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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明语言哲学》读后感1000字

《简明语言哲学》读后感1000字

《简明语言哲学》是一本由陈嘉映著作,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32.00元,页数:251,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简明语言哲学》读后感(一):一段毫无学术气质的学渣向书评

我在2021年1月买了这本书,花了两个月左右的时间,断断续续看到第十章后搁置了很长一段时间。

原因主要是看不动,或者说相当一部分看不懂,相当一部分看得懂又记不住。而陈嘉映老师在p3就写的'如果读者停留在这本小书上而不是读了这本小书之后生发了兴趣去读大哲学家的著作,......,那还不如不读这本小书',这段话彻底扑灭了我那一趟阅读的意愿和信心。

过了一年半有余,捡起来重读,相当吃力地读完。大概读明白70%,读明白的部分中,能记忆串联,清晰复述给他人的估计只有30%。而且我预感这一部分的内容将逐日衰减。

所以赶紧简单写点读后感。

1、个人认为,把复杂哲学话题用中文讲明白,陈嘉映和周国平并列当代全球第一。若他人来写(或者翻译)这本书的内容,乐观估计我能看明白30%。

2、陈嘉映让我清楚地意识到,我没看明白的30%,不是他写作的问题,是我的智力问题和态度问题。

3、P242页最后一段,以'遣词造句'论句子和词哪个是意义的基本单位,写得太好了。

4、给维特根斯坦跪了,哲学界风清扬。

《简明语言哲学》读后感(二):一段毫无学术气质的学渣向书评

我在2021年1月买了这本书,花了两个月左右的时间,断断续续看到第十章后搁置了很长一段时间。

原因主要是看不动,或者说相当一部分看不懂,相当一部分看得懂又记不住。而陈嘉映老师在p3就写的'如果读者停留在这本小书上而不是读了这本小书之后生发了兴趣去读大哲学家的著作,......,那还不如不读这本小书',这段话彻底扑灭了我那一趟阅读的意愿和信心。

过了一年半有余,捡起来重读,相当吃力地读完。大概读明白70%,读明白的部分中,能记忆串联,清晰复述给他人的估计只有30%。而且我预感这一部分的内容将逐日衰减。

所以赶紧简单写点读后感。

1、个人认为,把复杂哲学话题用中文讲明白,陈嘉映和周国平并列当代全球第一。若他人来写(或者翻译)这本书的内容,乐观估计我能看明白30%。

2、陈嘉映让我清楚地意识到,我没看明白的30%,不是他写作的问题,是我的智力问题和态度问题。

3、P242页最后一段,以'遣词造句'论句子和词哪个是意义的基本单位,写得太好了。

4、给维特根斯坦跪了,哲学界风清扬。

《简明语言哲学》读后感(三):再读陈嘉映《简明语言哲学》

再读陈嘉映《简明语言哲学》

前几个月看了一遍陈嘉映教授的《简明语言哲学》,没看太懂。就去看了王路教授的类似的语言哲学的两本书,又慢慢读陆钟万教授的《数理逻辑基础》,返回来看这本书,忽然感觉有点简单

说简单也没错,这本书就是定位为语言哲学的入门书,作为入门教材来说,是很不错的。说不错,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不用符号逻辑(与现代逻辑、数理逻辑等一个意思)讲解和证明,实在要用到符号逻辑的时候,也是用日常语言表达,而不是符号化,这很方便入门者,尤其是只想了解一下语言哲学而不想深入学习的读者。二是面面俱到,还加量不加价的添加了几个语言学家涉及哲学的部分。下点功夫把这本书读通,不懂的术语认真在网络上搜索一下,尤其是把相关英文术语查一遍哲学词典(西方哲学英汉对照辞典/(英)布宁 著),也就达到入门水平了。三是陈嘉映教授在一些重要章节后列的书单,非常实在。尤其是点评,是一个聪明的读书者掏心掏肺的实用推荐。如果想深入学习,跟着这些点评指出的道路学习就成了。

