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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音人生》经典读后感有感

《混音人生》经典读后感有感

《混音人生》是一本由孫黯著作,留守番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NT$750,页数:,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混音人生》读后感(一):生活就是这样的, 每天都是不同的一天。每天都是相同的一天。

我不想谈梦想,我就像开口咳嗽一样底气不足。对我这种出身的人来说,那不是梦想,而是幻想。我从不敢自怨自艾些什么,我知道自己一旦开口就停不下来,我想控诉的事情太多了,而当它们都变成了背负于身的现实,就更多了无可辩驳的意味。改变不了,只能逆来顺受。

我希望,不管你是抱着一个女孩儿,还是抱着一个男人,你都是专注的,深情的,光明磊落的。你不玩弄感情,不纠缠,不左顾右盼,爱或不爱都坚定。把花握在自己手里,还是送给别人,被背叛伤害还是温柔相待,你都能勇敢地去喜欢一个人,像你这辈子第一次一样奋不顾身。

去吧,去撒野,去看极光,去追着风跑,去你没去过的地方,去拉着你喜欢的人的手,不枉这世上走一遭。

《混音人生》读后感(二):一个有关亲情、友情、爱情的说唱梦。

这本可以说是慕名阅读的——难得的说唱音乐题材,还有一位美名在外、老婆众多的男主角老宫,于是我便打开了这个故事。

《Remix》虽然是说唱主题,但大部分剧情都是好好谈恋爱,说唱干货不多。总体内容就是一个被抛弃的少年夏息在养母、朋友、恋人的支持鼓励下,逐渐成为一个Rapper或者是新晋音乐人的故事。亲情、友情、爱情,都得到了很好的阐释:

亲情方面,养母夏皆在领养夏息的时候实际上也只有十九岁,她抽烟骂脏话,活得爱憎分明,但为这个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养子,不计得失地付出了许多,并在夏息的成长路上为之树立了正确的三观,在夏息拥有做歌手的梦想时,这位母亲也不像其他家长一样否认这是不切实际的幻想,而是鼓励他引导他。

友情方面,夏息的两位青梅竹马的同窗好友也在夏息的音乐路上给予他诸多陪伴。乔馨心出身艺术家庭却热爱摇滚,李谦蓝想做一位DJ,是激发夏息音乐梦想的人。在逐梦的路上,这两位小伙伴与夏息互为支撑,如果没有他们我想夏息的音乐道路或许并不会走得像现在这般远。还有曾是歌手的酒吧老板何故,他教会夏息唱歌技巧;Rapper一姐费娜,带着夏息做feat为他的发歌经历打下基础。总之,夏息的成长离不开朋友们给他的力量。

爱情方面,夏息和宫隽夜10岁相遇,19岁定情,宫隽夜是黑帮大佬,在外很酷但实际上内里很幼稚,在这本书里他更像是一个陪伴型人物。这本书我没有打高分的原因就在于我觉得爱情线很迷,虽然宫隽夜有暗示过夏息,他认为将一个人引导到正确的轨迹上来,掌控他的人生是件趣事,但他对夏息有兴趣的时候夏息还是个十来岁的小孩子啊,他引诱着夏息向他表白,这点让我非常疑惑……我不理解一个成年人为什么会对一个小孩子有感情基础。但老宫确实很苏、很体贴就对了。

一个总结:作者的文笔很好,金句频出,角色的塑造也算颇为成功。

《混音人生》读后感(三):快乐王子和燕儿歌唱——评孙黯《混音人生》

你不知哪来的愚勇,想去他的时候比太阳都骄狂。放马过来吧,这点代价算得了什么。

如果容允我用一句话定性全文,我会说,《混音人生》是一部有点现实的童话故事。拾荒少年在臭气熏天的垃圾箱旁遇见叛逃出原生家庭的年轻姑娘,为她所养,取名夏息——下自成心。小说前半部分节奏舒缓,只是以第一人称视角,娓娓道来一个孩子的成长,他是怎么汲取土壤中的养分,向着阳光所在的天际展开枝叶。青春期的开端,穷小子夏息疯狂地痴迷说唱,并与两位同班同学缔结了持续一生的友谊:唱片骑士李谦蓝、摇滚学霸乔馨心,可谓“铁三角”的标准配置。

