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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烂尾楼》读后感锦集

《烂尾楼》读后感锦集

《烂尾楼》是一本由何许人著作,万卷出版公司出版的228图书,本书定价:21.00元,页数:2009-9,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烂尾楼》读后感(一):我们所追求的

讲房地产的故事。

开篇奇怪的三条短信、烂尾楼中女老板的死

以调查为线索,即使那个调查也是为了留在光大...

层层展开的故事情节

莫小姐所遇到的一些人,都是一些社会角色的缩影,寥寥几笔。

烂尾楼作为城市化的产物,类似于一个城市黑暗属性的地标性建筑物。所有的死亡、凶杀暗高发的地方。腐烂的尸体、肆意流窜的蛆虫,难道不也是烂尾楼的样子么。

想起了暑假看的蔡骏的小说偷窥120天,好像是叫这个吧,死亡、偷窥、凶杀、怀疑与谎言,都是在烂尾楼这个环境中展开。

城市,给了作家写作的素材。以烂尾楼的形式让人们记住些什么,这是可悲么,或者是幸运?又或者可以说是一种未来的一种潮流?以烂尾楼为美么。突然想画一张画,满眼的烂尾楼或者是未完工的高楼大厦。

我们所追求的,未必是我们想要的。

《烂尾楼》读后感(二):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

非常让人感慨的一本书,不仅是一本极好的写实小说,也是一本悬念够强大的悬疑小说。最重要的是,这本书是为70后和80后写的,那些买得起房子的人,买不起房子的人,住别墅的人,当官的人,为生计愁苦的人,为了钱什么都做的人,全都是我们的同龄人,这个故事极为丰满。

我想说的是这本书写的太真切了,尤其是断供族那小子背着登山包住烂尾楼的情节,我有个在深圳的朋友就亲身经历过。

虽说我是个男人,但看到可怜的小两口,因为辛辛苦苦供楼而过着那种人不人鬼不鬼的日子时,几乎要哭了。我和女友,就曾经同样辛苦过。为了该死的房子,实在是付出了太多太多,现在回想起来,我还在怀疑究竟值不值得这样做。

这应该是这位作者的第一本长篇作品,但其内容远远超出了我的想象, 结尾也很耐人寻味。不小心剧透最后一句话:远处耸立着全城最高的那栋烂尾楼,在一片阴暗的背景中呈现出深浅不一的灰色,残砖断瓦中还有那些褪色严重的广告条幅挂在外面,被风鼓舞着格外醒目,看上去就像一个肿胀到了极致的巨型大疮,随时都有溃烂的可能。

中国楼市,也已经到了溃烂的边缘。

《烂尾楼》读后感(三):把有限材料揉碎捏合成型,具有写手的不错潜质

把有限材料揉碎捏合成型,具有写手的不错潜质,但也只是个写手而已。《烂尾楼》在网上颇有些好评,有机会就买下了。原以为会是房奴的悲惨故事,孰料竟是带点小悬疑的推理剧。

阅读的过程,实际上是读者与作者思维碰撞的过程,不同的读者对同一作品有着不一样的解读。记得曾学过这么一个理论,大概意思是,好的作品能给读者新鲜感,出乎意料之外,但也不可过于陌生突兀,需合乎情理之中。意料之外、清理之中,这就是读者和作者在阅读过程中博弈。

类似的游戏,在观看影视剧中一再反复。记得上大学那会,一帮人周末无聊在宿舍追看连续剧,总喜欢猜猜下个剧情的演进。谁说得准,就被在姓氏背后冠以“导”的称谓。意为,剧情都被猜到,你可以作导演了。

阅读《烂尾楼》,猜谜游戏也随之开始。三个短信、一起命案,被害人是“我”男朋友同父异母的姐姐,而男朋友行为又有些异样,于是很快锁定凶手,就是他了。剩下的悬念,就是犯罪的动机和过程了。

这本书之所以受到推崇,多与房地产黑幕有关。可惜,如果想将其当作内幕小说,恐怕就要失望了。作者的认知并没有超出外行的水平,有些情节不过是想当然的。换句话说,驾驭如此现实敏感的题材,对于房地产或是官场、新闻界,作者并没有足够的阅历,只能用想象来填补认知的缺陷,这也决定了本书不可避免的硬伤。甚至,利用淘宝洗钱的情景设置,有可能都是触犯法律的说辞。

情节最后,来历不明的巨款,显然已成为欲望的导锁。是非黑白已然不再重要,那篇作为求职敲门砖的爆炸性新闻,最终没有出现,这说明作者没有落入俗套,有向人心深处挖掘的自觉。按照正常逻辑,最惨痛、最有可能的结局,就是“我”和警官反目成仇、自相残杀。还好,作者总算保留了一些温情,“我”携款的不告而别,还有危机四伏、嘎然而止的结尾,也算给本书划下了一个差强人意的句号。

