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林网

《国富论》经典读后感有感

《国富论》经典读后感有感

《国富论》是一本由[英国]亚当•斯密 / Adam Smith著作,中央编译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65.00元,页数:776,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国富论》读后感(一):《国富论》读后感

《国富论》是一部庞大的经济运作史诗。

第一遍没有读下去,第二遍有一定经济基础去阅读的时候,越读越上瘾。

从劳动的分工,可以让我们放眼看看自己身边的同事,一个企业的运行,也正有赖于劳动分工。而能真正统筹整个项目的,是主管或部长。

劳动的分工会创造剩余,所以才有了交易,而交易需要工具,那就是货币,货币的生产与存储,所有有了银行。

国家的分工会创造国家之间的剩余,所以才有了贸易,有了战争与殖民地。贸易会产生保护生产者的壁垒,所有会有垄断。殖民地产生的公司,也会造成垄断,而且还产生了公司以及股份制。

公正的交易,贸易的交易需要国家的保护,所有才有征税。公共设施的运作,盈利的部分可以继续投入建设,非盈利的部分靠税收支撑。

如果有机会,这本书我还将会再读第三遍第四遍,万物的存在皆有道理,而我们在摸索这些存在道理的时候,我们便找到了存在的意义。若这些意义能被沉淀几百年,那么它就是巨著!

《国富论》读后感(二):《国富论》全译本勘误反馈

具体阅读的版本为:《国富论》全译本 谢宗林 李华夏译 2017年8月第2版第4次印刷 定价65元(精) 黑色封皮

这是一个译文质量相当高的译本,我阅读之后收获很大,但在阅读本书的过程中,我发现如下几处(疑似)勘误,在本文中贴出,希望这本书在以后的版本中可以变得更好。

1. 第305页倒数第2段,最后5行

本书译文为:种植芋草的利润,虽然不如甘蔗,但还是比小麦高很多。...甘蔗承担使用奴隶耕种的能力还是优于菸草。

勘误意见:我查阅了《国富论》原文,原文为“tobacco plantation”,是“烟草”的意思。菸字同“烟”,翻译虽然不易理解,但是是对的,但前文的“芋草”似乎是打错了。

2. 第321页最后1段,倒数第10行

本书译文为:(Thomas Becket,译注:生于一一八年,死于一一七0年)

勘误意见:一一八年是否应为“一一一八”年?

3. 第369页脚注部分

此处的脚注①与前面362页的脚注②重复,且此处的脚注①与本页最后一段的脚注①标出处的内容对不上。

勘误意见:推测此处脚注为冗余,或此处缺一个正确的脚注。

4. 第417页第1行

本书译文为:...,零售店主们的售价远低于制造业者的售价低,...

勘误意见:我查阅了《国富论》原文,原文为“the shopkeepers, who would be so much undersold by the manufacturer” ,此处翻译的语句不通。结合上下文,这里合适的表达似乎应为“零售店主们的售价远高于制造业者的售价”

5. 第424页倒数第2段第3行

本书译文为:...,直到小麦价格超过每一夸特四十八令。

勘误意见:这里是否应改为“四十八先令”?

6. 第449页最后1段倒数第9行

本书译文为: ...,根据乌罗阿(Ulloa)的叙述,...

勘误意见:这个名字在本书第163页和456页也都有提到。然而163页第7行的译文为“一七四0至一七四六住在秘鲁的巫洛亚说” ,此译名和第449页最后1段倒数第9行,以及第456第2段倒数第7行的“乌罗阿(Ulloa)”对不上。是否是由于不同译者所译的人名不一致导致?这三处译名应该要统一。

7. 第495页倒数第2段开始处

本书译文为:赫诺(Henault)校长指出,我们现在读到天主同盟(the Ligue)处里许多小事情的经过报告时会觉得好笑,...

勘误意见:“处里”因改为“处理”

8. 第577页脚注①

如脚注所示,577页与前面第307页最后1段对同一原文词汇的译法不一致,此处译者似乎已在脚注中意识到该问题

9. 第607页脚注①

脚注①第2行原文为:...百科全数的主要作者之一,...

勘误意见:“百科全数”应为“百科全书”

10. 第686页最后1段第5行

本书译文为:...由于法定利率已降为百分五一,...

勘误意见:我查阅了原文,原文为"Since the legal rate of interest has been reduced to five per cent..."。所以“百分五一”应改为“百分之五”

11. 第722页最后1段倒数第2行

本书译文为: ...这四种税的税收,将很可能远远超过瓶果汁和麻姆酒被课征的所谓每年麦芽税,...

