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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所有、自由和平等》的读后感大全

《自我所有、自由和平等》的读后感大全

《自我所有、自由和平等》是一本由G.A.柯亨著作,东方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26.00元,页数:374,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自我所有、自由和平等》读后感(一):文笔犀利 必须5星

点评:文笔犀利 批判有余 立论不足。

作者属于英美分析传统的马克思主义者,但本书基本没有立论的内容。以批判为主。

作者的批判手法以语言分析为重,试图达到“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目的,从而动摇对自由至上主义抱有同情的读者的观念。

因为作者没有拘泥于某一范式或立场,所以容易让读者感到困惑。

分析来分析去究竟作者本人是什么想法?

唉,不如就把本书当做一次智力游戏吧。

享受分析逻辑的过程本身!

PS 我说文笔犀利是针对作者思考本身而言的,不喜欢分析哲学传统的读者也许会觉得作者学究气太浓。不过我认为如果论证不够学究气,则可能带来更多的矛盾和谬误。

《自我所有、自由和平等》读后感(二):自由和平等,何者更优先?——评G. A. 科亨《自我所有、自由和平等》

金里卡在《当代政治哲学》中告诉我们:“任何一种理论都不能包含两个最大化要求,任何想要满足这种理论的企图很快就会走向死胡同”。如果将这条对功利主义的批评用于马克思,科亨恰好揭示了马克思主义者无法在其理论中同时贯彻自由和平等两个道德价值。

科亨说,“把哲学做好的方式之一就是把对手也不想否认的那些前提收集起来,借助推论的技巧,引出对手想否认但难以否认的结论,因为他们已经接受这些前提。诀窍在于从广泛接受的前提出发得出值得争论的结论”(p.129)。科亨这本书的主要理论对手是以诺奇克为代表的自由至上主义者,在反驳诺奇克时,科亨很好地贯彻了上述原则。

诺奇克理论的旨要可以概括如下:假定每个人对他当下持有的财产拥有资格,那么正义的分配就只是源于人们自由交换的分配;在正义状况下,通过自由转移产生的任何分配都是正义的;政府在违背当事人意愿的情况下对这些交换进行强制性征税是不正义的;唯一正当的课税是为旨在保护自由交换机制的背景制度(例如警察和法律制度)提供维持运转的经费。这些步骤可以分别概括为:原初获得正义、转让正义、同意原则、矫正原则和最弱国家。诺奇克提供了两个论证,诉求直觉的论证(张伯伦论证)和自我所有权的论证。科亨显然认为,诉求直觉的论证支持两个正义原则,而正义原则的基础是自我所有原则,对它们的反驳可以分开进行。

科亨用前两章来证明诺奇克的两个正义原则不仅存在定义上的问题,而且在它们的逻辑关联中缺乏支持。定义上的问题可以通过修改定义加以坚持,但逻辑上的缺陷是容易攻击的点。首先,诺奇克的公正步骤无法支持公正状态,因为公正步骤中会出现偶然(擀面杖的例子)或固有(钻石的例子)的意外;其次,两个正义原则无法支持自由的概念,诺奇克混淆了自由(freedom)和自由权(liberty),而用权利来定义自由将陷入恶性循环,因为自由权是由正义来定义的,而坚持自由权就不能同时坚持干涉私有财产是不正当的。

科亨逐渐认识到,自我所有原则才是诺奇克的核心,从第三章到第十章都围绕这个问题展开。要证明自我所有原则带来的不平等是不合理的,可以否认自我所有这个前提;但由于马克思主义者在批判资本主义制度和设想美好生活都需要自我所有的概念(第五章、第六章),这个方案是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招式。科亨设计了较弱的反驳路线,这就是自我所有不能必然地推导出外部资源原始占有的不平等,因而坚持自我所有原则不必然导致不平等。我认为科亨这里存在一个跳跃,原因再述。

