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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敦的叫卖声》读后感1000字

《伦敦的叫卖声》读后感1000字

《伦敦的叫卖声》是一本由[英] 阿狄生著作,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24.00,页数:314,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伦敦的叫卖声》读后感(一):路遇英国文人

很早就听说过这本书,也浏览过目录,但始终提不起多大兴致。直到书店打了6折,才花10元钱买下,心想无聊时翻翻也好。不想一翻之下大有相逢恨晚之感,活像渴望跳舞的双脚终于等到了合适的音乐。有时候真该接触一下你从来不碰的东西,买陌生歌手的CD,读不感兴趣的书,尝试另一种生活,越过自设的界限,结果往往出人意表。世界突然变得这么新鲜有趣,像是充满了奇迹。

篇篇英式经典随笔,越看越觉可堪玩味。译者篇前对作者的介绍,本身即是妙文。见各文人的际遇,真是“各有前因莫羡人”,颇有点滑稽的意味。特别是苏格兰、爱尔兰籍的,像不顾死活的斯梯尔,可怜的傻瓜哥尔斯密斯,似乎生来血里就带着啼笑皆非的因子。而湖区手头宽裕的闲人华兹华斯与伦敦的小职员兰姆,是如何无法比拟的一个天上一个人间!兰姆渴望在进坟墓之前有一两年属于自己支配的时间,而华兹华斯兄妹只要睁开眼睛就能见到瀑布与萤火虫,感到自己的自由与幸福。一生,对于个人来说,真像无法摆脱的幻梦,好也罢,坏也罢。更别说严苛环境下化绝望为文字的勃朗特姐妹,其旷野之悲非死亡不能平息。

我仿佛走在这些可爱可怜可叹的人们的散步径上,深深地感到自己被引了进来,与他们连在一起生长、呼吸、感受。是时候了,被接纳的人总是幸福的。

《伦敦的叫卖声》读后感(二):查尔斯兰姆的一面

兰姆的作品算是久闻大名,即便在其同时代的文人圈诸如柯勒律治,华兹华斯等人中,他的文风文笔以及文采都独出一帜。

重新再看他的杂文,更为此人的性格和人格特色所吸引。他是个典型的城市人,过着典型城市人朝九晚五的生活,生活在城市,没能让他免于繁琐家务的叨扰,安心创作。十四岁,本该是玩耍自在的年纪,兰姆已经开始坐在格子间过着日复一日重复而无聊的生活,且这样的生活一直持续了三十多年之久。很难想象对于一个内心有着不尽表达欲,渴望自由的人来说,熬过规规矩矩的三十年需要何等的毅力。我想这同时也得归结于他强烈的责任心。在兰姆后来写给柯勒律治的信中,他透露了那期间家庭遭逢的重大打击。精神异常的妹妹失手刺死了自己的母亲,伤了自己的父亲和照顾大家的姑姑。兰姆从此担起了养家持家的重任。失去亲人,却仍然要顾全大局,忘却悲痛,拖着一大家人继续生活,即便每年家中仅有160磅的收入,他都要付60磅让妹妹收到专人的照顾而非丢弃她在精神病院自生自灭,并利用每一美分供养全家。

在生活的重压下,年轻的兰姆还需要想办法获取心灵的慰藉。兰姆说,“除了走路,我便读书。我不会坐在那里空想——自有书本替我去想。”可以说,兰姆有着多数读书人的挑剔和矫情。写得好的,老旧一点为好,若是有被人翻过书页卷起的更佳,因为这能引发后来人看书时联想它曾经给其他人带来过安慰,那便能体现一本书最大的价值——在别人的生活和认知里产生一点微妙的作用。BBC就曾经专门出过一部纪录片讲述书本出版时封面设计对书本身的影响。书的外表是书的眼,透过这只眼与看书人眼的交汇,才知道是否应该深入了解。看书的场合也同样重要,尽管数次恋爱经历均无疾而终,但这一点不影响兰姆在草地上看《帕米拉》的兴致。正当他看得入迷时,一位相熟的小姐静坐在了一旁,在淑女旁看这书似乎是非常不合时宜,但兰姆已经来不及惊慌失措的收回,只能强装镇定。面泛红晕的实在不知是旁边的小姐还是兰姆本人了。

兰姆的文章总透着轻松戏谑的调笑,甚至他拒绝了早期华兹华斯邀他去乡村享受山水,声称“如果我不把我的心大部分当作高利贷放给这个人生剧场,我这一辈子又该做什么呢”,言语间是对城市生活的地方性热情和对华兹华斯这一派崇尚自然的无意欣赏。但在1822年写给华兹华斯的信中,兰姆还是透露出枯燥的城市生活带给他的乏味和亲人离去的伤逝,发出了”一个人的消逝等于消灭了一个门类的共鸣“的感慨。所以,这样一个人,在他的文字里,用戏谑代替了辛酸,用随意代替了工整,这是一种”含泪的微笑“。

《伦敦的叫卖声》读后感(三):忙中述闲

说起惭愧,近来杂事繁冗,安身已成问题,立命更无从去谈。在这重枷箍体、快鞭催老的状态下,真如英随笔家兰姆所言,“一闹牙疼,或者脚脖子扭伤了——这时候,人就锐气顿消,灰溜溜的,只好安于某种卑下的生活动力。”即便此刻,也有糟心事来扰、将好不容易理清的思路截作一段又一段,我偏要这时候对英伦随笔提一二肤浅见解,想想颇荒谬,不妨视其为闲散与紧促之间的较量,给自己的浅陋留一处退路。

