难道不是吗?只有我们自己才知道,一个人的心可以有多么肮脏,在面带微笑的同时,有多少丑陋的、扭曲的、自私的、无情的、无耻的、吝啬的、变态的、缺乏道德的念头,正从心中闪过。每个人都准备好了,准备好了背叛,背叛所有的人,毫不犹豫的出卖,一旦那个时刻到来,这的确不困难,一点也不!

格林的书总是耐于咀嚼,值得回味,每每读完以后,你的心中便充满了对人性的绝望与不信任。虽然他的这个故事我并不喜欢,有些不切实际,刻意为之。比如说,我已经是第二次在他的书里遇见一个满怀好奇心和冒险精神的、运气甚佳的女士了,有点太巧了吧。不过格林的技巧在于,将两个人的情感鸿沟无情的曝露给读者,一个可怜人的真心诚意,在对方看来却是微不足道;一个人最宝贵的东西,他/她的一切,在别人眼里,一文不值,甚至还不如一口痰。这种巨大的落差,尤其发生在两个同样卑微的,不幸的人之间,让读者心寒.....

最终。有人在背叛的屈辱中结束了自己下贱的生命,有人在自欺欺人的抚慰中找到了内心的平静……

哦对了,这个上海译文的简装本,书页很轻,手感相当好,尤其适于旅行携带。如果所有的书都有这种质量,也不枉那么贵了。 想象一下,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沙滩上,读着这类阴暗破碎的小说,绝望之际,抬头看一眼近在咫尺的海、身旁的比基尼,嗯,那感觉,嗯。

《一支出卖的枪》读后感(五):虚无主义的力量

豁嘴杀手莱文受雇疤脸大佬杀掉捷克国防部长,之后被大佬陷害,受警察追捕。但他又通过一个女孩帮助,干掉了疤脸,自己亦被警察击毙。这就是《一支出卖的枪》的主线故事。它还有另一个故事:一位单纯可爱的女孩无意之中卷入黑吃黑的黑暗漩涡,多次与死神擦肩而过,并被正在调查此案的探长男友误解,最终死里逃生重回男友身边。

上面两个故事都有很强的传奇性,要粘结在一起需要很多戏剧性的巧合,角色与角色之间的关系是封闭的多边形,情节离奇夸张仿佛来自于上帝的亲自安排。但是,我们不能把这篇小说看作为格林为了编造精巧的故事而写——虽然格林自己也把此小说当成消遣小说,他只是利用传奇故事快速、精致的特点,把故事高明的简化,从而线条分明地揭示出因环境而人性的异化。

杀手莱文从小生长在贫困的家庭,他的兔唇由于缺乏好的医疗条件被缝得难看吓人,长大后不得不步入一个遭受贫穷和丑陋双重鄙视的世界,这个世界有如黑夜,处处布满比黑夜还黑的东西。他愤怒,但又逐渐超越了愤怒,从一个愤世者变成虚无主义者,他抛弃了愤世主义的激情和感伤,只留下虚无主义的力量。这种虚无主义不是避世的,而是冷漠的:“对一切漠然处之,不依循任何规则,也不去爱,生活变得简单……”,他成了一个杀手,因为那只要一把枪就足以生活。

莱文在这小说中以迷人的姿态出场,冷酷、干练、沉静,有猛兽一样的力量。这小说被拍成电影后,有人为莱文写了四句诗:“没有仇恨,也没有愤怒,像屠夫一样,我将你击倒。”他的死亡也带着诗意:“桑恩戴尔斯的枪弹从背后打进他的身体。死亡带着无法忍受的痛苦降临到他身上。他必须像女人分娩婴儿一样分娩自己的痛苦,剧烈的阵痛使他呜咽着、呻吟着。最后它从他体内出来了;莱文随着自己的独子走进广阔无垠的寂寥中。”来自虚无走入虚无。

格雷厄姆•格林的文笔干净爽利,他擅长写开头,就像电影一样“刷”地打亮荧幕,无需交待背景即把观众带入故事。他的角色都是陌生人,这些人可以没有名字,但必须有有让人一眼即可辨认出来的特点,比如豁嘴、疤脸、布满皱纹的脸、带着宝石戒指的手、口音等等。这种很高明的写作技巧把一个人物尽量符号化,然后把这些符号分别安插在各段情节中,使其总能以隐蔽的、陌生的方式出现,非常方便在情节中制造惊险的和神秘的氛围。

格林把自己的小说分为消遣的和严肃的,这本被称为消遣小说。他的分类其实是模糊的,他后期所写的那些带有宗教和政治野心而写的小说采用的仍然是同一种故事形式,只是多了些思辨性。不过一部小说最有价值的东西是作家对人心的诗意洞察力。他的消遣小说已经达到了,他并无必要在这些小说中加入那么多沉重的思辨,使他们活得更累太久。

小说中,格林还给莱文编排了一个惊险、浪漫又悲伤的爱情故事,这一段是书中写得最细致,也最优美的部分。莱文爱上了天真的女孩,这个故事非常像美女与野兽的故事翻版。在这种爱情故事中,爱情中强大的驯服力量总是非常打动人心。因为它不是基于表面化的、假定出来的审美趣味——那种爱美之心,而完全基于内心深处生发出来的神秘情感,它可以撕破所有胆小鬼们所写的放弃爱情的誓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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