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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俗读后感100字

低俗读后感100字

《低俗》是一本由查尔斯·布考斯基著作,联邦走马出版的246图书,本书定价:249,页数:2016-7-29,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低俗》读后感(一):一些思考

我还挺喜欢联邦走马这个淘宝店的,现在好像改名叫格林尼治了。它会做一些独立出版物,就像这套布考斯基三部曲一样,在书最后一页写上【我们很有才但主流不认可只能求助黑道赞助出版】文丛,再把脑子都用在书的装帧设计上,给了人们消费理由,至少这就是我在这家店的消费理由。他的短篇小说适合在酒吧看,配莫吉托或者分开点纯威士忌和水,不要把水加进去。但说真的,我完全受不了书里贝雷恩令人匪夷所思的喝酒偏好:伏特加加矿泉水和辣椒酱、番茄汁和浓啤掺半、威士忌加苏打水、朗姆可乐、纯伏特加、伏特加汤力加青柠……即使是酒鬼也没必要完全不挑,只要带酒精度数的就都能喝下去吧。

天气越来越热,我凌晨四点被热醒坐在床上发呆。我不喜欢躺着,也不喜欢空调,而且醒来以后很难重新入睡,这导致我一整天的时间又被延长了。原来会疑心这是不是上天在暗示我与众不同应该利用时间积极进取从而回报社会,直到我知道神经衰弱这个词。不管怎么样,我一点也不困,只能用阅读来等天亮,今早我的枕边书就是《低俗》,读一会儿去跑步冲澡吃早餐,然后继续把它读完。

问题出在了这本书上,布考斯基的“二十世纪垮掉派的代表人物”的名号不是白叫的。他在书里写“应该在床上呆到中午,也许到那时半拉世界已经死绝,接受起来也要容易一半(我保证译者是北京人)”、“大部分的世界已经疯了。剩下没疯的那部分都在愤怒。既没疯又不怒的那部分则只是愚蠢。没有机会啊。别无选择。只能硬撑着,等大限来临。真是苦差事。这真是能想象到的最苦的差事”……这些让你一时间无法反驳。

如果不是今天给自己排了一堆事,我想我真会睡到(睡不到就躺到)下午一两点,然后昏昏沉沉,上上网吃吃饭,看一部恐怖片,白天就消磨完了。到时候再想做点什么让自己提起劲来,已经很难了。工作没意思了,体验结束。团队里大家总会观点不合,而人又不可能说服另一个人,只能跟眼前这个居然怀有这样价值观的人强行合作,强行交谈,这让我很累,我宁可躺着。

还剩红麻雀一个案子的时候,贝雷恩说“总而言之,我着手要做的事情都已经做得差不多了。我有几步路走得不错。我晚上不用睡街头。当然了,有很多好人晚上露宿街头。他们不是傻瓜,他们只是不能融入当下所需的体制机器。何况那些需求一直在变。这是个残酷的大坑,如果你能在晚上睡自家床上,单这一件事就是对各种势力的一次得之不易的胜利。我一直比较幸运,但是有些路我走得不是完全没有过考虑。但是再怎么说这都是一个相当糟糕的世界,而我感到悲伤,经常地,为生活其中的大多数人们”。

我本来以为自己已经习惯这个大坑了,工作时能每天给生活下跪好几百次,遇到什么事我都表示“还好,倒也不至于,可以理解,妥协妥协”,整个一套思路下来,毫不费劲。遇到麻烦了,小时候的第一反应骂对方是脑残,现在不会这么想,第一反应是先反思,自己是不是脑残,社会道理懂不懂,做人的社交规则有没有掌握。扇自己两个巴掌,下次就乖了,妥妥的,组织需要我怎样我就怎样,只要不扣钱。但其实没有,体现在不想工作立刻就要回家了。按吴瀚的话来说,表面上已经圆滑了,实际上一点没改。天气这么热,我意识到“幸福就是要体会当下”是个伪命题,因为当我试图享受这闷热凌晨平静的房间时,发现自己什么也抓不住。不禁让人想起布考斯基的墓志铭,“don't try”。

