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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是镜子的房间:吉米·亨德里克斯传》读后感精选

《满是镜子的房间:吉米·亨德里克斯传》读后感精选

《满是镜子的房间:吉米·亨德里克斯传》是一本由[美]查尔斯·R.克罗斯著作,上海三联书店 / 雅众文化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68.00,页数:416,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满是镜子的房间:吉米·亨德里克斯传》精选点评:

●人到底还是该听从童年的呼唤

●吉他之神 骚。。

●他的天才之处真正在于他在音乐上的歌词上的坦率无疑,对于他的众多崇拜者们而言,布鲁斯是一种宗教,是崇拜和愿望的对象。而对亨德里克斯来说,布鲁斯是他生命的本质。

●“你内心里必须先接受自己,然后才能找到适合你的地方。”

●我敢发誓,如果不是亨德里克斯的歌迷,我绝对读不下去这本书。数以千计的人名搞的我经常弄混...对于吉米来说,他是公认的吉他之神,但对于这本传记来说,只不过单纯叙述了亨德里克斯家族的一些大事件和吉米的重要经历和转折点。对于歌迷来说,更多的了解了这位传奇乐手,他和他的传奇经历还有他的神级作品将永远的留存在历史的长河和粉丝们的记忆中。(吐槽一下译者和编辑,偶尔有多字和错字,内封莫名其妙的变脏,对于我这种半完美主义者来说有点难以接受【注:我购买的书籍绝对是正版书籍!】)

●这部六十年代吉他之神Jimi Hendrix的音乐家传记,作者写作风格非常粉丝化,诙谐生动、翔实有趣,作者并不是按照吉他之神传奇的一生按部就班、事无巨细地从头到尾全部叙述,而是选取Jimi Hendrix人生的二十八个转折时刻,生动细致的描写每一个生命转折的瞬间,通过对话的铺陈,涉事其他人物的讲述与访谈中,以吉米的视角讲述那个时代音乐、文化、社会政治的变革、人民的诉求、社会的不公,乃至是音乐类型、演奏手法的创新。阅读这本书亦如钻入了一个满是镜子的房间,我们通过传记认识音乐家,通过音乐家的传记认识那个激情澎湃的六十年代。

●吉他之神,绚烂至极,归于尘埃。

●再版,手感更佳。作者似乎过于爱Hendrix,对于有争议的摇滚圈情感瓜葛(比如关于Linda Keith那部分,和我的认知存在差异),似乎缺乏公允,只是一家之言。

●是之前那本《满是镜子的房间》的修订版,有微量小改动~~没看过之前那本的可以收这个。

●令人唏嘘的一生,或许每个人成年后某种意义都在修复着自己的童年和青春。

《满是镜子的房间:吉米·亨德里克斯传》读后感(一):有一种勇敢叫做:自强不息

有一种勇敢叫做:自强不息

——有感于《满是镜子的房间:吉米·亨德里克斯传》

文/南飞

妈妈,我可以不练了吗?我的手很痛!

妈妈,我今天可以不练吗?作业很多!

妈妈,我可以不去上课吗?我觉得有点儿头晕!

……

这学期给老大报了一个琵琶培训班,因为女孩的她身上有很多男孩的气质和性格,我想着能够有一种乐器可以让她柔美一点,温柔一点。多方比较之后选择了琵琶,刚开始,她很乐意去,因为是在一个风景优美公园里古香古色的书院内,每天带着她去上课,沿路都可以看到很多漂亮的花儿草儿,甚至各种白鹭、鹦鹉等,但是好景不长,大概一个月后她就开始各种抗议,以这样那样的借口开始不练琴,甚至不去上课。但虎妈的我,深刻知道要学会一样技能都是需要花费很多的时间和精力的,所以坚决不允许她放弃。

学习课外兴趣班而付出很多努力的,身边比比皆是,也不用过多的举例子,知道今天我阅读了《满是镜子的房间:吉米·亨德里克斯传》才知道,原来要学会一项技能,并且达到顶峰,并不是坚持就可以的。“吉他之神”亨德里克斯简直就是为吉他而生,在他短短二十多年的时间里,竟然可以让自己从普通的贫困的黑人家庭走向直接的舞台!并且还能够让世世代代的人们敬仰和膜拜,真的,有一种勇敢,叫做自强不息!

