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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索格读后感1000字

赫索格读后感1000字

《赫索格》是一本由[美]索尔·贝娄著作,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32.00元,页数:405,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赫索格》读后感(一):这位作者其实不适宜中国读者

这位作者其实不适宜中国读者,以我为例,我读过此人的《拉维尔斯坦》跟中篇《莫比斯的回忆》《今天过得怎么样》,首先其关注的主题和题材感觉跟我有些隔,其次他的叙述方式总是被一些政治、宗教、美学、哲学等等东西打断,从而使得小说语言变成了论文式的阐释语言,这直接给读者增加了阅读难度,也使得小说本身丧失了阅读趣味。一直想读《 赫索格》未果,也就是因为读过的那点东西的影响。当然,从无兴趣啃《洪堡的礼物》,很多专家早就提到过该书的复杂程度,当下读者在寻求刺激和宣泄的心态下,是不宜接触的。但愿有一天可以鼓起勇气读读《 赫索格》吧,《洪堡的礼物》只有别的读者朋友支持了!

《赫索格》读后感(二):杂记

1.前半段始终对索尔贝娄将叙事口吻“他”与“我”混用所期望的“有时把读者带进情节,有时有让读者与情节分离”效果不以为意。直到第五章赫索格回忆日本女人园子时,先用“我”描写二人的温存让读者无限投入(“ 我喜欢听她说这些,但是我不太能理解。 ”);再写园子患肺炎而无人探望、十分虚弱时,突然换为“他”,“但是她并没有让他去安慰她,因为她已听说他正在和马德琳•庞特里特来往。”扑面的寂寥。

2.一直都很喜欢索尔贝娄对意识流的运用。不同于普鲁斯特或者詹姆斯乔伊斯的“粘腻感”,索尔贝娄通过十分清爽的自由联想与多层次结构,将追忆、茫然、反思、忧虑交织在一起,最后在恰当的时机收束至当下。译序里引用的乔纳森班雷对《赫索格》里一段意识流的分析便能极好证明索尔贝娄意识流的条理与逻辑感。意识流仅作为索尔贝娄钩沉的工具,其写作的内核依然是十九世纪现实主义的。

3.几十封(其中许多让人望而生畏)的书信一方面是赫索格独白的组成部分;另一方面,书里亦有第三人称的“间接”独白(或者是“人身上的人”,第二自我, “ 在我身上有个人附着。我处处受他操纵” ),不断评价并要求修正信件内容并触发新的自由联想,于是赫索格的自我构成了极为复杂的多层次的“对话”。

4.索尔贝娄向来被批评为“男性沙文主义者”,其创作一般将视角固定在男性自我,塑造的女性角色大都是极传统的,如本书中园子、戴西、蕾蒙娜(蕾蒙娜竟然只出于那么简单的原因就会爱上赫索格),如《洪堡的礼物》中的雷娜塔。(事实上,索尔贝娄以女性为主要角色进行创作是相当晚的事情,大概要到短篇小说《偷窃》才开始。)马德琳则完全不同,性格直率,天资聪颖,大胆追求爱情,反倒是主角赫索格成为“阁楼上的疯女人”。小说对马德琳与格斯伯奇的描写也是不可信的(让人想起石黑一雄)。索尔贝娄特地写赫索格大多数朋友对马德琳、格斯伯奇的赞赏,与赫索格本人有如怨恨/咒骂的评价形成鲜明对比。

5.与七十年代《洪堡的礼物》里关于“厌烦”“斯坦纳的人智学”等漫无边际的课题掉书袋相比,面对六十年代风起云涌的美国与世界,《赫索格》里的掉书袋——虽然亦包罗万象——将重心更放在社会的现代性批判上。“ 善和仁慈借由技术进步就可以实现,这些积极情感不再是人们首屈一指的精神追求,于是人们开始从一些混乱、甚至恶的事情上获得精神的满足(抽烟、吸毒),导向虚无主义。 ”现实里,索尔贝娄支持反对越战与各种民权运动,但他不认同由这些社会运动(相应的激情)导致的混乱与暴力,并因此被抨击为保守派,一如赫索格在书中的观点。有趣的是,年轻的索尔贝娄竟是一名托派,饱受当时普遍支持Stalin的知识分子同行的挤兑;他甚至还飞到墨西哥打算去见托洛茨基,但这位共运领袖在索尔贝娄到的前一天被刺杀。

