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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盛帝国(第二版)经典读后感有感

高盛帝国(第二版)经典读后感有感

《高盛帝国(第二版)》是一本由查尔斯•埃利斯 (Charles D. Ellis)著作,中信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69.00元,页数:704,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高盛帝国(第二版)》读后感(一):高盛

书不错。从人、业务、制度、文化等方面条理清晰,步步为营的讲了高盛。

“高盛非常理解最优秀的人才彼此之间强大的吸引力”

“谷歌非常理解最优秀的人才彼此之间强大的吸引力”....

“MIT非常理解最优秀的人才彼此之间强大的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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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真的是难得的写的清楚明白。不过印刷的有点小,字密密麻麻的,本来外国人的名字就不好记,阅读体验还是比较差的。

书大一点,编排的好点,多配些图,更好一些。

《高盛帝国(第二版)》读后感(二):无情高盛

半部美国金融史。高盛很强,但谈不上什么道德,有纪律是真的。 道德能帮自己赢时,就绑定道德,比如反恶意收购时期;不能时,就不要道德。保尔森觉得反恶意收购的标签弊大于利时,就果断抛弃了道德。 最有洞见、最值钱的判断,是不会给客户的,留给自营业务。次贷危机时,提前判断次贷要崩,一方面不动声色继续赚多头客户的佣金,另一方面做空头挣钱,以及加保险转嫁风险。 风格。相对于摩根的清教徒风格,高盛是犹太风格。集体主义,强纪律,打击个人主义,强调集体高于个人。去斯坦福招聘时问,公司需要高强度工作时,是否可以为公司离婚?公司汇报功劳时不许出现“我”,必须是“我们”。 客户第一比较有利时,强推客户第一的公司文化,后来自营业务逐渐起来了,就不在客户第一了。文化、道德对高盛来说,都是手段,不是目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赢。 没怎么提高盛坑中国公司的几次事情,道德就不提了,金融圈的行事标准不是道德。只能说不要心存幻想,人家当你是对手,你还以为人家是男朋友。技不如人的惨烈学费。 最让人佩服的地方是对人才的重视,领军人物一直没缺,而且在旋转门制度下,与政界的关系越来越紧密。反观同时代的其他投行,确实不如高盛。 创始人家族早早出局了,但高盛公司笑到了最后。

《高盛帝国(第二版)》读后感(三):御用文人的洗白金融史

高盛是美国一家著名的投资银行,他的前身是成立于19世纪中期美国的证券公司,创业时只有一个办公人员和一个兼职记账员。他们负责收购商人手上的的本票,以赚取差价,可以说是起于微末了。

等到继任者悉尼·温伯格主政,高盛得以不断成长。一直在美国股票市场成熟的1970年前,高盛都是以稳健保守的风格,屹立于美国金融市场。随着美国金融市场的发展,高盛也随之发展,变得愈来愈庞大。手下的业务,也涉及到了收购、反恶意收购、资本投资、股票上市等诸多的领域。高盛也因此成为全球金融市场中的庞然大物。

当然,我们要知道高盛只能存在于美国,它本身就是寄生在美国强大国力下,割取全世界资金的工具。但是美国人聪明的一点,就是会运用各种媒体工具来塑造自己天命所归的形象,已达到精神上凌驾于全世界的人才。可惜的是,连美国本土都看不惯高盛这种唯利是图,贪婪无厌的风气,一连拍出了许多经典的影片来讽刺美国的金融市场。高盛的强大的根本原因,不在于它的职业道德、专业能力,而在于它生在美国。

从本书的构成来看,也十分凌乱。作者有时以业务为分类,讲高盛成长的故事。有时又扣住了几个关键人物来讲述,中间还夹杂了一些重要的历史事件。当然我们知道,一个公司的强大,尤其是一个新兴不久的公司。它的成功是多方面的,所以很难找到一个主要的脉络,也因此本书显得杂乱无章。而且其中掺杂了太多的专业术语,对新人非常不友好。我比较奇怪的是,这本书到底是想给谁洗脑。如果是为了给坐在东京湾、陆家嘴那些精英买办看的话,这种拙劣的文笔真能让他们俯首称臣吗?当然,这也是可能的,只要美国一天有如此强大,就不会少有跪舔它的人。

总之这是一本比较厚且无聊的书,建议金融人士在百无聊赖的时候,纯当看小说一样阅读。

《高盛帝国(第二版)》读后感(四):自相矛盾,高盛的秘密就是卷

作者详细回顾了整个高盛崛起的过程,介绍了作者认为的高盛文化——客户至上,谦逊低调,并以此介绍了“合伙人”制度对于高盛成功的影响。是一本不折不扣的高盛大事记。

对于学金融的我,高盛在很长时间都有一层光环。但是随着在纽约工作的时间久了,加之好友在高盛工作多年对于公司多有抱怨,让我慢慢对它脱粉,甚至有了点负面的看法。所以这次我选了这本书作为2022的开篇第一本书,是希望能够更加客观的了解这个金融界的传奇公司。结果大失所望,作者对于高盛的褒扬过甚,甚至到了自相矛盾的地步,让看客只能笑笑。

