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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戒》读后感锦集

《魔戒》读后感锦集

《魔戒》是一本由(英)J.R.R.托尔金著作,译林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39.50元,页数:464,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魔戒》读后感(一):初涉魔戒

魔戒似乎就像中国古代四大名著之一的西游记一样被大家所熟知,谈到魔戒不得不从发现这本泛着魔幻外衣般让人神往之旅说起!

对,和很多情节不同,事情发生在图书馆,那个散发着浓郁书香,却又很压抑的地方。我喜欢去图书馆淘金,但不喜欢在一个小心又小心,连放屁都能让大地颤三颤的地方,我很难让自己接受,当然大家不要误会,以为我是怕在图书馆放屁!有人建议把图书馆改名叫藏经阁,我说你真是武侠看的太入戏了!我不知道怎么就神不知地走到最后的一排书架,又怎么鬼不觉的瞄到最里面最顶端的位置!那感觉像发现了易筋经什么的,突然可以让你功力大增!不过这应该不会是主因,而是身高起了绝对作用,就这样我拿到了魔戒。

魔戒内容不是取经,英俊的唐僧也变成一个Mini小哈比!悟空比较对称,更重要的是自己更加自由,而且是最理智得那个!好吧大家可能一致 同意山姆的猪八戒角色,不过唯一不同他更忠诚!皮聘就算是沙和尚吧!一路的惊险似乎没有那么惊心动魄,翻江倒海,瞬息万里!一步一步,脚踏实地,这其实更符合当代人应该学习和借鉴的地方!

那众戒之王,璀璨,闪耀,那散发死亡的气息,让你痴迷,却又像一杯毒酒,燃烧你的血液,直至死亡!

好了,继续魔戒之旅!

《魔戒》读后感(二):伟大的魔戒

整本书的故事很简单,因为有一个确定的索隆作为邪恶的代表。当然还有很多其他吸引我的地方,最主要的是超出了电影很多情节,细节,当然了书相比电影,需要很多想象力的,没有电影的铺垫,说实在的我根本无法想象很多的画面,说实在的如果不是先看了电影的话,可能我永远都不会来看书。尝试过看时光之论的书,发现书太枯燥了,根本没法脑补画面。非常感谢新西兰导演,让我们领略了如此美妙的画面。

魔戒的语言很简单,大段的描写和短句,对话也比较简单,情节简单,为什么能够吸引这么多人,在全世界收入这么多的读者呢?我想一是因为电影,魔戒电影即使是放在现在来看,仍然是非常好的电影,画面、演员、服装、道具简直把国产电影甩开几十年,当然的看了电影之后,很多人也会像我一样,想再看看电影。第二就是名气太大,名气大有个好处就是减少了选择一本烂书的概率。它既然有这么大的名气,最起码说明很多人都推荐,是一本烂书的可能性就少了,这就是时间沉淀的作用。

但是这种简单的语言组成了这么美好的故事,实在是作者最伟大的能力。看着本书的时候已经工作5年了,在社会上已经混了这么久,再去看简单的故事感觉就少了很多乐趣,而且唯二论的情节和世界观已经从很多年之前就不再相信了。

《魔戒》读后感(三):一点看法

说实话,我是因为冰火才入了魔戒的坑。在读屈畅写的序言中,他将冰与火之歌系列与魔戒系列和哈利波特系列作了两个对比,作为严肃奇幻的前两部作品和青少年奇幻的HP系列,都取得了巨大的成功。魔戒通常被认为是奇幻小说的开山鼻祖,意义非常,而冰火则被屈畅认为是一座里程碑式的作品,开创了奇幻小说的新潮流。于是乎,在读完了冰火的正传,外传,设定集后,我义无反顾的投向了魔戒的怀抱。

我先读完了《霍比特人》,再开始了正传。平心而论,读魔戒和冰火最大的不同就是阅读的流畅度。冰火我是十分顺畅,一天能读24小时的那种。而魔戒,前面的霍比特人还行,后面的正传居然读得想放弃了。当然这不是说魔戒不好,反而是因为它太棒了,它不仅仅是像冰火那样小说,而是一个综合体,还包含了诗歌,神话,历史等等。 读魔戒需要耐心。魔戒是一个全新的世界,一个创世的神话。

我想我读得难受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翻译。读冰火的时候,若有什么迷惑的地方,我可以上冰火的中文维基上面搜索。读魔戒的时候,我也如法炮制,却悲伤地发现,这TM的译名不一样啊。魔戒中文维基 (灰机wiki)上采用了上海人民出版社邓嘉宛女士的译名,我看的则是译林出版社朱学恒先生的翻译,差距还是很大。比如,阿拉贡——亚拉冈,加拉德瑞尔——凯兰崔尔,这些很是让人头大。所以说,翻译很重要。当然,这不是说朱先生不如邓女士,他们的翻译都非常不错,很有水准。此外,也是因为托老逆天的才华,他为书籍创造了新的语言,这真是让我等佩服得五体投地。托老在书中设定的不同种族也有着不同的语言,正是如此,书中同一个人,同一个地方可能有许多个名字,像熟知的甘道夫,在精灵中叫米斯兰迪尔,在矮人中叫沙库恩,他还有欧罗林,因卡努斯等名字,特别是一些地名,像希斯艾格利尔,看着是个人,其实是座山(迷雾山脉)。如此不可尽述。