6.赫索格的困境既是知识分子在晚期资本主义社会的困境,也是无法成熟(这几乎是必然地)的男性的困境。(这在伍迪艾伦的电影里有更直白的表达。)一方面赫索格因价值、意义、理想的缺失而迷茫;另一方面,赫索格没有看到自己在情感的大多方面的幼稚,面对妻子时专横自私,倾向于示弱以寻求安慰。“不,脆弱,或者说疾病,已经不再有任何用处,赫索格一辈子都用这种方法作为为自己辩解的口实(和骄傲交替使用),这是他保持心理平衡的方法——赫索格式陀螺仪。”小说收尾收得极干脆,令人称赞,赫索格也稳定了许多,但我总觉得他的生活还有哪里是有隐患的。

《赫索格》读后感(三):孤独者遐想

买了一本书贝娄的《赫索格》很是喜欢,很快就把这本书读完了,读完之后感想很多。和作者有许多的共鸣,比如说赫索格教授的孤独感,他无处排解就去写信给他所能想到的任何人去写信,然而他写了很多却不寄出去。小说的开始就是赫索格教授在不停地写信,他似乎又很多想要说的话,但是却不能与身边的人分享,他爱自己的妻子然而不料妻子却和自己“最好的朋友”偷情,他觉得这个世界太荒诞了,是的,读到这的时候每每为这个教授感到不平。评论说这部小说揭示了美国战后中产阶级面临的价值危机,如果说凯鲁亚克的《在路上》是为颓废的一代宣言,那么《赫索格》这部被誉为“高级趣味”贝娄最成熟的作品的最具后现代哲学意味的小说就是再次宣告人类生存的困境的之困惑。一方面赫索格教授想要成为一个真正的学者教授,去研究他的浪漫主义文学思想;另一方他不幸的家庭和婚姻又让他陷入到了绝望之中,在理想和现实中他被撕开了。到底是仰望星空,还是和这个社会道德标准去妥协。贝娄提出了一个比《奥吉马奇历险记》中奥吉马奇更严肃的问题,奥不想被束缚,他不想喝社会妥协,然而却像俄狄浦斯一样一步步走进命运不可逆转的漩涡,他想成为一个善良的人但是最后却成为一个买卖军火的掮客,然而就是这样在小说最后的结尾他还说,哥伦布虽然被抓走了,然而这不能证明大陆是真的不存在,他就在那里。(转述)是的,奥奇的历险就是在和生活中的各种同化势力的斗争,尽管最后他似乎成为了那种以前最讨厌的一种人,但是他还是在坚信着这个世界有着是非的道德。

