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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灵、自我与社会》经典读后感有感

《心灵、自我与社会》经典读后感有感

《心灵、自我与社会》是一本由[美]米德著作,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68.00元,页数:456,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心灵、自我与社会》读后感(一):自我与社会

一本从内我、自我,论述到外我的书,这是从内向外、从外向内透视自己的过程,有的地方沉浸式的读进去了,也有的地方囫囵吞枣,不过收获颇丰。 一些摘录 “物体相对于它们不加区别,予以支持的动作具有普遍性;该动作具有普遍性即没有区别地为一系列物体所支持的特征。在这种情境下,该动作或动作的组成部分即姿态可以被看作一共相,作为殊相的刺激物属于该共相或分有该共相”。 “只有凭借作为表意符号的姿态,思维才能发生,思维无非是个体借助于这些姿态与自己进行内在化的隐含的对话。” “意义:某人的姿态与通过这一姿态向另一个人表明这个人后来的行为之间的关系。” “自我模仿:有机体恢复舒适感觉的一种倾向,在咀嚼过程中,单是嚼动的过程就恢复了刺激,引起回味。” “正是我们的社会性自我反省行动,使得人类个体在其群体生活中获得这一自由。”

“协调这些复杂的反应便构成对象的美。”

“一个论域就是一个共同意义或社会意义的系统。”

“没有延迟反映(组织隐含、检验、最终选择),或者排除延迟反应,就不可能对行为的有意识的或理智的控制。”

“我们对不同的人保持一整套不同的关系。我们对某人是此而对另一人则是彼”

“整个共同体有一种相同的反应—制度的形成。”

“礼貌不仅是人们进行交往的方法,而且也是互相戒备的方式。”

“民主,个体可以高度发展存在于他自己的天性中的各种可能性,而且仍能采取他说影响的他人的态度。”

《心灵、自我与社会》读后感(二):米德框架中的普遍性与自我的主体性

(摘取自在《西方社会学思想史》课上写的期中读书报告。)

普遍性的社会向度体现在个体采取他人的视角的能力中。这种能力建立在意义的“可交流性”的基础上,即:个体明晰他的姿态对他人所展现的意义,姿态由此成为了表意的姿态,意义借表意姿态的互动得以被有意识地传达。个体可以“占有了他人的视界,由于他从自己的视界出发向他人表示该意义,而且由于被这样表示的意义是同一的,它一定是可以显现在不同视界中的。因此它一定是一个普遍概念,至少就不同视界所具有的同一性来看它是普遍的。”共同体经验的同一性引出了普遍性概念,智能借由这些普遍范畴得以运转;更普遍与更抽象的概念,在以往被认为更接近纯粹而先验的“源泉”,而在米德这里则来自于更广泛与深入的社会经验。社会视角的同一性亦将自身引向了抽象概念:共同体视角在心灵中以抽象对象的形式展开,即所谓“泛化的他人”的视角。

在个体间的有意识会话中意义以符号的形式进行交互,符号作为有组织的刺激指向有组织的特定反应;符号存在于观念的领域中,社会层面上的符号是普遍的。符号“指示某些特征,并在指示那些特征时把它们从其直接的环境中分离出来,使一种关系清晰地呈现出来”;符号是个体与环境间的中介,使社会交互成为可能;个体借助符号思考。但是符号不是明确的动作指令,而是“区别各种刺激从而使不同反应组织为一种动作形式的途径”,并且反应本身也存在着模糊性,所以在行动层面仍然存在着各种可能性。心灵涉及的具体情境“始终是以问题的形式出现的”,具体的特殊情境中总是存在大量的冲突,“这种冲突使他获得自由去考虑一系列其他东西。现在他看到的是体现该环境中各种动作的可能性的特征,他根据出现的不同刺激把握住不同反应的可能性,正是把握这些可能性的能力构成了人的心灵”