看过一个治学的段子:弟子读《通鉴》,师问:如何?弟子曰:谬误较多,如鲠在喉。师棒喝:汝不学好,偏偏学坏乎?但人总是忍不住背后说坏话、讲八卦,大概是讲完马上显得自己比别人高大上一点,有即时的多巴胺奖励,所以我也要按照人性难以克服的弱点,讲一下这本书不好(不适合我)的感觉:一是刻意照顾读者的阅读水平,不用符号逻辑讲解,很多用符号逻辑非常清晰明白的术语,只能迁就读者而啰嗦很多。比如关于内涵的定义,符号逻辑直接举例“小于”的内涵是:m

这本书作为通论类教材,我给四星,欠缺的一星是应该更大胆的使用现代逻辑。作为分析哲学专著,我给二星,欠缺三星的原因是没有展开说清楚争论点,面面俱到所以面面失之浅陋。

读罢掩卷收获良多,主要是依照陈嘉映教授指引,开始读《蒯因著作集第四卷》。能深入一门学问,为思想争取更多的自由,乐甚。

《简明语言哲学》读后感(四):笔记·关键词

线索1:弗雷格-罗素-维特根斯坦

其他参考文献:

[1]弗雷格.论意义和所指.现代西方哲学论著选读p296-318.陈启伟著.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

[2]弗雷格.论概念和对象.现代西方哲学论著选读p319-332.陈启伟著.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

[3]布拉德雷.思想与实在.现代西方哲学论著选读p12-31.陈启伟著.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

[4]维特根斯坦.逻辑笔记1913年9月.现代西方哲学论著选读p383-400.陈启伟著.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

[5]霍尔特等.六位实在论者的方案与初步纲领.现代西方哲学论著选读p410-421.陈启伟著.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

[6]莱尔.意义理论.现代西方哲学论著选读p594-617.陈启伟著.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

弗雷格首先区分意义与意谓。他认为,专名的意义是其所出现的句子(命题)所表达的思想的一部分,句子(命题)的意义是所表达的思想;专名的意谓是其所指称的对象,句子的意谓是真值。简而言之,“专名(语词、符号、符号组合、表达式)表达其意义,意指或指称其所指。我们使用符号来表达其意义并指称其所指。”根据维特根斯坦的总结,弗雷格认为“命题是名字”。

弗雷格将意义理论看作哲学的基础部分,但对罗素来说,“意义的概念或多或少是一个心理学的概念,不可能得到一种纯逻辑的意义理论”。罗素抛开意义单说意谓。意谓是一个通过句子(命题)表达事实的适当的符号,真值则是从事实出发对命题进行判断的结果。继承弗雷格对概念和对象的区分,罗素区分命题与事实。首先,一个事实可为判断一命题的真值提供依据,而非指一特定的实存的事物。也就是说,罗素将不仅仅认为实存的事物属于客观世界,而是将事实整体归属于客观世界;其次,事实无真假,事实是非真非假的,命题有真假;最后,一个命题就是一个符号,不该将符号的性质赋予事物。围绕着“实在”或“存在”的争论承认在哲学上具有根本性的概念,这就是对符号的误用。符号不仅仅是数学符号,更是各种不同的语言,是每个语词和句子。接着,罗素强调了符号理论的两点重要性:一是区分了符号的性质和事物的性质,不将仅仅属于符号的一些性质赋予事物。二是厘清了符号及其表征的东西之间的各种不同的关系。“一个句子(命题)是一个事实适当的符号,就像用名字来表征一个人。”但不同的是,名字与它所命名的东西之间只有一种关系,即是一个名字或一个无意义的声音;而命题和事实之间却有真、假两种逻辑关系。“命题不是代表事实的名字”,“命题是事实的复合物”。

对维特根斯坦来说,二者都是错误的。他说,弗雷格认为“命题是名字”;罗素认为“命题对应于复合物”都是错的。“命题是复合物的名字”的说法尤为错误。事实不可能被命名。该错误基于这样一个假设:必然有逻辑的对象,即逻辑命题的唯一可确定的意谓。维特根斯坦承认每个命题本质上都是有真假的,他将其叫做命题的两极性。两极相应于其为真和为假的情形。他就罗素对纯粹逻辑的意义的否定进行了具体的论证。他认为“名字是点,命题是箭,命题具有意义。命题的意义是由真假两极决定的。”命题的意谓则是实际与之对应的事实,同时“命题的意义和意谓都不是事物”。根据罗素的观点,在世界中与一命题对应的事实,决定了命题的真假。维特根斯坦认为,无须知道真值亦能够了解一个命题。“当我们了解一命题时,我们所知道的是:我们知道如果它是真的那是什么情形,而如果它是假的又是什么情形。但是我们并不一定知道它实际上是不是真的或假的。”维特根斯坦将意义独立于命题的真值,“事实上真的和假的不是同样正确的吗?只要我们知道假命题之所意谓是假的,我们不是可以用假命题正如迄今一直用真命题一样表达自己么?否,因为当我们在一个命题中做出断定而此命题为真时,此命题才是真的。”例,如果以“q”意指“非q”,且断定其为真,那么实际上,“q”实际上是“真”而非“假”。

