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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逻辑的观点看读后感摘抄

从逻辑的观点看读后感摘抄

《从逻辑的观点看》是一本由W.V.O.蒯因著作,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的191图书,本书定价:29.00元,页数:2007-2,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从逻辑的观点看》读后感(一):喜忧参半

在分析哲学的著作里再去鉴赏文本显得很多余,所以单刀直入好了

读的比较费力,前前后后用了一个月的时间才看完。但是收获还是不小的,修到分析哲学和语言哲学的同学们,这本书真是好物~~就是要有点耐心忍受这美国佬的废话一箩筐......

《从逻辑的观点看》读后感(二):请翻译先生及出版社君看到我看到我

P129页 《指称和模态》

暮星与晨星的翻译(脱离中文语境的英文直译)不够精确,有语义范围扩大的效果,且当页无脚注。

那么什么是暮星和晨星?

如:寥若晨星 这个词中,晨星泛指清晨的星星,而非特指。

“暮星”则无中文原生词,所能搜索到的两个方向,一是源自指环王中的一个名词,二是股票分析中的一个名词。

通过阅读可以发现此处应当是两个同义的专有名词,而译者直到P136页才指出二者同为金星的异义名称。

私以为,如按中国的传统说法改为长庚星和启明星,则更为精准。

在一本研究语词和逻辑的书里,看到不够精准的语词,是真的很不合适啊。

希望再版时可以订正。

《从逻辑的观点看》读后感(三):蒯因批判两个教条而造成的错误

蒯因将分析陈述和综合陈述等量齐观,是由于他受到这样的一个隐喻的误导:即他将我们所谓的知识或信念的整体比喻为场。“整个科学是一个力场,它的边界条件就是经验。” 对蒯因来说,知识整体是由命题组成,命题分为逻辑命题和综合命题,在这样的知识场域中,逻辑命题和综合命题一样不过是命题的一种,因此并不具有特殊的地位。逻辑命题与综合命题的区别只在于,经验命题直接与经验紧密接触,而逻辑命题并不是与经验毫无关系的,二者的关系只是较为间接而已。这样,蒯因就将逻辑命题与综合命题的区别看作是非根本的,逻辑命题也如综合命题一样是可修改的。

然而,逻辑命题作为知识体系的一部分,这种说法是有疑问的,知识必须以合逻辑的命题形式说出,但是逻辑形式本身并不是知识,可以说,逻辑是知识的基础,但逻辑本身并不是知识。

蒯因误解了知识的本质。正如Barry Allen指出,知识的本质是人工产品(artifacts),而不是命题形式(propositional)的信念。他说道,“正是行为的特质是区分知识和信念的地方,这证明了是人工产品,而非语句或信念,才是知识最基本的单位。”

蒯因错误在于他忽略了命题、语句、陈述都是人工产品,我们在知道它们“为真”之前就“知道”如何制造出它们。 因为知道如何制造它们以及知道“命题何以为真”的“知识”本身是非命题式的。

《从逻辑的观点看》读后感(四):笔记(updating)

一、《论何物存在》

单独语词、一般语词都不承诺某物存在,语句有意义或同义不表征意义的存在。通过约束变项的使用作出本体论承诺是唯一途径。

三种关于共相的观点:实在论、概念论、唯名论(中世纪);逻辑主义、直觉主义、形式主义(20世纪数理逻辑)。站在语义学角度谈论本体论问题,概念结构决定本体论。两个互相抗衡的概念结构:现象主义的和物理主义的,一个在认识论上是基本的,另一个在物理学上是基本的。

1.取消分析—综合二分法

Quine将分析陈述分为两类:(1)逻辑为真的陈述、(2)通过同义词替换而得到的逻辑真理。“同一性”既不能通过定义得到解释也不能,也不能以Leibniz所谓保全真值的互相替换性作为充分条件。因此我们无法给“分析的”这个词找到一个合适的定义或者说我们无法找到区分“分析的”与“综合的”标准,抛弃这一教条的后果是取消了分析—综合之间的分界线,模糊了形而上学与自然科学的区分。

