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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时间意识现象学读后感1000字

内时间意识现象学读后感1000字

《内时间意识现象学》是一本由[德] 埃德蒙德·胡塞尔著作,商务印书馆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31.00元,页数:481,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内时间意识现象学》读后感(一):一些翻译上的问题

因为手头没有德文本,这里只对照J. B. Brough的英译本挑些翻译上的问题:

1、页119,“在所有起源问题上我们都会被 引会到感知上”,此处“会”应为“回”字误植;

2、页157,脚注2,英译本作“kept in grip" (P122),对比中文”被继续把捉着“更贴近德文,似非误译;相同的问题见页159脚注1,英译本已作同样的译注;

3、页163,最后一段“各个在现在点中的现时感知显现并不会用那个被它变为现时被给予性的东西来结束被感知设定为现在的实在”,这句话在中文中是读不通的,英译作“The pecptual appearance actually present in the now-point at any given time does not end along with that which it makes given as actually present, with the reality posited as now by the perception.",意思是”各个在现在点中的现时感知显现并不会‘与’那个被它变为现时被给予性的东西‘一起’作为被感知设定为现在的实在性而终结”。

《内时间意识现象学》读后感(二):【转】高秉江:胡塞尔的内在时间意识与西方哲学的时间观

【作者简介】高秉江,男,1963年6月生,湖北宜昌人。吉林大学硕士,武汉大学博士,美国天主教大学访问学者。华中科技大哲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华全国外国哲学史学会理事,湖北省哲学史学会理事,湖北省哲学学会理事。从事西方哲的研究和教学,主要结合柏拉图、笛卡尔与康德研究胡塞尔现象学,及宗教现象学。2014年12月8日上午,高秉江教授因患癌症不治去世,享年52岁。著有《胡塞尔与西方主体主义哲学》、《西方知识论的超越之路:从毕达哥拉斯到胡塞尔》、《现象学视域下的视觉中心主义》。译有:马利亚苏塞·达瓦马尼《宗教现象学》、罗伯特·索科拉夫斯基《现象学导论》(合译)、阿瑟·O.洛夫乔伊《存在巨链》(合译)。

《内时间意识现象学》读后感(三):【转】马迎辉:胡塞尔的内时间研究与超越论现象学

【作者简介】马迎辉,博士、南京大学哲学系副教授;研究领域:现象学、精神分析、法国哲学以及批判理论;完成国家和教育部社科基金各一项。著有《先验性的界限 : 对阿多诺<认识论元批判>的现象学审思》(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8)、《时间性与思的哲学 : 与胡塞尔共同思考超越论现象学》(江苏人民出版社,2020)。

原文载《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3期,第34-41页。

《内时间意识现象学》读后感(四):倪梁康:关于胡塞尔的《内时间意识现象学》

《内时间意识现象学》的翻译出版,使得胡塞尔思想的一个重要部分被比较完整地引入了汉语学术领域, 这个部分是理解胡塞尔的一个重要视角。尽管如此,由于 胡塞尔的思想资源极为丰富,这个视角也只能提供窥视他的思想大厦的少数几个窗口。 好在现在有许多致力于胡塞尔翻译的学者而且成果卓著,[1]因此自己也就 偷得借口,不准备再每每攀上胡塞尔的肩膀,首先借他的高度、 从他的视角出发来思考问题,而是意图沿着自己的问题线索往其他可能的方向再走一走。[2]

回到《内时间意识现象学》上来。刚才提到的胡塞尔思想的重要视角,与他早期的意识分析的主要意图有关, 尤其也与译者的胡塞尔翻译有关。去除零碎的一些胡 塞尔文章与文集的翻译不论,译者至此为止的主要胡塞尔著述翻译为:《逻辑研究》、《 现象学的观念》、《哲学作为严格的科学》和这本《内时间意识现象学》。 它们都是胡塞尔的早期著作, 其主要部分再现了胡塞尔从1900年到1907年期间的思想发展,即在超越论现象学的转向发生之前的基本思考方向,尤其是在 《逻辑研究》与《内时间意识现象学》之间所贯穿的一条红线。

译者之所以始终割舍不下《内时间意识现象学》,也主要是因为它与译者所译 的另一部胡塞尔代表作《逻辑研究》之间存在着内在的联系。 我们完全可以把《内时间意识现象学》看作《逻辑研究》的续编。这个说法并非是一个基于笔者个人偏 好的杜撰,而是依据了以下明见的事实,即: 两者在内容上有本质上的承接性。在两本著作中所做的研究几乎是交错进行的。

胡塞尔本人在1904—1905年冬季学期所做的题为“现象学与认识论的主要部分”哥廷根讲座中一开始便说明:

“新近在对我的旧设想的彻底审视中,我便以此方式发现了一些思想序列,它们在我的《逻辑研究》 中并未得到应有的对待,我当时已经讨论过的一些本质难题, 在我的这部著作中几乎没有被触及并且没有得到进一步的研讨。 甚至整个回忆领域,因此还有本原的时间直观现象学的全部问题,在这部著作中都可以说是处于一种 死寂的状态。我当时无法战胜这里所存在的异常的困难,它们也许是整个现象学中的最大困难, 而由于我不想事先就束缚自己,因此我便宁可完全保持沉默 ”。[3]

此后胡塞尔在1904—1905年之所以重又回到这一课题上并在讲座中讨论这一问题,原因在于:

“看 起来最好的做法是:我们在共同的工作中自己来详细地探讨相关的问题,我们尽我们之所能来追踪这些问题。只要允许, 我们就至少要把困难与理解的可能性清楚地 表述出来,我们始终要弄清,真正的问题何在,如何纯粹地把握它们,如何将它们一劳永逸地表述出来。 在我作为作者保持了沉默的地方,作为教师我却可以做出陈 述。最好是由我自己来说那些尚未解决、更多是在流动中被领悟到的事物”。[4]

一度与胡塞尔走得最近的M.海德格尔,也在1928年出版的《内时间意识现象学讲座》的“编者的前说明”中明确地点出了该书与《逻辑研究》的内在联系:

“这里至关重要的是对时间意识的意向特征的析出和对意向性一般的不 断增强的根本澄清。仅这一点——撇开个别分析的特殊内容不论——就已经使得下列研究成为对在《逻辑研究》 中首次进行的意向性之基本昭示的一个不可或缺的补充”。[5]

为此提供论证的还有芬克,他在为《哲学家辞典》(柏林,1937)而替胡塞尔撰写的“自我介绍”条目中写道:

“在《逻辑研究》之后,胡塞尔的研究致力于将现象学系统地扩展为一种普全的意识分析学。 从1905年关于直观现象学的哥廷根讲座的更为宽泛之联系中,产 生出了1928年才发表的《内时间意识现象学讲座》(由M.海德格尔编辑出版)。如果《逻辑研究》 因其论题而主要将目光朝向自发主动性的意向成就上,那么 在这些‘讲座’中所揭示的则是纯粹被动发生的意向成就, 在这些成就中,流动中的意识生活在一种隐蔽的连续综合中,按照一种严格的本质规律性,作为在时间上 存在的体验流而自为地构造起自身。 在这里开启了对意向性本质以及对其构建意向蕴涵的诸方式的全新洞察。在这里已经实施了对所有超越的有效性的彻底排除的方 法, 但还缺少一种对从纯粹现象学上理解的心理学意义上的主体性和超越论的主体性的原则对照。”[6]

凡此种种都表明了一个事实:《内时间意识现象学》的内容无论在其问题发生方面、还是在其逻辑展开方面,都是对《 逻辑研究》的直接承续。

除此之外,《内时间意识现象学》之所以至关重要的另一个原因在于,胡塞尔生前仅仅发表过两部非引论性的现象学著作,一本是《 逻辑研究》,另一本就是《内 时间意识现象学讲座》。它们似乎一同构成了在海德格尔代表作《 存在与时间》标题中所突显出的两个最纯粹的哲学问题:存在与时间。它们在胡塞尔的哲学意识中 就意味着:存在意识或(被意识的存在:Bewuβt-sein)与时间意识(Zeitbewuβtsein)。

很有意思的是,在1906年完成超越论的转变之后,胡塞尔在公开发表的著作中便忙于对超越论现象学做方法上的引介和 论辩,给人印象是他无暇再顾及实事方面(内容方面)的分析了——至少从他发表其他著作的标题来看是如此。

然而实际情况却恰恰相反。从胡塞尔未发表的大量文稿来看,他绝大多数的时间仍然奉献给了现象学的实事性研究。 这恰恰符合他所提出的“现象学是工作哲学” 的主张。就内时间意识的现象学分析而言, 胡塞尔他一生对内时间意识的集中分析主要是在以下三个时期进行的(这里不去考虑他在其他时间对此问题的断续的、零 碎的思考):

第一阶段:1904—1905年,也可以说一直延续到1911年;第二阶段:1917—1918年;第三阶段:1929—1934年。

1.首先是在1904—1905年冬季学期,胡塞尔做了著名的“现象学与认识论的主要部分”的讲座,其中第四部分在“论时间现象学”的标题下,专门分析 内时间意识。实际上,他此前已经对此问题做了十多年的思考,而此后在他的现象学分析中也对时间意识问题不断地有所涉及, 此种情况一直持续到1911年。

1916年,埃迪•施泰因担任胡塞尔的助手,一年后开始加工处理胡塞尔挑选出来的一批文稿, 这些文稿以1904—1905年“现象学与认识论的主要部分 ”中时间讲座部分的文稿为主,同时也包含胡塞尔在此前后所写下的研究文稿。 胡塞尔本人也参与了这些处理和加工。虽然埃迪•施泰因很想发表处理后的文稿,但 胡塞尔本人一直将它们搁置了下来。

直到1926年,在海德格尔准备在胡塞尔主编的《哲学与现象学研究年刊》卷八上发表其《存在与时 间》一书时,胡塞尔才忽然想到, 委托海德格尔来编辑出版这些十年前由埃迪•施泰因加工处理并誊写完毕的时间构造研究的文稿。海德格尔只是仔细地阅读了这些 文稿并在文字上稍加改动便将胡塞尔的文稿交付出版,于1928年发表在《哲学与现象学研究年刊》的卷九上。 这里翻译出版的《内时间意识现象学》著作的“A 编”,便是对1928年出版的《胡塞尔内时间意识现象学讲座》的考证、修订后的重印。

1928年出版的这部《胡塞尔内时间意识现象学讲座》,即这里“A编”的第一部分, 是由1905年关于内时间意识现象学的讲座文稿所构成。另一部分,即本书“A编”第二部分,则是“1905—1910年间对时间意识分析的续加和补充”的十三个附录。

但需要注意的是,埃迪•施泰因的加工处理,现在看来并未充分考虑到——无论胡塞尔本人还是埃迪•施泰因都没有顾及到这一点——胡塞尔时间意识研究各个时 期的原初语境,而是将它们统一放到了胡塞尔1917年的思考层次上。这样,在经过加工处理后,许多意义关联便被丧失掉, 一些真正的问题也没有得到完整的表 达。

鉴于此,考证版《胡塞尔全集》卷十的编者鲁道夫•波姆在本书中增加了“B编”,即“表明此问题发展的增补文字”, 以此来如实地再现胡塞尔1873—1911年期间时间意识思考的历史脉络与原初语境。这部分文字占了全书三分之二的篇幅。

2.另一次集中而有效的时间意识分析是胡塞尔在1917—1918年期间进行的。在1928年发表的《 胡塞尔内时间意识现象学讲座》中,海德格尔已经在 “编者的前说明”中预告:胡塞尔“关于时间意识还有进一步的研究,尤其是自1917年重又开始的、 与个体化问题相关联的研究,它们将留待以后发表。 ”[7]

胡塞尔在这个时期对时间意识做此集中分析有一个外在的起因,即埃迪•施泰因对胡塞尔时间问题文稿的加工处理。她促使胡塞尔放 下其他的工作,专心于时间问题的思考分析。这些思考分析是在胡塞尔1917—1918年在贝尔瑙地区[8]的两次度假期间[9]完成的,因此也被称作“贝 尔瑙文稿”。它在胡塞尔遗稿中的编码是L,因此也被称作“L文稿”。这些文稿有两部分,每个部分由21个卷宗组成。 它们之中的部分内容已经在1928年发 表的《胡塞尔内时间意识现象学讲座》中得到体现, 但大部分内容虽经海德格尔预告,在胡塞尔生前却始终保存未发,一直到2001年才作为《胡塞尔全集》卷三 十三由R.贝耐特和D.洛玛编辑出版,题为:“《关于时间意识的贝尔瑙文稿》(1917—1918)”。

