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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训革命读后感1000字

规训革命读后感1000字

《规训革命》是一本由[美] 菲利普·S. 戈尔斯基著作,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89.00元,页数:380,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规训革命》读后感(一):书是好书,费咖啡

磕了一周,才勉强把中文版代序一章读过,我这般年纪,已经会承认有些书是自己完全读不懂的,比如康德与黑格尔,有些书则是翻开目录就完全懂了的(此处不复赘言),但此序挺一言难尽,介于似懂非懂之间,便成了近期最难读的一篇。

承认自己似懂非懂,并不是坏事。似懂,证明和作者有共鸣,几乎读每一页,都在和作者较劲,是这样的吗?是对的吗?是这个意思吗?不停地在自己的存量知识和作者的观点中横跳,特别累,但存量知识不知不觉却被激活起来,忙不迭地取长补短,批判有之,灵感有之。

非懂,一篇序言,本来可以看成某篇论文的摘要,浏览之余,先有一个总体认识,有碗干饭垫底,但我觉得这碗干饭有点硬,基本上是一串金属钥匙,领到这串钥匙,意味你还先得打开无数房间,才能领略到作者布置的迷宫。我不敢说历史研究需要先到作者这篇序言再言其它,但多读有益,我虽然是个历史研究的门外汉,但倒是希望这篇序言能让历史专研诸公都来深入读一下。作为方法论亦可,用以拓展视野无妨。

一篇代序,打通了历史学、社会学、哲学和科学。近十来年的阅读史从未有过,深感服气。

本来本文只是一个简单的阅读感想,并不配作为书评。但无奈感想有点冗长,豆瓣程序建议转为书评,勉为其难而为之,诸公莫怪。

《规训革命》读后感(二):译后记

从2013年下半年开始翻译,到2016年年初将译稿交付出版社,再到如今写这篇译后记,已是七载光阴,如人饮水,冷暖自知。这本书原计划请彼时尚在英国读博的李腾兄翻译,他也很快完成了初稿,但在审校过程中,我的“文字洁癖”严重发作,最终对照英文,将整本书重译了一遍。虽然目前呈现出来的译文都由我一个字一个字在电脑上敲出,但李腾兄毕竟译出了初稿,而且我在翻译过程中对他的译文有所参考,所以将他列为第二译者,同时要感谢他的善良和大度。译文中的任何差错,都是我的责任。

感谢戈尔斯基教授为中文读者写下长篇序言。2015年10月,他请我在曼哈顿中央车站喝咖啡,顺便商谈中译事宜,但我极其没有礼貌地迟到了半小时,至今仍觉惭愧。感谢曹欣欣编辑的细致工作,也感谢谭徐锋兄多年来的支持。李雨倬同学发现了作者的一处疑似笔误,我已在脚注里标出,谢谢她的认真阅读。

本书的翻译正值我读书生涯最险要之时,在布鲁克林寓所挥汗如雨的那个夏天至今记忆犹新。如今终于盼到它即将问世,心中百感交集,也算九年博士苦读的一份小小纪念。读者诸君若有批评,尚祈不吝指教。我的电邮是junpeng_li@ccnu.edu.cn。

李钧鹏

2020年7月27日于武昌南湖之滨

《规训革命》读后感(三):小记几笔,实在敬佩作者的理论功底

完全不是我的研究兴趣内的书,读起来挺费劲的。缘是它刚出版时在朋友圈读过一片漂亮的代序,讲述实证主义之后批判实在主义的发展演变,又以新实在主义的立场,放弃了所谓的生成性机制,重新回到了结构、效力和过程。作者的理论功底十分深厚,文字和逻辑通畅,读起来耳目一新。

