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林网

牛津法国大革命史的读后感大全

牛津法国大革命史的读后感大全

《牛津法国大革命史》是一本由[英]威廉·多伊尔著作,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80.00元,页数:633,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牛津法国大革命史》读后感(一):革命 暴力 正义

1788年,法国经历了一场严重的天灾,大部分农民颗粒无收。再加上之前路易十五的好战,国库空虚。路易十六统治下的君主制政府贪腐无能,法国通货膨胀严重,居住在城市里的人们要用收入的一半以上支付面包。面临着国内怨声,国王决定在1789年5月5日召开三级会议。路易十六试图在会议中增加税收限制出版业,第三等级不同意增税,并决定成立国民会议。国王试图利用军队关闭国民会议改称的制宪会议,遭到了巴黎市民的抗议与抵抗。他们占领了城市的大部分地方,攻占了巴士底狱,成为了法国大革命的开始。

革命充满了暴力,在愤怒的巴黎市民支持中,大革命处死了路易十六和他的皇后。同样在他们的支持下,大革命迎来了罗伯斯庇尔的暴政,依然是在他们的支持下,把这位残暴的独裁者送上了断头台。革命与改革不同,改革是协商各方的利益,革命则表明这种协商已经没有了效果,人们必须用更加出格的方式表达自己的意愿。这种出格的方式大多充满了暴力,因为占有大部分财富的人拒绝放弃他们的特权。可是使统治阶级放弃他们特权的暴力和法国大革命中的所有暴力是同一种性质的暴力吗?

每个人生存下去的权力是人的根本权力。因此反抗入侵者的暴力是正义的,因为入侵者侵犯了别人最根本的生存权利。同样的,反抗压迫者的暴力也是正义的,因为压迫者使得被压迫者将要失去生存的权利。统治阶级作为同样存在的人类个体,也有生存下去的权力。因此,这种暴力的界限在于被压迫者采取此种暴力迫使压迫者放弃他们的特权,任何超过界限的暴力都违背了革命的本意,都是对他人权力的践踏。可是人不是绝对理性的生物,尤其是处于革命当中的愤怒的巴黎市民和不愿放弃特权的统治阶级。那么,超过这种暴力界限的暴力革命还是正义的吗,身处这种革命当中或者200年后的我们又该怎么评价这种暴力革命呢?

在加缪的《正义者》当中,卡里亚耶夫投掷了第一枚炸弹,任务完成后从容被捕,最终被绞死在绞刑架下。他的恋人多拉说,从谋杀走向绞刑架,他付出了两次生命。刺杀大公后在绞刑架下赴死,他付出了一次生命。在投掷出炸弹的那一刻,他付出了另一次生命。真正的抉择发生在投掷出炸弹的那一刻,卡里亚耶夫认为这种谋杀是正义的,因为他是为了正义的革命理念,可是谋杀别人的生命是不正义的。因此,在那一刻他决定,让他人死,也让自己死。可是在第一次谋杀当中,他看到大公和两个孩子在同一辆马车上,最终没有投掷炸弹。他回来后说,如果你们决定让我连同两个孩子一起炸死,我会选择钻到马蹄底下。谋杀不相关的人在卡里亚耶夫看来,是和革命无关的,因此,他宁愿自己死,也不让别人死。这其中蕴含的观点是,革命本身是正义的,可是当革命要求去屠杀人时,革命者就失去了自己的道德准则,就不再是一个正义的人。

真实发生的法国大革命更加残暴,大量无关人等、持异见者被屠杀,在这种情况下,任何参加大革命的人都无法保证自己是一个正义的人。但这不能否认革命的正义性,因为倘若没有革命,他们将失去生存的权力。

因此,当正义的革命发生时,每一个参与其中的革命者都应该明白,他们踏上了一条不知道通向何处的道路,他们很大可能不再是一个正义的人,因此要保持清醒。

《牛津法国大革命史》读后感(二):反刍式读后感制作指南

(这是一篇关于书评的书评,并不涉及本书的内容。https://book.douban.com/review/8035354/虽然无意打探作者的身份,不过隔着屏幕就能从排词遣字上闻出一股阿姨味。)

整篇书评由三个部分组成,人尽皆知的史学沿革,迭床架屋的旁征博引,意识形态的立场比附,(意境高妙却用意不详的诗词引用且不说了),基本表征了一种学术的幼稚病。顺便说一句,这篇文章的所有言论都可以在阿姨的“从托克维尔、古参到富勒-大革命的终结”与“群氓时代的异乡人”中找到原本,完全不用涉及这本书的具体内容。