在胡塞尔于1927年交给海 德格尔编辑出版的文稿中,并不包含1917—1918年的贝尔瑙文稿。 海德格尔之所以知道这个文稿并宣告它即将发表,除了因为胡塞尔此前在1918年致海 德格尔的信中便提到这个时期的工作以外[10], 更重要的是因为胡塞尔在1927年9月同时也请R.英加尔登、后来又请E.芬克帮助他出版1917— 1918年的贝尔瑙文稿。

胡塞尔本人非常重视这部时间意识现象学的研究,并在给海德格尔和英加尔登的信中将这个贝尔瑙文稿称作“一部 巨著”或“我的主要著作”[11]。它在2001年出版后引起了国际现象学研究界的热烈讨论, 因为其中包含了许多在1928年出版的《胡塞尔内时间意识现 象学讲座》中未曾呈现的内容:一方面,个体如何通过时间意识而产生的问题, 亦即被胡塞尔称作在时间意识分析中的“个体化现象学”的问题,在1928年的 《胡塞尔内时间意识现象学讲座》之后得到了进一步的展开。 另一方面是胡塞尔在此对内时间意识现象学中的“前摄”、“期待”和“未来”有集中的分析,改变了 人们对胡塞尔时间意识现象学偏重于分析过去, 而海德格尔的时间理解着眼于未来的印象。此外,对“立义形式—立义”模式在时间意识问题上的运用,对本原意识 的无穷倒退问题的思考等等, 对原河流与自我时间化关系问题的描述等等,也作为贝尔瑙文稿的重要内涵而引起人们的注意。[12]

所有这些新的内容加在一起,便赋予了胡塞尔的时间意识现象学以一副新的面孔, 以至于该书的编者、卢万胡塞尔文库的主任R.贝耐特可以用“胡塞尔贝尔瑙手稿中的时间意识新现象学”来称呼它。[13]

3.胡塞尔对时间问题的最后一次集中深入的探讨是在1929年10月至1934年9月间进行的。 现在还很难有把握地确定这次探讨的直接起因是什么。很可 能是因为《胡塞尔内时间意识现象学讲座》一书在1928年的出版。对于胡塞尔来说, 这只是他早期的研究成果,因此他很可能急于想把他在贝尔瑙的进一步的、 更为成熟的思考公诸于世。这样,从1928年起, 胡塞尔在他的私人助手芬克的帮助下,对贝尔瑙文稿进行整理加工,以便能够将它们付诸出版。

由于此间一些报告(“阿姆斯特丹报告”、“巴黎报告”)、文章(《大不列颠百科全书》中的“现象学”条目)和著作(《 形式的与超越论的逻辑学》、《笛卡 尔式的沉思》)的插入撰写,“贝尔瑙文稿”的加工整理工作时断时续。一直到1934年胡塞尔开始撰写《 欧洲科学的危机与超越论的现象学》时正式中止。在此 期间产生的新文稿被保留在卢万胡塞尔文库中。 它们在胡塞尔遗稿中的编码是C,因此也被称作“C文稿”,共有17个卷宗。

胡塞尔在此段 时间的时间意识分析工作中曾有过最乐观的时期。那时他甚至设想并在信中提到要将“贝尔瑙文稿”与“C文稿”分两卷出版。[14]但如前所述,胡塞尔生前还 是没有能够将“贝尔瑙文稿”公开发表,它们最终是作为《胡塞尔全集》第三十三卷出版于2001年。而新产生的“C文稿”则是作为《胡塞尔全集—资料编》第 七卷,由迪特•洛玛编辑,新近出版于2006年。

胡塞尔于1929年至1934年这段时间就时间意识现象学所做工作的目的在于,“对 由《内时间意识现象学讲座》(1905—1906年)开始、在‘贝尔瑙文稿’中得到继续的时间构造的所有阶段进行一个全面的分析”[15]。 如果说,“内 时间意识现象学讲座”和“贝尔瑙文稿”的主要意图是对内时间意识结构的分析,即把握当下的“滞留、 原印象、前摄”的形式结构,那么“C文稿”的主要目标和 大部分内容就在于:“研究在具体的、活的当下中的自我时间构造, 并且澄清在从主体的延展和持续生动流淌着的当下向客观的、共同体地被构造的时间过渡过程中 的所有构造阶段”[16]。

现在还不能肯定,这些研究在多大程度上影响了胡塞尔随后在《危机》书中提出的欧洲科学批判以及生活世界理论。 但基本上可以肯定的是,这些“C文稿”的内容与在《笛卡尔式的沉思》中讨论的主体间性问题、亦即共同体问题息息相关。

回顾一下胡塞尔一生中的这三个时间意识现象学分析的阶段,我们会发现一个令人诧异又让人深思的事实: 在内时间意识或时间构造这个极为重要的现象学问题的 分析上,胡塞尔从未对自己的思考努力感到完全满意过。 无论是埃迪•施泰因,还是海德格尔,或是芬克,都没有能够通过自己的努力、通过对文稿的整理和加工而 使得胡塞尔相信自己的时间研究可以付诸于公众。若不是海德格尔对待胡塞尔时间意识文稿的“泰然任之”, 胡塞尔很可能一生都没有出版一部关于时间意识分析的 论著!我们后人所面对的就会是他的三部“未完成交响曲”!

从以上的论述已然可以猜测到,要想对胡塞尔内时间意识现象学理论做一个总体 的、系统的介绍,直至今日仍然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情, 除非我们对他三个时期的思想发展都有深入精到的研究。笔者自忖学力不逮,故未敢造次。至于面前这本 《内时间意识现象学》的内容,笔者将另择机会再做一大致介绍,这里便不再继续展开。在一部重要著作中加入自己的长篇引论, 这个做法至少有悖于自己的原则。 这类引论可能会有助于读者,但更有可能会有害于读者。所以在《现象学的观念》之后,我就放弃了这种做法, 自认为把解释的权利留给读者更好。

最后还有一点感想:经常有学生问到胡塞尔现象学与康德“现象学”的区别。我想, 如果不只是泛泛地讨论这两个伟人的总体哲学观念与方法,那么从《逻辑研 究》和《内时间意识现象学》中便可以看到最为具体的答案。 这不仅是胡塞尔有别于前人(笛卡尔、康德等等)的超越论哲学的地方,甚至也是他有别于佛教唯识学 的地方——尽管在这些学说之间存在着许多哲学观念和方法方面的相似性甚至相 同性。

﹡《胡塞尔全集》卷十,收录于“现象学文库”([德]埃德蒙德•胡塞尔著,倪梁康译,商务印书馆,即出)

