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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权基础:方法、体系与实例》读后感1000字

《请求权基础:方法、体系与实例》读后感1000字

《请求权基础:方法、体系与实例》是一本由吴香香著作,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69.00元,页数:2021-7,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请求权基础:方法、体系与实例》读后感(一):速读《请求权基础》

解释论令民法正在刑法化(万幸附表有总结)…

1.上篇的法庭报告技术(方法论)有点意思,从法律关系思维调整为请求权基础思维,不必纠结于事实真伪的情况下先判定双方的诉请是否与各自的法律适用逻辑一致,其次再针对争议点的事实举证,最后裁判,感觉裁判效率一下就涨起来了。

2.感觉法律条文就是经验的堆砌(提取公因式只是粗加工),但是请求权基础思维为其注入逻辑的灵魂,中篇试图为民法典编纂注入请求权基础的逻辑,目前看上去还是半成品,这几章的内容围绕条文兜圈子,不接地气,草草翻过。

3.下篇的案例令我对上篇的好感消失殆尽,以代理权滥用的合同效力为例,作者需要罗列各种观点,再从中以自己认可的理由认定合同无效,而这仅是合同效力,后面还有其他的问题要论证,任何环节出现瑕疵结果都大相径庭,裁判效率会不会又降下去了?

《请求权基础:方法、体系与实例》读后感(二):一点初步想法

花了一礼拜时间读完了吴老师的《请求权基础方法体系与实例》总体来说,并没有我拿到书时预料的那么好,五行满分的标准下,可以打三星半。 首先,是这本书不是普法书,也不是民法学入门书,这本书引入大量的德国法理论,实际上并不好读,如果没有对民法理论体系的初步掌握和民法典的基本涉猎是不适合读这本书的。 其二、这本专著更适合被评价为吴老师的论文合集,绝大多数内容都已经读过。比如第一篇的请求权基础方法,吴老师已经在元照读书馆的的直播课里全面阐述过。第二篇请求权基础体系中的第五/六/七章都在《法学家》杂志和天同的法学评注专栏中发表过,本质上都是法条评注。所以再读这本书冲击感说实话没有那么强。 其三,基于吴老师的学术背景,个人觉得这本专著是基于德国的诉讼法环境,然后嵌入中国民法典体系在分析请求权基础体系,给我有一种很明显的不协调额感觉。比如第一编第一章的练习版思维实际上个人觉得仅适合于案例分析环境或者教学环境,第二章的实战版实际上是无法契合中国的诉讼思路。 其四、很多的条文分析比如第十一章中对民法典1188条监护人侵权责任中引入公平原则的分析,合同附随义务509条中引入”附保护第三人作用合同理论”都很难说是司法实务的倾向性意见和主流理论观点。 第五,个人觉得这本书给我裨益最大的是第四章《民法典编撰中请求权基础的体系化》,可以帮助从请求权基础视角梳理民法典。 第六、前前后后也看了六七本请求权基础思维相关的专著,十多篇论文,四五个讲座了。目前国内的请求权基础更多的作用可能还是体现在法律体系的梳理。司法实务中包括九民纪要中提到请求权思维与方法论意义上的请求权基础方法可能差距还甚远。个人觉得要真正推动国内请求权基础思维方法的落地,可能还要从以下几个层面落地:1.进一步推动民商法(而不仅仅是民法更不仅仅是民法典)请求权体系的梳理。2.促进请求权基础方法和中国诉讼实践的融合(这是最关键也是最难的一步,否则请求权方法真的只能成为理论方法和法条分析方法)3.更重要的是作为律师,还要考虑如何从诉辩双方的角度去构建请求权基础思维方法的实务应用。

《请求权基础:方法、体系与实例》读后感(三):名为请求权基础方法体系,实际更多为概念互相嵌套的创新和换壳上市。

得把评分拉一拉。写给因为犹豫要不要读,而来找豆瓣评论参考的人。这本书前半部分介绍了下请求权基础方法,中部是一个民法典部分条文法教义学评注,后半部分套了一个案例的壳,实际上是把自己其他的论文研究套上去,没有真正涉及到请求权基础方法的实际运用。

展开来说:

前半部分将法条分为请求权基础、辅助规范、防御规范开始令我眼前一亮。然后提出的先审查陈述,再审查证据的方法也有一定道理(这实际上是我认为本书唯一的亮点了)

中部开始运用请求权基础体系对民法典进行评述就感觉比较抽象了,明明我国民法典就不是按请求权体系要求编纂的体例,直接用德国的请求权基础体系去套有什么意义吗?虽然这一部分我已经不明白作者的目的了,但我还是期望作者会在最后一个实例部分展现请求权基础方法在面对疑难案件时实务运用。

后半部分的案例分析令我大失所望。虽然作者在前半部分说了法教义学研究的局限就在于总是给定简单事实条件而忽略实践中(证据)事实认定对于判决的关键影响,但作者所列举的案例也都是直接给定简单事实,然后就不提及请求权基础的问题了,就是一通学理分析,然后得出其实不用分析也知道的结论。(比如第一个滥用代理问题,市价860万的房子被220万卖了,这种买方明显有问题的情况实务中几乎不可能出现,作者随后分买方善意还是恶意,通过德国法和台湾学者的著作得出基于诚实信用而应为无权代理的结论……这部分没有原被告陈述和举证,就是一篇滥用代理权研究的论文)无论这个分析在学理上是否站得住脚,但显然与请求权基础和实务运用无关了,如果我真的想研究无权代理或者侵权责任问题,我可以去看更专业的论文,这里的案例给我一种挂羊头卖狗肉的感觉。

我听闻请求权基础已久,之前王泽鉴老师的请求权基础书籍是以台湾法律为基础的,所以代入感差,这次发现了以民法典为基础的,本是满怀期待能够学习到系统的裁判思路,而不是在遇到疑难案件时无法从法律层面寻找到有效的解决途径。然而看完此书没有达到我预期期望,反而更加怕以后被前言和目录骗了,这本书的前言很吸引人,将请求权基础体系描述为一个万能的工具,但整体看此书,个人感觉不过是将传统法教义学分析套一个请求权基础的壳,对于司法实务作用很有限,或许对于非常简单明了的案件的批量化处理有一点用,对于稍微有争议的案件就没啥用了(ps就算是法教义学分析,作者选的几个模块也不是做的很好的,关键的问题要么直接用“当然”要么直接搬德国法就带过去了,但实务裁判用“当然”或者比较法恐怕是不行。)

这本书评分挺高的,也许有其道理,但就旨在寻求更完美的实务裁判方法的我来说,是不满足我需求的。以前我在豆瓣上找一个法律专业书籍的评价,很多因为上课的学生或者没实际看的人随便刷的分使得分很高,直到自己看了之后才发现真相,因为可能对类似情形的人有帮助,所以写了这篇个人看法的评论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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