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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姆酒日记》读后感100字

《朗姆酒日记》读后感100字

《朗姆酒日记》是一本由(美)亨特·汤普森著作,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34.00元,页数:300页,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朗姆酒日记》读后感(一):文学路线上的一块小碑

《朗姆酒日记》是时隔四十年的《太阳照常升起》,迷惘的走向垮掉,垮掉的走向解体。爱读海明威的多半会喜欢这本小说。从雨果到福楼拜,从马克吐温、海明威、菲茨杰拉德到朗姆酒日记,再到乔纳森弗兰岑,西方意义和意识的变迁线索是逻辑清晰的。在我们这里,人们并非缺乏思想意识,只是思想的风险实在是太高了,至少比新冠病毒的风险高得多得多。在一个生命安全至上的观念之下,思想比病毒要危险得多。所谓的独立思考或批判性思维,其实并不是认真的。

《朗姆酒日记》读后感(二):看书和看电影一个感觉

作为一个嗜酒之人,这本小说的名字就深深的吸引了我。当然,我还是先知道电影的。所以,翻开书封看到亨特汤普森被冠上了这么多名号,我在想,这到底是一本什么样的书?

同样作为一个嗜酒之人的嗜酒的朋友,也因为电影的名字看了德普的电影。在一个微醺还不到high点的午夜他问我,朗姆酒日记到底说的什么?我很装逼的告诉他,这电影其实描写的是个状态,不是在讲故事。说完以后我打了个颤。于是我翻开了这本书,看到一半的时候实在忍不住去买了瓶酒破了两天没喝酒的戒。

这到底是一部什么样的书?我开始看的时候觉得讲的是一段回忆,坎普去到圣胡安,然后开始一段中年记者的奇幻旅行。看到一半的时候,我觉得这可能是一段中年男人内心成长史,在不安中寻找自我。看到最后,我的酒喝的差不多了,于是决定写点什么。

书的第一章,坎普选择了1958年冬来开始这个故事。说实话,我不太清楚1958年对美国,对纽约来说意味着什么,但是那里一定发生过让坎普决定出走的事情。而这事情带来的结果就是坎普产生了疑问:再这样下去,以后的生活一定一无是处,我们所有人都如演员一般,在毫无意义的漂泊中欺骗自己。一方面抱着无尽的理想,另一方面又为未来感到彷徨,我在这两股力量的拉扯之下,继续着这样的生活。

明白了吧,通俗点说,就是坎普生活的很拧巴。文艺点说就是坎普觉得生活的应然和实然间存在差距。于是他决定寻找点不一样的东西。这就跟大家对丽江趋之若鹜的道理一样。去之前都因为所谓的城市病有种寻求内心宁静的冲动。其实在开始的部分,汤普森就告诉我们了,在圣胡安日报“的确有些有才气又正直的人,但也有一些连张明信片也不会写、堕落无能的失败者,包括混混、逃犯和酒鬼”他还暗示我们“像汤姆班得瓦兹这种天才,之后为华盛顿邮报工作,得了一座普利策将,还有每天工作十五个小时,只为了让报纸顺利出刊的泰瑞,现在担任《伦敦邮报》的编辑”这说明什么?不就是说明在圣胡安这个地方,剩下的,死气白列的是一帮loser?!

有人会说loser也有春天,他们小强一样坚强的活着。是的,抛开这小说,我绝对认同这观点。因为我认同的是小波同学所说的参差多态。但是在这本书里,当我们阅读完,仔细想想。坎普从带着迷茫出发,到收到切诺特的诱惑展现出“不礼貌”到经历种种后的落荒而逃,他得到他此行的目的了吗?

同时,当切诺特在留下一封信不辞而别时,我们是不是对她提到的在纽约会有小小的惊喜抱有一丝期待?