参考文献:

[1]例如中国社会科学院的前辈学者王炳文先生已经译出几大本胡塞尔的主要著作:《欧洲科学的危机与超越论的现象学》(商务印书馆,2001)和《第一哲学》上、下卷(商务印书馆,2006)。

[2]译者补记:在完成本书翻译之后,收到人民出版社的邀请:组织翻译出版《胡塞尔文集》,现暂定为十六卷, 计划于2010年之前完成出版。由此看来,命运是在刻意地安排我对胡塞尔的现象学要多承担一些义务。

[3][4][5][7]参见本书前面波姆的“编者引论”。

[6]贝耐特、洛玛,《胡塞尔全集》卷二十七,250页。

[8]这是德国南部巴符州黑森林地区的一个度假地。

[9]1917年8月和9月以及1918年2月和3月。

[10][11]参见贝耐特、洛玛,《胡塞尔全集》卷三十三,“编者引论”,18、22页,200页,注1。

[12] 还有,在贝尔瑙文稿中,胡塞尔将内在时间对象标识为时间的“发生”(Ereignisse), 并且将关于这些内在时间对象的内意识标识为“体验 ”(Erlebniss),这个做法也十分值得关注(参见《 胡塞尔全集》卷三十三,“编者引论”,36页),尤其是如果在这里的“Ereignisse” 概念与海德格尔1949年提出的“Ereignisse”概念之间存在某种内在关联的话。

[13]R.贝耐特,《胡塞尔贝尔瑙手稿中的时间意识新 现象学》,载《中国现象学与哲学评论》辑六《艺术现象学•时间意识现象学》,上海译文出版社,2004:116—137———关于贝尔瑙文稿中时间意识分 析的较为集中的讨论,还可以参见该书中的其他两篇文章(138—190)。

[14][15][16]参见洛玛,《胡塞尔全集》卷七资料编,“编者引论”,14页。

《内时间意识现象学》读后感(五):《内时间意识现象学》摘抄

按:看的头大,稍不注意,就走神了,抓不住思路和要点。逼自己用这个摘抄笨办法一点点记下来,好像能读进去了,后面的就没有再抄了。。。P1指原书页码。

《内时间意识现象学》/(德)胡塞尔著;倪梁康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9

编者引论

P1

1.

在1906年9月25日的一则日记中,胡塞尔作了如下笔记:......在这里首要问题是一门感知,想想,时间,事物的现象学的问题.......与此相关,我也做过注意力的现象学的尝试,然而还是缺少一门空间现象学,尽管我在1894年就已经想启动它,并且做了各种尝试(但没什么可用的东西)......(胡塞尔,”私人札记”,Persoenlichhe Aufzeichnung)

P2

2.

胡塞尔在1904/05年冬季学期所做的这个哥廷根讲座题为”现象学与认识论的主要部分”.正如完整的标题所示,这些讲座包含了以下四个主要部分:

一,论感知;

二,论注意力,特殊意指,等等;

三,想象与图像意识;

四,论时间现象学.

P3

3.

讲座引论:

在与我的学生一起工作的同时,我考虑对在这些广泛而鲜为人知之区域中的那些根本还未得到表述的各种问题进行探讨,尝试进行解答,或至少与你们一起透彻地思考解答的可能性.但在对相关资料做预先处理的过程中,我很快便明察到,不仅是出于教学方面的原因,而且首先是出于实事方面的原因,我需要对素朴的处于最底层的智性行为进行探讨.当然,我在这里所说的是那样一些现象,它们在感知,想象表象,图像表象,回忆这些较为含糊的标题下为人所知,但却仍然很少得到彻底的研究.只是在最近一段时期,我才猜测到并且有时略微清晰地注意到:在这里需要进行如此大量的现象学工作,需要克服如此巨大的困难.而在这里所涉及的是一种必须在最严肃的意义上称之为基础性的工作,这里所说的基础性,一方面是对于认识论而言,另一方面是对于心理学而言。

P4

4.

讲座引论:

现象学问题是无法单独解决的......新近在对我的旧设想的彻底审视中,我便以此方式发现了一些思想序列,它们在我的《逻辑研究》中并未得到应有的对待,我当时已经讨论过的一些本质难题,在我的这部著作中几乎没有被触及并且没有得到进一步的研讨。甚至整个回忆领域,因此还有本原的时间直观现象学的全部问题,在这部著作中都可以说是处于一种死寂的状态。我当时无法战胜这里所存在的异常的困难,它们也许是整个现象学中最大困难,而由于我不想事先就束缚自己,因此我便宁可完全保持沉默。

P11

5.

在1928年著作的“第一部分”文字中,只有一小部分的日期可以确定为1905年,而大部分的日期都应确定为1907年,直至1911年,甚至1917年。除此之外,还会有这样的问题提出来:1928年所发表的“加工”结果在何种程度上可以真正地被看作是一个与胡塞尔自己意向完全相符的论述。

P20

6.

因此,这个“最终的,构造着所有体验时间性的意识”的缄默向度显然就是那个感性与意向,原素与立形(或按《逻辑研究》的说法:“第一性(原生)内容”或“内容特征”与“行为特征”,也叫做“立义,auffassen”与“立义特征,Auffassungscharakter”)的“奇特双重性”不再起“主宰作用”的向度,并且最终根本不再起任何可以比拟的作用向度。

P21

7.

《形式的与超越论的逻辑学》(1929年):

素材—感觉主义

感性素材与意向功能之间的本底区别

P23-P24

8.

《逻辑研究》第五研究“关于意向体验及其‘内容’”的第14节

本底区别:被意识到的,但本身未成为感知客体的感觉/感知客体

感知内容与立义性的意向意义上的感知行为

第一部分 1905年内时间意识现象学讲座

引论

P33

9.

对时间意识的分析是描述心理学和认识论的一个古老的包袱。

P34

10.

但只要我们试图说明时间意识,试图确立客观时间和主观时间意识之间的合理关系,并且试图理解:时间的客观性,即个体的客观性一般,如何可能在主观的时间意识中构造出来,甚至只要我们试图对纯粹主观的时间意识,对时间体验的现象学内涵进行分析,我们就会纠缠到一堆最奇特的困难,矛盾,混乱中去。

第一节 对客观时间的排斥

11.

我们的意图在于对时间意识进行现象学的分析。正如在进行任何现象学分析一样,这里必须完全排除任何与客观时间有关的设想,确定,信念(排除所有对实存之物的超越预设)

P35

12.