掩卷回思,最触目惊心的,还是电梯间那具慢慢死去的女尸,还有旁边那一双双毫无怜悯的眼神。

《烂尾楼》读后感(四):太多硬伤了

首先,我要肯定这本书在遣词造句上还是比较有水平的,至少读起来语言没有别扭。而且题材新颖,切入角独特,说出对这个社会以及某个行业较为敏感的评论。但是,在很多情节和细节的构思方面却相当幼稚,事情不合常理,人物不符人性。也就是说,叙述流畅,但想象力有不少硬伤。

1.小郭

按照文中所说,小郭看到了凶手杀人之后,不是选择报警而是选择呆在烂尾楼,是想把看到的情景作为筹码换回房子。

好吧,根据常理,谁会对凶杀过程的目击者高度重视呢?三种人:一、警方;二、媒体;三、凶手。

谁肯用房子换情报?两种人,一、警方;二、媒体。凶手则是不可能的,直接灭了,还跟他讨价还价?因为凶手并不“需要”情报,而是要让知情者永远无法泄密。

如果小郭要跟警察交易,那他应该直接联系林逸峰,有个当警察的同学,近水楼台先得月,要交易很容易。文中后来林逸峰得知小郭的要求之后,立即很积极地去满足他。可见先前根本就不知道小郭知道情报,更不知道小郭有“情报换房子”的需求。

如果小郭要跟媒体交易,那他应该主动去媒体办公楼“卖”料,因为一线小记者没有权利支配那么多的资源,必须要组织上认为得到情报的收益大于成本并且组织上同意,交易才能进行。要达到目的应该直接点。

小郭有交换的需求,不主动找警察,也不主动找媒体,他怎么做呢?

他以守株待兔的方式,在烂尾楼等候别人来询问,然后他才会告诉那人自己有情报,并且问对方要不要买。这就是脑子被驴踢了,他怎么肯定一定会有人去找他?他怎么肯定别人找到的是他而不是住在烂尾楼的其他目击者?他知道等来的不是凶手?他不知道凶手就算暂时答应了他的要求也不会让他有命去住的?

按照小郭这种S13的智商,那应该在烂尾楼下贴张告示,说本人知道凶杀案的情报,欲购买者请爬到XX层找郭X。这样不是能更快实现他的“梦想”,总比守株待兔强吧!

真不知道作者在构思这个人物时怎么想的。太幼稚了。而且搞笑的是,凶杀案发生那么久后,小郭一直住烂尾楼,而且放出了消息,竟然都没生命危险,反而是搬到警察的别墅后被做掉的。

2.三封邮件

按照文中说的,三封邮件是罗姐姐掉入电梯井之后用周美然的手机发的,而且鲁有发和周美然知道罗姐姐就掉在电梯井下面。

问题来了。

那么重要的物品,会暴露凶手身份(周美然手机)和不见得人的交易秘密(笔记本),难道不怕时间一久会被警察发现?为什么罗姐姐掉下去后,鲁有发和周美然不立刻去一楼电梯井捡回自己的东西?反而是离开现场,过了两三天,周美然和罗林才优哉游哉地去捡回来,以至给罗姐姐留下了发莫晓三封电子邮件的时间?

看来摔坏脑子的不是罗姐姐,是鲁有发和周美然!

那么,又是谁把鲁有发和周美然的脑摔坏了?

3.曾彦伟

按照文中的描述,曾彦伟是个功利主义者,总想早点在社会上混个人模狗样。那么,在目睹凶杀之后,他对周美然提出的勒索就不应该是“陪他三个晚上”。他虽然也是个色魔,但主要矛盾是没钱没事业没地位,次要矛盾才是没女人,所以从人性的角度上讲,他勒索周美然应该是狠狠地敲一笔,比如要个几百万,或者“要一两百万的同时再陪三个晚上”,这样会显得更符合人性。

再说说消除曾彦伟的要挟。

文中说曾彦伟把相片保存在邮箱里,一段时间没进入就会自动发送,然后罗林居然能以黑客手段进入曾彦伟的邮箱。那罗林简直是神呀!如果现在把一个注册好的邮箱摆在你面前,专业黑客要破解密码都不容易。但文中还有个前提,就是罗林根本不知道曾彦伟的邮箱是多少,不知道用户名是什么,不知道在哪个网站注册的。它可以是任何网站的任何用户名,除了中间那个“@”能确定之外,其余都未知,却被轻而易举地“进入”了。罗林这种水平,连美国中情局都自愧不如。这淡扯得有点大!