首尾的问题提出文献综述和结尾都写的很漂亮,顺着作者的思路仿佛一下子就打开了思路,知道问题的症结在哪里,他批判了已有的马克思主义和战争中心论视角,重申宗教的作用,强调是并非否认前人而只是强调多重因素。这里需要申明,革命的定义并非迅猛的创新变化过程,也不只关乎战争和工业发展,而是扩展起内涵为促成了激烈迅猛的规训过程的一场或一连串的政治变革,如此以来从社会文化的广义层面将许多正式、非正式的范畴皆可纳入其中,命名为“规训革命”。

对新教内部派系做了区分,归正宗和信义宗看得我迷迷糊糊,大概就是加尔文宗和路德宗,并将二者同天主教对比。

作者对国家构建和发展的分析融入了宗教的维度,通过个案分析指出,尼德兰低地国家的形成和强大是已有的理论无法解释的例外,而它的军事改革其实与加尔文宗的思想有着莫大的亲和关系,荷兰政权有着地方化特色,宗教派别有着各自进行社会救助和教化的机构,反而世俗机构变成辅助性角色。军队管理有效,经费充足且强化纪律和服从。此为社会生活层面的、自下而上的规训过程。(但真的如此吗?总觉得哪里不对劲,感觉过于突出归正宗的作用)又以普鲁士自上而下的规训进行分析。略过不表。

究竟为何如此突出加尔文宗对于社会变革的作用。大概是在于新教内部的教派化运动吧,比如路德派因信称义,加尔文宗的入世行动伦理更显特色,它对待穷人的立场、教士阶层的构成及其与国家权力的关系、教会管理结构有了较大的不同。

(其实还不能特别体会到不同,感觉作者中间的分析有时有点断言和刻意。遇到无法区别派别的行为又会以敬虔主义和人文主义来作为托词补充。但这确实不是我深耕的领域,就看看涨涨见识就好。学习一下作者的文笔,实在是不错。)

《规训革命》读后感(四):绪论

本书的研究对象是近代早期(early modern)*国家,尤其是它的形态和形成过程。过去20年已有大量研究以此为主题;事实上,国家创建(state-formation)不仅是历史社会学的核心关注点,也是比较政治与社会史的研究热点。这一领域的所有研究几乎都以两个过程来解释国家的建设:16世纪的军事革命和17、18世纪的资产阶级革命。*本书侧重于第三场革命的影响:宗教改革(Protestant Reformation)所引发的规训革命(disciplinary revolution)。具体来说,本书重点研究加尔文主义(Calvinism)在这场革命中的角色。我认为,通过打造和传播一整套规训技术与策略,加尔文(Calvin)及其追随者促成了宗教治理与社会控制的基本架构的建立,而这又成为欧洲其他地区乃至全世界的效仿对象。

要阐明这一点,也许最好以规训革命和工业革命做类比。多数历史学家和社会学家都会同意,如果没有工业革命,近代资本主义将不可想象,或至少会大不相同,因为工业革命奠定了近代资本主义的物质和技术基础。不仅如此,多数学者也会同意,如果没有蒸汽机,工业革命同样无法想象,因为蒸汽机开发了煤炭这一广为人知但少为人用的资源,并将其用于制造业和运输业,从而极大地提高了工业生产力。*因此,蒸汽机是首先释放了近代工业经济前所未有的生产力,使人们以较少劳动量获得较多产出的功臣。

我认为,规训革命和近代国家之间也是一种类似的关系。和工业革命一样,规训革命改造了生产的物质和技术基础;它为社会和政治秩序的开创提供了新的机制。而且,同工业革命一样,规训革命也有一项核心技术推动力——监视技术,包括自我监视(self-observation)、相互监视(mutual observation)和上下级监视(hierarchical observation)。监视即为监督(surveillance),它为释放人类灵魂(另一种广为人知但少为人用的资源)的能量并以之服务于政治权力和统治提供了可能性。我认为,规训在近代政体中的作用同蒸汽机在近代经济中的作用是一样的:规训以较少的强制力和暴力塑造了较为顺从和勤勉的民众,从而不仅大大加强了国家的管制力,也极大地强化了国家的榨取和强制能力。