正如现实的事物,现实的世界不是现象学的素材一样,世界时间,实在时间,自然科学意义上的自然时间以及作为关于心灵的自然科学的心理学意义上的自然时间也不是现象学的素材。

13.

我们所接受的不是世界时间的实存,不是一个事物延续的实存,以及如此等等,而是显现的时间,显现的延续本身。但这却是绝对的被给予性,对它们的怀疑是完全无意义的。当然,我们以后还会接受一个存在着的时间,但这不是经验世界的时间,而是意识进程的内战时间。对一个声音过程的意识,对刚听到的一个旋律的意识指明了一种相互跟随(Nacheinander),对此我们拥有明见性。

14.

在现象学被给予之物的领域中包含着空间意识,即“空间直观”作为感知和想象而进行于其中的那种体验。

15.

我们具有视觉的感觉内容,它奠定了空间显现的基础,空间显现是指各种确定的,在空间中这样那样被安置的事物的显现。如果我们从所有超越的意指中抽象出来,并且把感知显现还原为被给予的原生内容,那么这些内容就产生出视觉领域的连续统,这是一个拟-空间的连续统,但不是空间或空间中的一个面积:大致说来,这是一个双重的,连续的杂多性。我们可以在这里发现各种相互并列(Nebeneinander)、相互叠加(Ubereinander)、相互蕴含(Ineinander)的关系,可以发现那些完全包含着这个领域的某一个部分的封闭界限,以及如此等等。

P36

16.

.事物显现现象当然也不具有一个空间位置或任何一种空间关系:房子显现现象不会处在房子旁边、房子上面,不会离房子一米远,如此等等.

17.

现象学的素材是时间立义(Zeitauffassung),是客观意义上的时间之物显现于其中的体验。现象学地看,被给予我们的还有体验因素,它们特殊地奠定了时间立义本身基础,这些体验因素也就是一种可能是特殊时间性的立义内容(即被温和的天赋论称之为原处的时间之物的东西)。但这些因素中没有任何东西是客观时间。现象学的分析不会给人们带来丝毫对客观时间的发现。

18.

客观空间、客观时间以及与它们一起的现实事物和过程的客观世界,所以这些都是超越。这里要说明的是,超越的空间和现实并不是一种在神秘意义上的超越,即作为“自在之物”的超越,而恰恰是指:现象空间、现象的时空现实、显现的空间形态、显现的时间形态是超越的。所有这些都不是体验。而作为真正内在的体验中可以发现的那种秩序联系在经验的、客观的秩序中是无法找到的,它们无法被纳入到经验的、客观的秩序中去。

P37

19.

在本真意义上的质性,即显现着的事物的一个属性,并不是被感觉到的红色,而是被感知到的红色......被感觉到的红色只有通过立义才获得一种展示出事物质性的因素的价值,但就其自身来看却并不包含这样一种价值在自身之中,并且,展示之物和被展示之物的相合绝不是那种同一性意识意义上的相合,同一性意识的相关项所指的是“这同一个东西”

20.

如果我们把“被感觉到”称之为一个现象学的素材,它通过立义而使一个客观之物被意识为切身被给予的,也就是使一个客观之物被客观地感知到,那么,我们在同样的意义上也划分“被感觉到的”时间性的东西和“被感知到的”时间性的东西。(脚注:并不是每个构造都具有立义内容-立义这个范式)后者是指客观时间。但前者本身却不是客观时间(或在客观时间中的一个位置),而是现象学的素材,通过对这些素材的经验统摄,与客观时间的关系便被构造出来。时间素材,或者也可以说,时间符号,并不是时态(tempora)本身。

P38

21.

被感觉到的“同时”不是客观的同时性,被感觉到的现象学时间间隔的相同性不是时间间隔的客观相同性,如此等等,被感觉到的绝对时间素材绝不是对客观时间的体验(这也对“现在”这个绝对的素材有效)。

P39

22.

客观性属于“经验”并且属于经验的统一,属于自然的经验规律关系。从现象学上说:客观性并不是在“原生的”(primaer)内容中,而是在立义特征中以及在属于这些特征之本质的规律性中构造起自身。

第2节 关于“时间起源”的问题

23.

这里说的起源是指所有那些对经验来说构造性的概念的起源,也包括时间概念的起源。认识论对经验可能性的询问也就是对经验本质的询问;而要想阐明经验的现象学可能性,我们就必须回到现象学的素材上,在现象学上,被经验之物就是由这些素材所组成的......这个起源问题是针对时间意识所具有的那种原始形态而发的,正是在这种原始形态中,时间之物的原始差异直观地、本真地作为所有与时间有关的明见性的本原来构造起自身......关于经验发生的可能问题对我们来说是无关紧要的,我们的兴趣在于体验的对象意义和实项内涵。

P40

24.

我们感兴趣的是,在这些体验中,客观时间的材料被意指。在现象学的领域中包含着这样一种描述,即:描述有关的行为在意指这个或那个“客观之物”,更确切地说,在现象学的领域中包含着这样一种指明,即:指明那些属于客观性的各种构造因素的先天真理。

P41

第一章 布伦塔诺的时间起源学说

第3节 原初的联想

25.

布伦塔诺相信,在原初的联想中、在“直接的记忆表象,即一个按照一个毫无例外的规律而与各个感知表象不经任何中介地相衔接的记忆表象的形成”中,已经找到了这个答案。

26.

当一个旋律响起时,单个的声音并不会随着刺激的停止,或者说,不会随着由它引发的神经活动的停止而完全消失。当新的声音响起时,前行的声音并非无影无踪,否则我们就不能注意到相互跟随的声音的关系,我们在每一瞬间就会只具有一个声音,也可能在两个声音发出之间的间域时间(Zwischenzeit)中具有一个空乏的休止,但永远不可能有对一个旋律的表象。另一方面,声音表象在意识中的留存还不仅仅是这种情况。倘若它们始终没有变异的话,我们所具有的便不是一个旋律,而是一些同时发出的声音的和音了,甚至更多是一个不和谐的噪音了。

P42

27.

因而这是一个普遍的规律:每个被给予的表象在本性上都会有一个连续的表象系列与之相联结,其中的每个表象都再造着(reproduzieren)先行的表象的内容,但却是以这样的方式:它始终把过去的因素附着在新的表象上。

28.

这样一来,想象在这里便以独特的方式表明自己是原造性的(produktiv)。摆在我们面前的唯一情况就是:想象创造了一个实际上是新的表象因素,即时间因素。因而我们在想象领域发现了时间表象的起源。

29.