从激进向“修正”的摆荡属于世界史的必修范畴,凝缩了半个世纪的史学路向沿革,不独属于大革命史学。这种前情提要的美剧习惯反而不是阿姨的问题,学界论文特别是马哲圈总是借口针对零基础读者而热衷于这种理论热身操,区别只在于后者的信徒永远是新手,所以热身操之后很少有正餐。阿姨言简意赅的提炼反而倒被放大成史学导论的摘录。除了基本的史学常识之外,作者还是不是流露出太阳底下无新事的疲赖——史学不过是左右互博的无聊游戏,一茬又一茬学者只是笼中囚徒。如果抱着这种的心态,大概什么书都读不进去也不用读了。

所以作者格外仰仗把多伊尔置于某种大叙事之中去审视,甚至没有谱系也要当做一种谱系来写作——“(他)甚至有隐藏自身观点的嫌疑。因此《牛津法国大革命史》的叙事语气云淡风轻不紧不慢,没有多少论战的激昂气势,而是组织史料隐晦地表达自己的看法”。这乃是对现代学术毫无认识的表现,多伊尔不是隐藏看法,而是没有强烈的看法,他只能在英国算得上大革命专家,面对约稿的职责不过相对忠实表述近几十年的学界的学术取向而已。他当然不会没有立场,但并不像柏克、古参那样锋锐,所谓“没有多少论战的激昂气势”不是作者的文风,而是行业的准绳。

阿姨学拥趸们会忍不住发出嗤笑,这些人即使存在都是阿姨不屑一顾的蛋头学者,拿着放大镜给墙面找裂缝的人。拿来套下游的大陆学界当然没有多大问题,但如果想鲸吞整个世界,便没有比这更暴露一种局外人的尴尬。屁股决定脑袋也许是亘古不变的事实,但近代世界也正是这些热衷于拿着放大镜挑刺的人创造出来的。阿姨老喜欢引用的韦伯本人,就一再讽刺半吊子治学和文人习气,无视研究的现实性。所谓贵族的气质不是《1844经济学哲学手稿》中“上午打猎,下午捕鱼,傍晚从事畜牧,晚饭后从事批判”的理想人格,而是一旦投入工作便一往无前的锐气。亨利四世披甲泅水,韦伯治学严谨,都是市民社会的柱石。虽然verso不遗余力地降低着学术门槛,但毕竟还有人敬畏文字。

何谓文人习气?本文对芬利的引用可谓一大范本。“尽管芬利所指涉的乃是古典世界,但他笔下政治的定义与中世纪的精神相差无几。”如果你读过芬利,便大概了解,整本《古代世界的政治》关注的是古风时期的自治城邦,对希腊化时代的僭主国乃至罗马帝国极其鄙夷,丝毫不愿予以关注,只留下了这么一段托词:

“在‘在皇帝之决定即具有法律之效力’(Quod principi placuit legis habet uigorem)的原则占统治地位的地方——即使只是精神上的,那也只是候见厅的管理而非议院的管理,因而在我的意义上没有政治可言。也就是说,尽管元首政治期间存在议事,但最终的而且实际上不受约束的政策决定权在于一个人,而不在于投票者(甚至不在于组成元老院的区区几百人)。”

由此看出,收集材料和逆向解读根本没有难度,只是作者过于执迷带着立场找问题,才会把一本不是思想史的作品当做思想史来处理。屁股决定脑袋不意味着屁股就是脑袋,左翼或者右翼的问题之所以重要,是对于局内人而言。身在局中的一代代学者并不是无聊的左右互博,而是在争夺意义的疆场,太阳底下无新事并不意味着不值得写作。智术师-齐泽克一系的局外人无论是左翼还是右翼,都只会昏惑视听。相比于弗雷,多伊尔谈不上多大的创见,但也许那份写作的谨慎更值得注意。

《牛津法国大革命史》读后感(三):当时明月在,曾照彩云归

当时明月在,曾照彩云归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穷,学术圈可能是最容易让人联想到风水轮流转的地方。当老一辈学者凋零殆尽之后,便是持相反意见的新锐后进掌握话语权的时刻,直到又一季的韭菜成熟,曾经的后浪变为前浪被拍死在沙滩上,在库恩某些不无刻薄的语句里,范式革命的真相仿佛就是如此无趣。法国大革命史的研究可能就是其中一个庸常的例子,如果说十九世纪末上世纪初,对大革命的研究几乎被法国激进左翼全盘垄断的话,那么殆自二十世纪下半叶曾经的名家诸如勒费弗尔物故起,源自英伦的修正主义观点粉墨登场,一时蔚为主流,许多被前人认定为确凿无疑的不刊之论或被打破或遭重新审视,就像他们所反对的前辈们曾经所做的一样。但是,曾经的反对者与现在的反对者又能从相继罔替的学术史中找到各自的渊源,如同家猫与家狗虽然变化众大,却也不曾与它们的祖先生殖隔离。

