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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兰肯斯坦读后感100字

弗兰肯斯坦读后感100字

《弗兰肯斯坦》是一本由玛丽·雪莱著作,22.00元出版的2009-1图书,本书定价:353,页数:,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弗兰肯斯坦》读后感(一):科技的力量有多大

这始终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但是却没有答案,科技也许真的有一天可以有克隆的存在,但是人类的伦理,法律的底线又在哪里?人类在自己所创造的越来越智能的产品和时代中还能行走多远,怎样才能控制比你智商更高的所谓的“人类”。这还是一个谜。

《弗兰肯斯坦》读后感(二):他不是最终的恶魔

放下书却抽不回灵魂的感觉又来了,是为经典。

大篇幅的中北欧风光描写文学性十足,然而比起它们承载的人文重量,只能退居背景。

这里的恶魔和我之前从只字片语中了解到的梗概是截然不同的。

我无法用伦理道德去批判弗兰肯斯坦的冲动犯错,却为他至始至终对恶魔的偏见感到悲哀;我深深地同情弗兰肯斯坦从无限的天赋与爱意中长大却在极度孤独中承受自己带来的绵延不绝的恶果所经历的摧残与悔恨,也深深同情恶魔作为具有情感和理智的个体从经历最蛮荒的环境到意识到无限孤独之后仍然热切追求美好的祈求却一次次被现实击碎的绝望与恶意。

有好些次,与弗兰肯斯坦的忏悔相比,我反而是被恶魔的话打动的。然而无论是创造者还是被创造者,太多的悲剧由那两双手铸就,而动手的初衷都是源于过于美好的火焰。为人类,还是为温情,无论是于公还是于私,或者说,无论处于基础的还是高级的人类需求层次上,都是那么纯粹而美好的初衷,没有优劣之差,然而结局却那么殊途同归——那么令人绝望而心碎的归途!

如果说热情促使幸福的花朵变为灰烬,那如果没有热情呢?始终保持理性和冷静?那样会不会导致另一种更加惨绝人寰的图景?所以,伦理,不是人类对待先进科技手段成果的出发点,却能作为它的最后一道安全绳。它无法令高贵而细腻的先行者的灵魂在忏悔时得到彻底的原谅,却能让善良无辜的后来人以真切的敬畏心来应对潜意识里的狂妄。

想到恶魔的归宿,鼻子仍会酸,带着宿命的唏嘘。

《弗兰肯斯坦》读后感(三):《弗兰肯斯坦》

《弗兰肯斯坦》,主人公费兰肯斯坦,一个伟大的科学家,在15岁那年看到了自然的雷电的威力,于是在后来把它用在自己的实验里。他用收集来的死尸的残肢,拼凑成一个两米五左右的人体,用mast连接闪电,创造了一个人体怪物,高大的丑陋的怪物。但是当怪物活了的时候,弗兰肯斯坦他却被吓跑了。怪物活了以后,他是有意识的,他的爸爸——弗兰肯斯坦,创造了他,却不要他,他也需要爱,需要关怀。他跑出去后,曾救过一个落水的女孩子,可是当他救起她后,女孩的父亲却用枪设计他,并伤了他的手臂。他躲在一个山洞里时,看到落魄贫穷的的一家,老人家是盲人,年轻人是那样漂亮善良,弗兰肯斯坦晚上的时候就给他们备食物,偷偷的躲在外面听他们说话,学他们的语言,也渐渐有了自己的思想,跟人类一样的会思考。他想和他们做朋友,可是当他出现在他们面前时,他们的态度让怪物失落极了,当他第二天一早再去找他们时,发现他们已经搬走了。于是怪物明白了,世上的人是不会喜欢他的,他们都厌弃他,只有跟他一样的怪物才有可能会喜欢他。

所以他再次出现在弗兰肯斯坦面前,他恨他的创造者,所以在见他前,他已经害死了弗兰肯斯坦的弟弟和一个爱他们一家的女性。怪物向弗兰肯斯坦诉说着他的遭遇,并要求弗兰肯斯坦再造一个女性怪物,他以不伤害他人为条件。弗兰肯斯坦同情了这个怪物并答应给他造个女性怪物。他在他的一个好友的陪同下,去往英国。他在一个小岛上盖了实验室,把小心拼凑好的人体放在实验台上,在一切都准备就绪,只差通电的时候,他思考着如果这个女怪物更加邪恶怎么办?她不爱那个怪物怎么办?他们无休止的纠缠争斗怎么办?她可没有任何不伤害他人的承诺。当他看到窗外怪物的邪恶的眼神,他果断的切断电源,将拼凑好的人体切割破坏掉。怪物气愤极了,他说弗兰肯斯坦毁了他的幸福,他也要他不幸,他会再次出现在他和伊丽莎白的婚礼上。怪物坐着自己的船离开了,弗兰肯斯坦的好友亨利,在等待弗兰肯斯坦的岛上,被怪物杀死掉了。看到他脖子的勒痕,赶过来的弗兰肯斯坦,再次病倒了。

