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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爵士笔记》的读后感大全

《爵士笔记》的读后感大全

《爵士笔记》是一本由[英]菲利普·拉金著作,江苏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16.00元,页数:207,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爵士笔记》读后感(一):原文牛逼,译文不行

翻译一塌糊涂哎。最后的60-70每年TOP3里面所听说的也甚少。因为翻译的原因,没法最追本溯源去体验诗人的品味,遗憾。拉金醉心的是20-40年代的格拉泰姆和布鲁斯,对后期我们所熟知的mile davies,john contrane态度暧昧,不过最后提到thelonious Monk溢美甚多(估计这部分是全书看的最投入的)。最近出了一个黄色封面的再版,不知道会不会好一点。

拉金文字向来以的准确和wit见长,有人说他刻薄,但聪明人世界里的直来直去应该是一种美德吧。

《爵士笔记》读后感(二):一次误打误撞的遭遇

买这本书完全是一个误会,在这之前我没听说过拉金,看标题还以为是一本爵士唱片的乐评,买来之后才发现这是本评价其他关于爵士乐书籍的书,自然而然,他点评的那些爵士乐书籍我也都没有看过。

但不得不说,读完之后的收获还是很多,边边角角的折了不少地方,有的是关于唱片的推荐,有的是关于乐手的性格和故事,有的是不懂的地方。

下面四点是让我有所触动的地方:

1.威尔斯派与吉本派

这是拉金提出的爵士乐历史倾向的区别,威尔斯派即倾向于扩大爵士乐这个词的内涵,希望有所改变,而吉本派则希望保持话语的原意,保持事物的现状。虽然后期拉金对自由爵士的评价有所改观,但他无疑是属于吉本派的。他对从波普之后的爵士乐风格都颇有微词,他偏爱新奥尔良风格、迪克西兰风格、摇摆乐等一切能让人随着节奏舞动起来的风格。

在我看来,虽然从波普特别是自由爵士开始,爵士乐逐渐开始不接地气,但恰恰是这种不接地气使得爵士乐从一种娱乐的伴奏音乐上升成一种能够登堂入室的音乐艺术。从艺术角度来说,优秀的自由爵士乐作品的内涵深度无疑是远远胜过之前的摇摆乐的,从欣赏角度来说,给人的震撼和快感也更加淋漓尽致。

从这个角度来说,我应该是属于威尔斯派,但对于某些过分刻意故弄玄虚的前卫爵士和先锋爵士我也接受无能,酸爵士和电子爵士更是无爱。因此可以说威尔斯派与吉本派的划分只是基于一个时间点的相对标准,并不是绝对的。

2.什么是好的爵士乐?

在这点上我同意拉金的看法,好的爵士乐不需要听的人具备多么深厚的专业知识,也不需要在听的时候正襟危坐屏气凝神的等待着它才能体会它的妙处,而是即使你刚刚接触爵士乐,开始听的时候心不在焉,它也会把你的耳朵唤醒。

3.明确的偏好

拉金在书中对乐评老好人的“攻击”非常多,受伤最多的应该就是可怜的巴里埃特,拉金表示作为爵士乐批评家,他的特点就是没有特点,他对所有的爵士乐风格和乐手投以同等的兴趣,什么都觉得好。这确实是一个问题,你在虾米经常可以见到这样一些人,只要是爵士乐的乐手他就极尽所能的夸赞,看现场的时候摇摆得像个拨浪鼓一样,其实,那些口中的“棒极了”真的有那么好吗?如果不加分辨地去赞美,不敢对自己不喜欢的风格和乐手抱以微词,那爵士乐就真的成了“皇帝的新衣”了。

4.恶舌和文人相轻

拉金在文中点评的言语少有幽默而更多的是恶舌和讥讽,甚至在几篇给出版社人员的书信中明确表示不希望对方初版某某作家爵士乐书籍,这就不仅仅是毒舌而是恶毒和人品问题了。另外,译者在备注里面一会儿通过对拉金观点牵强的解读各种恭维他,一会儿又旗帜鲜明地反对拉金的观点并且大书特书(认为眩晕的地位高于大鸟),从语境上完全盖过了原文的论述,让人感觉完全摸不到头脑,什么时候译者可以有这么大的话语权了?

最后,唱片的名字翻译成《贝茜忍不住了》和《李斯特杨又跳了》这样真的好么?