为了说明维护平等必然侵犯自我所有权,诺奇克依赖两个前提。第一个前提是“洛克式的限制性条件”,第二个前提是世界是无主的,科亨在第三章和第四章处理了这个问题。首先来看洛克式的限制条件,诺奇克说,原初占有是正义的,当且仅当“从一般的公共使用转变为私人占用的时候,如果就物质条件而言,不会使得人们的情况差于他们过去一般性地使用资源的境况,原初占有就是正当的”。这个条件的漏洞在于:(1)它仅仅根据物质福利来界定恶化;(2)它的解释将占有前的公共使用当作判断是否恶化的标准。这个条件理所当然地排除了替代性的财产制度,但判断恶化的对比组不应该是未占有前的状况,而是替代性的经济制度,毕竟任何经济协作制度都能有效地提升社会生产力。科亨由此提出自我所有原则是有可能和共有制结合起来的。共有制的方案顺利地和对诺奇克第二个前提的批评结合起来,我们为什么假设世界在占有前是无主的,而不是被共同占有?毕竟洛克也相信,上帝把世界交给人们共同使用。

纵然科亨的批评是成立的,而且肯定自我所有能够有效地和共有制结合起来,但科亨无法由此得出结论,坚持自我所有原则并不必然导致不平等。斯坦纳的“正义的起跑门理论”恰恰是对科亨的致命一击,即使原初分配是平等的,人在能力上的差异也会导致外部资源分配的不平等。科亨针对德沃金为斯坦纳作出的辩护实在是答非所问。实际上,由于科亨过分在意诺奇克构成的挑战,在整本著作都没有有效地回应罗尔斯/德沃金,当代分析的马克思主义和自由的平等主义政治哲学的界限非常模糊。正如科亨自己所言,尝试结合自我所有原则和平等原则的中间路线“ 不可能在条件平等的方向上走得太远 ”。

我们现在把目光盯在自由上。

《自我所有、自由和平等》读后感(三):G.A. Cohen《自我所有、自由和平等(1995)》小摘要

【按语:在《自我所有、自由和平等(1995)》中,Cohen主要批评了诺齐克《无政府、国家和乌托邦》中的自我所有权概念,显明了一种左翼的立场。科恩说,主张自由至上的诺齐克的真正秘密是自我所有原则,但分析表明诺齐克的自我所有原则是问题重重的:自我所有原则不能正当地证成对财产的原初获取,而且,自我所有这一概念本身并不那么好,它的吸引力实际上源自与自主权、不被当做纯粹的手段等概念的混淆。科恩的写作很朴实,但其论述中显然预设了equality of condition是至上的价值,但没有为自己的基本信念做任何辩护。】

“导言:历史、伦理学和马克思主义”

a. 早年信马克思主义的historical materialism;从规范上而不是历史必然性上相信社会主义的优越性。b. 72年Nozick的Wilt Chamberlain论证惊醒了我的教条,本书就是转向的结果。c、平等价值是写作此书的动力。对马克思主义的两个论断失去信心:无产阶级的成为多数;物质财富将极大丰富。(d、)相应地:无产阶级正在解体,而生态危机造成的短缺更使平等的要求具有迫切性。e. 本书是对自由意志主义挑战的回应。自我所有原则(principle of self-ownership)“是自由意志主义的核心。”【G.A. Cohen《自我所有、自由和平等(1995)》,李朝晖译,东方出版社2008年版,页13,下同】

