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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中之死读后感锦集

林中之死读后感锦集

《林中之死》是一本由[美] 舍伍德·安德森著作,江苏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28.00,页数:294,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林中之死》读后感(一):每日一本书 林中之死读笔

分为五个部分:积累(摘抄原文)、感想( *用星星的图案 * )、查找(值得积累和加深印象的知识点)、仿写(这部分会写到豆瓣日记)、值得纪念的故事用一段话内容概括(对应剧作概括,尽力把自己当作在投资方谈剧本生意。越短越好)

16年十一月中旬为自己定下了每天看一本书的目标,多为250页左右的短篇小说合集和中篇小说,250—400会分两天看完,备考期不读长篇小说。

又私人又随便,只许你推荐、喜欢或者点赞点有用。不然不要看,因为我会不高兴。

林中之死 江苏人民出版社 舍伍德安德森 (美)

翻译较差 不推荐

摘抄:

《林中之死》

009

她只能重新安排她的生计,怎么能换到用以喂养的食物呢?猪只有喂了才能长膘,这样喂到秋天才好宰杀。杀猪后,她丈夫会把大部分肉拿到镇上区卖掉,要是他不敢进,儿子就拿去了。有时候,他们还会打起来,他们打架的时候,老太太就站在一旁哆嗦。

*浓烈的家庭感。一定要使用浓烈这个词。简单而精准地刻画出生活状态。*

013

那一回,儿子把他的女人带回家来,他们呆了整夜,睡在一起,好像他们结婚了似的。就这,也没让老太婆受惊,没怎么受惊。生活早早地,已经不再让她感觉惊吓了。

*高级的概括。*

020

她看起来并不老,躺在那样的光线中,冰冻了,静悄悄的。一个男人把她翻了个身,在雪地上。我什么都看到了。伴随着某种奇妙的神秘感,我的身体开始颤抖。我兄弟也一样。也许是因为寒冷。

我们两个之前,都没有见过女人的身体。也许是因为雪,留在冻僵的皮肤之上,让这身体看起来洁白而漂亮。像大理石。镇上的女人,没人赶来参加这场聚会。不过,有个男人,是镇上的铁匠,他脱下了外套,盖在她身上。之后,用他的臂膀将她抱起来,向镇子再次出发。其他所有人沉默地跟着,那会儿,没人知道她是谁。

*精彩至极。犹如一场献祭。死后才重返青春的诡异场面描写。学习如何涉及到镇上男女的过渡。死后变为一个女人,被尊重和保护,身体能够被赞美的女人。*

023

《林中之死》读后感(二):小男孩发现了“人”

《林中之死》凸出的本是一般的文学母题,即极端境况下生命的耐受力,人的尊严剥尽后,呈现一种裸露的生存原相。但这一主题的一般性在舍伍德笔下,因两条线索:贯穿一生的“喂养”行为,她与牲畜之间尤其与狗的关系,变得不同,独具匠心。 小说中存在一个显在的叙述者,即男孩。男孩讲述故事时,语调背后的感情和态度渗透了整个故事,所呈现出来的风貌尤其迥异于故事中其他人所见。故事设置为实际时间发生很久后才讲,这首先解决了一个迫切的问题:故事中呈现的女人的一生有太多细节,这些细节非他人在场根本不得见。男孩事后补充说自己后来道听途说了很多,自己也有了些阅历,来重讲这个故事,堪堪补救了借男孩来讲故事时最大的问题。 既然捉襟见肘,舍伍德干嘛不直接采用全知全能的上帝视角?想怎么写怎么写。费这么大力气糊这道缺口,是舍伍德有意这么做,即他认为故事的叙述人必须在事件之中,而不能是置身事外的上帝或他者。 男孩对女人的基本态度是同情和敬畏,这几乎与故事中所有人都不同。舍伍德还刻意追加了一组平行对比,即和男孩有着共同成长经历的哥哥,到家后讲述了一个截然不同的版本。舍伍德未展开说哥哥讲了什么,但我们可以推断出一点: 哥哥没有把这个女人当成一个“人”,来复述这个故事。 他讲述的口吻里不会有尊重,这正是让男孩反感的原因。 男孩在这个故事里发现了“人”,他感到那个女人是个活生生的人,这与故事中所有人对她,包括她自己对自己的看法——因没有遇到过快活的事,便无所谓快活;因没有被尊重过,便无所谓尊严——都截然不同。对女人尸体“美”的描写,颠覆了整个故事中女人的形象——年老、衰朽、瘦弱、可有可无。 她喂养了家禽一生,在她最亲近的家人看来,其实际地位俨然在牲畜之下;在故事里的其他人眼中,她毫无存在感,如同幽灵。 马,牛,猪,狗,人。 抽离这个显在的叙述者,故事将会如何?将会沦为鲁迅小说中常见的“看与被看”的二元对立。但舍伍德显然无意贬低那些冷漠的人,因为文本反复强调“这类事在这里很常见”,他设置这样一个叙述者,就是为了凸显男孩这个有心的人、能发现“人”的人:叙述者本身代表了价值判断。 不过,布鲁克斯刁钻地提问,如果把狗的事情全部删去,小说的意义和效果会有什么不同? 狗依附于女人而存在,正如阎连科《年月日》里老人种下玉蜀黍后死去,翻转了人生存的逻辑,老人在生命的终点获得了生命的同位关系。一般认为,《年月日》因乡土文化和农耕意识而易于解读,那么《林中之死》喂养的狗,在女人弥留之际那些饶有温情的画面,意在说明什么呢?只是舍伍德单纯不忍心否决女人喂养了一生——The woman who died was one destined to feed animal life的全部意义吗? 只剩下生命的本能之力。 对于女人而言,纠正“喂养牲畜本是为了人”这一基本逻辑已经没有意义了。她用“喂养”的动作,同内心、命运、遭际不出声响地搏斗。 英雄们的搏斗因对象名字的崇高而崇高,这个逻辑是有谬误的,它不能削弱一个极端境况下、低到尘埃里的女人,同命运搏斗的意义。

