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爵士乐经典读后感有感

爵士乐经典读后感有感

《爵士乐》是一本由保罗·O.W.坦纳 / 戴维·W.梅吉尔 / 莫里斯·杰罗著作,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60.00元,页数:395,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爵士乐》读后感(一):爵士乐的史书

本书中介绍了大量的经典音乐,看完了能对爵士乐甚至美国音乐的发展有一个清晰的印象,在国外也是权威教材,可惜中文版没有配套的三张CD。

我在土豆编辑了一个豆单,将能找到的书中的音乐都放了进去,希望能给各位爵士乐迷提供方便。也希望有更好版本的乐友能一起交流,完善。

土豆中找人:chenxingcsu 就能找到了

《爵士乐》读后感(二):本书所附「录音实例」与CD相关资料请参考本条书评

更新日期:2017年2月21日

大家好,Paul Tanner与David Megill的这本《Jazz》现已出到12版,国内只有第10版的的翻译。众所周知,本书附带的CD内容不甚完善,在较新的电脑上更是几乎无法打开(程序支援的Flash Player年代十分久远)。作为读者,翻阅原著后寻到了一些书中提到的录音资料,与大家分享。

http://www.emegill.com/listening/

此处有交互式聆听案例13条

大家可根据此目录,可自行在流媒体音乐软件中寻得原曲。中译版因过度翻译等原因,在书中找寻对应的曲目比较费劲,通过此目录寻找可更加省事。

《爵士乐》读后感(三):爵士乐的非洲根源

这是一本由著名的McGraw-Hill公司出版的系统讲述爵士乐的专业权威教材。有兴者可查查McGraw-Hill这家美国上市公司,他们在专业教科书领域中的地位绝对不亚于文学丛书中的Penguin。

看到一处有趣的地方,在此更正一下自己的误区。我们一般说爵士乐和摇滚乐的根源在非洲,尤其是在节拍方面的影响。因为是欧洲奴隶主将他们贩卖到美洲大陆,之后才有了布鲁斯等音乐形式的产生。事实虽然如此,但其中有一步重要的欧洲转移和传承的历史是大多数人所不了解的。

公元8世纪中期,北非的摩尔人征服了西班牙,统治期持续了700多年。这个时期非洲的音乐元素开始大量植入和渗透西班牙。非洲音乐产生的三个重要前提:宗教、仪式和舞蹈,即通过宗教仪式的方式进行礼拜活动,并辅之以舞蹈。因此,节奏一直作为非洲人生活很重要的一个部分。

很多西班牙的民间舞蹈实际上都是来源于非洲的祖先。到16世纪初,西班牙已经脱离了摩尔人的统治,但是西班牙音乐也已经和非洲音乐混为一体。

16世纪中期,西班牙成为海洋的霸主,他们占领了大量的美洲土地,西班牙语当时是美洲的通用语言。他们在北美大规模的建立西班牙属地和殖民地(当时新奥尔良就是在西班牙的控制内),并通过这两种渠道向美洲输送黑人奴隶。在运输中,他们往往要在加勒比海的岛屿上停留,使黑奴适应环境后再上岸,有时会停留几个月甚至几年。因此,奴隶在到达美国之前就已经接触了大量的欧洲音乐,他们的非洲根源经历了欧洲的孕养和转化。

《爵士乐》读后感(四):寻不回的自由

本书共分为十五章(每章中又分若干篇),它们是:

一、聆听爵士乐

二、爵士乐传统

三、布鲁斯(Blues)

四、从拉格泰姆(Ragtime)到布基-乌基(Boogie-woogie)

五、早期新奥尔良风格(New Orleans Style)与芝加哥(Chicago Style)风格爵士乐

六、摇摆乐(Swing)

七、艾灵顿公爵(Duke Ellington)

八、波普爵士乐(Bop)

九、冷静爵士乐(Cool)与第三潮流爵士乐

十、迈尔斯•戴维斯(Miles Davis)

十一、强力波普 (Hard Bop)、芬克(Funk)和福音(Gospel)爵士乐

十二、自由形式(Free Form)和先锋派(Avant-garde)

十三、爵士乐与摇滚乐的融合(Fusion)

十四、当代潮流:走向成熟的艺术形式

十五、拉丁爵士乐(Latin)

乍看目录,不难发现此书的专业性及作者的倾向。大量指代不同风格的专业词汇,很难被普通读者所了解;而作者坦纳等人(Paul O.W. Tanner et al.)为艾灵顿公爵和迈尔斯•戴维斯两人独辟章节,实意在传统与先锋之间寻求平衡。话说真正意义上的爵士,自诞生至今已逾百年。从斯科特•乔普林(Scott Joplin)在新奥尔良红灯区弹奏的《枫叶拉格泰姆》(Maple Leaf Ragtime),到本尼•古德曼(Benny Goodman)乐队在商业上的成功,再到查理•帕克(Charlie Parker)等人不愿随波逐流的“反叛”,爵士的确是在传统与革命之间发展起来的音乐——传统中带着美国文化兼容并包的特质,让任何节奏都能变得爵士,也让任何人都能玩自己的爵士;革命的浪漫中又不乏强烈的自我反省与批判,使得其未来始终像“在风中飘的答案”,确实存在,却无从寻找。比起乡村乐的天真和惆怅,爵士显得太世故,比起摇滚乐的不羁和叛逆,爵士的确太克制;比起古典乐的扎实和谨严,爵士又实在散漫得可以。但它从来不缺的,是自由。

