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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种子里去》读后感锦集

《回到种子里去》读后感锦集

《回到种子里去》是一本由[哥伦比亚] 加西亚·马尔克斯著作,南海出版公司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68.00元,页数:366,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回到种子里去》读后感(一):《回到种子里去》

还是先看了同名的那一章。

《回到种子里去》,儿时的童年记忆;16年未归,56岁时的重游家乡。这两者肯定是会有不同的,也许是对童年的回忆,也许时光的流逝,大底还是因为本身家乡的变化,总是会带来恍然若失的感觉。

马尔克斯觉得有些变了有些还依旧。但和马孔多相比的话除了地理位置相像,恐怕也就仅限于此了。

世俗且普遍的定义与个人独特感悟之中存在着矛盾。但对想象力来说,奇思妙想会来自于后者。也许仅仅只是一个少年的不符逻辑、现实的幻想。马尔克斯就把这幻想变成了创作的源泉,只不过石头变成了鸟。意大利人带来的是钢琴。

最后是诗意的源泉。旧人的诗,时光的诗。记忆中的故人,时光荏苒变化,把人变成了诗,而见到这首诗,会带来震撼,物是人非事事休,欲语泪先流。时间让人、让物变化,跨越时间的长流去追溯源头,去感受时间的跨度。空阔但是安详。

这些事从不在某一位置停留,但相见之时,才诞生了诗。是遗忘、是抛弃、是远离神的道路。这首诗带来的磅礴力量,是不可思议的力量,甚至会带来后悔的扭曲力量。

《回到种子里去》读后感(二):梦回加西亚的写作世界去

这是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一本杂文集,1927年出生于哥伦比亚的一位小说家。他一生出版的作品较多,较为出名的比如《百年孤独》《霍乱时期的爱情》,第二本书比较好读,相对而言,第一本书对于读者的要求会更高一些了。也在1982年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

而《回到种子里去》这本书有一定的特殊性,因为它是在作者2014年去世后,才问世的。所以也可以说是封笔之作了。这里面不仅包含了作者后期的写作作品,也包含了前面人生中发表在报纸上的评语,对于《百年孤独》这本巨作的写作背景构思。

前段时间才读完了他的经典作品,《百年孤独》,的确用了好长的时间来读,不用思维导图的方式帮助自己理解不同的人物估计是很困难的,所以在看到加西亚的另一部作品时候自然而然的就愿意打开了。

打开后,果然没让我失望,加西亚的文字果然引人入胜,即使是杂文。他的文字总是有让人继续读下去的牵引力,你总知道他在描述一个奇特的圈子生活,似乎是和我们日常接触到的生活是不一样的,可是很快读者就能感受到,加西亚想要说明的事情/道理/真相,无论是在这个奇特的圈子里实用,而且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是相通的。

第二个比较具备故事情节的杂文是加西亚描述的一个离奇死亡的少女,最开始大家表达描述的她是一种绝对不可能离奇死亡的那一类型的人,然后呢,所有的人又推翻了自己的证词,谎言众多,警方破案的困难重重,典型的加西亚描述一些既是不符合常理的事情,又最终能够逻辑清晰到让读者理解这些不合常理的情节都有自身的原因,我想这也是加西亚本人的写作魅力所在。

《回到种子里去》读后感(三):马尔克斯的“新新闻主义”

相比于作家的作品,作家的生平事迹更让读者津津乐道,战场勇士海明威、低调程序员王小波、铁面牙医余华、当红演员三岛由纪夫……马尔克斯在出道之前,也有着与文学八竿子打不着的身份——法律系学生,在这个名词前再加一个“肄业”就更为严谨了。离开学校后的马尔克斯,选择了一份最易被金钱“垄断”的职业——记者,求真意味着风险,虚假意味着利润,他的良知与法律意识让他选择了前者,且这份职业一做就是四十年,见证了他如何从无名之辈蜕变为文坛翘楚。