而所谓修正主义,中文也有译为修正派,原是指共产党内部对正统观念的不受欢迎的批判,在法国大革命史一域被用来指代反对经典解释的一群人,半是白描半带调侃,因为此前法国大革命史的主流解释是中国读者也耳熟能详的马克思主义范式,即法国大革命总体上是一场资产阶级发动的革命,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在革命前的法兰西发展壮大,最终必然地与原先占支配地位的封建主义发生激烈冲突,而革命为资本主义在法国的发展扫除了大部分障碍。

但修正主义对史料的解读却是:法国大革命既不是由资产阶级发动和主导的革命,也没有起到为王前驱的作用,封建主义在大革命以前就已经瓦解,大革命解决的只是封建主义的遗骸,部分贵族残存的特权罢了,甚至大革命妨碍了资本主义在法国的发展,在修正主义的创始人科贝看来,革命的结局只是保守的地主阶级的胜利罢了。如果不能说实际上不值一提的话,那也是象征意义远大于实际意义——假如后者有的话。

修正主义内部当然也有许多不同的派别,比如本文所介绍的威廉·多伊尔可能是里中最温和与保守的一支。倘若说修正主义的大多数代表人物总体是对法国大革命持否定与批判的态度,那么威廉·多伊尔的价值倾向则没有那么明显,尤其在他的代表作之一《牛津法国大革命史》一书里,按照中译本译者张驰先生的看法,(他)甚至有隐藏自身观点的嫌疑。因此《牛津法国大革命史》的叙事语气云淡风轻不紧不慢,没有多少论战的激昂气势,而是组织史料隐晦地表达自己的看法。这并不能保证论述的完全可靠,但与那些说一句话恨不得引用三种不同流派的理论以至于让人怀疑语死早的新式社会学著作相比,还是可以起到初学者理解修正主义对大革命与大革命史研究看法的敲门砖作用。

此书对革命之前的法兰西的描述如下:在革命以前的法国,所谓大工厂资本主义在经济结构中比重极小,真正占主导作用的反而是手工作坊,并且大部分手工作坊也很难称的上具有资本主义性质,所谓资产阶级中工商资产阶级人数少,比例小,并且始终是贵族阶级的附庸,服膺贵族阶级的价值观,期望成为其中一员。韦伯笔下以工作为天职,对自己无比严苛,生活勤俭节约注重积蓄以实现再生产的资本主义精神典范,只常见于新教徒群体当中,里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外国人,他们不论是在革命前的法国民众中还是掀起大革命的领导群体里都无甚分量,与犹太人在共产主义运动中的影响相差甚远。

根据作者统计,革命前的法国以及对大革命的走向发挥巨大作用的布尔乔亚群体中,大部分人的职业是律师、法官、行商、公证人、银行家、农场主、手工行会师傅,他们类似同时期的江南商人,一旦发家,就会将大部分所得投资土地而不是工商业,人人以取得贵族爵位为余生所欲,因为这象征着体面与荣耀,所谓贵族一种解释即意味着无所事事,不用亲力亲为,而靠投资或地租生活者。贵族是法国社会中实际上的第一阶级,但除了地位的不同,我们很难分辨大贵族与大资产阶级在生活方式、文化品味与产业经营上有多少差异,两者高度相似,彼此交融。

因此在第一版里威廉·多伊尔采用了精英融合论的看法,即因为社会流动与文化传播的缘故,贵族阶级与资产阶级作为有产者已为一体,有共同的政治取向与话语——在一些持精英融合论的修正主义学者看来,大革命首先是一场贵族革命或者是一场新贵(基本由包税商、律师与知识分子组成)发动的革命。在第二版也就是如今的中译本,多伊尔放弃了这种看法,但依旧强调两者间的共性,同时也指出贵族阶级内部、资产阶级内部与两者之间也有大量的冲突,只是这些冲突不是马克思式的阶级间的终极决战。比如地方上的中小贵族对那些没有爵位却因为经营产业而比自己更加宽裕的暴发户们极为嫉妒,同样的,资产阶级们对与自己相比除了祖传爵位外无甚称道的中小贵族也颇为腹诽与艳羡,但这都谈不上革命必然爆发的依据。