《低俗》读后感(二):一些句子

我的眼睛是蓝色的,鞋子是老旧的,世上没人爱我,但我有正事要做。我开始陷人内省。我决定当天什么事都不做。生活把人耗尽,把人耗瘦.明天会是新的一天。但我是尼克.贝雷恩。人只能活一次,你只能坐一次摩天轮°,生活是为胆大的人而准备的。我必须想想人生对策。那些能够办成事的人通常都很有毅力,以及好运气。如果你坚持够久,好运气通常都会到来。但是大多数人等不及那份运气,他们放弃了。贝雷恩不会,不玩娘娘腔,他.第一流.雄赳赳.有点懒,或许。但是狡猾。可怜的贝斯,他一直都对但人人都是对的,目是错的,且颠倒是非。谁坑谁究竟有什么关系吗?终究都是那么乏味。操,操,操。这个阿,人总有依附心理.斩断了脐带便要依附其他东西。色,声,性,钱,幻影,妈咪,于注,谋杀,以及星期一早晨的宿酔。我寻思起另外一个行当 眼下找赵儿正打算破门而人下奸情一幕,而我却感到没滋没味这只是一份工作,为マ房租,为了酒瓶子,就等着那最后一日或一晚.原地踏步而已。好没劲。我应该去当个伟大的哲人,我要去告诉世人,多么愚蠢啊我们都是,闲站着呼吸空气,吸进去,再从肺呼出。该死,我又变得阴郁。只得再喝一口琴酒,接着捋杯子 放回墙壁。差不多下午3点。我找了个高凳坐了下来。酒保过来招呼。一副落翼相。没有任何眼脸。每个指甲盖上都描着绿色小十字架。有点邂儿。哪儿都躲不过他们。大部分的世界已经疯了◇剩下没疯的那部分都在惯恐。既没疯又不怒的那部分则只是蠢。没有机会阿。别无选择◇只能硬撑着,等着大限来临。真是苦差事。这真是能想象到的最苦的差事。我逼着自己去看酒保.这儿,基本上,我是端坐于太空与死亡中间。显以女人之形。我能有什么机会?同时来讲,我还得去找一个可能根本不存在的红麻雀.样样都让我感到怪异.做梦也没想过会被扯进来。搞不懂为什么.我能做点什么? 冷静下来,笨蛋,这就是答案。 好啊。 酒水又来了· “女士们,这是给你们的!"我们碰杯,灌下一口 我为什么就不能是坐在棒球场看比赛的某人?执迷于比赛结果。我为什么就不能是个油炸师傅,挠挠蛋,神态冷溴超然?我为什么就不能是落在某人手腕上的苍蝇,专心致芯地在前爬?我为什么就不能是个鸡栏里的大公鸡,到处啄艮偏偏是这样?“这倒不难理解,"我笑了起来,“但是你们为什么要嵩 开地球?” "我们仔细盘算过了,太糟糕了。我们不想殖民你们地 球了。" “什么太糟糕了,金妮?” “地球。雾槿,残杀,空气污染,水污染,食品污染,还有仇恨,绝望无助,一切都是。地球上唯一美好的就是动物,可是现在它们正遭受屠杀,不久就会灭绝吧,最后只剩下逻 物小鼠和赛马.太难过了,难怪你会喝那么多·" “是啊,金妮。别忘了我们还有那么多原子弹储备·"“是的,人类为自己挖了个大坑啊,看样是·" 是的,或许两天之后我们就玩完了,又或许我们还能再活个一千年。我们不知道会是哪种情况,所以大多数人也就很难去关心任何事情了。" “我会想你的,贝雷恩,还有那些动物...."“我不会怪你离开的,金妮...." 我看见眼泪汇聚她的眼眶。 “别哭啊,金妮,该死这一切...." 她伸手去够她的酒水,一气喝完,用一双我在其他地方都未见过并且再也不会见到的明眸望着我。 “再见了,胖子。"她笑着说。然后她就走了·

是 时候来盘点一下了,我的人生大盘点。总而言之,我着手要做的事情都已经做得差不多了。我有几步路走得不错。我晚上不用睡街头。当然了,有很多好人晚上露宿街头,他们不是傻瓜,他们只是不能融人当下所需的体制机器。何况那些需求一直在变。这是个残酷的大坑,如果你能在晚上睡自家床上,单这一件事就是对各种势力的一次得之不易的胜利。我一直比较幸运,但是有些路我走得不是完全没有过考虑。但是再怎么说这都是一个相当糟糕的世界,而我感到悲伤,经常地,为生活其中的大多数人们。 得了,见鬼去吧。我拽出伏特加,喝了一口 通常生活中最好的部分便是当你什么都没在做的时候,只是对其反复琢磨,大加咀嚼。我是说,比如你觉普每件事都是无意义的,那么因为你意识到活着是无意义的,它又不能是毫无意义,并且你的意识到无意义几乎又给了它一点意义。明白我什么意思吗?还有悲观的乐观主义。

我走到鸟笼子前面,堇着我的红毛金丝雀.有的地方已经褪色了,有的地方原本的金黄色开始现形。是挺不错的鸟。它望着我,我望着它.然后它发出一小声鸟语:“啾"而这声音让我感觉好了一些。我是多么容易取悦.其他人才是问 题所在。

《低俗》读后感(三):恶棍哲学

我对布考斯基的第一印象并不好。几年前一位朋友送了我一本《苦水音乐》,这才是我第一次看他的书,当时看完的感觉现在想来,就像你走在路上撞见一个摇摇晃晃又邋里邋遢的酒鬼,出于直觉,厌恶他那张醉醺醺的隔夜脸。这一次看布考斯基,一看就是三本,最初的原因很简单,只是因为联邦走马出了一套,我实在无法拒绝这么好看的装帧于是收了。

