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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尔赫斯大传读后感摘抄

博尔赫斯大传读后感摘抄

《博尔赫斯大传》是一本由埃德温·威廉森 / Edwin Williamson著作,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59.00元,页数:628,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博尔赫斯大传》读后感(一):(读博尔赫斯大传有感)

对于你,这是迷宫,繁杂的黑字在和白纸互相捉迷;对于你,这是天堂,在虚幻的伊甸园里爱情轮回不已。这是一位智者的乐土,这是史无前例的宝藏,愿你被后世的子子孙孙追逐。即使失明的双目也无法打倒你。是你教会了我用耳倾听,是你带我进入这浩瀚苍穹。而我,我愿意借我的眼睛赋予你光明,让我们在无尽的黑夜里同时见证这永恒之美。

《博尔赫斯大传》读后感(二):人物传记的魔术

给大人物弄一本传记时,从心理分析角度,研究大师级作家的心灵史,这样的主线,显示贯穿一本传记始末,其实有利也有弊。

要说好处,很明显,理清作家的心灵成长史,对理解作家作品、品味作品的思想性艺术性,肯定有很大帮助。当然,零距离观察作家的喜怒哀乐,还会一不小心把作家从供奉神坛的位置请了下来,会给读者一种接近感,不至于神化大师的言行。

另外,一旦了解大师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和变化,会让我们更进一步理解,为什么,他能写出那样的作品,为什么,他会那样想象,为什么,他会有那样的曲折创作困惑。

然而,一本传记不是筐,吃喝拉撒都能装。观点领先了,事实自然就成了配角,这应该是本书可读性差的一个主要因素吧。

至于把博尔赫斯置身于爱情、政治、文学的三角架上翻转,不免淡化了大师对文学追求的精雕细刻。也许,聚焦文学家的身份,爱情和政治作为背景,即,以大师的文学实践、文学理念、文学思想、文学探索、文学困惑等为主线串起他的人生之路,人性进化,这样成篇,会不会比以时间为主线成书更有可读性?更能展现出一个有血有肉的文学斗士形象?

偶主观以为,大凡写人物传记,凭心而论,最容易的,大概是造神,各路神仙皆大欢喜。最难的,当是实话实说实录,没有谁真心称赞点头,包括名人及亲人。

诸种炮制传记手法,各有千秋,各有市场,各有口味,各有真招秘诀。

真相,总是可怕的么。所谓,阳光底下无悬念啊。

《博尔赫斯大传》读后感(三):《博尔赫斯大传》不完全勘误

P3,倒数第三行“阿根廷国父圣马路丁”,“路”为衍字。

(正文第一页就险让国父成为路人丁)

P52,倒数第七行“齐诺”,当为古希腊的“芝诺”。

(书中多次常识专名犯错,叫人很难理解)

P78,倒数第七行“玛利奈蒂”,当为未来主义者“马里内蒂”。

P94,第一段倒数第二行“惟我主义”,当为“唯我主义”

(整部书中两者多次混用,但多误取前者。)

P156;P194《圣马丁习字簿》与《圣马丁札记》当为一部书。前后译名不统一。

(书中多处将博尔赫斯的作品翻译成两种书名;某位译者或许参考了浙江文艺版全集中的译名,但另一位则显然对博尔赫斯的汉译极为生疏。最终,编辑也未作统一的定名。)

P198,倒数第七行“《郊区的人》”,即为中文读者熟知的《玫瑰角的汉子》

P207,第二段第一行小说《国会》,当为浙江文艺版中的《代表大会》。

P232,又是一个专名的暴力翻译,第一段倒数第五行“奥古斯塔斯”, 当为Augustus,也即奥古斯都。随后又将Tiberius译为“台比留”。

P276,第二段的《总图书馆》,即为浙江文艺中的《通天塔图书馆》。

P280,罗马诗人维吉尔,“《埃涅伊德》”,即为更广为人知的《埃涅阿斯纪》。

P281,第四行,但丁的巨作“《圣诗》”,当为《神曲》。

(《圣诗》是《神曲》的镜像版本吗?倒像是一副绝对。)

P297,第八行,二战的“核心国”,当为“轴心国”。

(译者非但文学不好,历史也不合格?)

