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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化及其限制》的读后感大全

《理性化及其限制》是一本由苏国勋著作,商务印书馆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68.00,页数:420,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理性化及其限制》读后感(一):真实即真理

一本研究韦伯奠基性的著作,逻辑结构相当清晰,对诸如“理性类型”等韦伯思想关键概念的澄清极见功力,称“韦伯思想引论”毫不为过,适时挽救了陷入《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云山雾罩中的我。

书名恰切,体现出韦伯思想的矛盾张力,认知与行动,学术与政治,科学与信仰,个案与整体,发生学与类型化,历史学描述与社会学理解等等互相渗透的关联。

老老实实跟着苏老师在宗教社会学政治社会学领域游荡了一圈,过程并不轻松,一番下来,脑袋像开了光——希望这光能延续到单打独斗读原典时。

增补的附录重复之处较多,一些观照现实的论述颇有见地,苏老师面对批评的坦然态度值得尊敬,其回应也解决了我阅读中的部分疑问,比如为何注释少到可怜,且谈韦伯影响只讲了帕森斯和舒茨。

本书作为引论,自有其局限之处,配合《社会思想名家》、《社会学主要思潮》的韦伯部分阅读,效果更佳。

再版后记,苏老师以一句纪念先师的碑文词句作结:“一生布衣,唯读书是好;半生坎坷,非真理不从。”让人想起韦伯死前的最后一句话:“真实即真理。”

又及,苏老师全书用错了两次“充斥”和两次“首当其冲”。

《理性化及其限制》读后感(二):由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罪的修法之争想到的

这几天听了车浩教授的讲座,再次谈论到是否要对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罪提高法定刑的问题,在讲座过程中,车教授引用了韦伯思想当中的信念伦理与责任伦理,刚好联系到最近正在读的这本书,感触颇深。

对于这个学界热议的问题,一派学者从道德角度出发进行阐述,以“人是目的,而不是工具”作为论点,要求提高该罪的法定刑,以达到保护妇女儿童利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目的。而以车浩教授为代表的另一派学者,则从法教义学的观点出发,强调现行实在法优先,联系社会实际中司法、执法情况,用法律解释的方法,在保障法律稳定性的同时,实现立法的目的。

从法教义学的观点来看,就引出了韦伯思想当中的形式合理性与实质合理性、信念伦理与责任伦理的冲突。韦伯认为,现代西方世界的一个最基本和最明显的现实就是“形式的合理性和实质的非理性”,实际上就是“理性化导致了非理性的生活方式”。造成这一现实的原因是由于把合理性这一手段当做终极目的来追逐的做法。

社会的发展,势必会遭遇许多情理与法理的冲突。而每个人心中,又都有一个关于理想世界的看法。但是,若如信念伦理之意,仅仅盯着信念之火,对社会不公不加思考地进行批判,是否有陷入了思维懒惰之嫌。

诚然,社会治理的过程,并非信念伦理与责任伦理的势不两立。作为一个成熟的社会人,应当发自内心感受到责任,在追求正义的前提之下,广泛开展调查研究、以现实生活为蓝本进行思考,而不是仅仅空话连篇,这个社会才能从“管理”向着“治理”的方向迈进。

第一次接触到韦伯的思想,实属博大精深,里面关于宗教、社会学方面的论述,也是让人打开了全新的视角。阅读的过程中总有些一知半解,希望随着以后学习的深入,还能有一些新的想法。

《理性化及其限制》读后感(三):《理性化及其限制》再版前言

这本介绍韦伯思想的引论性文字,是我1987年在中国社科院哲学所在陈元晖导师指导下所作博士论文的主要内容,后经删改补充,于1988年初由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当初的立意主要是为面临的毕业论文答辩而撰写,没想到出版后成为一本为初读社会学的人引介经典社会理论的入门读物很快售罄。大约十几年前,上海人民出版社曾几次与我商量重版之事,都因为我提出要重新修订而耽搁下来。一来是我庸务缠身加之多年的懒惰积习,不愿翻看自己过去写过的东西;二是私下认为近几十年来国际学术界有关韦伯研究几成显学,加之网络通讯日益发达,点击任何一个相关领域,有关韦伯研究的论著、资料和信息就会源源不断令人目不暇接,而我这本介绍性的小册子的浅显内容恐怕已经过时,况且现时情况已与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我写论文时相比不可同日而语,那时的国家图书馆也只有几本英文藏书。而在现时情况下要重新修订原书谈何容易,其工作量不亚于推倒重做,故心中颇为踌躇。后来又有两家出版社提出再版的要求并建议保留原书内容,只做个别地方的修改, 尽量保持初版时的思想认识和时代氛围,犹如一幅老照片,保留事物原汁原味的本来风貌,人们从中或可追寻到作者思想嬗变的轨迹甚或当时社会思潮变迁的蛛丝马迹,可能更有其独特的历史意味。于是就采纳了这一建议,决定再版时只做这样几件事,一是修改初版时的印刷讹误和明显错误,二是补充一些重要参考书的注释并对初版时存在的注释问题做出说明,三是把后来刊发的几篇与本书内容有关的文章纳入附录作为补充。这就是本书现在的样子。在付梓前还需向读者做出一些说明。