《回到种子里去》是马尔克斯40年记者生涯的杂文集,他不是以“报道”的形式写新闻,而是打破了虚构与非虚构的边界,以“上帝视角”观察某一类事件的从始至终。

例如《拯救生命仅剩十二小时》讲述一位被疯狗咬伤的孩童,引题以无关紧要的视角插入,小孩被狗咬一笔带过,如暴风雨来临前的宁静,酝酿着接下来此起彼伏的惊雷,接着将视角切回狗主人,平日里友善忠诚的狗突然发狂,四处撕咬,主人将它锁进笼子里后一命呜呼,后知后觉,意识到孩童感染,已过了最佳疫苗时间,这是第一声惊雷,赶到地方医院,医生说可以注射免疫前蛋白抵抗病毒,但医院稀缺,这是第二声惊雷,向州立最大的医院寻求帮助,未果,第三声惊雷,马尔克斯从这第三声惊雷开始不断地切换视角,将具体的人物与详细的时间嵌入至小说形式的新闻报道中,无数个小标题将读者代入至不同的空间与时间里,既能感受到与死亡赛跑的危机感,又能感受到紊乱中镇静的指引,如在一坨杂乱无章的线团中寻到能将其捋直的线头。

一个优秀的写作者,首先得是一位细致的观察者,不同的身份与职业会塑造出性格迥异的人,在《世纪丑闻》中讲述了一桩意大利引起轩然大波的19岁女孩维尔玛死亡案,贵族、高官、毒贩、警察、家人,一个平平无奇的女子牵出了惊天大案。马尔克斯叙事饱满,对人物的刻画精雕细琢,动作、话语、神情,无不一一契合各自的身份,读者仿佛对他们进行了面对面的审问。

马尔克斯的非虚构写作像是他人生活中不经意的闯入者,躲藏在幕布之后,敏锐的双眼观察下对不同人物的速写。此类写作手法似盖伊·特立斯提出的“新新闻主义”,它拜托了传统新闻的枯燥乏味,以循序渐进的故事形式探究社会里不同的切面。

《回到种子里去》读后感(四):读加西亚·马尔克斯《回到种子里去》

“我个人认为,一个作家的义务只有一条,那就是把作品写好。无论身处何种制度之下,不顺从才是他的根本,别的办法是没有的,否则他极可能是一个盗贼,至少肯定是一个不怎么样的作家。” 马尔克斯的作品之前我只看过《霍乱时期的爱情》,《百年孤独》一直没有尝试下去,但是看完这本书,我又有一种想要再试一试《百年孤独》的感觉了毕竟,之前读马尔克斯的书从来没有想到他是个那么风趣幽默的人。 这本书是马尔克斯的杂文集,《回到种子里去»只是其中的一篇文章的标题,而这本书由50篇杂文构成。我觉得读一个作家的杂文也是了解他的途径之一,通过小说了解作家或许更多的是了解这位作家的文风、文笔和思想,而通过杂文集,特别是像这本书里收录的都是马尔斯作为新闻专栏的作家写的一些故事或者对当地发生的事情的报道或看法,由这些来了解他的性格和他的生平故事也是不错的选择。 这些杂文里有很多让我忍俊不禁的文字,常常读着就会笑出声来,真的很喜欢马尔克斯这种冷幽默。 但是另一方面,读这本书还是有一些挑战的,因为都是不同风格杂文的收集,故事性比较弱,更像新闻专栏的对时事的一些点评或者是自己突发奇想写的文章,如果要追求故事情节的话可能会失望。 因为收录的这些杂文并不是一种风格,所以可能一个读者会感兴趣某一部分,而觉得另外一些杂文就没那么有趣。像有一些偏向当地的新闻报道点评的文章,就会因为缺乏对当时这件事情的了解而看得云里雾里。如果对所写地区历史、文化背景和文章里提到的人不了解,看着就会有点吃力。 再者,这本书里面有一篇《世纪丑闻»,提到的人名又长又多,我是在一天晚上睡前读的,但是因为这篇文章比较长,所以读了一半就放下等着第二天读,结果第二天继续读发现之前他提到的人名很多我都记不得了[捂脸]所以如果有人入手这本书的话,读到这一篇建议勾画一下里面提到的名字或者是做一些笔记。 这本书虽然没有分章节,但是用分隔页分成了三个部分,感觉读到第三个部分的时候好读很多,属于一开始读感觉有点难进入状态,但是越读越停不下来的那种书。 总得来说这本书还是不错的,给我提供了一个了解马尔克斯其人完全不同的视角,当时读《霍乱时期的爱情》的时候没有想到他原来这么幽默。而且,这本书的文章里时不时会联动一些别的作家,比如海明威、博尔赫斯、福克纳等等,都会让我有一种梦幻联动双厨狂喜的感觉。马尔克斯也提到了自己和别的作家的一些作品,真的太会种草了,打开这本书之前我怎么也想不到我会边读这本书边打开淘宝疯狂加购物车