在上面的简要概述之后,容我以更具分析性的语言重申我的观点。我希望解释的是一种新的治理架构(infrastructure of governance)在近代早期欧洲的出现,以及它逐渐为近代早期国家所吸纳和采用的过程。我认为,要解释这种治理的骤然强化,突破口就在于宗教改革所引发的规训革命。我所说的“治理架构”是一个行为和制度的网络;用福柯的话说,其目标是“管制品行”(the conduct of conduct),也就是控制行为,塑造主体性。我所说的“规训革命”指的是一场变革性斗争;它既可自下而上,也可自上而下;它的一个主要目的就是打造一种更为顺服的政体。从这个角度说,国家可以被界定为一个在特定领土范围内优先支配合法社会化手段(如果不是完全垄断的话)的“教牧”(pastoral)组织。

从这个角度考察国家,我们就必须从根本上反思国家创建的动态过程。它迫使我们将视角从上转到下;换言之,我们不再将缔造国家政权的王侯视为主要行动者,也不再将权力的集中作为故事的主线,而是将地方改革者视为核心人物,将规训行为的扩散作为核心主题。事实上,近代治理架构并非位高权重的王侯们的设想。至少在初期,规训革命的主要推行者是新教神职人员和改革派地方官员。只是到了后来,这场革命才渗入并重塑了王室官僚与军队。

*从这一角度考察国家,我们也可以更好地理解近代早期政治史上不少复杂的异常现象。例如,它有助于解释为什么在近代早期,荷兰和英格兰这两个集权程度最低、君主力量最弱的国家同时跻身最有秩序、最强大的国家之列。它还有助于我们解释为什么勃兰登堡普鲁士这个四分五裂的落后的欧洲君主国最终实现了国家统一,更成为一大强国。不同于大多数竞争者,上述国家都经受了加尔文主义规训革命的洗礼。

当然,社会规训并非加尔文主义所独有。天主教和信义宗也存在类似进程。这就引出了一个重要问题:不同教派的规训过程是否存在差异?我想,多数研究近代早期的历史学家可能会持否定看法。他们倾向于强调宗教改革运动和天主教改革运动的相似点,这并非没有根据。比如,日内瓦堂会(Genevan consistory)和西班牙宗教裁判所(Spanish Inquisition)确实存在相似之处;我们在下面会看到,它们都以相互监视来施加宗教规训。但相似有别于等同;我将在本书的比较研究章节指出,不同教派存在一些细微但重要的差别。具体说来,加尔文派政体的社会规训过程更为彻底、更为猛烈,信义宗和天主教的改革往往受到加尔文派改革的启发;这有助于我们解释荷兰、英格兰、普鲁士等加尔文派国家的迅速强盛。我最后还要指出,这些差异有其宗教根源;加尔文主义在思想(自我规训)和教会论(ecclesiology,不难注意到的圣徒群体)上都与竞争者存在差别。

本书结构如下:第一章将本研究置于国家创建的既有研究、近来关于宗教改革时期的史学史以及马克斯·韦伯和米歇尔·福柯等人的理论的背景之下。第二章考察荷兰个案。我指出,荷兰比既有国家理论所推导(或允许)的更为强大,而这种强大的部分原因是建立在宗教基础上的规训。第三章转向勃兰登堡普鲁士,详细描述加尔文主义的规训行为如何被军队、官僚体系和公共学校所采用。第四章将这些过程纳入一个比较框架,指出社会规训在加尔文主义国家表现得更为迅速和激烈,而这在很大程度上源于它们的信条与教会论。最后的结语部分讨论这一分析更宽泛的史学史和理论意义。

托马斯·霍布斯1651年版《利维坦》的卷首插图。此图展现了国家权力在世俗和精神上的双重维度及其不同层次(原书xviii页)