我料想得到,摇滚乐迷们定能找出众多例子,证明摇滚乐也同样自由,不管在形式还是精神上。但不可否认的是,即兴(improvisation)确是爵士的专利。坦纳等人在书中指出:“爵士乐的发展可以看作是音乐作品的书面传统与即兴演奏的口传传统之间的平衡活动”(2010,p.7)。这里的“书面传统”指的当然是西方古典乐中的编曲和指挥体系。早期的爵士乐手(主要是黑人)在劳动号子(working song)和教堂音乐的基础上随意发挥,后被受过较好教育的白人乐手加以记录,定立风格。在这一过程中,编曲(composition)与即兴之间的关系被不断打磨与定义,以满足曲式的整体需要。这正是本书力图强调的一点——对于爵士乐,即兴与编曲有着同等重要的地位。而在作者看来,艾灵顿公爵是能将二者完美结合的第一人(ibid,p.8)。在大乐队(big band)里,这不仅决定了各声部之间的相互关系,也意味着到“个人表现”与“集体表现”的最终平衡(ibid,p.163)。这种平衡不仅对音乐有意义,它的存在,似乎是对平行历史的回应(response)与隐喻(metaphor);而它的发展,在我看来,甚至是美国历史的风向标——当偏重编曲的大乐队盛行时,美国经济正从“大萧条”(the Great Depression)中恢复,但社会价值却被斯科特•费兹杰拉德(F. Scott Fitzgerald)笔下那些挥霍无度的中产阶级(bourgeois)所绑架;当崇尚即兴的比波普(Bebop)蔚然成风时,美国陷于“越战”,经济低迷。而同时,反战示威和学生运动之激烈,几乎要摧垮整个社会结构。美国,的确曾在爵士的摇摆中浮沉。

早在上世纪70年代,就有人宣布爵士已死。但那个年代的言论毕竟太革命、 太煽动,也太轻浮,好像人人都能当尼采(Nietzsche)似的。突然间,后现代主义(post-modernism)就“死了”,而后后现代主义大概也活不了多久。对于爵士乐,迈尔斯•戴维斯正是引领其进入“后现代”的佼佼者。在这里,传统的爵士和声被毫不犹豫地打破,甜美的百老汇情歌(Broadway Ballad)也被狠狠地抛弃。于是,音符更像是被拆解了的独立个体,而非旋律或节奏的组成部分。但可惜的是,我对这样的音乐毫无兴趣。看来,我究竟是个追求秩序、华丽与甜美的现代主义者,绝无伍迪•艾伦(Woody Allen)一般的勇气,“解构爱情狂”(电影‘Deconstructing Harry’)。

许多人认为,爵士是小众音乐。从某种程度上说,的确是这样——在大陆,所有听其他音乐的人加起来,恐怕也敌不过所谓的“流行歌”大军。近些年,古典乐迷渐多,爵士乐迷却似乎还是老样子。但真实情况也许是,听爵士的人也不少,但愿意谈谈的人真的寥寥无几,特别是以个人身份。书籍方面,大概只有苏葵的《爵士乐》(2007)算得上合格的乐迷札记。事实上,爵士对于我们,从不该如此陌生——老上海的旋律,谁都能多少哼上几句;做过爵士酒吧老板的村上春树,每部小说几乎都脱不了爵士的影子。电影也是同样,只要看电影,你就或多或少是个爵士听众——经典的美国影片从不缺少爵士,不管是哪类。传记片《雷》(Ray)、罪案片《天才雷普利》(The Talented Mr. Ripley)和《沙顿海》(The Salton Sea),以及剧情片《忘我奇缘》(The Majestic)《海上钢琴师》(The Legend of 1900)和《幸福终点站》(The Terminal)都是极佳的爵士电影。当然,伍迪•艾伦才是最会使用爵士语言来表达电影意含的导演。

回到书本身。总体来说,《爵士乐》一书确实不赖:谈历史,谈曲式,头头是道;谈乐手,谈曲风,句句在理。然而,作者们始终在回避一个事实,即爵士不仅是种音乐,也是种歌曲。书中有对各个时期先锋乐手的详尽分析,却从不见对重要歌手的任何介绍。就算谈到路易•阿姆斯特朗(Louis Armstrong),也只强调其作为小号手的影响,而绝口不提那脍炙人口的What a Wonderful World。作者们似乎是在集体性地贬低那些“滥情”的歌曲,从而抬高爵士作为一种“严肃”且“纯粹”的“乐”的身价。可是,缺了弗兰克•辛纳特拉(Frank Sinatra)和纳特•金•科尔(Nat King Cole)的爵士还是爵士吗?少了艾拉•菲兹杰拉德(Ella Fitzgerald)与比莉•哈勒黛(Billie Holiday)的爵士又将是怎一个模样?歌曲之于爵士如此重要,却被趾高气昂的学术派晾在一边,只可谓是憾事一件。

此次出版的《爵士乐》,乃翻译自英文第十版。现在称其为新书,只是对我们而言。其早在1964年就由著名的McGraw-Hill公司发行,而中文版却晚了近半个世纪。于是只能慨叹:不似日本,不似老上海,我们确已与爵士相隔甚远——当年与红得发紫的汤米•道西(Tommy Dorsey)和格伦•米勒(Glenn Miller)共用同一套谱的吉米•金(Jimmy King)乐队早已不复存在,或许也不会回来。

如今“新书”上架,立马抢下,为的便是弥补那恍如隔世般的滞后与疏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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