仅供新入坑的同学参考。以上。

《魔戒》读后感(四):《魔戒1魔戒现身》

序章以一种写作历史的方式娓娓道来,讲述哈比人迁徙发展的历

史,他们的相貌,性格特征,饮食文化,风土人情,建筑等等。 【许多苟活世上的人其实早该一死,许多命不当绝的人却已远离人世。你能够让他们起死回生吗?如果不行,就不要这

么轻易论断他人的生死,即使是最睿智的人也无法考虑周详。】 和电影相比,书籍的故事是比较缓慢的。这种

缓慢的节奏,温煦舒适,让人的情绪沉浸在这遥远的故事之中。 人物隐隐预知未来的宿命感

有些太多,不过,这或许是某种力量推动的结果,继续看下去。 用今天的眼光来看,《魔戒》的讲故事水准有些乏善可陈,拖沓臃肿,事无巨细沦为流水账。故事的转折起伏还是太少,几乎单线叙事的缺陷下,节奏温吞,难起波

澜。人物是单薄的,因而世界和故事的呈现,也过于单

序章以一种写作历史的方式娓娓道来,讲述哈比人迁徙发展的历史,他们的相貌,性格特征,饮食文化,风土人情,建筑等

等。 【许多苟活世上的人其实早该一死,许多命不当绝的人却已远离人世。你能够让他们起死回生吗?如果不行,就不要这么轻易论断他人的生死,即使是最睿智的人也无法考虑周详

。】 和电影相比,书籍的故事是比较缓慢的。这种缓慢的节奏,温煦舒适,让人的情绪沉浸在这遥远的故事之中。

人物隐隐预知未来的宿命感有些太多,不过,这或许是某种力量推动的结果,继续看下去。

用今天的眼光来看,《魔戒》的讲故事水准有些乏善可陈,拖沓臃肿,事无巨细沦为流水账。故事的转折起伏还是太少,几乎单线叙事的缺陷下,节奏温吞,难起波澜。人物是单薄的,因而世界和故事的呈现,也过于单纯明亮。

当然,故事宏大的构架,这是无从否认的辉煌功绩。

《魔戒》读后感(五):很玄也很酷

最近在读《魔戒护卫队》,读的差不多了。有时看的有点累了,就把电影找出来再重温一下。这么一来可以制造出像是飘在中土上空一样的感觉,很玄但是也很酷。

写之前刚刚撂下书,之后百度了一下,据作者自己说,这本书的前半部基本上可以算作是儿童读物,从后半部开始连着后两本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残酷冒险。我最爱看的就是他们离开瑞文戴尔之前的所有情节了,九人小分队一成立情节顿时就沉重了。果真长这么大了,看书的问题上一点长进也没有啊真难过。

书里有一些情节电影里取精华、去糟粕地没有展现,比如汤姆庞巴迪这一段。虽然看到目前为止,这个人貌似之后不会再出现了,我却挺喜欢他的,感觉他的样子应该是类似比尔博,小小矮矮的可爱老头,但却很厉害(因为能管住那么一大片的树林)。相应地,金莓的部分也没有在电影里出现,能歌善舞,虽然她不是类似亚玟那种仙气十足、闪着白光的精灵,但相信放到影像中观赏性应该也很强。

另外一段我觉得特别有爱的地方,是甘道夫去寻求萨鲁曼帮助未遂二人反目这里。有两段对话很有趣,第一段,

萨:“我是萨鲁曼,xxx的萨鲁曼,xxx的萨鲁曼,彩袍萨鲁曼!”(xxx在这里都是很厉害的形容词)

甘:“可我还是更喜欢白色。”

另一段,

萨:“待索伦的任务完成后,我就要处理一些小事情,例如解决掉你,甘道夫。”

甘:“这可不能算是小事。”

感觉面对甘道夫这种傲娇的吐槽估计也就萨鲁曼还能往下继续接话。电影里把这段删了虽然可惜,不过也挺对的,要不看着萨鲁曼在那为最后的爆发蓄势时,观众如果被甘道夫逗得一愣一愣的,那绝对不是导演想要的效果。

电影中很有爱的部分是四个哈比人找跃马旅店的部分,敲门之后,看门人开了一扇小门发现什么也没看到,于是才开了适合哈比人身高的另一扇小门,这才看到了敲门人。还有就是佛罗多在瑞文戴尔醒来后见到比尔博时,比尔博坐在小凳上摇着双脚的样子特别可爱。

看到网上的一段话,“托老写文有节操,出场越帅死越早”。虽然电影里公认莱格拉斯很帅气(其实我觉着明显阿拉贡更酷),但在书里精灵出场时只有关于服装的描写。出场最帅的是波罗莫,“一名高大的人类,他的五官英俊、透露著贵族的气息,表情十分严肃”,貌似这位是男性角色里外貌描写最多的人了,果真死的最早。幸亏这句话在电影中不适用,因为这一次重看发现阿拉贡的出场简直帅爆了——带着大兜帽,看不清脸,坐在黑暗的角落里抽烟,但吸烟时烟草的火光却照亮了眼睛,和哈比人在一起又格外突出了身材的高大伟岸——三部曲最帅没有之一。

看书的一大好处是解决了很多看电影时的疑惑,比如九人小分队中为何总是莱格拉斯在担任千里眼顺风耳的角色,电影里没有说,只是一有动静就是浑身发白光的奥兰多布鲁姆冲上去眺望。书里就说的很明白,因为“莱格拉斯视力很好”。

初次看书+重看电影感觉十分好,除了时隔多年的特效动画不是很酷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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