举一个显而易见的例子,比如作者极力渲染高盛对于客户的尊重和重视,非常注重诚信。但是当宾州铁路破产案发生的时候,高盛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以25%的价格和客户和解,并且狡辩说他们已经根据公开资料进了尽职调查,但事实证明,有几个公司并没有持相同观点,官司打到底,法院判高盛赔付100%。相比我们的晋商,宁可自己破产也要兑付客户的诚信,大概连个车尾都看不见。这样的例子在整本书比比皆是,对于高盛,当然活下去或者追求利益最大化无可厚非,但是却非要给这些批上“客户至上”的外衣,实在让人觉得可笑。

但是读了这本书,还是让我对于高盛的崛起有一些自己的思考。

首先,我觉得高盛的第一法宝就是卷。在内部,从高盛高强度长时间的工作,就可以看出来。整个公司是崇尚狼性文化,奖励有野心敢拼命的人。每个人都想着变成“合伙人”,为了缓解员工家庭的不满,甚至会帮助员工印刷所谓的“高盛文化“的小册子,以此来提高员工家庭成员的自豪感。不知道和国内的一些996公司和高盛比哪个更胜一筹。在外部,高盛的方法也很简单,只要其他竞争者开发了新的业务,他们就要迅速的学习,并且一定要做的比对方更好,对外保持十分强的侵略性和进取心,由在“内卷“中“卷王“带着一群“卷人”和外部的公司继续“卷”。

其次,也是我觉得高盛成长为巨无霸的核心,创新。整本书可以看出,很多金融的交易或者业务线都是高盛首创,或者是很早发现机会的几个金融公司之一。高盛对于新的想法永远保持着开放的态度,并且愿意承担风险,花时间和成本去培养。像书中所述,“大部分伟大的想法和发展都是很缓慢的,而且伴随着不少幸运的瞬间并积累力量,只有等到最后,他们才以神来之笔的形式表现出来。”一个企业对于创新保持着极度的热情,并深谙创新成功的内核,怎么能不迸发出强大的生命力呢?!

最后,说一点看书后对于投资和职场的几个启发。

1. “永远不要相信你的销售人员”。就像高盛对于销售的培训一样所说的,“对于销售来说,在证券市场只能有一种状态,就是只能看涨!”,所以投资要自己思考,否则就不要抱怨你的财富被再分配到别人的口袋里。

2. 职场中要走的长远,要能够给帮助你的人足够的credit。第一人称永远只能用来形容错误,对于成绩,要用“我们”,当你不吝啬去给别人功劳的时候,你才能得到更多的帮助。不要因为一两个人抢功得倒短期利益就动摇这个想法。

3. 如果你没法打败它,那就加入它。如果你无法卷,为什么不做高盛的股东,让高盛带替你卷?!哈哈。

《高盛帝国(第二版)》读后感(五):无法复制的历史《高盛帝国》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王东明在中文版序里面说,高盛的灵魂是合伙人制度。我当时在票圈写了一句话,如果按照这个思路,《The Partnership》的书名,或译为《握手》更具意境,然后加上一个副标题,譬如高盛帝国百年精神之类的,似乎要比简单粗暴的《高盛帝国》四个字有意思些。

通读全书之后,这个念头更为确定,因为高盛的历史,其不可复制的特质,就是因为人:员工本身的某种独特性、以人为基础构建起来的公司价值观、早期高度重视公司和客户之间人际关系的运营模式,都把人本位作为了公司可持续赢利能力的基础。而在这个策略上,无论是讨论、共识、协作还是其他更多的生意模式,无不从握手的那一刻起,把伸出手的双方捆绑在了同一条绳索上。绳索的名字叫做极度的诚实与信任,而捆绑的目的则是共享财富的增长。

这一点,倒不是通过援引了大量的旁观者或亲历者口头背书的方式做到的。查尔斯•埃利斯在设计行文结构的时候,直接把高盛百余年的历史,拆解成了一任又一任最高领导人的人物传记。于是,我可以很明白的看到,前一任的导师是通过怎样的学徒式教训,选择自己的继承候选人,一步一步一手一脚的把他们打磨成适合自己理想中高盛人的样子,然后再一步一步一手一脚的完成筛选和过滤,最终让自己的继任者完全符合自己的设想。这样的做法,让高盛的每个阶段都浸染了领导者强硬及鲜明的个人风格,并且在不同的历史阶段里,发挥着不同的主观能动性和推动力。