其实我个人觉得,这本书是在告诉我们,当我们受到所谓现代文明洗礼后,再渴望回归所谓原始的真诚和自然后是多么的装逼。唯一的结局的是落荒而逃。所谓对生活和现实的妥协只是在为自己已经丢掉的东西寻找借口。所谓的文明和所谓的原始之间的差距根本没有,只是我们在给自己的存在寻找理由而已。

其实还有好多东西想写,还有好多没说清楚,但是鉴于这已经是我最长的书评了,我还是比较满意,就这样吧。

《朗姆酒日记》读后感(三):于垮掉边缘的“刚左”叙事

亨特•汤普森与杰克•凯鲁亚克,同为美国反文化的先锋人物,却有着迥然不同的创作理念。发轫并浸淫于“垮掉的一代”的汤普森,很快便甩开了年长他十五岁的超级偶像,进军新闻和政治领域,引领了一场在美国媒体史上冲击力极大的革命,后世将他奉为“刚左教父”,风靡全球的Blog个性化写作由此应运而生。

这里有必要讲一下“刚左”(Gonzo)。收录了此词的《兰登词典》语焉不详,只是含糊地将其定义为“不精确的、疯狂的”代名词,它可以包含任何汤普森写的东西、做的事情。这一不乏诟病之意的解释体现出传统媒体或学院派新闻理论对“刚左”的保守态度。在它们看来,“客观性”应该是新闻报道遵循的首要原则,任何添加了书写者个人视角或观点的报道,都是失之“精确”和“公正”的。然而,在一个被各种政治与经济利益所主导的现世联盟体系中,何为“精确”和“公正”?汤普森认为,一个但凡有点良心的书写者,必须能有看到真相的勇气,更需要有在云遮雾绕的现实中甄别谎言的锐眼,而照此写下的新闻也就“永远不可能做到真正的客观”。

本着这样的角度来看汤普森年轻时的自传体小说《朗姆酒日记》,便有一种别样的况味。一方面,小说体现了十足的“垮掉”精神。主人公保罗•坎普过腻了美国生活,来到加勒比岛国波多黎各圣胡安的一家报社当记者。朝酒晚舞的当下和朝不保夕的前途织起一段动荡不安的青春物语,灌足了酒精的保罗醉眼看人生,现实通过其微醺的视角被扭曲、幻化为具超现实色彩的流动影像:酗酒、群殴、性乱、嗑药、脱衣舞……就像所有的“垮掉派”作品,这一幕幕被描摹得仿佛永不谢幕的嘉年华,意识游离在观察边缘,道德消弭于欲望的深渊之中。

然而另一方面,作者“垮”得还不够深,醉得也不够彻底。五十年代的美国生活真是妙不可言,二战已经结束,经济繁荣在持续,资本主义的诱惑频频招手,各种制度与规则各就各位,专等着把不安分的青年往里摁(这一切仿佛六十年代暴风骤雨前的静止一刻)。汤普森发现喝了威士忌的“迷惘的一代”(海明威)还能去非洲大草原猎狮子,而沉醉于朗姆酒的“垮掉的一代”却只能“咒骂着赶跑活跃在波多黎各街道溢满垃圾之上的老鼠”。小说中的保罗眼见这象征人生枷锁的“橡皮布套”一步步箍紧他的脖子却无从脱身,现实的残酷、理想的无依和青春的易逝,正是当时青年苦苦思索又汲汲逃避的事情。面对书中的暴力男卡门,22岁的汤普森借着32岁的保罗之口感慨道:“他大概二十四五岁,让我想起那个年纪的我。听他说话,才突然意识到自己也曾经不可一世,无知又充满自信,每次小小的侥幸得逞,都以为自己是站在台上,受众人膜拜的冠军一样。但那样的日子,一眨眼已经过去了好多年了……原来经过这么多年,我还是一事无成。”

青春尚“在路上”,作者便有如此清醒的认识,而正是对“一事无成”的担心,使其早早撇开那班没心没肺的“垮掉派”,深入对现实世界的洞察与刻划。《朗姆酒日记》的叙述尽管微醺摇摆,但旅游胜地美女醇酒、阳光沙滩的极乐光景,与当地恶劣的人文和政治环境,依然形成了令人无从忽视的强烈反差。白昼的游客时光,一转眼就变成了毒贩、骗子、人渣、政治掮客和西西里黑手党的冒险乐园。而作者的一双锐眼也使其深刻体会记者工作的暧昧性质。一场械斗,很可能会被描述为爱国主义、极端民族主义、或是暴力团伙的黑吃黑,而这一切,只在于记者手中的笔听命于谁,是自己,还是老板及代表既得利益的政治和金融集团。