刺激在延续,这并不是说,感觉被延续地感觉到,而只是说,感觉也在延续。感觉的延续(Dauer)和延续的感觉,这是两回事。演替(Sukzession)的情况也是如此。感觉的演替与演替的感觉并非是同一个东西。

P43

30.

可以想象我们的感觉在延续,或者相互跟随,而我们对此却丝毫不知,因为我们的表象在自身中不包含一丁点时间规定......感觉随着导致它们出现的刺激而消失,那么,我们便在对时间规定流程毫无所知的情况下而具有诸感觉的演替......对演替的表象之所以得以产生,仅仅是因为这个早先的感觉不是毫无变化地僵持在意识中,而是以独特的方式发生变异,并且是一个瞬间接着一个瞬间地连续发生变异......刺激产生出当下的感觉内容。刺激消失,感觉也就消失了。但感觉本身现在是创造性的:它产生出一个内容上相同或几乎相同的、并通过时间特征而得以丰富的想象表象。这个表象重又唤起一个始终与它相连接的新表象,如此等等。这样一种联结,即一个在时间上变异了的表象与被给予的表象的联结,被布伦塔诺称作“原初联想”。

P44

第4节 将来的获得与无限的时间

31.

从已知的声音出发,我们完全有可能达到我们根本没有听到过的声音。与此相似,想象从过去出发而构成对将来的表象,即对期待中的将来的表象。以为想象不可能提供新的东西,以为想象仅仅在于对那些已经在感知中被给予的因素的重复,这是一种错误的见解。

第5节 由于时间特征而产生的表象变化

32.

在布伦塔诺看来,在时间表象内部还需要注意到一个尤为重要的独特性。过去与将来的时间种类的独特性就在于:它们并不像其他附加的样式所做的那样,对它们与之相联结的感性表象的因素加以界定(determinieren),而是加以变衍(alterieren)。

P45

33.

如果要问:实在的东西如何能够通过变衍的时间规定的附加而逐渐成为非实在的,那么对此的回答只能是:每个在当下中发生的生成与消亡都有各种时间规定作为必然的结果与之相联结。因为,完全明见和不言自明的是:一切存在者(was ist)都会由于它在(dass es ist)而成为曾在的(gewesen sein),而且都会由于它在而成为一个将来的曾在者(zukuenfitig Gewesenes)。

第6节 批判

P46

34.

布伦塔诺谈到原初联想的规律,根据这个规律,各个感知都有对一个瞬间记忆的表象与之相衔接。这指的显然是一个在已有心理体验的基础上对心理体验进行新建构的心理学规律。这些体验是心理的,它们被客体化了,它们自己具有其时间,并且这里谈论的是它们的生成和被提出。这些都属于心理学的领域......然而这些考察中隐含着一个现象学的内核......持续、演替、各种变化在显现着。在这个显现中包含着什么?例如,在一个演替中显现出一个“现在”,并与此统一地显现出一个“过去”。意向地包含着当下的东西和过去的东西的意识统一是一个现象学的材料。现在的问题是:实法的确如布伦塔诺所声言的那样,过去的东西在这个意识中以想象的方式显现出来。

P47

35.

布伦塔诺在他的时间直观理论中根本没有去顾及在这里凸显出来的时间感知与时间想象的区别......它是关于对一个演替的感知以及关于对一个曾被感知过的演替的回忆(或者也可以说,对这样一个演替的单纯想象)的说法的基础。如果本原的时间直观已经是想象的创造物,那么,究竟是什么将这个对时间之物的想象区别于另一个想象,即一个较早过去的时间之物在其中被意识到的想象呢?

P48

36.

布伦塔诺没有区分行为和内容,或者说,没有区分行为、立义内容和被立义的对象......如果原初的联想将诸表象的持续序列与各自的感知衔接在一起,并因此而产生出时间因素,那么我们就必须问:这是一个什么样的因素?它究竟是作为一个本质上为行为特征所固有的差异而属于行为特征,还是属于立义内容?......根据布伦塔诺的学说,表象活动本身不可以再分异(Differenzierung),在各个表象本身之间,除了它们的原生内容之外,不再有其他的区别,这样就只剩下一种可能性:感知的原生内容连续地与一批又一批的想象材料相衔接......这些阐述在许多方面都不能使人满意。我们不仅在原生内容上,而且在被立义的客体和立义的行为上发现时间特征、演替和延续。

P49

37.

我们从何得到过去的观念呢?

P50

38.

时间意识是如何可能的以及应当如何理解?

P51

第二章 时间意识分析

第7节 解释:对时间客体的把握是瞬间的把握和延续的行为

39.

布伦塔诺的学说中有一个思想在作为主导动机起作用......这个思想就在于:要想把握诸表象的一个序列(例如从a到b),这些表象必须是一个指涉性知识活动(beziehendes Wissen)的完全同时的客体,这个知识活动以全然不可分的方式将这些表象总括在一个唯一的和不可分的行为中......被看作是一个无时间的、总括性的知识的产物。

P54

40.

留待提出的问题在于:超越的时间客体在一个延续中延展自身,它们连续相同地(就像不变的事物)或不断变换地(例如事物的进程、运动、变化等等)充实着这个延续。我们应当如何理解对这些超越的时间客体的立义呢?这种客体是在内在材料和立义的杂多性中构造起自身的,而这些材料和立义本身是作为一种相互并列而进行的。有可能将这种相互并列进行的再现材料统一到一个现在瞬间之中吗?这时还会出现一个全新的问题:除了内在的和超越的“时间客体”以外,时间本身、客体的延续和相继又是如何构造起自身的呢?

41.

明见无疑的是,对一个时间客体的感知本身具有时间性,延续的感知是以感知的延续为前设的,对一个随意的时间形态的感知本身也具有其时间形态......由于客观时间性每一次都是现象学地构造起自身,并且仅仅通过这种构造而作为客观性或客观性的因素显现给我们,因而一种现象学的时间分析若不顾及时间客体的构造就无法澄清时间的构造。

P55

42.

因此我实际上听到的不是旋律,而只是单个的当下声音。这个旋律的流逝了的部分之所以对我来说是对象性的,乃是因为——人们趋向于这样说——我有回忆;而我之所以在各个声音到来时不会去预设,这就是所有的声音,乃是因为我有前瞻的期待......因此,我所听到的每次都只是这个声音的现时阶段,而这整个延续的声音的客体性都是在一个行为的连续统中构造起自身,这个行为连续统有一部分是回忆,有最小的、点状的一部分是感知,其余的部分则是期待。

第8节 内在时间客体以及它们的显现方式

43.