《规训革命》读后感(五):总序

无论依据何种判定标准,历史学都足以跻身人类最古老的知识之列,社会科学的历史则显得短了许多。虽然我们所熟知的近代欧洲思想家并没有在历史学与社会科学之间划出一条泾渭分明的界线,但在启蒙运动之后,科学主义的影响使人们开始将科学方法从道德哲学和人文关怀中剥离出来。例如,在其名著《旧制度与大革命》开篇第一段中,托克维尔(Alexis de Tocqueville)就明确宣告,他要写的不是一部法国大革命史,而是对这场革命的研究。到了19世纪末20世纪初,社会学、政治学等知识范畴逐渐成形。时至今日,在我们大多数人眼中,这些社会科学学科已然具有了不同于历史学等人文领域的内在规律。

不仅如此,学科藩篱与专业壁垒还使历史学家和社会科学家互相产生了根深蒂固的成见。历史学家往往对从历史个案中提炼出一般化理论嗤之以鼻;社会科学家则多不愿在原始材料上下苦功夫,甚至轻蔑地认为历史学家是为自己提供研究素材的“体力劳动者”。一方面,在历史学界获得普遍认可的社会科学家少之又少;对于历史学家向社会理论或社科方法的“越界”,学界同行始终抱有怀疑态度。在其名篇《理论的贫困》中,马克思主义历史学家E.P.汤普森(E.P.Thompson)强调:“历史学既不是制造飞往全球的协和式客机般宏大理论的工厂,也不是一系列细微理论的装配线。它同样不是‘运用’‘检验’或‘证实’外来理论的巨大实验站。这些都和它无关。它的工作是复原、‘解释’和‘理解’它的对象:真实的历史。”*另一方面,对于社会科学家是否应染指历史课题,社科阵营内部的争议始终没有平息。在1991年的一篇著名文章中,英国社会学名宿约翰·戈德索普(John Goldthorpe)断言,社会科学家应当老老实实地专注于当代议题,而把过去发生之事留给历史学家,因为社会科学无法为历史议题提供任何可靠的研究方法。*不是所有人都如此不留情面,但持有这种看法的学者其实不在少数。

然而,这种学科分野远非理所当然。且不说历史学和社会科学在本质上都是对人类社会的认识和理解,更不用说过去和当下本就没有判若鸿沟的界限,越来越多的学者认识到,画地为牢给两个领域均造成了不小的伤害:缺乏历史视野与事件剖析,社会科学恐将失去鲜活的脉络与纵深的厚度;无视理论陈述与个案比较,历史学很可能错过验证个案特性与发现历史共性的契机。

值得欣喜的是,这种状况正在持续好转。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社会科学与历史学之间的对话逐渐多了起来。在社会科学界,尤其是社会学界,学者对基于变量的静态回归分析提出了深刻的质疑,并对如何展现历史过程提出了许多新的思路。西方社会彼时的剧烈社会动荡更是激励小巴灵顿·摩尔(Barrington Moore,Jr.)、莱因哈德·本迪克斯(Reinhard Bendix)、西摩·马丁·李普塞特(Seymour Martin Lipset)、什穆埃尔·N.艾森施塔特(Shmuel N.Eisenstadt)、欧内斯特·盖尔纳(Ernest Gellner)、塞缪尔·亨廷顿(Samuel Huntington)、查尔斯·蒂利(Charles Tilly)、伊曼纽尔·沃勒斯坦(Immanuel Wallerstein)、迈克尔·曼(Michael Mann)、约翰·马尔科夫(John Markoff)、兰德尔·柯林斯(Randall Collins)、西达·斯考切波(Theda Skocpol)等人写出了格局宏大的比较历史分析传世之作,历史社会学也成为热点领域。在历史学界,至少从稍早的马克·布洛赫(Marc Bloch)、乔治·勒费弗尔(Georges Lefebvre)和费尔南·布罗代尔(Fernand Braudel)算起,E.H.卡尔(E.H.Carr)、E.P.汤普森(尽管他对理论有过上述批评)、埃里克·霍布斯鲍姆(Eric Hobsbawm)、劳伦斯·斯通(Lawrence Stone)、雅克·勒高夫(Jacques Le Goff)、弗朗索瓦·菲雷(François Furet)、保罗·韦纳(Paul Veyne)、莫纳·奥祖夫(Mona Ozouf)、皮埃尔·诺拉(Pierre Nora)、汉斯乌尔里希·韦勒(Hans-Ulrich Wehler)、佩里·安德森(Perry Anderson)、彼得·伯克(Peter Burke)、汉斯·梅迪克(Hans Medick)、卡洛·金茨堡(Carlo Ginzburg)、小威廉·休厄尔(William Sewell,Jr.)、海因茨·席林(Heinz Schilling)、琼·沃勒克·斯科特(Joan Wallach Scott)、林恩·亨特(Lynn Hunt)等一大批学者开始有意识地吸收社会科学的洞见,将社会史、文化史等领域的研究大大推进了一步。