汤普森无疑戳穿了当代新闻体制背后的黑幕,在那些“更好更远大的理想、自由、真相、荣誉”幌子底下的,是不为外人道的肮脏勾当。摄影机后的那双眼睛可以选择睁大、闭上、瞥开,甚至视而不见,污泥浊水皆可借机堂皇出笼,新闻的意义只在遮蔽真相和散播流言。尽管书中着墨不多,但我们还是能嗅出美国人在加勒比开设报馆的用心,他们一方面推行美式自由观,另一方面则威慑受古巴革命影响的势力不要蠢蠢欲动。汤普森写下《朗姆酒日记》的1959年,麦卡锡主义虽成陈迹,但美国的反共幽灵依然阴魂不散,如是写法是很需要勇气的。

从今天的眼光看,《朗姆酒日记》不脱“垮掉派”的那份闷骚气,人物对话也极尽对海明威电报体式简洁的摹仿。汤普森成熟作品中特有的那种自然、节制,而又高度个人化、甚至不惜用极具感情色彩的字眼来表现好恶的风格,还有待于其日后对飞车党、“地狱天使”、旧金山毒品文化的文学描述,以及发起阿斯彭市集体反强拆、揭露美国历届总统政治猫腻的社会活动中臻于完善。但无疑,对世事真相的敏锐洞察和“刚左”式书写,是从《朗姆酒日记》开始的。

《朗姆酒日记》读后感(四):最后的酩酊大醉者

2005年,时年68岁的“刚左新闻”教父亨特•汤普森刚刚迈入人生的暮年,离他真正垂垂老去尚需时日。他时刻在意时光的流逝,自觉生命正不可抑制地走向衰亡。2月20日,他在家中吞枪自杀,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并以此完成了一生中最后一次演出。而一切故事的源头,则需追溯至半个世纪前。

时值上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当美国梦日渐式微,时代风云变幻,民运正悄然酝酿,自由的呼声与激烈的摇滚乐激荡着每颗年轻的心。21岁的汤普森离开欧洲,只身前往波多黎各一家二流英语报社当体育记者,原本为寻梦,最后却发现这不过是又一次失败的开始。

写于1958年的半自传体小说《朗姆酒日记》就是这段日子的直接记录。宿醉未醒的叙述者保罗•坎普初到圣胡安,希冀能遇到不一样的人,开始一段不一样的岁月。而这别处的生活,却从一开始就透出一股子颓败与糜烂的气味。“当阳光热到可以将所有的幻想蒸发,我看清了这个地方原本的面貌——低俗、阴沉、虚伪——这里根本没有好事会发生”。这是汤普森与美国梦的首次交战,嘲讽的大幕由此拉开。彼时,锋芒微露的他将枪口向内对准了自己,嘲讽自我,更嘲讽他眼中这片混乱的世界。他以异乡人的眼光看待这异乡,波多黎各不是孤悬于海外的世外桃源,美丽的幻梦早与此地无缘,处处潜藏着莫名的危机。

这危机自始存在,并非从天而降。在这片经济迅速发展的热土之上,美国资本的侵入,加剧了对当地资源的无情掠夺,导致了本地人对这群高傲的白人的仇视。小说中,从坎普一下飞机,种族冲突就不曾停息:报社大楼前的暴民围攻、小酒馆的骚乱,最终越演越烈——就连前来此地度假的女孩切诺特也做了无辜的牺牲品,狂欢节上热舞之后被当地人掳走,再次出现时她已然陷入精神恍惚的状态。

《朗姆酒日记》围绕波多黎各的生活展开,叙述集中于细节的铺排,其中并无过多激情。这平淡恰恰对应着小说里那种浑浑噩噩的人生。没事做、薪水高、整天喝酒、整晚胡搞,是孤岛生活的真实写照。这里没有英雄。这群终日无所事事、只以烈酒度日的“酒精脑”将圣胡安当作掘金之地,混迹于濒临倒闭的二流报馆中,既无所谓希望,却也不愿放弃这鸡肋一般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差事,恍兮惚兮,不知今夕何夕。所谓的“新闻自由”,不过是一句空话,本应秉持自由公正的记者,津津乐道于炮制不痛不痒的花边新闻,换取生活必需的银两。为了维持运营,报社更是被臭名昭著的贪污犯接管。如此这般,又何来真正意义上的新闻自由与公正?如坎普一样的理想主义者,最终一事无成,自觉是被社会唾弃的“麻风病人”,只有在喝醉的时候,才有做人的尊严,才是“冠军”。