章1批评Chamberlain论证并未成功;章2批评说诺奇克的正当步骤(right steps,自愿交易)观念是错误的,且libertarians混淆自由和私有财产。章3开始进入对自我所有概念的分析,批评说:Nozick的外部世界的原始占有规则“实际上并不是从自我所有权中派生出来的。”【15】 章4要论证自我所有与条件平等可以兼容;提出另一个假设,外部世界归所有人共同所有(Grotius, Locke的传统有嘛),外部世界共有和自我所有权结合将保证最终的条件平等。 Cohen发现这样将使得自我所有权仅仅具有形式的意义,但Cohen通过这样一个弱的论点来辩护:自由意志主义者无法攻击。 但还存在另一个问题:由于才能等促成不平等趋向,外部世界共有与自我所有权还是不能产生结果的平等。因此,马克思主义者必须在某种程度上放弃自我所有权。章5 分析左翼自由意志主义者的建议:自我所有与世界资源的原始平等划分。但由于才能和社会想象的变迁等两个方面表明,“马克思主义者必须合理地向自我所有开战。”【19】章6辨析说在马克思主义标准的剥削学说中蕴含着自我所有权(工人对自己劳动力的所有),因而马克思主义者分享了libertarian的前提。章7转入思想史:马克思的劳动是价值唯一源泉的观念是有问题的;解构Locke的劳动理论。章8说明马克思主义中的事实和规范两种意义的不公。章9-10解释自我所有概念,主张禁止向生产性才智征税;考量放弃或倡导自我所有的代价。章11是对失败的社会主义的个人反思。

“章1:诺齐克和张伯伦:模式如何维护自由” 就Chamberlain的例子:仅仅形式地诉诸意愿,太弱的原则。【28】必须考虑后果。权力与权利常常不匹配,人们因此常常处在独立-依附的历史结构之中。【41】从公平状态推出公平结构还应该加上proviso:不得使其他人遭受重大损失。

“章2:正义、自由与市场交易” 详细思考交易正义与结果正义。Just step或市场并不能维护正义。反例:保险公司破产/无意中成为水的垄断者。市场与Lottery不同,因为市场中不存在无风险的选择;而且市场的本质就有无知的成分。"有钱就是有自由(To have money is to have freedom)。"【71】Nozick在两种自由的定义中闪躲:right-free freedom, right-based freedom.诺齐克的真正基石是the principle of self-ownership。

“章3:自我所有、世界所有与平等” Nozick的首要原则不是自由,而是self-ownership,“诺齐克不仅认为人们拥有自己的自我,而且他们对于他们正当地运用自己的和他人的个人能力所能获取的一切外部原始资源都具有同样的道德权利。”【83】本章要证明:self-ownership不能证明对世界的资源的不平等分配是正当的。考虑的是原始获取或私有财产的产生问题。洛克的劳动混合(labour-mixture)概念有一个proviso “给他人留下足够多、足够好的东西,并不浪费所得到的一切”【89】,而诺齐克修改proviso为”是否使他人的状况变坏。”【90】举例AB说明诺齐克的条件不够好。在世界共有条件下,无人能单方面占有而不损害别人。 退一步假设诺齐克采取了世界无主的方式,Capitalism也还需要跟其他制度(如Rawls的difference principle)相比较。总之诺齐克对原初获取的辩护是不成功的。

“章4:自由和平等是相容的吗?”这里Cohen设计了一个“self-ownership +equal initial world resource distribution”的经济结构,发现要么:1、共同占有不利于autonomy,在此自我所有仅仅具有形式意义或毫无意义:“外部世界共有制以不同的方式侵犯了自主权”【118】;2、平等的原初资源分配很快会被不平等的趋势破坏。这是Steiner的构想。…因此必须攻击自我所有这一基本原则:“社会主义必须放弃自我所有。”【109】

“章9:自我所有概念”辨析说self-ownership概念是有意义的,是reflexive意义上的。

“章10:自我所有论(Self-ownership: assessing the thesis)”科恩在这一章并不是要驳倒self-ownership概念本身,而是要区分self-ownership与其它三个相关概念的混淆,以削弱self-ownership的吸引力。这三个概念就是:不成为奴隶;拥有自主权和不被当做纯粹的手段。Self-ownership往往不当地被等同于这三个观念。最后科恩举例眼睛的例子,说明其中冒犯的并非self-ownership,而是autonomy。

江绪林 2015年5月4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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