《满是镜子的房间:吉米·亨德里克斯传》这本传记跟普通的传记完全不同,读来没有很愉悦的心情,反而是越发的沉重:吉米·亨德里克斯出生于一个贫困的黑人家庭,十五岁开始学习吉他,此后混迹于各种无名乐队之中,掌握了大量高超的吉他演奏技巧。二十三岁时转而去伦敦发展,不久便名震摇滚乐坛,二十七岁时英年早逝。他的一生光辉而传奇,但在疯狂与绚丽的光鲜外表下,这位吉他之神的心中却深藏着持续一生的孤独与不被人理解的苦闷。

舞台上 整个摇滚界为他的吉他疯狂痴迷,舞台下 他却只能看到心灵之镜中的自己……也许你要说每一个成功人的背后都有很多的辛酸和泪水,但是“吉他之神”亨德里克斯的事迹却似乎更为悲壮,从平凡的黑人家庭出生,靠着自己的勇敢和毅力,在常人无法想象的环境和遭遇里,学习自己喜欢的吉他,无论别人怎么逼迫和欺负,他都不放弃自己的梦想,终于在他二十三岁的时候出名了,原本想着这一生就该坦途了,可是却是天妒英才,四年之后,竟然就去世了。

无比悲痛的一本传记,《纽约时报》畅销书作者克罗斯用他的方式给我们讲述了一个神存在的乐手的一生,就像迈克尔杰克逊一样,就像张国荣一样,就像梅艳芳一样,我想这些杰出的人们,都是因为他们太出色了,上帝召集了他们到天上进行演奏了吧!一本传记,我们看到的不仅是一个天才诞生的过程,更重要的是给了我们启发:要把一项技能发挥到极致,简单的一万次定律并非是真实有效的,而更重要的是讲求方法,并且在过程中用于自强不息,克服一切可能的障碍,努力向前!

《满是镜子的房间:吉米·亨德里克斯传》读后感(二):天时地利更人和,只要你热爱,“绝处”就可逢生!

吉米·亨德里克斯被世人称为“吉他之神”,因为他对音乐的把控以及创新的吉他技巧影响了后世的所有吉他手。在当时那个时代看来,这就是先驱者。

作者用了4年时间,经过三百二十五次采访构成了这本书,将神坛上的“吉他之神”还原为一副有血有肉的人,使得“吉米·亨德里克斯”变得更人性化。

每当我阅读这些人物传记时,首先会注意到他们的童年经历和家庭状况,这似乎和他们成为一个明星之后的言行有一点的因果关系,虽然有时未必尽然。

“吉他之神”吉米·亨德里克斯的童年并不幸福,儿时失母,父亲酗酒,少年岁月颠沛流离,这导致他青春期非常敏感且冷漠,比较任性崇尚自由,活得仿佛每一天都是自己人生中的最后一天一样,之后作为伴奏乐手的七年巡演路也是艰辛无比。

成长过程中,吉他是他珍爱的朋友,他的手里总是拿着那把吉他,上床时在练琴,睡觉时把吉他抱在胸前,早上醒来第一件事就是接着练。对吉他的迷恋,让他成功赢得了“疯子”的“美名”。这些都为他之后的成功奠定了基础。

苦练之下,吉米·亨德里克斯的琴艺有了突飞猛进的进步,就算让他蒙着眼睛,从下往上弹,把吉他背在身后也能弹,这就是日后让白人瞠目结舌的吉他技巧。吉米·亨德里克斯更是用自己独特的方式把电吉定义为了另外一种乐器,为吉他录音室的录制开创了一种新的可能,他取长补短,不仅从周围天赋横溢的黑人吉他手们学习借鉴,更是从白人摇滚乐中吸取养分,把它们融入自己的思考和音乐中,熟练掌握各种新效果将之应用到音乐中去。天赋、苦练、品味和阅历,这些都已经具备之后,吉米·亨德里克斯音乐开始说话了。