《爵士笔记》读后感(三):在密不透风的现代性中遭遇爵士乐

著名道学家、性感的英国人D.H.劳伦斯,在提到史上最邪恶的小说家之一的梅尔维尔时说,“这就是典型的美国人……他们的理想就像盔甲生了锈再也脱不掉了……他同样以超越痛苦与欢欣的能力记录下孤独灵魂的极端变化——这是从没有真正接触过他人的孤魂”(《劳伦斯文艺随笔》,漓江2004年版)。虽然刻薄,却命中要害。揭示了某种关于现代写作的秘密准则。

当菲利普·拉金,主宰20世纪下半叶战后英语诗坛的那一位,坚信“只有死亡才能实现世界大同”的同时,又写作了乐评《爵士笔记》并引起我们注意时,一些矛盾也就此展开——

在诗歌中,拉金偏执地关心死亡关心恐惧,偏执地使用前缀un、in、dis定制各种各样的否定式,用无所不在的“几乎不”无所不在地否定实在……大量喝酒,写些诗文,记录下对死亡的恐惧,否认永生或死后再生的形象,虽然土得掉渣,却是一个典型的现代形象。而这本《爵士笔记》似乎给出了一些不同的东西——一贯长于否定的拉金,从头到尾都在肯定。几十年如一日对爵士乐的爱好以及对在英国寒冷地区青年时代的描述和记录,暗示生活并非十分乏味。他甚至有过一套架子鼓,用来支持对摇摆即兴的黑人音乐的忠诚爱好!诗歌界怀疑大神的稳固身份,不得不因此动摇。

听爵士的拉金不那么愤世嫉俗。没错,写诗的拉金是昏暗的,但这昏暗中实际上弥漫着享乐。十二三岁时,搜集一切舞会音乐,并痴迷于反复的倾听。壮年时期的乐评对爵士乐手们吃苦受累的生活和钻牛角尖式的追求,唱颂赞歌或者挽歌,一本《爵士笔记》透露了他内心的声音——对拉金来说,爵士乐最大的吸引力在于它是在不可能中形成的必然性。那些流浪的、吸毒的、漫无目标的乐手们,像巴尔扎克笔下自我怀疑的天才一般,永远不知道该如何在不受肯定中混下去,却永远都能拿出更美妙的旋律,在无所不包的否定中盘旋直至谢幕,再三谢幕……现代性的幕布拉开,拉金就不可避免地要接受凌迟,而爵士乐使这场凌迟集聚了所有人,所有的生命力和幸福感。

没错,当他所喜欢的Louis Armstrong的大粗嗓子吟唱“Do You Know What It Means to Miss New Orleans”,并非一时代的结束,而是另一种开始——对拉金来说,爵士乐具有诗学的高度:

“Do you know what it means to miss new orleans

When that's where you left your heart

And there's one thing more, i miss the one i care for

More than i miss new orleans”

爵士乐超过经验与想象,每一回环永远有别一种可能性。在密不透风的现代性中遭遇爵士乐,是多好的一件事。而拉金的独特性在于,即使乐手们艰难困苦,他却不会给出更多的同情(当然,也没有他一贯的冷嘲热讽),有的是那么多的惊奇和那么多的肯定。这是对偶然正确性的肯定,对突围现代性的钦佩。甚至,这种基于惊奇的肯定和钦佩,在他的诗中也曾流露过:

“而这一切永远不会被人摒弃,

因为永远会有人突然间发现

自己渴望变得更加严肃

他与这种渴望同被这块土地吸引”

(《去教堂》,李力译)

一个富有矛盾的拉金远比一个只会挖苦或悲观的拉金有趣得多。不妨把否定生活的拉金看作一个可爱的骗子:对于一个热爱生活的人来说,死亡的阴影,将使生活更加愉快。这种看法并非空穴来风。因为,他为比莉·哈乐黛写下的句子:“……你或许会忍不住纳罕,她歌声中的甜蜜究竟从何而来?”也可以改写为“如果不是对生活的热爱,拉金的否定与怀疑究竟从何而来?”

而当然,拉金的秘密绝不只在这一本书中。

世界的目的也许是成为一本书,而拉金的所有书或许也有着自己的目的:谦卑而自得其乐地对语言进行排列与组合,形成一个美妙的回环。像按理不可能存在于现代的爵士乐那样,富于魅力。

答案早就在那里:信念和朴素使拉金的昏暗明亮,自由和即兴使爵士乐的享乐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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