因此在早先出版的著作《法国大革命的起源》里,威廉·多伊尔就提出革命爆发更多的源于偶然性和政治上的失误,而不是社会冲突,换句话说是大革命创造了革命者,而不是革命者发起了大革命的观点。这类似修正派另一代表人物泰勒的看法:在位于社会顶层的贵族和资产阶级之间不存在经济上的竞争,从正面来看,他们同属一个精英群体,因此大革命不是阶级冲突的结果,这是一场带有社会影响的政治革命,而不是一场带有政治影响的社会革命。换句话说,革命并没有翻天覆地对法国社会予以改造。

因此某些学者对革命的建构就值得我们再思,在他们看来革命有很强的反封建色彩,重点体现在平等公民资格的重构与各类特权的破除。贵族令人羡慕的地方,除了无比宽裕的生活以外,便是崇高的地位,革命前的法国是一个特权社会,所有阶级都有其特权,但是贵族所享有的特权最多,尤其在礼仪上,对贵族的另一解释便是社会地位最高的群体,资产阶级拼了命想要伪造家谱,获得爵位,削尖脑袋挤入贵族行列,目的不外如是。然而革命虽然完成了芟除特权,建构新型原子公民的任务,但我们并不能说其实现了反封建的目的,因为早在革命以前,法国的封建社会便不能说存在了。

在中世纪的封建社会里,所谓特权与自由是一个意思,因此修辞中常见诸特权与诸自由并列的语句。考究其原始词义,大体是指在某个政治群体里默会或者明文规定的政治契约所分配/安排的参与或主导政治的特殊权利。芬利在《古代世界的政治》里认为:“在‘在皇帝之决定即具有法律之效力’(Quod principi placuit legis habet uigorem)的原则占统治地位的地方——即使只是精神上的,那也只是候见厅的管理而非议院的管理,因而在我的意义上没有政治可言。也就是说,尽管元首政治期间存在议事,但最终的而且实际上不受约束的政策决定权在于一个人,而不在于投票者(甚至不在于组成元老院的区区几百人)。”尽管芬利所指涉的乃是古典世界,但他笔下政治的定义与中世纪的精神相差无几。

根据封建社会的旧风俗,没有日常性的公共政治,国王的宫廷便是政府,各阶级自治,领主自食其邑,既然享受领民的租赋,就不能肆意干预村社内部的运作。只有出现按惯例不属于全王国任一阶级分内之事,又牵扯到整个王国的利益时,比如对外战争,所谓的公共政治此时方才出现,以英格兰为例,国王起初是临时性地向临近王畿的市镇募捐,后来随着开销越来越大,渐渐朝全王国的市镇募捐,后来为了要钱方便,避免一个个劝说的麻烦,索性征召各阶级各市镇的代表齐聚一堂,于是有了日后议会的雏形。不同阶级与市镇出钱出人是出于道义,而非传统,为了避免交钱成为惯例——即王国各地此次出的这一笔钱是因为今年发生的某某事的缘故,仅此一次,如果明年还想要出钱就需要重新谈判,因此议会在中世纪早期并不是每年都有召开,稳定的税收对于欧洲来说也是晚近才有的发明。在此期间,各阶级按照出钱出力的不同比重,渐渐获得了在王国政治中议事、监督款项流向,甚至主导王国政治的各种特权,中世纪式的国王从来不是小亚细亚式独夫神皇。因此中世纪意义上的政治特权大体分为两类:各阶级处理仅涉及自身事务的特权与参与王国公共政治的权利。

在法国大革命以前,各阶级诸特权中最重要的政治权利已所剩无几,凋零殆尽,剩下的特权无关紧要,不值一提,因为只有能参与政治才可能真正保障利益。在圣路易时代,法国贵族、市镇、村社要比他们的英国同侪享有更大的自治权,在百年战争时法国的三级会议的力量也要强于英国国会,但在百年战争以后三级会议日渐朝橡皮图章演变,在路易十一时被永久性停止,到百年后的1789年,也就是大革命爆发前才不得不重启,此时传统的封建领地早已被化为中央直辖的行省,自治城市几百年的特权被取消,贵族们从传统的民众凝结核变为东方宫廷式的弄臣官宦。在这样的背景下讨论法国大革命的反封建性,无疑抓不住重点,只能得出一些隔靴搔痒的结论。