天时、地利、人和,这三大成功的要素,吉米·亨德里克斯亲身告诉我们,只要你坚信、只要你热爱,“绝处”就可逢生。从西雅图到英格兰,吉米·亨德里克斯经历过无数挫败和动荡,遇到过所有的努力似乎都成为徒劳挣扎的时刻,但他始终毫不迟疑地拥抱自己的命运,在最高与最低的时刻都用尽全部生命与热爱面对生活,最终他凭借着破釜沉舟的英国之旅声名大噪。

我很喜欢他这种不服输不放弃的劲,就是上帝给我关上窗子,我自己造门,关上门,我自己挖洞,最后洞也堵死了,我就打个眼,就喜欢这个劲。所以面对人生一个又一个的坎,先别急着绝望,留点勇气给未来。

《满是镜子的房间:吉米·亨德里克斯传》读后感(三):孤独的天才

如烟花般,短暂,但绚烂的一生。——前言

吉米·亨德里克斯,被美国摇滚名人堂誉为“摇滚乐史上最具天赋的吉他手”,第一次听到他的名字,还是在大学上音乐选修课的时候,老师对他只用一个词形容“天才”。课上还给我们播放了一段他现场演奏的视频,老师珍藏的影像资料,里面的亨德里克斯,完完全全沉浸在音乐的世界中,疯狂摇摆,带动起全场的气氛,完完全全就是一个大写的帅字!那一刻,他不是一位大明星,只是一个与演奏共生的年轻人。那时候,自己对其不是很了解,总觉着这样的万人拥簇让人歆羡,怎么会看透这样耀眼的人身体中却有着一颗遍体鳞伤的心。

亨德里克斯,是时代造就的奇迹,更是他自身造就的奇迹。我很认同作者克罗斯的观点:他一生站在灯光闪耀的舞台上,眼中能够看到的,却只有他自己。而亨德里克斯敏感而孤独的个性我想与他的成长经历密不可分,在书中我们了解到他出生在贫困的黑人家庭,母亲在与父亲离婚后酗酒早亡,弟妹中有4个有先天性残疾先后被送去福利收养,他是靠着邻居亲戚接济长大的。但好在他遇见了音乐,热爱着音乐,虽然看不懂乐谱,但这种情境下所诞生的接近于“天性”的音乐征服了所有人。而他的世界,也只剩下摇滚音乐了。

再后来他成为了六十年代的摇滚巨星,故事到这里结束的话,就是穷小子的励志传奇,他用音乐证明了自我的价值,可生活不是童话。伴随着巨大的名气而来的,则是愈发空虚与困惑的精神状态。从字里行间感受到,他对于目前的生活节奏很不适应,如果可以,他更想遵从心去创造属于自己的音乐,可是生计不容许,他已经踏上的这条演艺之路也不允许,越多的巡演越多的压力,身边也没有人可以和他一起分担,他一直都只有一个人,历史再一次证明,一夜成名,尤其是对心理远未成熟的年轻人来讲,是致命的,艺术与生活,有时密不可分,有时不可调和。万花丛中过,书里描写的混乱放纵的私生活,也只是一针短暂的镇定剂,终于,当他感觉离纯粹的音乐世界越来越远的时候,他将生命永远定格在了27岁。书名《满是镜子的房间》也取的很贴切,因为在四面都是镜子的空间中,你能看到的就只有自己和自己的镜像。

在书中,我们跟随着亨德里克斯从出生到闯荡,再到成名,再到去世,认识了和他密切关联的人物,除了大家熟知的,也有很隐秘的,当然还有他颇有争议的死因,作为一本为人物立传的书,能够搜集详尽真实的资料做到以正视听,这才是最难能可贵的。“台上,整个摇滚界为他的吉他疯狂痴迷;舞台下,他却只想看到心灵之镜中的自己”,这一生,就像是他死去的前一天晚上还在创作一首新歌“The Story Life”(曾经看过的一份资料中有提到过),人生如戏,戏如人生,如梦似幻又无比真实。