我们现在排斥所有超越的立义和设定,并且把声音纯粹地当作原素素材(hyletisches Datum)。它开始和停止,而整个延续的统一、它在其中开始和结束的整个过程的统一,都在结束之后“移向”越来越遥远的过去。在这个回坠(Zuruecksinken)过程中,我还“持留住”它,还在一种“滞留”中拥有它,而只要这个滞留还在维续,这个声音就具有它的本己时间性,它就还是这同一个声音,它的延续就还是同一个延续。

P57

44.

这同一个延续是现在的、现时地建构着自身的延续,然后是过去的、“流逝的”延续、还被意识到的或在再回忆中“仿佛”被新创造出来的延续。现在响起的这个声音与那个在“以后的”意识流中被称作“曾在的”、“已流逝的”声音是同一个......这个声音本身是同一个声音,但那个“以此方式”显现着的声音则是一个越来越不同的声音。

第9节 关于内在客体之显现的意识

45.

更确切地看,我们在这里还可以区分各种描述的方向:1.......这个内在客体......它现在在延续着,这个延续的某个部分已经流过去,在现在中被把握到的这个声音的延续点(当然连同它的声音-内容)则不断地向过去回坠,并且不断有新的延续点进入现在,或者成为现在;已流逝的延续疏离开这个始终以某种方式被充实的现在点,移挪到越来越“远”的过去,如此等等。2.但我们也可以谈论方式,即这个内在的声音之“显现”以及它的延续内容所具有的所有这些区别如何“被意识到”的方式。

46.

对于已流逝的片段,我们说,它是在滞留中被意识到的,而且那些与现时的现在点距离最近的、无法明确划界的延续部分或延续相位是带着不断降低的清晰性而被意识到的;那些距离更为遥远的过去相位则完全是不清晰地、空乏地被意识到的。

P58

47.

我们在这里能够发现和描述为构造着时间的意识现象的东西究竟是什么,这里的构造着时间的意识,乃是指时间客体连同其时间规定性在其中构造起自身的那个意识。

48.

我们区分延续的、内在的客体以及在样态中(im Wie)的客体,即被意识为现时当下的或过去的客体。

P59

49.

显然我们必须认识,“意向性”这个说法具有双重含义:这要看我们指的究竟是显现与显现者的关系,还是意识与“在样态中的显现者”(Erscheinende im Wie)这一方面,以及与绝然显现者(Erscheinende schlechthin)另一方面。

第10节 流逝现象的各个连续统。时间图式

P59

50.

显现 流逝现象 时间位置样式 流逝特征 连续统

P60

51.

我们首先强调,一个内在时间客体的流逝样式具有一个开端,可以说是具有一个起源点。这就是内在客体开始存在所具有的样式。它的特征就是现在。而后我们在流逝样式的持续前行中发现这样的奇特性:每个以后的流逝相位本身都是一个连续性,并且是一个持续延展着的连续性、一个由诸多过去组成的连续性。

P61

第11节 原印象与滞留的变异

52.

延续客体之“生产”(Erzeugung)得以开始的“起源点”是一个原印象......一个意指的光束可以朝向现在,即朝向滞留......但意识的每个现时的现在都受变异法则的制约。它从一个滞留转变为另一个滞留,从不间断。因而就形成一个滞留的不断连续,以至于每个以后的点对于以前的点来说都是滞留。而每个滞留都已经是连续统。

P62

53.

与每个这种滞留相衔接的是一个滞留变化的连续性,而这个连续性本身则重又是一个自身以滞留方式映射出来的现时性的点。这并不会导致简单的无穷倒退,因为每个滞留自身都是连续的变异,这种变异以映射序列的形式在自身中承载着过去的遗产......每个以后的滞留并不仅仅是从原印象中脱身出来的连续变异,而且也是这同一个起始点的所有以前的不断变异的连续变异。

54.

时间客体的感知或本原构造 被给予的时间意识

55.

(内在客体:实际上并不是在一个“感知”中构造自身。)与“印象”连续统相衔接的是原生的回忆(primaere Erinnerung),或如我们所说,是滞留......因为与现在相接的各个相位的连续性无非就是这样一个滞留,或者说,一个由滞留组成的连续性......这个相位的连续性随时都限定在(terminieren)一个“现在立义”(Jetztauffassung)中,限定在一个某种“设定为现在”(Als-Jetzt-Setzung )意义上的感知中。

P63

56.

但这种“现在立义”却可以说是由各个滞留组成的一个彗星尾的核心,它们与这个运动以前的现在点有关......但如果不再形成感知,我们不再看到运动......那么与最后一个相位相衔接的便不是感知的新相位,而是一个单纯的新鲜回忆的相位。

第12节 滞留作为特殊的意向性

P64

57.

滞留的“内容”根本不是原初意义上的内容......滞留的声音并不是当下的声音,而恰恰是现在中“原生地被回忆”的声音:它在滞留中不是实项(reell)现存的。

58.

过去直观本身不可能是图像化(verbildlichen)。它是一个本原的意识。

59.

余音不属于滞留本身,而是属于感知......余音本身,乃至所有那些从较强的感觉被给予性那里保留下来的后像,都与滞留的本质无关,更不能将它们看做是必然属于滞留之本质的东西。

P65

60.

时间直观 刚刚曾在之物 现在点的意识 显现方式 内容 立义

相位 质性因素 立义因素 实项 实存

61.

现在意识的实项内涵有可能含有被感觉到的声音,这些声音而后在客体化的立义中可以称作被感知到的声音、被当下拥有的(gegenwaertigt),但却绝不能称作过去。滞留意识实项地含有关于声音、原生的声音——回忆的过去意识,而且它不能被分解为被感觉到的声音和作为回忆的立义......原生直观地被回忆的声音原则上不同于被感知到的声音,或者说,对声音的原生回忆(滞留)不同于对声音的感觉。

第13节 一个印象先行于每个滞留的必然性。滞留的明见性。

62.

现在有没有这样的法则:原生的回忆只有在与前行感觉或感知的连续衔接中才是可能的?每个滞留的相位只是作为相位才是可以想象的,就是说,它不能扩展为一个在其中所有相位都是同一的片段?人们会坚定地说:这是完全明见的。

P66

63.