当他病好后,他与伊丽莎白婚礼上,他记得怪物说的话,所以他备着刀和枪,但是怪物要杀害的对象是伊丽莎白,当他在楼道角落寻找怪物的时候,伊丽莎白已被杀死。弗兰肯斯坦的父亲,因为伊丽莎白的死去,也伤心而死。弗兰肯斯坦疯狂的要找怪物报仇。他们一路向北,来到冰天雪地的地方。弗兰肯斯坦在这样寒冷的地方,坐着雪橇追着怪物已经三个多星期,他的身体越来越支撑不住。当他碰到一个船长并把这些故事告诉他。他死去了,怪物看着他的尸体,他也生无可恋了,怪物说弗兰肯斯坦给了他生命,却没有给他温暖,他还是杀死了他。怪物说他要在偏远的地方,用大火把自己烧死,他的痛苦甚于弗兰肯斯坦。

科学给我们人类带来很多便利和奇迹,但是如果存在像弗兰肯斯坦那样个人主义极重的科学家,不考虑后果就创造出对人类有威胁的东西出来的话,那就极其有危害了。未知的世界,需要我们去探知,但是不能有极端主义。弗兰肯斯坦,他对科学是热爱的、是充满好奇的,但是他为了满足他自己,创造出他无法掌的怪物,而他对怪物的出现,竟用逃避的方式,他对怪物又是不负责的。怪物活过来的时候,他是有一颗人心的,他渴望爱,渴望同伴,他也努力的寻求人类的认同,但当他失败的时候,他想要报复的也就是弗兰克坦斯,他杀害的都是弗兰克坦斯的亲戚朋友,他要弗兰克坦斯承受跟他一样的不幸的命运。而弗兰克斯坦,他给他自身和周围的亲戚朋友,那些深爱他的人,甚至是自己,造成的厄运,是无法扭转的。小说最后,弗兰肯斯坦的死亡,引发怪物的内疚忏悔,怪物也将自行了解自己。他本不该存在世上,他的存在,对己对人都是痛苦。

科学的进步到今天,也出现了机器人,它们是怪物的另一种形式,只是它们的成分是各种提炼的材料,它们受控于人,它们还只是机器。如果当它们有一天也有大脑,有了思维,有了本性,那它们会这么甘心的服务于人类吗?它们会不会也想翻身做主人呢?就像科幻电影里的,新科技产物--机器人或是克隆人,反噬人类。我们不得而知,科学家是伟大的,但是我们还是希望他们能少些这方面的冒险精神吧。

《弗兰肯斯坦》读后感(四):《弗兰肯斯坦》

长的丑就有罪吗?

在玛丽·雪莱的《弗兰肯斯坦》中,男主维克多·弗兰肯斯坦创造出了一个面目可憎、奇丑无比的怪物。这个怪物让人又爱又恨,它只是因为长的丑就不被人类社会所接受,得不到人类认同后又反噬人类,最终酿成悲剧。

弗兰肯斯坦在母亲死后,渴望征服死亡,拥有起死回生、长生不老的能力。他以不可思议的热情探究生命的起源,最终掌握了创造生命的秘密。他想要造出一个完美的人类,却造出了一个体形高大、面目丑陋的怪物。

弗兰肯斯坦无法接受自己创造的这个丑八怪,就抛弃了它。小怪物四处流浪,躲藏在村边一个小窝棚中,昼伏夜出。恰巧它的邻居是被流放的法国贵族德莱赛一家,小怪物凿壁偷光地偷偷学习人类的语言和道德礼仪、文化知识。

怪物学习了弥尔顿的《失乐园》、普鲁塔克的《名人传》和歌德的《少年维特的烦恼》。它把这些书当作真实的历史书籍来读,并时时联系自身的感受和处境,感同身受。

它渐渐发现自己和书中描写到的那些人物经历太相似了,但又和他们是那样的不同。它开始思索:“我相貌丑陋、身材呆笨,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我是谁?我究竟是什么?我从哪里来?我的归宿又在哪里?”