P323,第六行,行文出现“失去爱情失去爱情”。

P419,倒数第九行,“胡人(Yahoos)”,可能是全书唯一一次出现中英译名对照的情况。浙江文艺中翻译为“雅虎人”。

(邓华二译者中之一位的自以为是之情状可见一斑)

P450,第二段第六行,“郎诵会”,当为“朗诵会”。

P460,倒数第二行与倒数第八行,由贾格尔主演的电影《Performance》在一个段落中被分别翻译为《表演》与《表演者》。

P472,第三段倒数第五行,罗马双面神“杰纳斯”,当为雅努斯。

《博尔赫斯大传》读后感(四):作为文学批评的传记

这本博尔赫斯传记有三个主题:爱情、政治和文学。在这三个主题上,本书以描述博尔赫斯解决或平衡自己思想上的矛盾对立的过程中探究他的人格、政治立场和文学风格的形成和转变,对他的作品做出新颖的诠释。传记作者埃德温•威廉森为读者描述了一位仿佛相处了很久的老友。尽管他再怎么行事前后矛盾、口是心非,再怎么不可思议不合情理,我们也能从他性格深处找到那根不时崩紧的弦。

在最突出的主题“爱情”方面,博尔赫斯的表现比较奇怪。也许是读了太多史诗的原因,总是把感情看得神圣,他总是把女友看作一个可以寄托灵魂的理想人物,就是说他习惯于美化自己的意中人。连传记作者埃德温•威廉森也不仅要怀疑他有没有能力以恰当的态度与她们相处。博尔赫斯喜欢的女性都要比他成熟的多,且使他心生崇拜。但偏偏是又是这类人不喜欢终日埋头书堆的才子,而喜欢那些举止潇洒、热情奔放、热衷社交的嬉皮诗人。

博尔赫斯与情敌之间的竞争,可以在他那些描写刀手、恶棍的故事中窥得一斑。这些故事中都有一种女人:行为放荡、举止张狂又铁石心肠的女人。典型的形象就是《玫瑰角的汉子》中那个“卢汉娘们儿”。当有人向她的男友发起挑战的时候,她会帮他掏出刀子交到他手里说:“罗森多,我想你用得上它了。”对博尔赫斯来说,这是一种巨大的考验,而且他也一写再写,比如另一篇小说《南方》。

虽然这本传记是以博尔赫斯一生所有的意中人为叙述节点——博尔赫斯总是在结束一段感情之后才开启新感情——但他的堂妹诺拉•朗厄却是本书的核心人物。她不是博尔赫斯的初恋,但最接近于博尔赫斯的理想中的伟大女性。博尔赫斯的偶像是但丁,诺拉·朗厄之于博尔赫斯就像弗罗伦萨美女比阿特丽齐之于大诗人但丁。当然朗厄持久地“铁石心肠”带给博尔赫斯的心灵伤害要比比阿特丽齐之死对但丁的伤害的更大。而且她还嫁给了博尔赫斯的文学上的敌人——先锋派诗人吉龙铎。不仅如此,她还在某段时间还与博尔赫斯最憎恨的智利诗人聂鲁达过从甚密,这可能也是博尔赫斯极度厌恶聂鲁达的原因之一。

博尔赫斯的文学风格被认为是非常前卫的,但是他曾吸收了大量的古典学识。前卫性在他那里只相当于涂抹于古典思想这块大蛋糕上一层薄薄的黄油。他实际上是一种很典型的“新古典派”,在这方面,他与王尔德的思想具有强烈的共鸣。他的散文谈论最多的是古希腊罗马的文学,意大利文艺复兴文学,英国浪漫派,以及各民族史诗。私底下最吸引他的是犹太人的神秘主义和泛神论哲学家的玄学休系,因而他的文学显示出深邃而迷人的智性。

很难说塑造博尔赫斯的文学风格的兴趣到底是什么,但是我们可以看到从中得出一种印象,即所有这些风格要素都是与吉龙铎的超现实主义和聂鲁达民族浪漫主义没有重合点。这本传记给读者留下的印象就是博尔赫斯与他的情敌几乎处处作对,在文学上与他们终生进行着不屈不挠的竞争,甚至不惜在对手改变立场时自己也随之而变。这种描述出现在他这本传记中只能被看作一种猜想,但这种猜想非常有助于理解博尔赫斯。

