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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特根斯坦与哲学-牛津通识读本》读后感锦集

《维特根斯坦与哲学-牛津通识读本》读后感锦集

《维特根斯坦与哲学-牛津通识读本》是一本由(英)A. C. 格雷林著作,译林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25.00元,页数:300,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维特根斯坦与哲学-牛津通识读本》读后感(一):建立与重构

维特根斯坦的反哲学与反维特根斯坦的哲学,浅显意味着深邃的丧失但也意味着清晰,从前期的思想、命题与图像的单一性走向了后期对单一性的否定和解构,主要批评针对维的多元表达造成的不清晰,维意义是用法观点的局限性,其哲学导向相对主义的危险以及私人语言是否可能这几方面,维在其论确实性中所说的怀疑奠基于确信甚是有理,达成了对笛卡尔哲学以来的个体主观独特的内心体验之否定,有独创意义,作者以读者无哲学背基础之背景而写的小书,对大致鸟瞰一遍维的思想还是相当有受益的。

《维特根斯坦与哲学-牛津通识读本》读后感(二):评《维特根斯坦与哲学-牛津通识读本》

本书作为介绍性书籍,虽然将结论落在了对“维特根斯坦”“去魅”上,但还是介绍了维前期和后期的思想转变及框架。

前期更像是泛函分析,抛弃了康德的范畴、物自体的瞻前顾后,直接假设实体和心灵的映射是不言而喻的,具有数学美感。

而后期则为解决过度简化后显而易见的矛盾,引入现象“类”的概念,并提出心理与语言的等价性,语言即为生活形式等映射关系,解决了一些问题,却引入了更多问题,而缺乏精确性的描述(不管是否故意为之)则将体系更加拉入泥潭。

维顶多意识到了问题,却未给出一个令人满意的闭环解。由于哲学并无所谓“极限”,哪怕解不对,为留给后人批判,也要叙述完整写上QED。

维的原著没看过,无力评判对错,但作者写的东西我能理解,我也能认同最后的评价。

另外,最后一章“认知相对主义”和“文化相对主义”的讨论也挺有趣。

《维特根斯坦与哲学-牛津通识读本》读后感(三):过程比结果更重要

这本书是写的很不错的。 对于思想家来说,他的生活和工作,比起他的思想来说都要不重要得多,但是很多书介绍思想家的时候却不厌其烦的介绍他的生平和琐事,简直是不得要领。

本书的前半部分介绍了维特根斯坦的早期哲学,如果你觉得其中各种问题,你是对的,到了本书的后半部分作者会告诉你真相,即使维特根斯坦自己也觉得自己的早期哲学充斥着各种问题和错误。 而对于晚期哲学,作者主要持批判态度,在最后作者总结内容的含义其实就是维特根斯坦干货太少,废话太多,与其说是伟大的哲学家,不如说是语言学家和文学家。

维特根斯坦的哲学当然是有意义的,但是我个人认为维特根斯坦的哲学没有推进到极致,也就是语言的意义必须基于实践本体论才能展现,而认识论的相对主义的基石,蕴含着绝对价值的存在,维却并没有看到这一点。 说了这么多,并不代表本书不好,恰恰相反,只有带着问题去阅读维特根斯坦才能有更多的收获,从这个意义上说,本书非常棒,强烈推荐。

《维特根斯坦与哲学-牛津通识读本》读后感(四):意义在于用法

维特根斯坦的后期哲学认为语言并没有某种本质性的规则(比如《逻辑哲学论》中名称与客体的对应),语言的意义在于用法。理解语言即是遵守语言游戏的规则,规则基于社会群体的共识,因而语言在本质上是公共性的。

不存在私人语言。我们无法理解“私人语言”,因为规则应是社会共识,而对于私人语言我们不知道自己是否在遵守规则。此外,不存在内心的实指,实指本身需要在语言游戏中实践,否则无法开启。因而当我们说“疼痛”时,“疼痛”的语言并非是一种内心现象的标签,一种描述——因为不存在内心实指,而是一种表现,我们关于疼痛的语言即是疼痛这一感受本身,它们代替了抽搐和呻吟。

对他人心灵的怀疑。由于不存在私人的内心实指,个人和他人的心理话语共享的是一套规则,因而由个人的内心状态对他人内心状态是否存在的怀疑也就不存在。我如何知道他人不是在假装疼痛?我们对疼痛的理解,在生活形式即语言游戏的实践中已经包含了对疼痛的识别和判断。在真正理解疼痛的意义上,我们能够说他人感到疼痛或他人是假装疼痛。

对外在世界的怀疑:我如何知道我的双手存在?怀疑只在语言游戏下才可能。对“手存在”的理解即在于在语言游戏中的实践,因而对其怀疑也就无意义。语言游戏本身不能被怀疑,诸如“外部世界存在”等等构成了我们语言游戏实践的基础,它们是“被给予的事物”,不容怀疑。同时对于怀疑是无意义的事物我们也不能说“知道”,它们对我们来说是无可动摇的,是一切的基础和支架,是被先天给予的,但我们不“知道”。