《回到种子里去》读后感(五):生活比虚幻更魔幻

这本杂文集里有五十多篇短篇,说实话也不是每篇都看得明白,看得透彻。但就算看不懂也有种不明觉历的感觉,总的来说还是很有趣的。

这本书里我个人最喜欢的一篇是《一个说得过去的错误》讲的是一个人彻夜喝酒狂欢,醒来之后头疼不止,发现自己的房间里有条银色的鱼,随即便从窗户跳了出去。醒来之后读报纸才发现,城里的大街上有几百条跳动着的鱼。乍一看很云里雾里无厘头,但是重新读过几遍之后,发现这个故事很有意思。现实过分魔幻,导致一个不清醒的人分不清现实与梦境的边界,现实仿佛是个清醒梦,而梦境仿佛也是现实。

首先故事的开头有提到,这位先生在喝了很多酒之后醒来,分不清自己身处何处,怎么过来的,也记不起自己的名字。靠慢慢不停地回想才想起来。这非常符合梦境的特点,当一个人在梦境里的时候,也不会想起自己的名字,自己是怎么抵达自己梦里的地方的。但是人们也总是很轻易地接受了这个事实,就像故事中的先生一样。故事中的头疼出现了很多次。在头疼第一出现的时候作者写道“房间里的头疼二字竟然在他的床边坐下来”将头疼这个感受拟人化了。一开始我还以为这仅仅是一个修辞手法,但是后来发现这个将感受拟人化的手法让现实和梦境的交界线更加模糊。

之后,每当先生开始在现实和梦境之间动摇的时候,他的头疼就会变得很剧烈。当他第一次在三楼的房间里看到鱼的时候,他的头疼加重了,同样,他看到天花板在动来动去,好像裹在一层迷雾中。晃动的天花板既可以解释为由他的宿醉引起,也可以解释为他不在现实中。裹在迷雾中的天花板和离奇出现的鱼让他深刻地动摇和怀疑自己是否清醒了过来,而一但他开始动摇他的头开始剧痛。所以他做了一个决定,他认为出现在他房间里的鱼同粉色的大象和打伞的蝎子一样都是梦境中虚幻的产物。

所以他才从楼上跳了下去,企图脱离这个现实和虚幻交界的灰色地带。这就解释了他这个看似完全没逻辑可言的行为。在医院醒来的他头不痛了,看到新闻报道确认了自己在现实中。可是后面当他读到市中心的地上满地都是鱼的时候,他的头又开始痛了起来。这个现实太荒诞,发生的几率太小让他又一次怀疑自己身处的现实。医院这个选址十分巧妙,因为同宿醉醒来的时候一样,他不记得自己是如何到达这个地方的,因此也无法确定自己是否在梦中。房间中跳动的鱼到底是梦境还是荒诞的现实,就连读者也不得而知。

这正是这篇文章的精妙和有趣的地方,虽然篇幅不长,但是确构建了一个需要反复阅读才能理解的故事。我虽然对于这篇故事有了自己的解读,但也不确定这样的解读是不是达到了作者想要达到的深度。这篇故事中懊恼的情绪出现了很多次,但是我没法完全理解为什么先生会感到懊恼。总得来说,加西亚·马尔克斯的脑洞实在令人倾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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