感谢作者克罗斯采访搜集了这么详尽的珍贵资料,为我们带来了关于亨德里克斯的传奇的一生!去世这么久,亨德里克斯仍然是许多人心目中的偶像、人人推崇的“吉他之神”,无论是不是死后的被神化,那实打实的好音乐,就是神迹。那是在1942年,一个天才诞生了。

《满是镜子的房间:吉米·亨德里克斯传》读后感(四):吉他之神

对于音乐,感觉自己是门外汉。音乐的力量可以跨越国界,想想名曲《蓝色的多瑙河》,闭上眼睛静静地听着,仿佛就跟随着多瑙河的河水一起欢快着流淌。曾经也买过理查德克莱德曼的钢琴曲《水边的阿狄丽娜》等磁带,在学习英语的空闲时间,听听优美的钢琴曲,听听美丽的乐曲还是能带来美的享受,同时还可以缓急学习所带来的压力。当然,说到摇滚乐,谁会想不到当时的中国歌手崔健呢?只是在90年代末以后,随着时代的发展,摇滚乐渐渐淡出了公众视野。

翻开此书的序章,看到著名的音乐人吉米·亨德里克斯在英国酒吧买酒被拒,原因只是因为吉米和伙伴看起来像位马戏团的小丑,不由地暗自的微笑,文笔如此有趣,挺吸引读者的,自然也感觉到作者查尔斯的文笔并不显得深奥,他的图书无疑充满了欢快。

对于吉米·亨德里克斯的短暂一生,可以发现他的儿童时期是如此的凄惨,家庭经常处于吵闹之中,且无法有正常的工作以供养他们的孩子生长,许多孩子最终被国家收养,吉米无奈只得处于四处的流荡之中。不过其充满了对音乐的喜爱,偶然的机会接触到了吉他,顿时迷上了吉他,最终放弃了中学学习的生涯。

当其功成名就之时,吉米常常怀念起自己的学习生涯,表演中的许多歌曲都献给自己的母校。当有机会从外地回到自己的家乡之间,也会抽出时间回到自己的家中和家人团聚,也会在深夜四处走走看看自己生活的地方。这点,应该也是每个人都有的做法,当落叶归根常常会回到自己的家乡,会找来自己的同伴,会看看上学的地点,会回想起曾经在这儿生活的场景。

成功的事业,让吉米的音乐才华得以展现,尤其是格林尼治村的音乐环境让许多音乐人从中受益,1961年鲍勃·迪伦也从这里起步,1966年吉米·亨德里克斯也是从中得益。在众多热心人的帮助下,其以此为起点走出美国,走向英国,走向欧洲。作为黑人乐手,在种族歧视的美国发展及其困难,而到了欧洲却如鱼得水,事业有了极大的成功。当然他的招牌动作,砸吉他,烧吉他,反手弹琴、牙齿弹琴等等,也让读者及其好奇,还有这动作表演么?

在他的事业发展中,迷药、毒品穿梭其中,每场演出都成了必不可少的工具,其中有周围人的有意为之,不过适当的分量,却是音乐成功表演和创作的伴侣。当然,其成功也或许性的魅力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众多女性跟随在其后,如法国女影星碧姬·芭铎也在其中,或许是相互集邮吧。最终的离世也是在女人的怀抱之中,只可惜其离世的当夜,吉米和女人到底发生了什么,无从知晓答案。

在27岁短短的生涯之中,就这样离去,未免那么遗憾。不过,即便没有去世,承重的压力,不停的演出,重复的节目内容,没有休息时间,当时他又如何能过上正常人的生活,看样子,作为名人生活也并不是那么容易。或许,能渡过这个坎,就如同鲍勃·迪伦样,人生可以再次焕发出靓丽的色彩。

在书中,作者有提到他和诺贝尔文学奖鲍勃·迪伦的交际,在非正式场合下他们不过相处了短短几分钟,两人之间充满了相互的敬重,吉米也翻唱过几首鲍勃·迪伦的歌曲。只是有些好奇,两者之间应该属于星星相惜,为何相处的时间如此之短,原因是啥呢?

从书中读者可以窥探到吉米·亨德里克斯的喜怒哀乐,各种元素共同演绎出一位真实的音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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