除此之外,一批学者开始深入思考历史与社会科学之间的关系。在出版于1959年的《社会学的想象力》中,C.赖特·米尔斯宣称:“社会科学本身就属于历史学科……所有名副其实的社会学都是‘历史社会学’。”*这种说法在当时应者寥寥,但20年之后,蒂利、阿瑟·斯廷奇科姆(Arthur Stinchcombe)、菲利普·艾布拉姆斯(Philip Abrams)、斯考切波等人开始系统探讨社会科学所固有的历史属性。*在他们眼中,历史社会学不是研究历史的社会学,更不是社会学的分支领域,而是一切社会学研究的题中应有之义;比较历史分析也不是政治学的独立研究领域,因为对政治制度与行为的研究必然蕴含横向或纵向的历史比较维度。在这种观念影响下,蒂利、沃勒斯坦等人主张以“历史社会科学”(historical social science)一词来指代这一跨学科领域。

到了20世纪90年代,随着一大批青年学者登上舞台,历史社会科学在经验材料、理论和方法上都有了新的进步。在材料上,外语技能的提升与相关档案的开放使得一手资料的获取和研究不再是历史学家的“专利”;在理论上,罗伯特·K.默顿(Robert K.Merton)所倡导的“中层理论”发挥了持久的影响,新生代学者致力于对历史事件进行更为细腻的基于社会机制(social mechanisms)的研究,时间性(temporality)、路径依赖(path dependence)、关键时点(critical junctures)、结构(structure)、能动(agency)、因果性(causality)、或然性(contingency)、轨迹(trajectory)等概念呈现出焕然一新的面貌,社会学、政治学、经济学、历史学、人类学甚至哲学、文学之间呈现出有益的理论互哺;在方法上,社会网络分析、过程追踪(process tracing)、反事实推理(counterfactual thinking)、模糊集合(fuzzy set)、集合论(set-theoretic methods)、质性比较分析(QCA)以及各种质性分析软件使历史社会科学早已不再是简单的线性历史叙事。在西方,历史社会科学已经进入“井喷期”,成为一个振奋人心的跨学科研究领域。

“历史社会科学译丛”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应运而生,它旨在将历史社会科学的经典与前沿著作以一种系统的方式介绍给中文读者,为相关研究和教学提供有益的参考。放眼中国,无论是社会学、政治学,还是历史学、经济学,对历史社会科学的兴趣都前所未有地高涨,优秀成果层出不穷,专题会议令人应接不暇,相关课程更是吸引了最优秀的青年学子。中国社会的转型为历史社会科学提供了研究大问题的丰富素材,中国历史的悠久为中国学人提供了理论对话的难得机遇。我们坚信,假以时日,中国学者必能写出与西方经典一较长短的作品。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对于历史社会科学的重要理论和方法,中国学界仍然处在任重道远的学习阶段。照搬西方的理论和方法固然不对,但唯有以开放的心态学习、借鉴、比较和批判,我们才能在学术的道路上走得踏实,走得长远。

是为序。

李钧鹏

2020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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