《简明语言哲学》读后感(五):《简明语言哲学》读后所思:破除语言意义指称论的本体论意义

(2021年几乎整个上半年,跟着觉非组织的线上读书会共读了《简明语言哲学》。读完像共读《说理》时一样,有个读后阐论和互相评议,这是我为那个读后讨论写的阐论稿。)

语言意义的指称论和认识的反映论是相通的,它们依赖于一种根深蒂固的本体论观念,这种本体论观念就是精神-符号体系与现实的对应甚至符合。这种对应和符合用镜子这个意象来比喻也许最能说明。语言、人的认识(广义的“知识”)是镜子,人一次次具体地用语言言说、一次次具体的认识活动,就是拿这镜子去照世界,而其中所现的言语和“知识”则是世界映在镜子上的镜像。

这种观念的形成,很大程度上源于人们在考虑这类问题的时候很容易把目光首先锁定在名称和物的对应上。名称尤其是专名,总引人认为,它的意义就在于指称了它所指称的对象,你问我“绵羊”是什么意思,我最好指着绵羊或绵羊的照片告诉,它指这种动物,而不是尝试着描述一番。而被指称的对象里最典型的就是个体物,所以在名称中专名又是最凸显指称论的,“陈嘉映”的意思只是指称陈嘉映这个人,不多不少。个体物与专名的一一对应构成整个指称论式的意义理解的原型。

把专名的意义理解为指称个体物是很自然的事,它显得如此方便又如此正确。人们在反思语言意义的时候,往往以这为起点,从这里出发,从而在思考其他种类语词的意义时也依赖这条方便的路径,由专名指称个体物扩展开去,从而把所有名称的意义都视为指称,从而又进一步扩展到其他语词,如“概念”、形容词、动词和种种虚词……很明显,越扩展,指称论越困难,越难以自圆其说,说“陈嘉映”的意思是指陈嘉映这个人,很自然,说“绵羊”指绵羊这种动物也可以,说“红”指红这种颜色就开始有点奇怪,说“踢”指踢这种动作就很勉强了,说“小”指小,就不知道你在说什么了,哪怕改成说指大小这种关系中的一个方面,也没有好到哪去;你如果说“甚至”“如果”也指称了什么,我只能对你说“滚”。

但可能是由于个体物和整体作为对象的物世界在人们心目中的本体论地位太坚固牢实了,也由于名称与物的对应太醒目了太自然而然了,哲学家们往往不愿意径直放弃指称论,而宁愿以指称论为基础,采取打补丁的方式,来缓解指称论的困难。我在共读这本书之处,也差不多是持这样的立场,一种修正的指称论立场:以承认名称的意义在于指称为前提,再引使用论来解释指称论难以说明的那些词类,试图调和指称论和使用论。我总觉得,名称尤其是专名的意义在于指称,是太过自然而明显确定的,彻底放弃指称论,以至否认名称-专名的意义在于指称,就将走向另一个极端。

人们之容易自然来到指称论并且难以放弃指称论,在深处其实又是奠基于“世界是物的总和”这样的本体论信念。这种本体论信念,我愿称之为“唯物”的本体信念。这里说的“唯物”和通常说的“唯物主义”的“唯物”有关系,又不完全一致,主要是想凸显这种信念只认物为实际存在,甚至更进一步,只认个体物为实际存在,其他的诸如“关系”“事况”等的存在在这种信念的理解中都在某种程度上是虚的。这种“唯物”的本体信念,只承认悬崖实际存在,不承认危险实际存在,只承认若干尺寸的一个物体实际存在,不承认大小实际存在。这种信念又有一种变式,就是认为实际上物体也不实际存在,物体是一束能被感知的属性的粘合,所以,实际存在的不是“物体”而是“物性”。所以,我又愿把这种“唯物”本体信念分成两类,一类是唯“物体”的,体现为传统形而上学中的实体观念;一类是唯“物性”的,体现为“感觉资料理论”。