勘误意见:“瓶果汁”很明显应为“苹果汁”

12. 第746页脚注①

脚注①原文为:译者注:关于南海公司将其资本借给英国政府的详细细节,请参见前文第五卷第一章第三节第一小节之二

勘误意见:此译文版的组织结构中并没有上述所述章节,但英文原文版有(两者在该处的章节结构上确实有一些不一样,译者应该是对照英文原文的章节结构指出的)。我在本书第598页倒数第2段(整段)找到了译者想在这里指出的引用,但598页属于本译文第五卷第一章第三节第二小节,所以此处的脚注,在此译文版的组织结构中,应改为“请参见前文第五卷第一章第三节第二小节”,否则读者无法定位到相关引用点。

13. 第775页脚注①

脚注①原文为: 译者注:见本书第四卷第二章

勘误意见:我并未在本书第四卷第二章找到作者/译者提到的相关内容。通过检索英文版原文,我在本书第489页第5行开始处找到了作者/译者想要在此脚注中提及的内容:“最近一次战争全然是殖民地纠纷所引起的,因此全部的战费,不管是花在世界上哪一个角落,不管是花在德国或者花在东印度群岛,按理都应该算在殖民地的头上。它算起来超过九千万英镑,包括签订新约借来的公债、每一英镑加征两先令的土地税附加捐,以及每年从偿债基金借来的那些钱。” 而这部分的内容和脚注②一样,位于本书第四卷第七章第三节。所以脚注①应改为和脚注②一样的内容,否则读者无法定位到相关引用点。

《国富论》读后感(三):《国富论》之绝对优势-Economists(05)

学习经济学不可能绕过《国富论》,它是斯密最著名的著作,斯密因此成为历史上最伟大的经济学家之一。即使斯密可能不像有些人认为的那样是个天才,但了解斯密至关重要(Knowing about Smith is essential, even if he may not be as much of a genius as some people believe.)(Callum Williams, The Classical School, The Economist, p78)。《国富论》有5卷22章,真正的大部头经典,即使学经济学的人也未必通读,更不用说看着英文,琢磨它如何翻译了。

可是,它的引用如此之广,即使不是翻译《国富论》的译者也会时不时地碰到,所谓经济学帝国主义,这就为单独拿出几句话来仔细推敲如何翻译提供了机会。比如下面这句话:

If a foreign country can supply us with a commodity cheaper than we ourselves can make it, better buy it of them with some part of the produce of our own industry, employed in a way in which we have some advantage.

-Adam Smith, The Wealth of Nations, Modern Library, p486

-Callum Williams, The Classical School, The Economist, p99

这句话的前半句容易理解,比较难理解的是后半句。不妨以我现有的6个译本先看一下译者是如何译的:

夫使外国供之而廉,国中自供之而贵,则物非吾地利民巧之所独擅者,明矣!则与其自供,何若出吾所专产者相与为易之易得乎!

-《严复全集》(卷二),福建教育出版社,p323

就某种商品说,设本国亲自制造所费多于向外国购买所费,就不如在我们的较有利的方法上,经营我们本国的产业,而输出本国生产物之一部,以向外国购买。

-郭大力,王亚南译,《国富论》(下),北京联合出版社,p25

如果外国能够提供比我们自己制造还要便宜的商品,我们最好就用我们自己较有优势的产业生产出来的产品的一部分向他们购买。

-唐日松等译,《国富论》(珍藏本),华夏出版社,p328

如果某个外国能够以比我们自己做还更便宜的价格供应我们某项商品,那么以我们自己部分的勤劳产出,向他们买该项商品,对我们还是比较划算;我们自己的勤劳当然全部该用在我们有些优势的用途上。

-谢宗林,李华夏译,《国富论》,中央编译出版社,p357

凡是外国能以比我们自己制造更加低廉的价格供应的商品,最好是用我们自己的按某种优势使用的劳动的一部分产品去购买它。

-杨敬年译,《国富论》(下),陕西人民出版社,p385

如果外国供应的商品能比我们自己制造的还便宜,那么我们最好就用国内的其他产品与他们交换。

-胡长明译,《国富论》,重庆出版社,p207

前半句的意思是说:有一种商品,我们能制造(we ourselves can make it),但某外国(a foreign country)不但能制造,而且制造成本比我们低,因此可以比较便宜地卖给我们(supply us with a commodity cheaper)。尽管表述各异,但基本上都是这样译的,没有问题。

后半句的翻译问题就较大了。首先看总体架构:

严复译本:出……专产相与为易

郭王译本:输出……生产物……以……购买

唐译本:以……产品……购买

谢李译本:以……产出……买

杨译本:用……产品……购买

胡译本:用……产品……交换

除严复、胡长明明确地译为易货贸易(barter trade)外,译文都是用自己的产品购买外国的产品,“用产品买产品”逻辑不对,其实还是照字面译成了易货贸易。尽管国际贸易也有以货易货的,但毕竟越来越少。尤其是重农学派前后,各国普遍重视金银的积累,认为金银才是财富,易货贸易还要再次销售才能收到金银,风险更大,不如带着国外的金银回国更为直接。