马克斯·韦伯

首先应该说明的是,对于韦伯这位在现代社会科学主要领域都有精深论述的德国社会学家,本书只是从总体上勾勒出其社会理论的大致轮廓,突出韦伯思想中的结构方面特征,即发生学的因果分析和类型学的比较研究的脉络走向,前者可以《经济与社会》这部鸿篇巨制以及《世界经济通史》(亦译《一般经济史》,在他辞世后根据学生听课笔记整理出版)为代表,后者可以他冠名为“世界诸宗教的经济伦理”比较宗教研究为代表,这两个方面也被称作制度论取向和文化论取向,二者一起构成了韦伯社会学著述的形式方面。在思想实质方面的理解上,本书强调理性化是其核心范畴,作为西方现代性的历史命运,理性化在其展开过程中包含着价值合理性与目标合理性(也称工具理性)以及实质合理性与形式合理性之间的分化和冲突,它们之间永远处于无法消解的紧张、对立关系,人们在现实生活中只能对此做出相对化的处理,把握二者的性质及其张力就成为理解韦伯关于现代性论述的必要途径。

如果说笔者这些研读韦伯的心得对今天的读者尚有某些启迪作用的话,那么笔者深知仅凭这些肤浅的认识,距离一本真正系统而深入地阐发韦伯的学术思想并对其做出全面而客观的评价相差甚远。这也是当年笔者在初版后记中自我定位为“韦伯个案研究的引论性文字”的原因,此言决非仅是自谦,而是出于对深入阅读原著基础上对其每一重要领域,包括重要范畴、概念做出专门而详细的研究,在写有大量分析性的论文之后才有可能撰写一部全面阐发这位现代社会理论家思想专著的认识。由于历史和现实因素的限制,在当时情况下要达致这一目标确有一定困难。这里所说的历史原因,是指我国的社会学研究和知识传承自五十年代初就停顿以来,至八十年代初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实施才又开始恢复、“补课”,专业人才断档青黄不接,与国际学术界长时间隔绝造成的图书资料严重匮乏和学术信息闭塞和隔膜,都使这一学术领域处于百废待兴状态。现实原因是指80年代中期思想界面对的形势云谲波诡,学术界关于“姓资姓社”的争议时隐时现,尽管在倡导改革开放、解放思想的宏观形势下,原则上对此持“不争论”态度,但围绕韦伯成名作的核心命题“现代资本主义的起源”以及“资本主义精神”的合理性问题,与传统上“政治正确”灌输的冲突还是过于敏感和直接,对于一篇面临答辩的毕业论文来说,这些内容在关键时刻往往能起“一票否决”的作用,因而是每一个被考者都须认真对待的问题。所以当时的论文写作一直处于时断时续状态,从1987年初至深秋历时十个月有余,时刻感受到一股暗流涌动的持续压力。所幸的是,笔者在书中所述见解都是经过认真思考而得出的真实看法,尽管其中的一些看法后来发生了某些变化(例如对传统的看法在后来的文章中已有改变),但这些观点确实是当时真实思想的表露,譬如,在结语部分曾引用马克思的思想批评韦伯,但这并非是为迁就眼前事变而作伪或施放的“烟幕”。韦伯思想最为打动笔者心灵的,就是他在生命垂危的弥留之际口中仍在叨念着“真实即真理”的临终之言,充分表达出作为一名德国人文学者“以学术为志业”的赤子之心。

马克斯·韦伯(摄于1917年)

本书作为毕业论文,最初题目定为“马克斯·韦伯的哲学和社会学思想”, 简单明了、平实无华,符合当年论文的写作风格。书稿经“文化:中国与世界”编委会审读,决定放入“人文研究丛书”由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八十年代中期正是“文化热”方兴未艾的年代,当时的哲学所现代外国哲学研究室年轻一代研究人员是这套丛书编委会的班底,大家商议每人都以自己的研究心得为题为丛书提供一部书稿,记得拟定的有关于尼采、海德格尔、马尔库塞、弗罗姆等人以及一些英美分析哲学家的选题,试图在中西文化之间做些沟通的桥梁工作,这些设想可惜后来由于突发的事变而中途流产。论文杀青后送交编委会审读,原意是为答辩而征求意见,没想到答辩刚刚结束即接到出版社的发稿通知,询问是否需要按照例行作法加写一些前言或后记之类的说明文性字。这才知道编委会审读后就直接将书稿送交了出版社,这使我有些措手不及,也改变了我原设想的根据出版社审读反馈意见再加以修改的想法,临时急忙赶到上海住在出版社提供的简陋房间里,在没有必要参考书的情况下埋头修整了一周时间,加写了一篇极为简单的后记,并把书名由编委会改题的“马克斯·韦伯:现代化的先知”再改为“理性化及其限制——韦伯思想引论”这一现行名称。因为我书中想表达的,不仅是韦伯对现代性的讴歌,而且还有他对这一发展过程所带来对人类本性及其文化的戕害趋势,韦伯思想的深刻之处在于他从社会生活的经验层面揭示了理性化这一现代人生存的两难处境。

本书初版之时,由于时间和条件的限制未及对本书有关写作事项做出说明,而是开门见山以正文第一章开始论说,使人感到有些突兀。值此再版之际,追写以上情况忝列前言作为说明。

作者2012年底写于岸边居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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