尽管孙黯在匆匆行文中难免混用的地得,但小说通过音乐及情感,重构了修辞与现实的统一性。音符和歌词始终纯粹。庸俗如我在想到摇滚、说唱时,难免联想到颓废的灰色调子,以及当下乌烟瘴气的创作界。可孙黯笔下的音乐十分干净,这种干净并非安置在一个白雪琉璃的无菌器皿里,歌也好人也罢,不少都散发着尘土飞扬的烟火气息,但出于热爱的本心,闪耀在悲喜并存的生活舞台。所以夏息遇到的音乐人们多多少少都有些缺点,然足够可爱。

夏息是风中劲草。这个吃了上顿没下顿的少年非常平凡,却注定不会平庸。“人无癖,不可与交,以其无深情也;人无疵,不可与交,以其无真气也”,孙式童话成立的前提,在于人物的现实。所以小息也会感叹一分钱饿死英雄汉,也会在宫隽夜带自己定制西装时忽生惶恐,读来令人忽作“楚雨荨与美特斯邦威”之笑。但夏息不卑琐,不闪躲,不放弃。因此小息要攒硬币给养母买大房子,要在乔馨心险些出事时伸手相救,要作雨燕自由歌唱丛林,要横冲直撞地占据宫先生的真心。

对宫隽夜的“苏”,孙黯在程度上的把控堪称教科书级别。这或许得益于我先前提到的音乐预置,宫先生十八九岁那会酷爱音乐的机车少年的装扮,让我在他终于正式出场的时候近乎盲目地相信他不是坏人——尽管这位黑道老大可谓整座城市最狂傲的仔。相信小息也是在舞台上,望进了那双热忱注视自己的眼睛吧。若做此想,那么,借口想要夏息在自己家里多待一会而斥巨资搭了个专业录音棚的宫隽夜,谈的应该是高山流水觅得知音的恋爱呢。

一部小说的成功,往往体现在它足够自成一个宇宙。所以尽管夏息是主角,每一个有名有姓之人的生命轨迹,却能并行不悖地得以展现。对宫隽夜情人狼藉的过去,他性格中身份铸就的狠戾,孙黯没有选择去隐匿,甚至是毫无顾忌地暴露了出来,从而坚持了人设的完整性。

没有以前的生活,那就没有现在呈现在大家眼前,像雾像雨又像风那样,谜,温柔,强大的宫隽夜先生。

宫夏之间是一场理想的恋爱,说来看文的时候我总是想到王尔德那个著名的童话故事,只是这一次,快乐王子把身上所有的宝物都亲手捧给了他的燕子,因为他们通透,命中注定要穿越苦难,相濡以沫。不过,甜蜜的剂量不至于齁人,大部分时候主角要上班赚饭吃,要上学不挂科,至死不渝的浪漫熨帖地缝进了日复一日的生活,写成唱不完的一支歌。

文中可爱之处还在于,虽说行动上两人势均力敌,可言语中,我们的宫隽夜先生总是撩死人不偿命地把自己摆出更低的姿态,比方那句流传甚广的“别爱钱,爱我”,看来,无论随随便便让天凉王破的大佬在街上多么叱咤风云,回家还是得边炸厨房边学着如何洗手给爱人做羹汤的。

不少读者起初会被第一人称以及混淆伤痛文学的画风劝退,然而此类小说大都强调置入感,所以不妨在一个心平气和的时间段阅读。尽管本文在前后节奏的把控上失于平衡,长句书写时难免有炫技的成分而增加了阅读的难度,但作者孙黯的态度足够亲切与真诚。这样一个有着烟草味儿的现实主义童话,让人在看见生活的现实阴暗之后还愿意相信春和景明,实在难能可贵。或许,就像宫隽夜守护着夏息不可救药的浪漫和理想主义,孙黯也在用文学,鼓励着读者,“去吧,去撒野,去看极光,去追着风跑,去你没去过的地方,去拉着你喜欢的人的手,不枉这世上走一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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