自我意识在心灵中同时起到了“镜子”与“舞台”的作用,自我在自我意识中“看到”成为对象的自我,亦在自我中扮演着他人的态度。作为“舞台”的自我的社会性是毋庸置疑的,作为“镜子”的自我的社会性则体现在对自我的体验的间接性,即对自我的体验总是“从同一社会群体的其他个体成员的特定观点,或从他所属的整个社会群体的一般观点”来进行的。这样的统一体,“本质是一种社会结构,并产生于社会经验”,“当一个自我产生后,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为自身提供了它的社会经验”。自我意识来源于社会经验,是心灵对社会经验的组织方式。

……

发展到“最完全程度的自我”,不仅需要对具体的社会交互关系的组织能力,还需要个体的自我能够采取一种“泛化的他人”的态度;这种能力使个体把握到社会共同体作为整体的一般态度。这种泛化的一般态度的采取将个体的自我引向普遍性的领域,而普遍性的领域也正因为这种泛化的态度而得以在社会经验中存在,共同体借由这种“泛化的他人”的态度对社会生活中的个体施加控制,秩序因此而存在。

但是,心灵由外部输入的事实并不能否认个体自我具备主体性,自我不是秩序的“傀儡”而是能够涌现出无穷可能性的存在。

自我本身是自我的一个对象,在这个关系中存在着作为主体的“主我”与作为客体的“客我”。“‘主我’是有机体对他人态度的反应;‘客我’是有机体自己采取的一组有组织的他人态度。”社会经验所输入的“那些有组织的态度构成了他作为‘主我’正对之做出反应的那个‘客我’。但那会是什么反应,他不知道,也没有任何其他人知道。在他的当下经验中出现的对该情境的反应是不确定的,正是那反应构成了‘主我’”。“客我”采取的“泛化的他人”的态度具备普遍性,但在具体情境下又具有模糊性与延迟性。因此,个体在存在着大量冲突的当下情境的具体反应就具备不确定、权宜的特点,这就是“主我”之变幻莫测的神秘领域,它指向具体情境中个体的主体性,以及现实社会生活的无穷可能性。

“我们对周围世界采取一种社会性态度”,个体的自我与身体亦都是这个环境的组成部分。个体的自我具备特殊而隐秘的“主观经验”,它是通过对环境的社会性态度,将属于环境的个体身体的直接经验“社会化”而被自我获得的,在这一过程中“主我”成为历史人物而可被触及。这样,个体的自我具备主体性,并且由于主观经验在某种程度上也是自由的。在“姿态会话中,个体的反应在某种程度上不断改变着社会过程本身”,社会过程的改变也会对个体的采取的反应造成影响。这样的相互作用中使社会经验与个体的自我都成为开放的了,不是一成不变而是始终在行进之中;这趟旅程中处处充满了无穷的可能性,它们来自于尽管是被社会性“客我”赋予形式,但其所采取的行动仍然无法被把握的神秘“主我”。行为主义的理论基础最终导向了一种乐观的存在主义态度,其核心在于行动与选择,个体在其中运用源于社会经验的理性,亦从中获得自由。

《心灵、自我与社会》读后感(三):另类解读《心灵自我与社会》

【“童年”的终结】

“我”是谁?我为什么是“我”?这是充满了哲学意味的问题,而米德在这本书中,就尝试就此作出属于他的解答。曾作为美国实用主义带头人之一,同时作为当代社会心理学的创始人之一的他,尝试给予“心灵、自我与社会”本性的行为主义视角的洞察。在他的论述下,自觉的心灵有其产生的动因,作为自我的想象融合了他人与社会,这不仅提供了创新性的理论,还启示我们如何去更好地理解与认识自我,以及如何去更好地融入社会,实现自己的价值。

看得见的“心灵”

米德关注人的行为,他并不认为人的意识是行为的起点,相反他认为“不应当根据人的意识来解释人的行为,而应当根据人的行为来解释你的意识。”在行为过程之间出现的“姿态不仅仅是达尔文所说的情绪的表达,它开始被看作一个有机体动作的前阶段,另一个有机体对它作出的反应表明该社会动作的后阶段。”这些姿态具有意义,这些意义不是主观的,不是个人的,不是心理的,而是客观地处于社会情境中。在这种有机体的不断互动中,有声的姿态“语言”的出现,为心灵与自我的出现提供了机制。因而“心灵是在社会过程中,在社会性相互作用这个经验母体中通过语言而产生出来的。”由此米德认为“心灵与自我完全是社会的产物。”