相反,如果我们联系封建社会与立宪政治高度的关联性——这不禁让我们想到光荣革命前英国人的作为,以至于许多英国史学家更愿意将光荣革命称之为光荣复辟——不免可以看到另一条线索,那便是革命的领导者对封建主义思想资源以及与之高度相关的英国政制的接受与改造。大革命爆发的直接起因是由于不堪重负的财政危机,根本原因却在于对旧制度的信任危机,路易十四时代全欧洲争相效仿的绝对主义君主制已不复往日荣光,反倒在不列颠的立宪君主制面前头破血流,江河日下,政府失去了包括贵族在内全民族的尊重与信任,于是相当多人诉诸传统,从日耳曼人的故往政制中寻求解蔽之思路,譬如孟德斯鸠,对革命初期的领导者颇有影响,虽然他对英格兰宪制多有误解,但基本精神的掌握却是准确的。

但另一方面,尽管在流俗的意见里光荣革命与大革命、以及革命后两国的政制并列,视之为一类,然而这最多只能与绝对主义或者东方专制主义比较时这么说,就好像我们只能在鹰隼猫熊与苹果韭菜比较时,将前两者视为同类。但凡任何对政体差异敏感的人士,都不难感觉出两场革命后两国政制之间巨大的差异,大革命后的法兰西,始终贯彻着人民主权与单一政体的原则,与英格兰分立的混合政权大相径庭,两者是民主主义与自由主义的差异。如果说大革命意味着法国人对波旁王朝的绝对主义的彻底否定,在革命之初他们也曾试图引进英国式政体,可最后的结果却出乎所有支持者的意料。

不过,这也未必值得咄咄称奇,托克维尔在《旧制度与大革命》里深有洞见地指出革命后的法国与旧制度一脉相承,只是形式上有所变化。尽管大革命是对专制君主的否定,但是革命建立的法兰西依旧是一个绝对政体,只是从主权“在予一身的”绝对君主制变为主权在民的绝对民主制,利维坦虽然死去,但新出现的人造人却并没有脱胎换骨。路径依赖的根深蒂固,超出所有人预期,这或许便是19世纪所有欧洲国家奉英格兰为正统,争相学习,英国人却并不觉得英格兰古老的自由能被谁学去的缘故。在没有自由主义传统的地方,任何自由主义爱好者最后只能沦为自由主义理论鉴赏者,琵琶弦上说相思罢了。

附:光荣革命与大革命的一些不同

光荣革命始终没有外来势力干涉,这与法国大革命时法国的境遇确实天差地别,原因有很多种,最主要的原因一个是国际形势,一个是政治制度的问题。我们先讨论政治制度,因为受到教科书的影响,我们对光荣革命的定义是一场资产阶级革命,但现在大多数研究英国史的学者在统计当时给威廉带路的英奸的身份时,发现基本上都是大贵族,严格意义上的资产阶级不是没有,但是很少而且也不重要。可以说将光荣革命定义为资产阶级革命是很后来的事情,对当时的欧洲来说,光荣革命(而不是之前的让克伦威尔上台的清教革命)不过是当时非常常见的封建王室之间以及王室与各政治阶级之间的政治冲突罢了,合乎先例,英国在失地王约翰时期就有很多贵族与教士打算赶约翰下台,邀请法国的王太子成为英国国王,只是因为约翰王及时的死了,才使得该计划胎死腹中。这样的例子在欧陆各国也非常常见,而光荣革命英国限制王权的政治改革也是有先例可寻的,并不是无中生有的历史发明,因此很多英国史学家才会认为光荣革命与其说是革命,不如说是光荣复辟,修正斯图亚特王室的历史发明(瞎折腾),回到都铎王朝以前的成宪。

而法国大革命在开始的时候,各种举措与光荣革命也很相似,甚至直到巴黎市民攻陷巴士底狱也是有先例可寻的,巴黎的市民年年都有暴动,又不是一天两天了,法国国王经常被巴黎市民给赶出巴黎岛,然后带着外省的军队围困巴黎城高喊老子胡汉三又回来了鸟,等再过几年几十年再被赶出来。因此在此时欧陆各国君主是喜闻乐见普天同庆,而欧陆各国的平民也是非常开心,因为法国的革命可以拿来敲打他们国家的君主,在三十年战争以后直到大革命,法国始终是绝对君主制的中流砥柱,各国纷纷效仿与向往,英国光荣革命的性质之一便是阻止法国君主制对英国的输出,康德听说法国闹革命了这个一向生活规律的人一夜兴奋的睡不着觉。甚至法国国王被处死了也并不意味着各国就一定敌视大革命,因为这其实也是有先例的,虽然这方面所谓先例存在争议,但也不是不能糊弄过去。真正让法国被群起而攻之的原因在于法国不但要输出革命,同时还要破坏欧洲的成宪,因此战争爆发了。