《林中之死》读后感(三):为什么我会被驱使读安德森

先表达情感。首先是:气死了,这本书去年年底就出了,我竟然今年一月底才读了,以我对舍伍德安德森的爱,应该它一上市我立刻就入手读了才对呀,哎,那感觉就像《戏梦巴黎》里热爱电影的年青人们,一定要占据影院的最前排,如此才能第一时间接受影像和声音,而不必是在被层层人海“污染”后才能接收。然后是:爱死了,换了好几种音乐作为阅读的背景音,后来都关掉了,因为没有一种音乐搭得上这种文字,最后是在冬日晴天里的鸟啭声中走廊里时而响起的清晰的跟鞋声暖气片里间歇的水流声窗外施工工人偶尔的吆喝声中读完的,觉得无比的相宜。

接着要说为什么有这样的情感。点题的短篇《林中之死》的结尾写道:“我本不应该试图强调重点。我只需要解释为什么在那个时候,乃至从此以后,我所感到的不满足。我讲讲,只要讲讲也许你会明白,为什么我会被驱使,再一次努力的讲这个简单的故事”。这段话简直可以作为舍伍德安德森的写作自白,即那些微不足道的小人物的微不足道的小事和小情感为什么会如此让人难以忘怀,他笔下的人物一再让我想起罗素那个关于“沙漠里的雨”的说法,沙漠里下的雨,因为立刻就蒸发了,所以可能根本不会留下下过雨的痕迹,甚至根本没有人知道已经下过雨了,这些小人物们总是存在某种无名但又却是存在的饥饿和不满足,同时与各自的内心、命运和际遇不发出任何声响的进行殊死搏斗,并不会有谁去注意或关心这种搏斗,但他们确实已经搏斗过了,尽管你并没有看到那张普通而平静的脸庞上所流露出的搏斗之后的疲倦或坦然,但是安德森注意到了。然后注意到了的安德森还会有那么一种写法,就是动不动会这样写道:“他有那样一种手,那样一种眼神”、“就像你能想象的那样”、“就像你所知道的那样”,好像在你耳边跟你轻声说话,好像我们真的知道一样,当然他确实在跟你说话,你也确实真的知道,安德森的笔触疏离忧郁,但却莫名把旁观者卷入进去。

随便写一写若干短篇的观感:

同名的《林中之死》写的一个是一个女人的一生。这个悲苦的女人一生都在“喂养”,喂养自己的雇主,喂养自己的丈夫和儿子,喂养家里所有的家禽,尤其是喂养自己的几条狗,最后她死在林中的雪地里,身上的包袱里有从屠户那里得来的喂狗的内脏,这些狗只是撕开了这个包袱里的吃食,却没有动她的尸体,被喂养过,狗就不再是狼了。她死的时候已经是老太太了,但是,“那个赤裸裸的、看起来跟小女孩似的的身形,面容朝下埋在雪中,奔跑的狗留下的踪迹,以及头顶清冷的冬夜天空”,也许就像不管经历了多少繁华富贵平安喜乐一样,经历了再多的悲苦污秽,最后离开人世时也总归是脆弱如同女孩,赤裸,干净,清冷。