这种解释让“心灵”这种看不见摸不着的概念具像化。所谓心灵,是“表意的符号在行为中的所在。它是使意义得以出现的社会交流过程在个体身上的内在化。它是向人的自我表明他的姿态所引起的他人的反应(以及涉及的对象)、并根据这些来控制反应本身的能力。”它没有那么虚无缥缈,它是在人与人互动的动态过程中形成的内在意识,能在与之关联的一切中寻找到源头。人终究是社会的产物,无论如何都无法孑然一身。这让我不禁想到鲁迅的那句“一切的远方,一切的人们,都与我有关。”现在看来这也许并非只是少数人高尚的自觉与使命感,而是刻在基因里的潜在意识。

一场伟大的人格进化

米德认为,使人之所以成为人,有了和其他物理东西的区别,取决于人有扮演他人角色的能力,并且只有人这一种动物完成了从冲动到理性的转变。(人的皮层和神经系统的时间性在这个过程中充当了重要角色)他谈到:“由于社会交流过程的内在化或输入,个体获得了反省思考的机制(根据对不同行动路线之后果的预见来指导其行动的能力);获得了使他成为他自己的对象并在一个共同的道德世界和科学世界中生活的能力,变成了一个道德个体,他所具有的冲动性的目标变成了对既定目标的自觉追求。”因此通过社会,冲动的动物成为理性的动物,成为人。

也是在这一过程中,社会开始出现。社会上的人们遵循着一套道德标准。“道德生活的任务是,通过反思努力,在相互作用的自我的水平上建立一种类似冲动的整合。”“在道德行动中,行动的动机乃是针对一个社会目的的冲动本身。”而道德任务便是严格遵守存在于特定生活情境中的所有价值标准。再往大了说,“民主的真正含义是:每个人都能通过对一个合作过程的道德参与而实现他自己。”这是一场十分伟大的人格进化,也是我们之所以成为人的理由。我们告别了人类的盲目而无所畏惧“童年”,逐渐成长为自觉且循规蹈矩的“大人”。

“我与我周旋久,宁做我”

看完这本书我最后,也是最大的感受,就是对“我”的重新理解。认识自我是一个艰难且复杂的过程,拨开层层迷雾,往往也无法很好的了解自己,但米德的观点或许可以带来一些启示。

米德认为,自我是由主我和客我组成的。所谓客我,是指自我的关于他人对自我的形象的心里表象,或在原始水平上,指自我对他人对自我的期望的内在化。它是一种对自发冲动结构的评价因素,是自我的一种参照标准,代表着自我的被动性、社会性的一面。而主我,是动作的、冲动的、创造性的原则,是自我的主动性、生物性的一面。“它是人的经验中最迷人的部分,人们不断寻求的便是这一自我的实现。”主我和客我共同构成一个出现在社会经验中的“人”。

他还提到,自我发展的两个阶段,是游戏阶段(自发性的)和竞赛阶段(自觉性的)。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不止扮演某个特定的他人的角色,而是扮演参与这个共同活动的任何一个他人的角色。成为了泛化的他人”。这个观点让我深感共鸣,又深感悲哀。好像我们每一个人都在自己的生命体验中,验证着这个过程。顾虑的越来越多,成为自己越久反而越不像自己,曾经自由且勇敢的自我表达貌似只停留在天真而遥远的童年时代。按照米德的观点,幸福的人生或许是可以实现主我与客我的统一与平衡,但这显然太过艰难。外界的声音总是不断塑造着“客我”,被压抑的“主我”免不了内心的失语。不过人又始终无法脱离社会独自生活,因此就不能不受到客我的某种约束。又有多少人会像《世说新语》中所言:“我与我周旋久,宁做我”呢?这是一个难以回答的问题,也是难以调和的矛盾,也许我们要用一生的时间去解决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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