看《赫索格》的时候每每都能被教授的真诚所打动,在别人眼中他或许是俄国作家笔下的多余人,冈察洛夫笔下的奥波罗莫夫,是毕巧林,是罗亭。似乎都有点像,因为他是耽于想象却很难付诸实际行动的人,为此他受到实用主义律师们的嘲笑。第一次去听您的课的时候您说到,感觉上课真是没什么用,这选修课开的也没人喜欢。听到这句话当时一下就想到了赫索格教授在课堂上的呓语,他完全陷入到自己世界中一个频临崩溃的世界边缘,他在不停地思考问题,然而鲜有人能真正的明白他,但是他是对的,早年出版的那本浪漫主义研究的著作在许多年后得到学术界的好评。在理想和实用功利的现实面前,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这种选择是个人性的individual,尊重这种差异因而才有丰富的世界,大多数人认同的不一定是对的合理的,选择什么不重要,重要人在选择中得到自己想要的,其实您也看出来了我这里有点存在主义的味道,确实我个人受萨特的影响很深,一知半解啃了几部加缪、萨特之后更是喜欢,然而贝娄在他的小说却用一种戏谑、调侃、轻盈的笔法去解构了存在主义,他提出了一个尖锐的问题,反抗之后怎么办?加缪有一本随笔《反抗的人》是存在主义的代表著作,尽管他生前一再否认自己是存在主义者,但是世人却都认可他是,这也是作者的无奈。赫索格教授面临的问题就是这种困境,他有的选择吗?似乎有,又似乎没有,存在先于本质,自我选择决定自我存在,人生是荒诞世界是虚妄的,人要找到自己的本质,找到自我。然而,这一切到哪里找,赫索格教授没有自我吗?没有本质吗?不是的,他有,但是他的自我被现实种种困惑了,社会的逻辑和人生理想的冲突让他不知所以,他想枪杀了背叛的妻子和情夫,但是看到情夫亲切地给自己的女儿洗澡的时候他放弃了,他以不能忍受妻子玛德琳的强烈的性欲而喋喋不休,然而最终他所领悟到是人生即便是反抗去选择最终也是一地鸡毛,这是不是对社会的现存不合理的妥协,不是,这是不是束手就擒呢?也不是,小说最后的结尾写道赫索格教授经历车祸后,回到老房子去写了最后一封信,然后打扫干净屋子去请他的情人来和他一起生活,小说就是在这样的一种期待中结束,谁也不知道接下来他是否真的如愿以偿,但是小说就这样结束了,最后的结尾颇具意味,赫索格教授不再想写信,也不像说什么了,没有一个字,一个字也没有。之前疯狂写信的一个人到最后一个字也不想写了,他沉默了。这里面太令人感慨了。

贝娄的小说是轻盈的,他的叙述一直是在一个欢快的基调上,尤其是叙事的手法在自由联想和多层次的空间中任意的切换,让人体会到意识流的手法的高妙同时,也真实触摸到教授心里的波动,这种波动是那么的清晰,有点类似游戏的感觉,他在调笑着这个世界。

《赫索格》读后感(四):无人给他回信的教授

《赫索格》是一部让人的阅读体验渐入佳境的典范,当我痛苦地读完那些晦涩难懂、虚无缥缈的意识之后,忽然峰回路转,情节浮现,故事展开,然后跟着一个研究浪漫主义和基督教的犹太教授,在他的独白中喜怒哀乐。

赫索格非常喜欢写信,他在信中表达自己的观点,阐述自己的疯子般的思想,因此这些信件,更像是他的日记,在这些透露着他智慧的信件中,我们可以看出,这是一个多么孤独的人,孤独到都没有人告诉他他的精神状况。

虽然不想拿他的名字说事,但是摩西这个名字总让我想起《圣经》里带领子民逃出埃及的那个英雄。讽刺的是,这里的摩西却是一个不受欢迎没人给他回信的教授。与第一任妻子是精神上的无法沟通,造成他们婚姻的悲剧,他拒绝这个世界的庸俗,因此拒绝自己庸俗的妻子跟孩子。他以为第二个妻子会是个跟他一样的理想主义分子,没想到第二个妻子只是一个背着自己跟好友偷情的虚伪的人。于是,他失去了最好的朋友跟最爱的妻子。讽刺的是,当他去跟朋友的老婆揭穿这对偷情男女的罪恶时,竟被教训一切都是他的错。友情、爱情随风而逝,那亲情呢?