一种先天必然性:相应的感知或原印象先天必然地先行于滞留。

64.

我难道不可以拥有一个对A的回忆、哪怕是一个原生的回忆,而同时却事实上根本没发生过?当然可以。甚至还可以确认得更多些。我可以具有一个对A的感知,而实际上A却根本没有发生过。

P67

65.

回忆或滞留不是图像意识,而是完全不同的东西。被回忆的东西当然现在不存在,否则它就不是曾在的东西,而是被当下拥有的东西了;而且在回忆(滞留)中,它并不是作为现在被给予,否则回忆或滞留也就不是回忆,而是感知了(或原印象)。

66.

同一个东西虽然可以在过去和现在存在,但只能通过这种方式:它在现在与过去之间延续。

第14节 时间客体的再造(次生回忆)

P67-P68

67.

我们间原生的回忆或滞留称作一个彗星尾,它与各个感知相衔接。与之完全有别的是次生的回忆、再回忆。

68.

如果与现时的感知相衔接的是滞留......那么人们首先会趋向于(就像布伦塔诺所做的那样)说:现时的感知是根据作为体现(Praesentation)的感觉而构造起自身的,原生的回忆是根据作为再现(Repraesentation)、作为当下化(Vergegenwaertigung)的想象而构造起自身的......在不与感知相衔接的情况下,也可以有独立的当下化出现,而这就是次生回忆。

69.

每一次都有一个声音(或一个声音相位)处在现在点中。但过去的点并没有从意识中被消除出去。随着对现在显现的、仿佛现在听到的声音的立义,原生的回忆融化在刚刚仿佛听到的声音以及对尚未出现的声音的期待(前摄)上。对于意识来说,现在点重又具有一个时间晕(Zeithof),它在回忆立义的连续性中进行,而对这个旋律的全部回忆就在于一个连续性,它是由这样一些时间晕的连续统所构成,或者说,由我们所描述的这种立义连续统所构成。

P69

70.

再回忆本身是在原素材和滞留的连续统中构造起自身,并且与此一致地构造起(或者毋宁说,再构起)一个内在的或超越的延续对象性(根据它的朝向的不同:或是内在的朝向,或是超越的朝向)。相反,滞留并不生产(既不本原地也不再造地生产)延续的对象性,而只是在意识中持留被生产物,并给它加上“刚刚过去”的特征。

P70

第15节 再造的进行模式

71.

即使是思维对象性也是逐渐地被构造起来的......那些本原地在时间过程中以分环节、分相位构造的方式建造起来的对象性(作为连续地和多形态地联系在一起的和统一的行为的相关项),可以在一个回顾中如此地被把握,就好像它们是在一个时间点中完成对象。但这种被给予性而后会回指向另一个“原初的”被给予性。

P71

第16节 作为当下拥有的感知对立于滞留和再回忆

72.

对旋律的感知 现在被给予的声音 已先行的声音 对时间客体的相即感知

原意识 滞留 前摄

P72

73.

每个声音都是在声音-素材的连续性构造起来的,并且每次只有一个点状的相位是作为现在而当下的,而其他的相位则是作为滞留的尾巴而与之衔接。

74.

时间客体的本质就在于,它们对其质料的扩展超出一个时间片段,而这种客体只能在那些正在构造着时间区别的行为中构造自身......时间客体必须构造自身。这就是说,一个要求自身给予一个时间客体的行为,必须自身包含“现在立义”、“过去立义”等等,并且是以原初构造的立义方式。

75.

立义的连续性 唯一的、持续变异的连续统

第17节 感知作为自身给予的行为对立于再造

P74

76.

感知在这里是这样一种行为:它将某物作为它本身置于眼前,它原初地构造客体。与感知相对立的是当下化,是再现(Re-praesentation),它是这样一种行为:它不是将一个客体自身置于眼前,而是将客体当下化,它可以说是在图像中将客体置于眼前,即使并非以真正的图像意识的方式。

P75

第18节 对于有关延续与后继之意识的构造,再回忆所具有的意义

77.

延续着的对象性的被给予性 延续(Dauer)与后继(Folge)本身的被给予性

P76

78.

滞留构造着活的现在视域,我在滞留中具有一个对“刚刚过去”的意识,但在这里......本原地构造起来的只是现在相位的回移......但在与这个回移的“结果”的“相合”中,我可以进行一个再生产。

P77

79.

我在桌子上敲两次,我将这个相继当下化,然后我注意到,我首先以感知的方式所给予的是这个后继,而后我才回忆;然后我注意到,我正好进行了这个注意,并且是作为我所能重复的这个系列中的第三个环节,如此等等。

P78

第19节 滞留与再造的区别(原生的和次生的回忆或想象)

80.

想象是一个具有当下化(再造)特征的意识。现在虽然有被当下化的时间,但这个时间必然地回指向原初被给予的时间,回指向不是想象的而是被体现的时间。当下化是原初给予的行为的对立面,从它那里不可能“产生出”任何表象。就是说,想象不是一个能够提供某种客体性或在客体性中将一个本质的和可能的特征作为自身被给予的而提供出来的意识。想象的本质恰恰就在于:不是自身被给予。甚至连想象的概念都并非产生于想象。

P79

81.

我们听到了两个或三个声音,并且在时间延展的同时具有关于刚刚听到的声音的意识。这里会有两种情况出现:或者从那个构成一个时间客体之统一的声音构形中仍有一个环节现实地被感知为现在;或者这种情况不再发生,而是这个构成物只还以滞留的方式被意识到;明见无疑的是,无论出现以上哪一种情况,这个意识本质上都是同一个。

82.

是什么构成了在当下化中一个声音的响起与我们在想象中对此声音还仍然保存着的遗留意识之间的区别?

P80

83.

将一个本原的现在转变为一个再造的现在,这样一种意识变异完全不同于那种将现在......转变为过去的意识变异。后一种变异具有一种不断映射的特征......我们称之为原印象、印象、或称之为感知的东西,这是一个不断渐次变化的行为,每个具体的感知都蕴含着这种渐次变化的一整个连续统......体验的本质在于:一个点状的相位永远不可能自为地存在。

P81

第20节 再造的“自由”

84.

在显现中各个流逝样式的本原显现和结束是某种固定的东西,是通过“触发”(Affektion)而被意识到的东西,我们只能看向它。相反,当下化则是某种自由的东西,它是一个自由的穿流......当下化本身是一个内意识的发生(Ereignis)并具有其现时的现在、其流逝样式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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