4.的士撞宝马MINI

第216页“趁着红灯转黄,各司机踩下油门的当儿,忽然夺过方向盘……”

大姐,我只知道有“黄灯转红”,从来没见过有“红灯转黄”呀,不都是直接变绿灯的么?如果真有“红灯转黄”这种东西,算是在下孤陋寡闻了。

还是第216页“宝马MINI被这猛烈的撞击弄得偏移了方向,车上的安全气囊像一朵朵炸开的爆米花挡住了周美然的脸……”

大姐,你知不知道车子哪个部位撞击,以及多大的速度和力量撞击,安全气囊才会弹出来?看来你不知道。一部的士从静止到起步的速度能有多快?撞击力量能有多大?远远没有达到弹出安全气囊的临界值!不信的自己找两部车去试试。

学过物理没有?力的作用是相互的。

就算正如你所说,用的士把宝马撞得弹开了安全气囊,那的士自身也受到同样巨大的冲击力,驾驶座的人非挂即伤。

而且一个弱女子能夺下司机的方向盘,打开车门并把司机推下去,然后还让司机吓得尿了裤子,瘫坐在地上。请问你是芙蓉姐还是凤姐?要编也靠谱点,编一些现实中有的。要不你叫一辆的士,上去之后按照你小说的那样去模仿,看看是否被人大嘴巴抽下来。

5.警察

发生了那么轰动的凶杀案,从头到尾只出现一个警察,绝无仅有的唯一一个林逸峰。而且这个警察几乎没什么作为,只会说“有事打电话”。掌握了现场第一手资料不去调查,靠一个还没毕业的挂名记者去深入“扒料”,美其名曰“不打草惊蛇”。擦!

不能正面调查,暗中监控嫌疑人总可以吧?按照常理,那些入了“黑名单”的嫌疑人在公共场合的举动应该都会纳入了警方悄悄关注的视线,警察能随时知道他们的动向,绝不会衰到要靠一个山寨记者反过来向他们报告所有情况。

小郭被林逸峰带到别墅后,作为破案前的目击证人,是不是可以先派两三个警察将他保护起来,每天住在一起没问题吧?何至于让光头入室将他办掉?在作者眼中,警察叔叔们就那么NC?还是她自己NC?一个楞头青在战斗。

6.反锁

第136页“周美然在楼下接住我扔下去的钥匙,帮我从外面打开了锁。”

弱弱地问一下,既然莫晓都有钥匙了,为什么不从里面自己打开?

弱弱地再问一下,有哪种锁在反锁之后,屋子里的人用钥匙打不开,要靠屋外的人才能打开的?大学宿舍用这种么?

后来我想了一会,终于替大姐你想到了说得过去的说法,就是那种门和门框各装铁片,出门时将一块铁片搭在另一块铁片上面,然后锁上锁头,也就是像搭纽扣那样,就符合大姐你的要求了。

不过,这样也说不通。为什么呢?因为罗林回来后没有发现莫晓出去过,如果是用上面那种锁法,莫晓自个回到宿舍后,必须出来将锁合上锁上,再跳回房间。否则就被罗林发现问题了。呵呵。

7.跟踪

第122页“借着夜色的掩映没人注意我一直跟在他们后面……”

从三楼宿舍的窗看着他俩上车离去,从决定跟踪到跑下三楼这段时间,够跟得上宝马车么?

当然,如果作者说宝要马是以七十码的速度挪动开出校门被跟踪的,那没啥好非议。

另外指出两个小笔误:

一、

第81页三段“他人也在数百里之外,说是导师去外地做演讲,临时决定带他去做助手……”

第四段“我告诉他明天要去深圳,他叮嘱我记得路上小心。”

由这两句可以看出,罗林去的“外地”和莫晓不是同一个地方,不是深圳。

第129页最后一句“他说他没去过深圳!”说明导师带罗林去演讲的地方是深圳。

到底是去哪里?

二、

第193页“罗林临出门时在门槛那里站定,……”

接下来两段中“见我没有半点改变主意的样子,才不甘心地起身……”

到底是站着还是坐着?

注意上下文衔接。

总之,可以编小说,但请不要和实际脱节,或者脱节不要太严重。

可能有人说,小说本来就是假的,不必计较太多。

要我说电影也是假的呀,但如果把电影拍成“舞台剧”风格,有人去看么?打个比方说,头上插几条稻草挡着,趴在地上,身边的敌人就看不到你了,那种风格搬入电影,观众看了能不开骂?

觉得这部小说就是舞台剧风格的小说,题材很好,但想象出来的东西大把破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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