英伦半岛的小说我所知不多,不喜那里短家常、贵妇绅士的无穷尽纠葛,浓雾下湿漉漉的感官享受甚得我心,仍无法拯救我对英国文学的偏见,这也影响到了英国随笔作品于我的印象,古板冷硬的大理石庭院哪又敢奢求生出摇曳的白菊。另,英人随笔多有幽默的美誉,我却不相信自己有能力理解,会心一笑,一如马克吐温的作品在我是身心的煎熬。

我读随笔集《伦敦的叫卖声》动机有二:一是早闻其名,有好奇心,也有跟风念;二是书名让人遐想联翩,极易勾出心底的怀旧情结,忆起儿时徘徊在街门外拖着腔儿蘸满方言的磨刀或兜售小物什的商贩,他们和他们的吆喝声今天已再难觅,连划痕都不曾遗留。念旧或许是一种无出息的表现。

带着寻时光机的愿望读阿狄生的文章难免失落,对如雷贯耳的《伦敦的叫卖声》,我有话要说,反讽太过暴露,淋漓,尽兴,但失了几分随笔应有的施施然,拳头般攥在一起而非茶叶般焕发。我的微词无损它的伟大。伍尔夫欣赏多萝西·华兹华斯专注于描写杜鹃在山头的兀自啼叫,也对玛丽·沃尔斯顿克拉夫特的暴风雨的思想保存足够的敬重。

且看阿狄生对统一伦敦城叫卖声的提议,“一切公共叫卖之声应该统归明理善断之士主管,嗓音不美者不得在街头大喊大叫,叫卖声不美者不得在街头大喊大叫,叫卖声不仅要压倒人声喧哗、车声轧轧,而且要使用恰当词句将各自贩卖的货色加以说明,发音也要清晰、悦耳。”这段反语出色描摹出十八世纪英国官僚主义的嘴脸,我辈也能在第一时间轰然共鸣。阿狄生的风趣也很出彩,举一例,“每当萝卜上市,总有许多人大吵大嚷,沿街叫卖,满城为之骚然,实属不可原谅,因为萝卜这种商品即使在卖方手里放一放,并没有放凉的危险。”这种淡写轻描真是妙极。

让我拊掌的还有《金银岛》著者斯蒂文森。学生时,我的逃课小有微名,夏日午后,人家在连电风扇也无的教室里听汗水碎在桌面地板的轻响,我自找一荫凉微风处翻闲书哼小曲,或纠结同好打打篮球,不亦快哉!惯性思维使然,总挣脱不了虚掷时光的罪感,至今,噬骨的内疚依然活蹦乱跳。斯蒂文森治愈了这一旧疾,《为闲人一辩》中这样说,“当你回顾自己的求学时代,我相信,你一定不会为了在逃学中度过的那些内容丰富、兴趣盎然、富有教益的时光而感到悔恨;恐怕你在记忆中愿意一笔勾销的倒是在课堂上半睡半醒中度过的某些黯然无光的时刻。”终我一生,也无法得其文采一二,但以与他在此问题上看法一致为幸。在我看来,斯蒂文森和麦克尤恩是最不类英国作家的作家。

斯蒂文森为闲人辩护,不等于他赞同游手好闲,他本人并非闲人,非但不闲,且异常勤奋,二三十卷的等身著作就是明证,他实主张在黾勉生活中高高兴兴做人的义务。兰姆《伊利亚随笔》中为牌戏正名(《拜特尔太太谈打牌》),也不代表着他称道赌博,颂其魔鬼般的不智,相反,他借拜特尔太太之口表白的是对井然、公正、正直、愉悦的追念。“亮堂堂的炉火,一尘不染的地板,规规矩矩的牌风”、“打牌如同打仗,目的在于光荣地赢钱”、最忌翻云覆雨、反复无常、花花点子、小打小闹,力主忠贞到底。这是最见兰姆特色的随笔。兰姆笔下罕有术语或引经据典,文中提及马基雅维利,是个例外,据此或可窥其政治观。

“最近,我跟我那脾气温和的堂姐又玩了一回皮克牌,结果,我一人全胜。尽管我们谁也没有赢一个钱,谁也没有输一个钱;尽管那仅仅有一点赌牌的影子——我真不敢告诉你,我是多么愚蠢!——我仍然希望这样的游戏一直继续下去——我愿意永远做着这样无补实际的傻事。”我们又有何资格把兰姆所作所为视作无意义的傻事?笑人先笑己。布罗茨基对散文贬损性的定位(“通常受制于经济考虑,‘干旱期’,或较罕见地受制于挑起争端的必要性)不适用于兰姆、斯蒂文森和收录在《伦敦的叫卖声》中的其他随笔作家。

曼德尔斯塔姆曾自命清高地认为,诗歌存在一群有些儿距离、未知的读者,“与火星交流......是一件值得抒情诗人去做的事。”套用此句,优秀的随笔与时间交流,过去,现在,未来,不论你身在什么世纪什么地方,打开它的时候,便被准确命中。前提是你需摆出一副慵懒坐姿迎接它的降临。

《伦敦的叫卖声》【英】阿狄生等刘炳善译,上海译文出版社 2008年4月

《伊利亚随笔》【英】查尔斯,兰姆刘炳善译,上海译文出版社 2008年4月

本文刊登于《广州日报》2008年6月14日休闲周.博阅.B12版 请勿私自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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