到读完《简明语言哲学》后,我基本放弃了早先欲持的调和立场,而站到了维特根斯坦和陈嘉映先生所阐发的使用论那去了。一旦我们整体地放弃指称论(而不只是用其他理论来调和修补指称论),我们就认识到语言的意义不在于指称,而在于使用,我们就意识到哪怕是名称、专名,其意义也不在于指称对象物,而在于作为可以出现在各种句子中的设施用来言说事情。这一观点,陈老师在《说理》3.12的这两段话里说得非常清楚:“用不同的专名来区分不同的人,没有什么选择,因此,我们的眼光被牢牢吸引在语词和自然事实的对应上,忘记了专名像所有其他语词一样,是用来述说现实的比重设施,忘记了在另一个意义上,专名并不与现实相应——没有一个不处在变化之中的个人,没有与其活动和状态相分离的个人。设置专名,像所有其他语词设置一样,不是为了指称,而只是为了言说”。“我们的语言有名词和动词的设置,并非因为世界上存在着不进行任何活动也不处在任何状态中的东西,存在着不是由任何东西做出的活动——猫消失了,爱丽丝就看不见猫的笑。”

一旦我们从使用而不再从指称来理解语词,我们的目光也就从语词(尤其是名称)和物,转移到了言说(句子或更大的言说单位)和事情。我们的本体论也就从“世界是物的总和”转向了“世界是事情的总和”。这对相区分的表述,套用自维特根斯坦《逻辑哲学论》的第一句话:“世界是事实的总和,不是物的总和”。不过,主要是套用,并不严格地受维氏这句话本意的约束。我这里说的,“世界是物的总和”中的“物”,如前所论及的,既可指物体,也可指物性,当然那是两种有区别的物观,但它们又是相通的,都是物本体(先在)论的。我这里说的“世界是事情”,在“事情”这个位置上,维特根斯坦原文用的是Tatsache,一般译作“事实”,我不是在维特根斯坦的意义上说到这句话的,所以根据我自己的意思和表意需要,改写成“事情”。我说的“事情”是含事含情的,包括事实也包括情况,包括活动也包括状态,有点接近维氏用的Sachlage(陈嘉映译作“事态”)。

当然,没有无物之事(这里的“事”是前面所说的“事情”概念的简写),猫先生的脸消失了只剩下笑容是不可能的。但更具有根本性意义的是:没有无事之物。物是作为事情的分析因素而存在,事情在存在论上是优先的,而长期以来,人们颠倒地理解它们之间的关系,以为物才是优先的。这种误解基于一种很容易产生的错觉,我称之为“无事之物错觉”。这种错觉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混淆了“无为之物”和“无事之物”造成的。有不“主动”做出什么行为、进行什么活动的物,却没有不处于任何情况、状态中的物,无为之物“被动”地处于一定的情况-状态之中,它们也不是无事之物。我还愿特别提到的是,“无为之物”往往在“静观”这种特殊的活动中被带入人们的眼帘。以前在谈论主客体关系的一篇文章中,我借海德格尔的“现成状态”-“上手状态”这对概念考察过“静观”这种特殊的活动及其所造就了主客体关系。一方面,静观下的无为之物本就不是无事之物,另一方面,我还想说,静观也不是一种本真的生活状态,它往往倒是生活进程暂停时派成的一种特殊的活动。静观下,主体看待客体的目光,真有点教科书哲学体系里定义的“形而上学”那个味道:孤立的、片面的、静止的。所以海德格尔要废弃主客体概念,根本上就是因为它容易带来无事之物错觉这种十分根深蒂固的遮蔽。我们有词典,在其中,一个个词被单独陈列着,于是我们就以为一个个词真的能够脱离句子而独立存在;我们有博物馆,里头,一个个物被陈列着,仅供观看,不供使用,于是我们就以为真有无事之物,物真能脱离事情而独立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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