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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乡读后感锦集

《还乡》是一本由[英] 哈代著作,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1.55元,页数:513,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还乡》读后感(一):还乡,还乡

作故事读实在难掩失望,情节有巧合太多之嫌,对白拗口和戏剧化,叙述稍嫌冗沓,人物的爱情同《苔丝》相比实在太过单薄,也许几分是由于荒原的特殊背景,难作细腻优美的感情描述。 然“还乡”二字,实瑕难掩瑜。 游苔莎和克林,一个欲离,一个复归。荒原看似不是适合游苔莎的“故乡”,但她特立独行的艺术气质、抑郁激愤的叛逆性、异教女神般的形象,又明明是神秘粗犷的荒原所蕴育的。克林抛下繁华执意回归,意欲开创一番开蒙启智的高尚事业,荒原理应是他身体和精神的双重“故乡”,然而荒原不接应他,他已难归乡。 最后,为缓和悲观,哈代续上了相对圆满的结局。然而人究竟何以还乡,现代人生存、理想、爱情的困境,依旧面目狰狞。

《还乡》读后感(二):还乡

有些摸不着头脑,到底哈代想表现些什么,表面上是在荒原上五个男女的情感冲突,最终落得 两人死亡的结果,整个一个韩国爱情剧的氛围,不过想来哈代应该不至于成为韩式编剧吧。 小说中的荒原应该就是传统的象征,任何发达国家都是从传统的农业国度发展而来,英国也不例外,在书中的这片荒原中,人们过着古朴的生活,可是现代因素似乎渐渐在影响着这块土地,年轻的人们向往着大都会以及金钱,比如说巴黎,而从巴黎归来的克林·姚伯便是代表。游苔莎则厌倦了这片土地,希望通过结婚而离开,为此放弃了原先的恋人韦狄。而韦狄则与朵荪结了婚。 可是命运是残酷并且爱开玩笑的,克林·姚伯希望回归荒原,改造荒原;而韦狄则无意中发了财准备游历远方。这使得本来就微妙的四人关系更加复杂,而暗恋朵荪的文恩也夹杂在其中。 故事最后以半悲半喜结局,游苔莎与韦狄一同在大风雨天溺亡,他们是否要私奔呢?没有答案,而朵荪则以文恩结为夫妇。这一切又回归于原状,看样子哈代并不太喜欢现代,荒原的纯朴又恢复了。 本文的景色表现异常出色,这也是本书的一大特色。

《还乡》读后感(三):犹苔莎死不足惜

一、爱顿荒原、蓓口与巴黎

作者开篇用了大量段落描绘“苍茫万古如斯”的爱顿荒原,我一开始无法理解,读起来也很难受。不知道是那个时代的作家喜欢这种写法还是什么,看了让人头疼。但我后来才明白,爱顿荒原有一种“冥顽不化”的本性。这种本性和蓓口的日新月异,和巴黎的艺术时尚是彻底对立的。

爱顿荒原可以就是我们的乡村,蓓口可以就是我们的一线沿海大城市,巴黎就是国际大都市。所以故事的发展在我们127年后的当代人读起来毫不费力,也正是由于这点,这部作品可以称为经典文学。

二、犹苔莎的社会阶层

犹苔莎的社会阶层是她人生的重要因素,她本人并没有清楚地判断出自己所处的社会地位,这种认知不足导致了她的悲剧人生。

犹苔莎的父亲是一个职业乐手,她的母亲只是一个舰长的女儿,从他们在蓓口的生活来看,无非就是比工薪阶层稍微好一点的状态。绝非贵族乡绅阶层。而且自从犹苔莎父母过逝后,她不得不离开沿海一线大城市,住到乡下去了。这说明她的家道已经没落了。

三、犹苔莎的优点

按作者所述,犹苔莎有两个优点:一)、天神胚子的美丽容貌,二)、她在蓓口受过的高等教育。但犹苔莎受的教育真的给她带来了好处吗?显然没有。这是非常重要的一点,一个人所受的教育,必须和她的思想、逻辑思维,判断能力等联系起来。显然在犹苔莎身上我看不到这些,哪怕我们说最基本的人的善良,我也看不清楚。反而她在蓓口的生活,是她陷入了盲目的欲望和野心之中。