Quine解释道:“我们所谓的知识或信念的整体……是一个人工的制造物……整个科学是一个力场,它的边界条件就是经验。在场的周围同经验的冲突引起内部的再调整。”场内的科学陈述分为两类:在外围的附近与特殊经验密切相关的陈述、在场的中心很少同任何特殊的感觉材料优先联系的陈述。站在经验论的立场,Quine把“科学的概念系统看做根本上是根据过去的经验来预测未来经验的工具。”因此本体论问题与自然科学问题按照这个观点是等同的。

2.否定还原论,转向实用主义

意义的证实理论,本质上是一种对陈述的经验证实倾向,对经验与陈述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导致还原论。而我们关于外在世界的陈述不是个别的而是作为一个整体面对感觉经验的检验,因此还原论是不可取的。

《从逻辑的观点看》读后感(五):简记 备忘

《论何物存在》:名词(可被摹状词理论分解)、谓词(共相存在的可疑性)不能表征存在,存在就是成为被约束量化的变项(本体论承诺),本体论的改进:保守性简洁性,物理主义vs现象主义(物理学在认识论地位上类似于神话,但更方便),唯名论、概念论,唯实论对应形式主义(对符号串的有限操作)、直觉主义(仅允许量化可被心灵构造的共相概念)、逻辑主义(可随意量化不矛盾的事物)。

《经验论的两个教条》:分析性的教条:定义来源于经验总结或人为约定,内涵性的互相替换性是循环论证而外延性的互相替换则不能保证分析性,语义模型不能给出通用的分析概念,逻辑空间理论依赖于还原论教条;还原论的教条:知识整体而非单个陈述与经验相符,并不存在完全映射实在的理论体系,并不存在不可修正的知识部分,且面对经验与理论的冲突,知识整体可修改的余地极大。

《语言学中的意义问题》:语法学家的任务,寻找可能的有意义语言序列(已观察到的序列,将来会观察到的序列,所有会发生的序列,所有可能的序列),词典编纂家的任务:寻找可能的同义语言对子(并不要求同义替换,仅作长段落解释)。两种语言互相翻译时,仅有初始阶段利用指物命名法。

《同一性、实指和存在性》:变化者悖论的一个解决办法:将物定义为时空连续体。但共相不可定义为殊相集合之时空连续体(石堆,原子堆),反对罗素用外延定义意义赞同弗雷格的途径论,但不认为抽象的实体是存在的,普遍语词≠抽象实体。

《数理逻辑的新基础》:即对NF系统的介绍,该系统可简化罗素、怀特海的《数学原理》,抛弃了罗素对体系整体使用类型分支论,仅仅要求概括原理是类型论的,以此抛弃了PM系统饱受争议的约化公理,兼论策梅罗系统和冯诺依曼系统与经王浩改进的ML系统的推演能力。

《逻辑与共相的实在化》:关于量词可以量化的对象的,以及对于“类”和“数”的本体论地位的讨论。坚持谓词变元不可量化,且满足谓词不可处理为属于一个类的看法导致消除罗素悖论的无类理论,承认谓词可以在一定限制下(谓词的可构造性)被量化可推导出等效于类型论的结果。形式主义不承认无穷过程,直觉主义只承认可数无穷,逻辑主义承认无穷的康托尔序列。

《略谈关于指称的理论》:在语言模型中可表示的概念和语言模型中的可定义性,塔尔斯基真理理论简介。

《指称和模态》:对刘易斯、卡尔纳普等人的量化模态逻辑的批评:特殊语词(相信,认为),引用性使用(引号)的存在导致的指称模糊(此批评对认知逻辑,时序逻辑等其他内涵逻辑依然有效),以及模态算子(可能的,必然的)的使用使得被量化的变元必须指明被给出的方式。为解决此弊端可能导致的问题是滑向本质主义(如克里普克)。

《意义和存在推理》:传统数理逻辑的存在预设,含变元的命题有真值和意义不能说明变元论域非空,变元论域为空集的命题可一律视为假,由此导致的表象矛盾可由摹状词方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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