接受了人类教化的怪物渴望融入人类社会,获得人类的认同,像正常人一样生活,使自己的生存具有意义。但它丑陋的外貌使人类拒它于千里之外。怪物在寻找弗兰肯斯坦的路上,救了一个溺水的女孩,却被女孩的父亲射伤。

这种以怨报德的不公正待遇使它开始痛恨人类。然而它所受到的所有歧视的根源都只是因为长的丑!它不由得向天发问:

“Accursed creator! Why did you form a monster so hideous that even you turned from me in disgust? God, in pity, made man beautiful and alluring, after his own; image; but my form is a filthy type of yours, more horrid even from the very resemblance. Satan had his companions, fellow-devils, to admire and encourage him; but I am solitary and abhorred.”

“该死的创造者,你为什么创造出一个面目狰狞,连你自己看了都厌恶的怪物?仁慈的上帝按照自己的形象创造出美丽迷人的人类,而你根据自己丑陋的一面创造出了我,甚至比你自己还恐怖。撒旦还有同伴敬佩他,鼓励他,但是我却孤苦伶仃、遭人憎恨!”

怪物明白自己是不可能从成人那里得到关怀和认可的,但它还没有死心。当它遇到弗兰肯斯坦年幼的弟弟威廉时,它又开始幻想和威廉交朋友,心想小孩子应该还单纯的不会有偏见,也不会嫌弃自己的外貌丑陋。

可是威廉一看见他就大叫“怪物!丑八怪!吃人的魔鬼!”他用各种各样的方式和名词骂它,让怪物更加绝望。怪物卡住他的喉咙不想让他再出声,却掐死了他。

怪物终于领悟到它和人类非同一族类,根本无法和谐相处。于是把希望寄托在弗兰肯斯坦身上,希望他给自己造出一个女怪物同伴,归隐山林。弗兰肯斯坦答应了他,最终却又毁坏了即将完工的女怪物,导致了怪物对他疯狂的报复。

整个故事情节并不复杂,但是却引人深思。

小怪物出生时懵懂无知,其实是白纸一张,只是因为外表丑陋就被标记为“邪恶之物”,被主人所遗弃。它学习人类知识,接受人类的世界观,向往美好的人类情感,却被人类所攻击。怪人想要融入人类社会、得到人的身份,但它的种种努力在人类的偏见面前都失败了。

它想做个人。

它想做个好人。

可是人类却因为它长得丑,根本就不给它这个机会。

弗兰肯斯坦因为它长的丑陋就叫它怪物,并以此罪名判处它死刑。于是它不得不接受了强加给它的怪物身份,并按照人类的想象忠实地扮演起一个邪恶的怪物角色,对人类展开疯狂的报复。

人之初,性本善。在这本书里,怪物的邪恶是人类想象出来的,人们把自己对怪物的想象强加在它身上,并迫使它成为一个真正邪恶的怪物。这样的事情是不是看起来很眼熟?

人言可畏,三人成虎。我们的本意原本不是这样,却被一些戴着有色眼镜的人所诽谤中伤,不明真相的吃瓜群众不去探究事实真相,却抱着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心态添油加醋上了热搜,舆论绑架后反噬事主,最终把我们变成了舆论想要看到的样子。

而这整个过程中没有赢家。

世界上又少了一个单纯的好人。

如果我是作者Mary,故事也许会这么发展:

当怪物走进盲人老爷爷家的时候,怪物给老爷爷讲起了自己的故事。老爷爷被怪物的身世所打动,于是收留了它。第二天,老爷爷在他所住的村子里向所有村民讲关于怪物的身世之谜和不为人知的故事。老爷爷讲的很感人,全村的人也挺听的很认真。随着时间的推移,怪物渐渐地被村民们所接受。同时,怪物也与村民们相处的非常融洽,尤其是与小孩子和老人。

和老人和孩子们们相处的非常好是因为:有一些老人的儿子们远离家乡,很多农活对于缺少了劳力的老人来说,显得非常的吃力。于是,怪物便承担起帮助老人干农活的责任。由于怪物身强力壮,个子也比人类大一倍还要多,所以,它一个人一次可以干三个人的量。每当太阳下山,怪物和村民们完成了当日的农活的时候,就会有一大群的孩子们围到怪物身边,让怪物给他们讲故事。别看怪物丑。但是他特别会讲故事,天马行空的各种故事怪物都会讲,它还经常会回答孩子们所提出来的各种奇怪的问题,所以它深受孩子们的喜欢。每天干完农活之后,在和孩子们相处的这段时间里,是怪物也是孩子们一天当中最幸福的时刻。

随着怪物年龄的不断增长,村里的很多人开始操心怪物的个人问题。有一个名叫约翰的年轻人,给怪物物色了同村的一个姑娘。这个姑娘虽然人长相一般,但是人非常好,脾气好,踏实,吃苦耐劳。两人经过接触之后,也对彼此产生了好感。经过女方家长的同意之后,他们选择了个良辰吉日,在村里举行了婚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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