汤普森书写理想主义者的失落、无助与惶惑,行文之间似有菲茨杰拉德的影子。在菲氏笔下,盖茨比缱绻于码头那一丝微弱飘移的绿光,旧时世界的魅影,总在他记忆之中徘徊,百转千回、久久不去。汤普森显然更为决绝,并无根深蒂固的迷惘。20郎当的他借用32岁的坎普之口,以失败者的口吻讲述自我的真实经历,字里行间虽时时流露出年华老去时的哀婉与对未来的无所依从,却不失犀利与尖锐。那隐而未发的锋芒,更成为他日后写作的标志性符号。

“刚左”(Gonzo) 一词本意为“酒局之中最后一个倒下的人”。显然,汤普森将他在波多黎各的日子视为一场永不终结的酒局。想来,朗姆酒的烈度早已融入其血脉,多年以后也未曾消解。与罗兰•巴特倡导的“零度写作”理念相反,汤普森首创的“刚左新闻”是将自我最大限度地融入写作中。他不吝于向读者宣泄其主观想法,不吝于将强烈的自我爱憎带入其中,爱则爱之、恨则恨之,并无左右摇摆的可能。在他,现实如同单项选择题,答案永远只有一个,一切非黑即白,没有中庸的灰色地带:不在沉沦中死去,就在沉沦中爆发;不在混沌中老去,就在激愤中离开。最后的转身离开,32岁的坎普或仍有理想沦丧的无奈,21岁的汤普森却绝无留恋,忧伤与无助早被他远远地抛于身后。作为最后一个酩酊大醉者,他并未倒下。他明白,这世上没有什么梦想,只有贪婪与污浊。从此,他在“新新闻写作”之路上渐行渐远,与这油墨与愤怒交织而成的声音相伴终身。

或许,在年老体衰之际、在午夜梦回之时,汤普森仍会念及那段无所事事的日子与炎炎烈日之下的波多黎各。他曾说,“60年代是极端真实的年代。我怀念催泪瓦斯的味道,我怀念挨打时的恐惧”,只有在动荡、激越的年代里,一切才是真实的,才处于“美丽的浪花之巅”。回首往事,他对那苍凉时代里蝼蚁一般的青春岁月,或许仍有感叹。但他清楚地知道,一切都已远离,除了叹息,别无其他。坎普也好,汤普森也罢,他们都再也回不去了。

《朗姆酒日记》读后感(五):喝醉的时候,我们都是冠军

喝醉的时候,我们都是冠军

文by高宇

差不多七年前的这个时候,2005年的2月20日,一位叫亨特•汤普森的老人,厌倦了生命,在家中吞枪自尽,几天后,由当今好莱坞一哥约翰尼•德普操办的葬礼上,各路名星纷纷到场,宛如参加一次盛大的聚会,老人的骨灰,按照他生前的遗愿,随着七色烟花射向夜空,成为他传奇一生的最后惊叹。

“不再有游戏。不再有炸弹。不再散步。不再有趣。不再游泳。六十七岁,五十岁过了十七年。十七年,已经超过了我需要的和希望的……对任何人来说都不好玩了。”这是老年汤普森最后时光的文字,他用他一生的行动与写作,诠释着一种生活哲学,在我们的话语里,可以解释成愤怒、激进、荒诞、讽刺,用他自己的词汇,叫做“刚左”——酒局中最后倒下的人。

新闻记者出书,历来不是新鲜事,从西方的伟大作家马克•吐温、海明威,到今日中国梁文道、许知远、李海鹏等意见领袖,媒体人写作,好似去邻居家串门,溜达着就过去了,只是有人玩玩即返,有人落地生根。写出《朗姆酒日记》时,汤普森刚二十岁出头,一份无名小报的记者,但已经具备了媒体人的敏锐嗅觉,借小说主人公保罗•坎普之口,他写出了五六十年代西方媒体人的生活状态:“在那些年里,我很少没有工作。有时我一次替三份报纸写稿,也替新的赌场和保龄球馆写些广告词,当过斗鸡协会的顾问,也做过餐厅的美食评论家、游艇摄影师,还定期被警察迫害。那时的生活充满了贪婪,但我如鱼得水,乐在其中。我交了些有趣的朋友,赚了些钱,想去哪儿就去哪儿,也见识了其他人未必能见识的世界。”