法国大革命与光荣革命的重大差别在于后者并不像是革命,或者说不像现代人以法国大革命作为模板而定义的革命。后者是一种中世纪的革命,各拥有不同的政治特权的阶级重新建立权力平衡,而前者是取消阶级,将所有阶级格式化后只剩下一个阶级,里面所有人在政治上一律平等,那就是公民,马克思的共产主义——共产主义的胜利便是世界上没有阶级,或者说只有一个阶级,里面所有人在财产上一律平等——就是以法国大革命为渊薮。中世纪的阶级指的是你只有拥有参与政治,进入议会议事能力的一群人才有资格称为某某阶级或者说国民,而这门槛要么是一定的身家(市民阶级),要么是一定的武力(贵族阶级),没有武力没有身家,甚至受雇于人的流民连国民都算不上。正式的、不同的阶级在议会中的权力比重是不同的,具体的表现就是各种各样的特权,(在传统欧洲的语境里特权与自由近乎一个意思),比如某地A阶级在议会中占主导,一票顶人三票,b阶级虽然一票只有半票的价值,但是具有否决权等等等等。而中世纪的革命就是不同的阶级:市民、贵族、教士之间的冲突,重新安排与分配政治与经济权利。

法国大革命便是要将所有的政治特权与自由格式化,建立人人平等的政体,也就是说传统的政治权利都不算数了,现在只有新的。如果仅是这样,也不一定会引起反法同盟,但是法兰西王国是一个多元的国家,这个多元跟大清很相似,人们是因为国王/皇帝作为纽带才共居一起的,国家内部的不同地区是基于不同理由而效忠君主的,甚至存在同时效忠两个君主的地区,比如阿维尼翁就同时效忠法国国王与罗马教皇,洛林与阿尔萨斯地区同时效忠法国国王与神罗皇帝,这在中世纪很常见,因为封建社会是多元网状的关系,苏格兰边上的一个小岛就同时效忠四名君主,就算在现代的欧洲也有这样的地区,可以猜猜看是哪里。

但是法国大革命所孕育的民族主义要求建立一个一元的,非常单纯的共同体,在这个共同体里你只能效忠被想象出来的始终存在的法兰西民族,然而以上提到的地区如果真的选择留在法兰西内部,那么就要断掉与其他君主的契约,这是违背先例的,于是法国才接连被各国组成反法同盟干涉,只是最后的结果却是看似失败的法国真正的赢了,以至于十九世纪各国纷纷以民族主义作为建构共同体的规则。换句话说,反法同盟之所以围攻法国是因为法国建构共同体的新规则,而并不仅仅是所谓的民主政治,因为这样的民主政体在中世纪的欧洲虽然没有百分百一致的,但也确乎有相似的先例,不少城市共和国就是非常显然的民主政体,单就民主政体并不一定就会有八国联军入侵巴黎的事情。只是大革命的法国不单要建立这样纯粹的一元民族共同体,同时还要对外输出革命,这也是为什么很多人强调法国大革命的民族性,而不是民主性,因为就算以当时的眼光,法兰西第一共和国也不是最民主的。

基于此反过来回顾十七世纪后期的英格兰,英国的光荣革命既不是毫无先例的历史发明,也不像大革命的法国一样试图输出革命,因此不遭到围攻是很正常的事情。事实上当时各国真正的公敌是法王路易十四,早在十七世纪反法同盟就已经开始组建了。路易十四虽然不是大革命的法国,是国际秩序与意识形态的双重挑战者,因为在十七世纪的主流是绝对君主制,人人效仿法兰西,但是他也确乎是欧洲国际秩序的破坏者,由于法国对邻国肆无忌惮的侵略,损害了多国的利益,因此形成了绞杀法兰西的大同盟,而威廉三世陛下之所以愿意接受英国贵族的邀请,成为英格兰的新君主,就是为了将摇摆不定的英格兰拉进这个大同盟中。之后的事情,便是英格兰的崛起了。

本文由作者上传并发布(或网友转载),绿林网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未经作者许可,不可转载。
点击查看全文
相关推荐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