《维特根斯坦与哲学-牛津通识读本》读后感(五):摘抄

图像说的要旨。图像说说明语言与世界是怎样相互关联的,从而说明语言在我们正确使用它时是有意义的,也就是说语言怎样映示世界。

下列一些论点尤其值得我们注意,不然就无法把握貌似纷繁的维特根斯坦的后期哲学。1.反对追求单一的“本质”。维特根斯坦认为这种追求是徒劳的,应该用“家族类似”的概念来取代。2.“语言游戏”说。维特根斯坦以前认为语言只有一种“语言逻辑”即映示世界的功能,如今则认识到语言功能的多样性,它们有着各自不同的“语言逻辑”。这些各不相同的语言实践就是维特根斯坦所说的“语言游戏”。3.意义不再是命题与事实之间的图示关系,而是在构成语言的许多实践中的用法。4.语言成了一个无所不包的“生活形式”的一部分。“生活形式”就是一个具有基本共识的人群所表现出来的语言的或非语言的行为上的一致。5.私人语言是不可能的。这个结论直接来自维特根斯坦一贯强调的“语言是公共性质的”这一主张。

他总是想说服别人不要走学术研究这条路;有几个有天赋的学生由于他的坚持而放弃了哲学,维特根斯坦感到很满意的是其中一个学生终其余生都受雇于一家罐头食品工厂。

他决不是一位学者;他不曾认真研究过古典哲学家(其中大多数他根本没有研究过)。他还主动劝说他的学生们不要去研究他们。

维特根斯坦在《逻辑哲学论》的序言中讲明了该书的写作目的,即要表明哲学问题可以通过正确理解语言如何起作用而得到解决。他的说法就是当我们理解了“语言的逻辑”时,我们就将解决哲学问题。

哲学问题无法用经验的方法解决,例如通过使用望远镜或显微镜进行观察,或者在实验室里进行实验。它们是些概念的和逻辑的问题,要求进行概念的和逻辑的研究。

哲学的正当任务是澄清我们的思想和话语的性质,因为这样一来传统的哲学问题就会成为伪问题并从而消失。

《逻辑哲学论》的基本思想是认为语言有一种深层逻辑结构,理解了这种结构便能发现清楚表达和有意义言说的界限。

可以说的,都可说清;不可说的,只可不说。有些东西确实是不能用语言表达的。它们通过自身得到显示。它们是神秘的东西。

因此维特根斯坦在《逻辑哲学论》中为自己定下的任务是讲明语言是怎样发生效用的,目的就在于确立上述这些论点。讲得更具体些,他的任务是揭示语言的性质及其与世界的关系,实际上也就是说明意义怎样附着于我们所断言的命题。

语言的界限就是思想的界限,研究前者也就是研究后者。

一个命题就是某种被断言或被主张应视为真的说法

命题不应与用来表述命题的句子相混淆。

命题是说出的或写出的思想的表达式;因此在这里我们的兴趣并不涉及英文、德文或中文的句子,而是在使用这些句子时所表达的思想。

日常语言在哲学上常常是误导性的,即常常在诸如关于这个世界我们可以进行哪些合理思考方面作出误导。

日常语言中句子的表层结构可能掩盖不同情况下实际所说——从而也是所想——内容之间的重大不同;而这却能够(并常常确实)引出哲学上的问题和误解。

他使用了逻辑语言;他认为这是“理想语言”,因为它精确而清晰。其优点是很明显的;如果人们将日常语言的句子翻译或者至少释义为完全清晰的形式语言,从而精确地揭示所讲的话的内容而不致产生误解,那么他们就能看清楚关于世界的合理思考的结构。

逻辑首先关注的是识别正确的推理形式并对之进行分类。“正确性”、“形式”和“推理”是些关键性概念。

要注意逻辑学家的兴趣只关乎论证的形式,而不是其前提和结论的真伪,这一点很重要。

论证的正确性就是在论证的形式使得如果前提真则结论保证也为真的情况下才具有的性质。

依照维特根斯坦的观点,具有伦理和宗教意义的事情是自我呈现的;对于它们不能有所说。

《逻辑哲学论》的最终目的确实就是揭示出伦理和宗教价值所占的地位。

客体是“简单的”这一点表示客体不发生变化。发生变化的是客体的组合或排列方式。

语言乃是一个由各自具有其自身逻辑的不同活动所组成的广大集合体。

一个表达式的意义就是我们在理解该表达式时所理解的东西。理解就存在于知道该表达式在跨越各种各样的语言游戏时的用法,而这一表达式就出现在这些语言游戏中。知道表达式的用法就是具有一种能力:有能力在那些各自不同的语言游戏中遵守使用表达式的规则。遵守规则并不是一种神秘的内心过程,即理解某种类似在客观上树立正确性标准的演算那样的东西;倒不如说这是一种植根于一个社会群体的习惯和共识的实践,而作为一种实践来看,遵守规则本质上则是公开的事情。规则确实指导行动并提供正确性的标准,但是规则做到这一点乃是由于它们建立在共识之上;正确遵守规则就是遵循社会群体已成习惯的实践。我们是通过作为该社会的成员接受训练才获得使用语言表达式,即遵守其用法规则的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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