“见识了其他人未必能见识的世界”,在上个世纪,这的确是媒体人的福利。然而如今,一切都已不同。习惯用打字机敲字的汤普森,从不写博客,即便用电脑上过BBS,也一定想不到微博、Facebook把这世界变成了什么模样,他所代表的“新新闻写作”尽管不被传统学院承认,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却开创了这个时代的话语体系。“刚左新闻”是汤普森的图腾,“观察者的在场,不仅改变了事件的过程,而且其在场的重要性经常超过事件本身。”在他看来,客观新闻,只是政客和有钱人的工具。多年前便被誉为“博客精神之父”,如今汤普森可称得上微博精神之祖了。早在六〇年代,他写作《地狱天使》时,就把自己变成了飞车党成天酗酒鬼混被揍,肿着眼睛带着墨镜上电视宣传新书,随后的《拉斯维加斯的怕与恨》,更是被小愤青们奉为与凯鲁亚克《在路上》一样的反文化经典,他组建“怪物党”、竞选治安官、阻击尼克松连任,诅咒老布什、痛批海湾战争、谴责“九一一”之后美国精神的堕落……他一生热爱枪支弹药,常把自己满是弹孔的作品当作礼物送人;写作,是他的另一杆枪。“新闻永远不可能做到真正的客观。只有勇敢的人才能看到真相,才能刺破谎言。”汤普森一再说他自己需要战争、需要战斗,沉醉于日常生活,只能变得麻木,失去生命的活力。六十七岁,当他快要没有扣动扳机的力气时,就像他所热爱的海明威,吞下子弹,了断自己。

再回到二十二岁的汤普森,回到五〇年代末的加勒比海波多黎各。“迷惘的一代”渐渐过气,“垮掉的一代”尚未成熟。美国的繁荣,让这个岛国充满了机会,一个美国梦想成真之所,骗子、酒鬼、人渣、投机商人、暴发户在朗姆酒中浸润,这样的地方当然不乏二流媒体的与二流记者。书中的媒体人,不是酒精脑,就是暴力狂,当领导的无法掌握局面,作手下的没有上进心,喝着没有加冰、偷来的热朗姆酒,做着实现新闻理想的白日梦。主人公坎普,三十二岁,作为一名记者,已不年轻,当他看到暴脾气的也门,不禁感慨:“他大概二十四五岁,让我想起那个年纪的我——不全然一样,但如果当时的我,能停下来好好地看一下自己,我应该也是也门这个样子吧。听他说话,才突然意识到自己也曾经不可一世,无知又充满自信,每次小小的侥幸得逞,都以为自己是站在台上,受众人膜拜的冠军一样。但那样的日子,一眨眼已经过去了好多年了……原来经过这么多年,我还是一事无成。”

一事无成,是对《朗姆酒日记》故事核心的高度概括,三十而立,就已过了人生的顶点,祈求四十岁永远不要来,流浪天涯、无处逃避,远大的理想、卑微的人生,只能借助酒精寻求短暂的欢悦。汤普森坚信好的小说一定比新闻更加真实,他的小说故事从不复杂,《朗姆酒日记》写的是六〇年代的西方,哈哈镜子中映射出的分明却是当下的中国:怀揣梦想又并不自信的青年,在一个地方失意之后,希望在陌生的环境中,抛开过去,重新再来,但浮华的社会已没有一丝缝隙,只能在安乐窝跟花花世界里越陷越深,或沉沦下去或选择离开,即便轻身上路,下一站又在何方?

汤普森的故事中,有朦胧的爱情但相恋的人注定无法走在一起,有酒桌上的友谊但兄弟们只能作鸟兽散,现实中的世界何尝不是如此。经过了酒吧被揍、脱衣舞狂欢、报社领导暴毙的疯狂之后,三十二岁的保罗与二十四五岁的也门,无奈地出逃波多黎各,再次上路,也门唯一的家当是一套皱巴巴的西装跟一百块钱,坎普的行囊里,几件衣服、几本书、自己在报社的作品辑,打字机,当然还有一瓶朗姆酒。

“我们所有人都是冠军,在喝醉酒的时候。”坎普在跟也门说话时,我听到了自己心底的叹息。

《朗姆酒日记》[美]亨特•汤普森 著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2012年2月出版 定价34.00

(原载 外滩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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