在小说中,赫索格几次陷入另对自己家人的怀念。对父亲,对目前,对经常接济自己的哥哥。让我觉得有趣的是,从莎士比亚那里就被带上奸商帽子的犹太人赫索格,竟然瞧不起自己生意做得很成功的哥哥,在气质上反而更接近欧洲那些老知识分子的派头。他拒绝改变,拒绝潮流,拒绝物质主义,拒绝美国社会主流的消费主义。他带着玛德琳来到乡下,但却被乡下的格斯贝齐抢走另妻子,乡下也不如想象中的那么美好。在被送往精神病院的情况下他又来到乡下,挥霍着所剩不多的钱,搞着一些水利建设。让我想到并不会种庄稼的陶渊明,在瓦尔登湖过得不是很舒服的梭罗。我不知道在这个人物身上,作者倾注了多少自己的感情,但是苦难的犹太人形象时隐时现,让人禁不住想到《圣经》。

在我的观念中,犹太人是一个对知识很重视的民族,这个民族中有一种精英意识。在《圣经》中,很明显只有一小部分分会被上帝选为先知,只有一个人会被当作上帝之子,先知向其他人传播上帝的思想,上帝之子替他人受罪,承受着普通人无法承受的痛苦。但是,美国却是一个倡导“美国梦”的地方:只要人人努力奋斗,都能实现自己的梦想!这两种文化的不同导致犹太人赫索格的精神受挫,他不明白,受过高等教育的妻子竟然爱上了庸俗的广播员。这种不解使他看到知识分子在这个世界上成为了最无足轻重的人群。他的精神崩溃,与其说是离婚带来的伤痛,不如说是离婚导致原有价值观的崩溃。

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出现了比玛德琳更貌美,更有女人味,学历也不差的花店老板娘的追求时,赫索格却无法从离婚的痛苦中走出来。真正伤害他的不是女人,而是他已不属于这个变化太快的世界所带来的惶恐。在某种意义上,雷蒙纳这个角色象征着普世价值的美国文化,她开朗热情大方,她为赫索格身上的这种知识分子的正经严肃着迷,这真的很像年轻的美国对古老的欧洲文明的崇拜。最后,当我们看到赫索格费尽心思布置房间邀请雷蒙纳来做客,他也决定“对任何人都不发任何信息”的时候,我仿佛看到,这个固执的老教授,终于决定接受这个变化,或许雷蒙纳才是他的真命天女。

作者的犹太人身份,使他一直思考着这个流浪民族在另外一种文化中怎么融入又不失去自身的特性。这一点,是所有流浪到异国他乡的知识分子思考的共同主题。当一个人总是写信却收不到回信的时候,他会放弃,我不知道这样是不是一件幸事。没有希望,或许就不会失望。

《赫索格》读后感(五):给赫索格回一封信

合上《赫索格》,放在书架上。自此,将一直有个中年男人,在那里喋喋不休。

赫索格是个教授,犹太人,什么都懂,什么都想,离过两次婚,有过很多女人,自这年春天开始,内心开始散乱,无法抑制地不停写信。想到什么,就写下来,想到谁,就写给谁,无论相识与否,活着还是死去。

赫索格,让我给你也写一封信——如果这书算是你写给所有人的一封信的话,那我们每个读者都有机会给你回一封——也是从春天开始,也许更远,更早,我,这个读到过你的信的人,内心也混乱不堪,觉得不清不楚,难以满足,提不起精神。我也曾有过跟随便什么人写封信的念头,也确实写过几封。我知道,这算是一种封闭的倾诉,一种幻化出来的缓解,一种治愈白日梦的梦。

从你喋喋不休以及随时随地就开始写的信里,很明显,你内心积蓄了众多问题,旁人无以解答,也无人关心。你处理起生活来有些吃力,找不准位置,看着商场里的消费者,车站上的乘客,来往的朋友,工作的同事,有些好奇,他们是怎么提起劲来的呢?

好吧,让我们先来看下你的处境,你是颇有名气的大学教授,出版过震动学界的《浪漫主义与基督教》,对此问题的进一步研究已经开展了几年,文稿也写了很厚了,学界都等着你的新著。你的身体很好,你很帅,人到中年而体格矫健,颇有魅力,时常能吸引到女人。自然不难理解,你同第一个妻子离婚,很快就面临着第二次婚姻,而你认为,就是这第二次婚姻,一个戏剧导演的女儿,玛德琳,毁了你的生活,她同你最好的一个朋友,搞到一起了。——真是乏味,提这件事就乏味无比。这有什么可说的呢?——你两次婚姻有了一儿一女。法院都把她们判给了你的前妻。

这境遇没什么,真的没什么,你自己也没怎么忠诚。你不是写给过好几个女人信吗,她们都曾在美好的夜晚安慰过你一直混乱的心灵,所以,这肯定不是你混乱的理由。那么,你混乱的理由是什么呢?