从某个程度来说,这种无法避免首脑人物独断专行的模式,是早期扁平化组织的衍生品,它象征了高层的理念及观点,可以用最具效率的方式辐射到公司的每个角落。但从另一方面来看,把公司决策的核心驱动力归结到某个人的身上,难免让人觉得高盛内部的独裁化气质过于浓重,尤其是那种家长式或家族式的威权意识,尤其让人觉得迂腐和陈旧。

不过也有好处。

高盛在快速适应金融市场瞬息万变的优势产品趋向这一点上,十分的引人注目。除了它对专业作风的苛刻之外,把决策主体缩小到个人,应该也影响很大。俗话说船小好调头,一个人拍板要比经过冗长的系统会议效率高得多,尽管个人主义上层难免会陷入某种自以为是的旋涡,但谁又能保证集体主张不会犯错呢——不得不插播一句的是,高盛在选择继任人这点上,其实真的很幸运,这种幸运同样表现在高盛之成功的不可复制上。

其一,对个人的高度依赖且被依赖的人是忠诚的、且刚好赶上了一个他的才华适合的时代——这是前任首脑在选择继任者上所表现出来的具有发展性的智慧,甚至在这样一个充斥着浓郁族长式气质的公司文化环境下,他们也能允许继任者做出变革和创新,真是难能可贵。

其二,并非每个人都成功,而渡过难关的经验被强大的独裁者式的个人魅力掩盖,而无法剥离出干货。尤其是在美国经济起伏变迁的几个折点上,高盛并没有表现出超过时代限制的睿智来。于是,涉险过关完全就变成了对首脑人物个人社交关系和影响力和个人魅力的依赖,人情牌及斡旋能力成为了焦点——这恰恰是无法被借鉴参考的东西,毕竟人的独特性摆在那里,谁能做到复刻他人的经历和脑子呢?

不可复刻这一点,其实在高盛创设初期就表现出和华尔街其他人之间的格格不入里表现出来。当大部分华尔街人都从早上九点钟开始办公的时候,高盛的打卡时间是七点。从查尔斯•埃利斯的措辞中可以看出来,高盛对于自己这种对工作投入程度的强调,是极为自豪的。对那些重要人物言论的援引,充分的体现了这一点,不论是圣诞夜的高效反馈和跟进,还是周末时间的敏锐洞察力及决断力,都表现出了增加出来的工作时间,是怎样铸就了高盛让人钦佩的竞争力。格斯·利维,高盛帝国的某任一号人物曾经说,你只要塞给我把扫帚,我就乐意为公司扫地。整个公司对工作的投入程度,由此可见一斑。

虽然高盛的公司文化提到,想让高盛在每位员工心目中仅次于他的妻子和家庭,是紧随其后的第二位。但这依旧无法避免那种让人窒息的内部风气,以及近乎刻薄的工作强度。

尤其是那种工作强度,还与萨克斯家族对个人英雄主义的蔑视绑在一起。如果说在表达功劳的时候,必须说我们而不是我,不过是一种形式主义上的集体认同感。那么在个人英雄主义淡化这件事上,使勤奋者很可能因为无法收到及时的个人激励,而面对就业季时更大的个人压力及家庭压力的逼迫——尽管高盛坚持要招收最好的最值得培养的人,并把自己的招募行为聚焦在最优秀的学校上,却并没有给出具有竞争力的薪水,使得艰难毕业并期待光明前景的人们,总是不自觉的纠结于现实和梦想之间的落差。

查尔斯•埃利斯有提到高盛希望用更具长远性的发展作为吸引人才的竞争力,并且强调从萨克斯家族那种浓厚家庭观衍生出来的集体主义精神和人本关系(partnership)驱动是何等的让人心生归属感。但长期棍棒总是让人压力山大,毕竟,不论情怀怎样迷人,还是要先填饱肚子。尽管对于那些勤奋且聪明的人来说,最后很可能忽然开出一个合伙人大奖,这个过程却实在煎熬。

然见微知著,高盛也从侧面反映了投行产业的激烈和残酷,似乎少了一点点的嗜血和攻击性,都没有办法活下来。于是,从开端的时候,高盛人就为他们的客户时刻准备着,承受着个人的小损失以便能用最快的方式抓住大生意的机会,并且强调让每个人做自己最适合的工作,以充分发挥团队的爆发力。

压力不仅仅是每个基础员工,不论他们有没有机会成为公司的合伙人。压力也覆盖在高层脑袋上的天空,于是高盛才被塑造成办事有效率、内部极为协作的样子,而且员工对外都显得很有竞争力,一次又一次地为公司带来额外的生意和额外的利润。

华尔街“家族的人”+“管钱的人”之决策模式,在高盛的这种文化下,转变成了心理聚集力,然后进而成为了他们谋求进取和变革的机会。于是,从一开始因为犹太人背景而被抵触,到最后成为了屹立在投行界高点的企业,这种文化认知和价值认同,贯穿始终,直至现在。

