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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和社会意象》经典读后感有感

《知识和社会意象》经典读后感有感

《知识和社会意象》是一本由大卫·布鲁尔著作,东方出版的简裝本图书,本书定价:21.50元,页数:324,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知识和社会意象》读后感(一):短评

此书的语言原版估计就比较晦涩,翻译很到位。对于内容,科学知识社会学,将社会学视角带入到神圣不可侵犯的科学知识中去。以强纲领的方法论,说明社会建构对科学知识起到的作用。这是一个独特的视角,同时也容易陷入相对主义甚至是约定主义的批判中。不过此书似乎用了很多篇幅来为自己辩护。总而言之,视角很赞,但是有些论述显得不够透彻。有点像安卓系统,建立在linux的基础上运行,总隔着一层布。

今天难受的要死。。草草的读完了,有空再复习一遍。。写不动了

《知识和社会意象》读后感(二):关键是"强纲领"

本书虽然十分的晦涩难懂,艾彦的翻译其实还是恰到好处的。

这本书,说是知识社会学的经典,为什么说经典哩

仔细一看,就知道搞社会学的童鞋也要"弓虽"

自然科学强,社会学,SSK也要强......

没有穷专业或者副专业,关键自己要强,哈哈

这才是真正的体会

《知识和社会意象》读后感(三):知识

不需要了解任何知识社会学的具体内容就可以对它进行批评,因为它为自己贴了一个易遭攻击的标签,即相对主义。相对主义,无非是否认价值的绝对性或否认真理的存在,知识社会学显然属于后者。David Bloor的真理观,在认为没有终极真理方面,类似于实用主义。但是,实用主义的真理观适用于个体;而科学知识社会学的真理观,适用于社会(类似涂尔干的“权威”概念):第一,“真理”用于辨别,起到标签的功能,因为“我们必须把那些发挥作用的信念和那些不发挥作用的信念区别开来”;第二,“真理”不过是“修辞性”的运用,用来“呈现出超越色彩和权威色彩”;第三,“真理”只是涉及到我承认外部世界有秩序存在,而我所说的知识是以这种秩序为目的。P60-62

布鲁尔认为他不该因相对主义遭到攻击,因为他也追求“客观性”,只是他对客观性的解释不一样,他的客观性是社会学的客观性。而且他解释道,人们认为知识具有真理性,其实和认为宗教“神圣性”一样,是种误读,而涂尔干对神圣性的社会学解读,已经说明了这一点:“宗教从本质上来说是一种用来感知我们在其中生活的社会、并且使我们有关这个社会的经验变得可以理解的方式。”而“由于社会压力是以各种精神方式发挥其作用的,所以,这种压力必定会使人们得到这样的观念,即在他们之外存在着一种或者数种他们所依赖的力量。。。”P76-77因为知识以复杂的方式划分成了神圣部分和世俗部分,所以人们对知识社会学进行抵制的根本原因,其实是认为神圣的知识不可谈论。而知识不神圣,可谈论,是知识社会学的前提。

科学知识社会学的特点是“强纲领”。

根据知识社会学“强纲领”的第一和第四条准则,布鲁尔必须解释,作为一门科学的科学知识社会学产生出来的因果关系。因为第一条准则是:科学知识应当表达因果关系,即要涉及导致这种科学知识的条件;第四条准则是反身性,即准则能运用于科学知识社会学自身。(第二条和第三条其实只是对第一条的补充,即要有意识完整地说明因果关系,而不是知识发生错误时才去找原因或者不解释虚假信念的原因。)

所以本书不停地针对反对意见进行反驳(甚至第一章就是以反对意见的类型为线索)不是没有理由的:因为这就是科学知识社会学产生的原因之一。而本书不停提到的波普尔、拉卡托斯和库恩理论背景,也是科学知识社会学产生的原因。当然,涉及它自身知识产生的原因,并不是本书要讨论的主要问题。主要问题是:社会学规则,如何对其他科学知识是有效的。

因为任何科学知识,在同一个时代,分享的是同一个社会,所以应该有某些共同的社会意象对所有的科学有效。虽然针对不同的科学,也可以有不同的细节社会规律在起作用。第四章,作者说的就是这样一种贯穿所有学科的社会意象,即启蒙运动VS浪漫主义。在科学哲学中,启蒙运动的是波普尔(“反独裁,原子论的”),浪漫主义的是库恩(“整体主义和独裁性的”);在法学领域,启蒙运动的是“编纂法律”的边沁(抽象法,以“世界性”“合乎理性”为原则),浪漫主义的是欧陆法典(具有民族性,“由习惯法和流行的信念创造”);在经济学领域,启蒙运动的是“社会达尔文主义”的古典经济学,浪漫主义的是“历史学派”,认为应该“把经济活动置于社会脉络之中,而不应当以一种抽象的、具有普遍性的方式对待经济活动。”P109

还有一种共同的社会意象是这样一种“变量”法则:“那些出于某种已经觉察到的威胁而保卫一个社会,或者保卫社会的一部分人,往往会把这个社会那包括知识在内的价值观和标准神秘化。而那些要么满足于没有受到威胁的人,要么正处于上升阶段、不断攻击现存制度的人,则会出于截然不同的原因而感到高兴,并且把那些价值观念和标准当作更加容易运用的东西,当做此世的东西而不是超验的东西来对待” P120-121

我觉得这是本书最有趣的一章,而作者起的章副标题是“一项个案研究”。是说这种社会意象有很多吗?我觉得作者应该多举些出来。

接下来,作者就要说“真理性”最顽强的数学知识和逻辑知识了。因为只要这好像最有真理性的知识也社会学化了,并无终极真理了,那么其他知识就不在话下了。作者用了本书一半篇幅来举例说明,不同体系的数学和逻辑知识怎么在不同的社会环境下产生,而又在多在程度上,这些知识是不完美的以及可以变化的。是在这里,他把弗雷格反对密尔时非心理、非对象性而是客观的数,归结为“社会的”客观性,又用“经过社会学修正的密尔理论”来重新发展这种旧的关于数的知识体系。逻辑一章强调了意象转换的重要性,“一个矛盾怎么可能变成一个定义呢?人们怎么可能进行这样的重新协商呢?实际发生的情况是,那构成认为“整体大于部分”的坚定信念之基础的物理封入模型,已经被另一种处于支配地位的意角或者模型取代了:这种模型就是关于相互之间处于一一对应关系的对象的模型”P217,所谓逻辑正确,也就是在坚持一个无须证明的规则的前提下,保证这个规则不会受到攻击。。。。。。。(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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