你混乱的理由是不是可以概括成这样一句话:世界已经这么混乱,你们都没感觉到吗?

请问,总统大人,教授,精神病医生,笛卡尔,律师,编辑先生,园子小姐,丈母娘,黑格尔,弗洛伊德,上帝......你们感觉到没,我有话对你们说,我说,我说,我说。

有的人就喜欢时不时回顾一生,回顾你的父母,你的兄弟姐妹,重新看待自己,看待自己是怎么来到现在这个时刻的,你把自己看作是一个制造个人沧桑史的工厂。而你处身的这个世界却把你视为一个工人,喜欢你在车间里劳作,组装中产阶级生活的各样完美零件,扮演合格的角色,需要你打起精神行动起来,可是你怎么老是一会儿躺在无人打理的乡村居所,一会儿躺在与世隔绝的纽约公寓,想这些没有起色的问题呢?你看你周围的人,比如你的哥哥威利,他很关心你,不理解你,你人很聪明,身体也好,怎么会把自己搞成这个样子,他多有决心,有目标,对生活里的问题也总是有方法。他已经跟你联系好医院,兄弟,你需要休息。或者那个你以前视为知己,如今恨成陌路的邻居,那个上了你女人的瘸子,他那么有激情,有劲头,会来事,自从你把他从乡村带到芝加哥这个花花世界,他不是已经成了名人了吗,上电视,朗诵会,让观众感动,一颗冉冉升起的社交明星,人家身残志在,征服你的媳妇,征服芝加哥,征服现代生活。你的第二任妻子,玛德琳,也是精明决绝,踢走你时可是计划周全。

你曾经起过杀心,拿起你父亲当年吓唬人的老式手枪想去把这对狗男女杀掉,你终于在世上有了进行一种行动的决心,当你来到熟悉的窗下,你曾打理好的房子,看着你的妻子收拾餐具,你的可爱女儿等待洗澡,这个瘸子出现了,他扮演着,完美扮演着你的角色,你妻子爱他,你女儿也爱他,而他也爱你的女儿,就一只腿,还慢慢地弯下腰来,跟你女儿玩耍,洗澡,精心照顾。你是多余的。你的行动衰了。你只能找到你的老同事借住一宿,这个养了一只有肺痨的猴子的生物学教授,同你一样有自己的疑惑,可他比你单纯。他谈自己处理混乱问题的方法,他给你讲他假装死亡,看看自己能看见什么,看到了小时候经历的瞬间,一个网球女人撅起屁股接球。你,居然还给他大讲一通,批判他的方法,告诉他哪里出了错,告诉他该怎么做。

看,你知道一切,你明白一切。正是因此,你才觉得混乱。因为你知道一切,而你无能为力。你不想参与其中的世界,正是你生活存在的地方。经过这种主义,那种主义,这种生活,那种生活,这个发明,那个发明,充满现代的世界,上帝也无能为力了。在新世界里,人世的事情可以处理成一个个简明的商场。商场是新时代的教堂,在这个教堂里你的行为越简单越有力,你就越接近教堂的核心,它需要你拿起袋子,直奔一个个准确的物品,那一个个物品就是一条条经文,你只需要不停把它们放入袋子,你就越快进入新时代的天堂。而你,赫索格,这个喋喋不休的家伙,你只是占在一旁,眼神沮丧,却一动不动,而且你还不是一直占着,占久了你就蹲下,你还不是一直蹲着,蹲累了你就躺着,躺着回忆你早已失却的世界。

所以,你还想怎样,你是对的,信无需再写了。你只能无话可说。

“没有,一个字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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