也许是因为博尔赫斯性格更具被动性,他似乎更擅长对现实做出机敏的反应。作者埃德温•威廉森采用了一种特殊的写作策略,即以非常大的比重极细致地描述博尔赫斯所交往的人和遭遇的事件以及时代背景(非常敬业),这样就使读者能够最大限度地站在博尔赫斯的位置体会他对人和现实的看法。比如这本传记通过详细描写诺拉•朗厄的张狂的举止和平庸的文学作品,让我们充分理解到博尔赫斯对她持有的那份“被玷污”的情感:既崇拜又无奈,并且深深鄙视她所迷恋的人。当然,威廉森这种写法也会有误导读者之嫌。

博尔赫斯六十八岁的时候才结婚,新娘是一位寡妇,也是他年青时代的女友艾尔莎•阿斯泰特,但是这段婚姻只维持了不长时间。因为他穷尽一生地寻找文学缪斯,他们之间的精神差距变得不可弥补。但也正在此时,命运之神才给他安排一位最恰当的伴侣,即比他小四十多岁的玛丽亚•儿玉。玛丽亚•儿玉从内心里崇拜博尔赫斯,热爱他所取得的文学成就——这里揭示了一种很有启示性的情感解决模式——她的崇拜恰好与博尔赫斯对永恒女性的崇拜对等。

文学家传记其实也是文学批评的形式之一,对那些作品有很强自传性的作家来说更是如此。无疑,博尔赫斯在埃德温•威廉森笔下就是一位自传性作家,这个观点是比较新颖的,之前国际上对博尔赫斯的小说的看法,要么是运用奇妙的幻想对古典作品进行再创造,要么是根据一本并不存在的著作编写一个奇妙的故事,总之它们是离自传性最远的一种文学。但是这本传记却要证明博尔赫斯所有的小说都与他的生活息息相关,大部分角色都影射那些给他带来影响的人(最特殊的是两个人是阿根廷前总统庇隆和博尔赫斯的母亲这两个“独裁者”),他们或化身为某种神秘而邪恶的组织、或者化身为神秘、无面、疤脸的、隐隐中施加影响的“煞星”。埃德温•威廉森对博尔赫斯的诠释相当详细也相当不凡。