四、冲突与碰撞

全篇有几条线的冲突和碰撞都是非常经典的:

一)、克林 · 姚伯母子的价值观冲突,姚伯太太希望克林继续在巴黎做珠宝商,然后在巴黎成家立业。而克林认为巴黎的生活毫无意义,他不愿把自己的生命浪费在那些上层人身上。他不愿“低三下四地去满足那种顶卑鄙的虚荣”。从本质来说,他希望做“传道者”的根源是他想做有意义的事,做受人尊敬的事,而不是违心尊重别人的事。这点我要指出,其实克林还未到达更高的境界,那就是摆脱受人尊重的想法。如果能到达“守中”的状态,也就是“既不主动尊重别人也不寻求别人的尊重”,那他的生活会更美好。所以林克的计划很艰难,他没有真正达到无为,他的想法没有真正脱离世俗。尤其是最后阶段,他似乎看不起文恩的出身。

二)、克林· 姚伯与犹苔莎的价值观冲突,这个在文中表述得更明显了。犹苔莎要去巴黎享受人生,闪耀自己的女神光辉,而林克却要离开那里,永不回去。犹苔莎认为有意义的事,林克觉得没意义,林克的布道教育计划当然也遭到犹苔莎的不屑。

三)、姚伯太太与朵荪的价值观冲突,朵荪坚持要嫁给韦狄,愿意谨守妇道过平淡一生,因为对她来说这一切足够了。而姚伯太太更希望自己的外甥女能嫁一个比开小牛奶厂身份高一点的人、一个有高等职业的人。

四)、姚伯太太与犹苔莎的价值观冲突,姚伯太太认为犹苔莎就是一个好吃懒做,贪图享受的累赘。而犹苔莎认为自己是城市人,层次比乡下人高,她是俯就下嫁到姚伯家。

五)、姚伯太太斐伊舰长的矛盾,书里没有正面提,但我们可以从这两家人从不来往去判断,他们之间肯定是相互看不起的。

五、德格· 文恩

文恩这个人有自己的思想,虽然他不善于花言巧语,但从他做的事情来看,他是一个有独立思考能力,独立人格,执行力超强的人。文中大家常常称呼他为红土贩子,带有一种轻蔑的意思,他从来不计较。而且从他的家庭出身来看,他属于小农场主,但却可以不顾身份的低微去做只比吉普赛人高一点的红土贩子。足见他有自己的一套见解和判断。以及后续重新回归到牛奶厂主的身份,他都是从容不迫的。也就是说,某种意义上来说,文恩对身份什么的更看得开!他和朵荪一样,其实是一个很能知足的人。

德格· 文恩在处理南色、在处理犹苔莎和韦狄的私情,在处理姚伯太太和儿子的关系,在面对多荪和韦狄的结合上,都有不俗的表现。那我们现在的话来说,这个人举止得当,非常上路。

六、斐伊舰长

这个老瘪三文中提到过几次,在我眼里他就是一个酒鬼,同时他对自己的外孙女怀有待价而沽的态度。尤其是当他得知韦狄继承了一万多英镑的财产,特地跑来告诉犹苔莎,并表达了自己无耻的态度。最后犹苔莎淹死,他就不再出场了,可见作者也是对其厌恶至极。

七、其它乡村人物

我觉得他们各个都是非常热情、人人具有鲜明的个性,以及敢爱敢恨的特点。他们也都是非常非常棒的人。

纵观全篇,这是部非常经典的作品,它可以穿越127年直击现实。我们当下的现实生活中,这些人物比比皆是。无非是换了一个名字,变了惨死的结局而已。人生到底惨不惨,只有当事人自己知道了。所以我们作为一个人,在社会生活里一定要学并培养自己独立思考,逻辑推理,分析判断的能力。并且在实践之中,勇于突破各种偏见的束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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