联邦走马在书的装帧设计上确实很有想法,极大的体现了印刷品可呈现的丰富性。这套布考斯基,从装帧上来说我觉得真的做得挺棒了,它再次让我看见独立出版的可贵之处。这套书总共三本,黑灰色打底、烫金点缀,书里配有藏书票和贴纸,周边还有帆布袋。很有整体性,算是书的周边不错的范本了。

《低俗》

说回主角,这位恶棍。

我看到之前“理想国”对布考斯基的一条介绍,说他被称为“地狱的海明威”。是不是海明威有待商榷,是地狱是肯定的。他那种酒精泡着纸张的写法,也许对于初次接触的人来说是有些难以亲近的。就好像突然把你扔进了一个摇摇欲坠的黑屋内,往来于这个房屋的人,他们只有性、酒精与失业。

有的作家来来回回就在写差不多的事情,布考斯基就是。《低俗》是一本硬汉侦探小说,这在布考斯基的作品里算是少见,不过和他笔下的所有主角一样,什么角色到了他这都得灌成一个酒鬼。于是这位落魄侦探同样有着三大嗜好:喝酒、泡妞和赌马。整部小说像一个抽空了城市背景的B级片,有着蛇蝎美人,有着酒精与暴力,一个个又一个的案件接踵而至,城市黑而无序。但不同的是,可以说它是创新,也可能是写到某一页的酒精作用,这里面却出现了科幻的元素。随着小说里侦探越喝越多,他那些精神恍惚的片段读起来倒像是神来之笔,以及他时不时抒发的对世界的绝望观念,使得看似传统的侦探套路不俗起来。

当然,你不能以一个标准的侦探小说去看待这本书,那样你会失望,你可别指望布考斯基会解开什么谜底。

《样样干》

《样样干》是这套书中我个人最喜欢的一本,也是我认为了解布考斯基最好的通道,包括文风和他个人。布考斯基年轻时曾想进入文坛,尝试失败后开始周游美国各地,做的工作全是薪酬低微的零工:清洁工、装卸工、仓库管理员、邮局办事员等,所有工作都做不长,所有地点也待不久,如此持续了所谓“烂醉的十年”。这十年成为了他后来很大的创作基础,尤其是这本《样样干》,几乎自传性的难以分辨虚实。

难以统计这本书的主人公一共换了多少份工作,每个篇章异常简练,以至于在一个翻页后你就会迎来他的下一份工作或下一个情人。仿佛是一个自弃的循环:找工作、辞职;再找工作、再辞职;喝酒、再喝酒。在家里与父母大打出手后,开始了这个自我放逐的循环。工作永远那么的无趣,他人永远是地狱。他自己也是地狱本身。

有时候我觉得这根本是一本写无聊的书。虽然看上去,它算是布考斯基小说中地点场景变换得很多的,但人们逃到哪都一样不是更让人绝望吗。

“我是一个靠孤独过活的人,孤独之于我就像食物跟水。一天不独处,我就会变得虚弱。我不以孤独为荣,但以此维生。”

《脏老头手记》

《脏老头手记》在豆瓣上的介绍只有一句话:反文化圣经,一个脏老头喝酒、狂欢,以及人间泡妞指南。这本书是布考斯基为地下刊物《开放城》的专栏精选,他说自己这些稿子写的行云流水,那状态是既不紧张,也没有字斟句酌。如果说伟大的作品需要伟大的读者,那布考斯基所在的时代也还不坏。当然,“伟大”这个词语并不适合形容他的作品,我想他的志向也从来不是。读者们反应热烈,给他写信,甚至跑去他的家门口,“他们敲门告诉我,《脏老头手记》读起来太爽了”,“纽约州纽堡市的一名长途电话接线员给我寄来钱,她希望我能戒酒,吃好一点”。

布考斯基在自序中写:我希望这本选集能爽到你。你要是想给我寄钱,没问题。或者你想要恨我,也没问题。

也许写作的意义就在于此,它总能把你指向同类。他说,人人都被钉在自己专属的十字架上。这本书里出现的基本是他自己的名字,不过就算是小说,他也热衷于第一人称。但有什么差别,他爱写的就是那些,变换一百个场景他也写的是同一个人。也许除了酒精和女人,他什么都不感兴趣。也许除了他自己,他什么都不感兴趣。

布考斯基有秘密吗?他看上去不难懂。看完前两本书后,你从这本书里再发掘不出什么新鲜事了。依旧是在性爱后崩塌的床,依旧是喝水一般的嗜酒无度,那些来来回回放荡的女人,永远不能和解直至完全缺席的家庭,他在等最后一堵墙崩塌。

“每一个人,我想,都有自己的怪癖。但是为了要保持正常,符合世界的眼光,他们克服了这些怪癖。因此,也毁掉了他们的异禀”。

布考斯基接受了自己的异禀,活成了别人眼里的失败者。他于1994年去世,他的墓碑上写着一句:Don’t Try.

听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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