到后半部分的时候,看到了一些句子,未知是查尔斯•埃利斯的总结还是他的援引,大意是说,高盛只有在描述错误的时候,才会用“我”代替“我们”。其实有点不知道如何形容这种感觉。毕竟,从早期的卡钦斯,到后来的科尔津,那些曾经因为个人判断或作风恰好与大环境的问题交叠在一起,导致高盛不美好时间段的人。他们成功的成为了高盛错失的承担人,以及司训里的真实案例——用“我”的第一人称来描述错误。

尤其是科尔津,他大约代表了一种强烈想要摆脱萨尔斯式家庭观影响力的变革派——与其他的继任者不同,他们深谙创始人情结对于高盛的重要性,也懂得如何利用绵延了一个世纪的感情牌来争取市场和民众。科尔津则更期待用市场调节的永动力来证明自己的卓越,很可惜,他所在的市场并不具备他期待的能力,而他的个人魅力也不足以盖过高盛几十年的耕耘。

其实查尔斯•埃利斯在这件事上的态度十分的让人玩味。同样未知是他的总结还是他的援引,他认为被高盛不喜欢的科尔津其实做了一个不可避免时代的坏人,那就是走向IPO这条路不得不经历的心理焦灼。科尔津身上的那种独裁主义,其实是继承自萨尔斯家族的早期构想,而他想要做出的决策也并不是逆势而为。只不过他刚好碰到了那个时间——换言之,如果不是科尔津,也会有其他人,被推到这个IPO转折点的位置,成为大家焦虑的靶心。

那个时代,除了公司成员观点的转折阵痛之外,刚好也遭遇了美国最大内幕交易案的冲击。

弗里曼到底有没有从西格尔的兔子比喻中获取足够的提点,似乎不那么重要。但显而易见的是,查尔斯•埃利斯和《贼巢》那本书的作者詹姆斯·B·斯图尔特截然不同的立场。

在《贼巢》中,检方被描述成了以微薄之力对抗华尔街阴险巨兽的骑士,那种形同唐吉坷德式的作风,充满了个人英雄主义的悲壮色彩。于是,让《贼巢》的读者,很难不对那个孤身作战且被再三刁难的检察官心生敬佩。

但回到了查尔斯•埃利斯这里,他认为詹姆斯·B·斯图尔特的写作之所以精确到人名时间,全部依赖于西格尔的过人记忆力。但是记忆这件事,尤其是西格尔这个必须用拉更多人下水来减轻自己招致不满的涉案者的记忆,实在是让人无法信任。于是,他应该是花费了不少的精力,去找出《贼巢》里前后矛盾的地方,尤其是西格尔看起来精细的记忆,不过是想要让事实看起来更像事实的修饰而已。

至于詹姆斯·B·斯图尔特笔下那个唐吉坷德式的检察官,不得已向现实妥协而接受了和解,到了查尔斯•埃利斯这里,其实是要尽快结束这个案子而为自己的议员参选增加政治资本。

不得不说,这种立场的相左对照来看,也是很有意思了。

全书数据分布的轻重也很有意思。早期的交易信息都显得轻描淡写,但到了后期,尤其是千禧年互联网牛市到泡沫,以及2008年次贷危机的交易信息,都显得非常之具体。或许是在信息化程度不够的年代,查询资料对一个“传记”作者来说实在是有点艰难的原因。

但是策略的讲述却成相反的势头。早期的案例,高盛似乎极为乐意分享其中的策略行动的细枝末节,但是到了近期——即便早早洞悉次贷危机这种大智慧,都被一笔带过。我猜想,大约是因为高盛觉得,分享早年的经验,有助于建设高盛的智慧乃是从历史开端一脉相承的光辉形象。而近期的经验,或许涉及其机密的核心竞争力——或许只是运气好——所以不能多说吧。

这是译后记里提出的问题。

同时,还有一组数据作为分享内容出现:

一如书里零星出现的中国和一些人名,中国对于投资银行这件事的参与之晚、理解之少,也显而易见。那么,想要在中国做成一家投资业的百年老店,通过借鉴学习高盛所代表的华尔街专业精神、合规体系、风险控制制度以及投行文化是有用的吗?

并不以为然,反正我觉得,高盛的那套东西,复制不来,学不来,只能当传奇八卦看看。

末了再说一句别的。

中国人写东西,最爱花开两朵,各表一枝。于是不同人物得以通过描述技巧,在同一时间线运行。但外国人写东西,似乎喜欢以人物出场顺序为准,等到粉墨登场时,再去回溯他的缘起和往事,时间线往往被交错重叠。

不知道这个是不是东西方的叙事差异,但时间线交叠这件事,真的是蛮让我觉得痛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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