《回归》写的是一个离开小镇多年在纽约生活的中年人的返乡之旅,在这趟旅途中他分别想起自己的城市生活和小镇生活、城市生活的爱人们和小镇生活的爱人们,往昔不再,未来未知,唯有现在是忧郁但却是实在的,他既不是过客,也绝非归人,最后他妄想或他试图将他所爱的姑娘带走,因为年轻时代他并没有这样做,但也只是他试图和他妄想。如果说《小城畸人》是在“离开”和“停留”的大主题下书写每一种人性的可能性的话,《回归》已经更深层次的涉及到“归宿”“宿命”这样的主题。

《消失的小说》有点像压缩版的《月亮和六便士》,写的是一个小说家放弃家庭工作的日常性温暖和条理生活投入写作的过程,他在意念里与原来的家庭和妻子进行情感爱恨的纠缠,然后在意念里写出了自认为有生以来写的最好的小说,但空荡荡的白纸上不曾写下一个字。也许对一个作家来说,这真的是最好的小说,是一个作家的内心战斗,在意念里对于写作和生活的最深的外人无法理解的衡量和战斗。“这世界上没有几个人真的知道他在笑什么”,当这位小说家微笑着说他早知道这部小说并不会真实存在时,舍伍德安德森这样写道,然而紧接着他又写道:“为什么要如此独断呢,也许至少有一打人知道呢”,嗯,“每个人有每个人的音,每个人有每个人的知音”,不知道这篇小说里是否暗含着舍伍德安德森作为一个作家自身的经历和体悟。

《如同女王》写的是关于“美”,或者说是关于美的感悟,总而言之,此篇展现的是:美是一种极具情境性、情绪性、偶然性的事物,真正感受到一种深入骨髓的美实在也是一种“天时地利人和”,一旦感受到了就会产生“你闪耀一下子,我昏眩一辈子”的效果,好像其他的所有不美都因为这一下的美而被原谅了,所以所谓“艳遇”的话,真的是要看有没有缘分“遇”呀,不可求。

《陌生的小镇》让我想起阿佐林的《塞万提斯的未婚妻》,因为都是在一个小镇上观察观看别人的生活,回想自己的生活,自我疏离或自我代入,但凡独自去陌生地方旅行的人真的不妨一读,因为这篇真的完美的涵盖包容了各种一个人想要出逃到陌生地方的心理状态和情绪,总有一款适合你当时的心情。

《世故如此》写的是巴黎,好吧,那个时代文青们的巴黎生活,请自行想象那流动的盛宴吧,也许还带着一点点的荒唐,以及天下无不散之筵席的悲怆。

《偶见南方》,原本是北方人的莎莉姨妈(啊,姨妈,南方文学里必须有这么一个教母似的神秘的姨妈呀)随风浅行归属于这座南方之城,经营一座赌博和喝酒的房子,如果她恰巧喜欢你你恰巧也喜欢她,她会请你喝一杯温柔的酒,再跟你聊聊往日的时光,对于南方文学的着迷,大概就是缘于南方文学所营造的某种氛围:不管是舍伍德安德森、福克纳、麦卡勒斯亦或者奥康纳。

《兄弟之死》是家族小说,关于父权、夫妻、兄弟姊妹,某种身世,血缘,基因,遗传,骨子里无法逃脱的某种宿命。嗯,总会因为好的家族小说质疑计划生育政策什么的,想想看,一个人他可能都不会有兄弟姊妹了,更何况于表哥表姐表妹堂哥堂姐堂妹这些各个时代国籍家族小说里的经典群像呢,所以以后好看的家族小说大概都是想象和YY了吧,缺乏切肤之痛和之乐。

《她在这里——她在冲凉》、《一桩陪审案》、《人们为什么结婚》给我的感觉是,舍伍德安德森可能想玩一把黑色幽默,不过坦白讲他不是毛姆,不算是很好的段子手呀。

先随便写到这吧,因为图书馆真的太冷了,倒是不怕“剧透”的,因为舍伍德安德森最厉害的一点就是描写人的内心潜流,然后内心又岂是可以、害怕剧透的呢,嗯, 应作如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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