《博尔赫斯大传》读后感(五):《博尔赫斯大传》

这本传记与《维特根斯坦传》相比是有差距的,原因就在于作者埃德温.威廉森的解读过多。尽管如此,它仍是一本耐心的传记,1986年博尔赫斯在瑞士日内瓦逝世,享年87岁,传记以2-4年分割,足见作者怎样地用功。二十世纪拉美西班牙语世界文学大师的大量涌现,似乎以博尔赫斯为最先,他的小说对魔幻现实主义作家们的成形和成熟产生了很深的影响。但他最初是以诗歌创作为主,直到在同诺拉.朗厄的爱情失败及之后近三十年的痛苦中因无法创作诗歌而转向小说,并因小说而享誉世界。博尔赫斯敏感软弱而又内心不屈,母亲莱昂纳多.阿塞维多美丽聪慧强势,将家族的荣誉之剑吊在博尔赫斯的头顶,父亲老博尔赫斯是无政府主义者,自小想象父亲的高大的英雄形象也受到母亲范妮.哈斯勒姆期望甚高,却只是一个不成功的作家,将反抗和证明自己的匕首交给博尔赫斯,于是博尔赫斯在荣誉之剑与反抗之匕首间矛盾大半生,爱情自初体验之后成为他救赎的希望,因为博尔赫斯相信只有像但丁那样以对比阿特丽丝的爱情激发灵感写出不朽的伟大作品《神曲》一样才能实现救赎,即创作出一部实现自己价值的作品,作为对来自父亲和母亲双方期望的交代,以抵御祖先荣誉神话带给他的一无是处之困扰。而他生命中真正的比阿特丽丝竟是到了他七十岁之后才出现,并且博尔赫斯并未因为已入晚年而稍减爱情带给他的惊喜和幸福洋溢。玛利亚.儿玉的出现是个奇迹,她爱上年长几十岁的博尔赫斯而又足够独立,她让作家的一生由痛苦挣扎中逐渐沉淀平静,让我也生出感激。诺拉.朗厄对爱情的偏执一点都不输博尔赫斯,她固执地爱吉龙铎,固执地不爱博尔赫斯,和博尔赫斯固执地爱她一样令人尊重,如果没有诺拉.朗厄,博尔赫斯也就不会成为那位从北欧传说中和红发中汲取丰富象征的博尔赫斯了。对诺拉.朗厄、海蒂.朗厄、玛利亚.儿玉,我真的都同样喜欢,这三位女性的爱情有一个共同点就是不将就,爱就是迅速的爱上,不爱就是永远的不爱,这样的女性总是可敬可爱且让人怜惜的。玛利亚的爱情和九十九岁的母亲的去世让博尔赫斯真正开始摆脱剑和匕首,放弃过去,放弃过去对未来的绑架,每一代人总是编制一个光荣与梦想的记忆教给下一代,不管是国家,还是家庭,阿根廷建国的流血战争的光荣想象成了后来阿根廷以民族主义(发动马岛战争)和暴力解决问题(庇隆主义政府纵容敢死队绑架和杀害“可疑分子”)的误导,民主政治迟迟不见。博尔赫斯从认为国民素质还没能达到民主社会标准到不再对期待中的精英独裁的过渡政府抱有任何幻想,到重新回到骨子里的父亲的无政府主义的自由主义和个人主义中,相信只有瑞士这样由不同语言不同观念地区组成却无比牢固的求同存异的相互信任的方式才是阿根廷社会的前路,他最终选择死在瑞士也是能为阿根廷所做的最后一次建议。博尔赫斯一生所经历的政治动荡和爱情失败是他的主要素材来源,伟大的作品几乎都由伟大的作家在一生的痛苦中取得,每一笔痛苦都是活着的意义。还没有阅读过博尔赫斯的小说,只记得有一个常见的小说构造,就是对立的两种角色最终成为同一人,比如受害者和侦探,这来自于抗争者和抗争对象往往本质相同。博尔赫斯在六十岁之前就已经完全无法阅读了,这之后他的创作都是通过口述,与陈寅恪相似,但博尔赫斯对于失明似乎更为镇定,并不以为一种痛苦。陈寅恪长博尔赫斯九岁,历史学家似乎都不容易像小说家那样作品得到广泛地阅读,但价值首先还是自己给的,沈从文研究中国服饰,自己给自己价值的首肯,最重要。博尔赫斯最后的日子与玛利亚私奔到瑞士的结局很令我喜欢,和落在布宜诺斯艾利斯的所有过去告一段落,母亲、父亲、庇隆、朗厄姐妹、比奥伊、卡瑞哥,都告别了,他和爱的女人在一个自由民主宽容的土地迎接死亡的来临,也是另一种重新开始。用一生解一个结,解开了,便是此生可平心静气闭幕了。我还在设想一种情形,如果他的母亲一直活到他临终的时候,或者如果他没有在晚年获得如此多的荣誉,只凭玛利亚给予的爱情,他还能解构自己和释放自己吗?

因为博尔赫斯受到《神曲》的极大影响,我也很渴望读它,可似乎没有令人信任的中文译本(本看中上海译文出版社的版本,但后来发现译者是从英文版转译的,顿时没了兴趣,竟然不是从意大利文本直译!)。想到博尔赫斯为读叔本华,而自学德语,为读盎格鲁-撒克逊史诗,而学盎格鲁-撒克逊语,总是力求读原本就感到惭愧,想自己连英文的原本都未看过两本,更别提法语、德语、西班牙语了。说道翻译,这本书翻译的能说得过去,但有比较多错误,出版社的编辑似乎并未认真校对。博尔赫斯的博学令人震惊,这也是他能安心失明的自信所在吧。博尔赫斯可称得上是善终的了,看似无尽的痛苦到了七十年也结束了,可有几位天才能有这番毅力熬过七十年的痛苦呢?仅仅是看传记中对博尔赫斯每篇小说的梗概叙述就吊足了我的胃口,不过现在市面上却没有博尔赫斯的小说集,一本也没有!这本书是来自蒋方舟的推荐,不是很满意,之前看她推荐的《趣味生活简史》《核灾难口述史:切尔诺贝利的回忆》也觉得并不是特别好,还是自己拓展阅读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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