究其原因,他们都犯了直译的毛病,因为英文是:

buy … with some part of the produce of our own industry

这里涉及对produce和industry的理解,译不对的问题就出在这里。

首先说一下produce。

既然是“购买”,那就要用金银或铸币,那么,produce就不能译为“产品”,而是“销售产品之后所得的收入”。produce有“成果”“结果”之意,而“成果”当然也可以体现为“收入”,即with some part of the produce就是with some proceeds of a good。也就是说,将produce理解为“产品”,不但译出来逻辑不通,而且produce在这里也不是“产品”的意思。能否这样理解呢?在《国富论》的英文版中,这句话的上一段(immediately preceding paragraph)还有一句话:

All of them find it for their interest to employ their whole industry in a way in which they have some advantage over their neighbours, and to purchase with a part of its produce, or what is the same thing, with the price of a part of it, whatever else they have occasion for.

-Adam Smith, The Wealth of Nations, Modern Library, p483

不难看出,斯密已经肯定purchase with a part of its produce与(purchase) with the price of a part of it是同义的,两种表达方式而已。从而证明了produce是“销售收入”的意思,而不是“产品”。如此,buy … with some part of the produce就要译成“用部分(产品的)销售收入(购买)”。

这一段各个版本是如何译的呢?我们来看一下:

严复直接意译,避开了produce和price两种表述方式的翻译,只是译了个大概意思。这位提倡信达雅的人连信也没有做到,充分说明他说的“求其信,已大难矣!”顺便说一句,严复称信达雅是译事三难,并没有说翻译的标准是信达雅,尽管“信”是必须的,而达雅也基于信,达则信,不达则不信;该雅雅,不该雅不雅。其实信达雅是一回事,理解作者的意思,用译入语准确表达,这就是翻译,没有什么道理可言:

此非拙于计利也,知利莫若各勤其所独擅,有所求则宁易而勿自为,以其费时而损利也。

-《严复全集》(卷二),福建教育出版社,p323

郭王译本译为两种交易方式,用产品交换,或用收入购买:

他们全发觉了,专营一种较优于他人的产业,而以生产物之一部或其一部之价格,购买他们所需要的别种物品,实大有利于他们自己。

-郭大力,王亚南译,《国富论》(下),北京联合出版社,p25

唐译本还是分产品和收入:

他们都觉得,为了自身的利益,应当把全部精力集中到比邻人有优势的方面;而以劳动生产的一部分或等价的东西,即其一部分的价格,来购买他们所需要的其他物品。

-唐日松等译,《国富论》(珍藏本),华夏出版社,p328

谢李译本想要将两种表述等同,出现了“或等于说”,但“拿出……价格中的某一部分”就又不讲了。除了“价格”,price还有“代价”的意思,代价是什么呢?就是“部分销售收入”,说明谢李还局限于表面文字了,没有放开译:

他们全都发现,对他们最有利的做法是:将他们全部的勤劳用在(相对于邻居而言)他们有优势的用途上,然后拿出自己勤劳产出的某一部分,或等于说,拿出自己勤劳产出价格中的某一部分,去购买他们有需要的其他任何东西。

-谢宗林,李华夏译,《国富论》,中央编译出版社,p356

杨译本看到斯密说produce和price两个表述相同,但在后面的译文中并没有将produce译成“收入”:

他们全都发现,用一种使自己对邻人居于有利地位的方式来使用自己的全部劳动,用自己劳动的一部分产物或是它的价格(二者是一回事)去购买自己需要的东西,是于自己有利的。

-杨敬年译,《国富论》(下),陕西人民出版社,p385

他们都知道为了自身利益,应当把全部精力集中到某种对自己更有利的方面,只需用一部分劳动生产物,购买他们所需要的,又不值得花费精力生产的物品。

-胡长明译,《国富论》,重庆出版社,p207

在实际翻译时,produce和price两个表述既然相同,完全可以只译一个,因为在英语中是用不同的词,但在汉语中不用再区分,可以只译“用……收入……购买”。

其次,说一下industry。

那要先从句子后面开始说起。如何翻译employed in a way in (which…)?in a way是插入语,可以理解为“就按后面的方式应用”,可以不译出来;结合后面的内容,意思就是“要选择我们拥有某种优势的……”,是有某种优势的什么呢?这就涉及对industry的理解了。industry不能理解为“工业”或“企业”,而应理解为“行业”,因为当时主要是农业,甚至是狩猎业,比如动物皮毛交易,制造业也主要是手工业。只有“行业”才有包容性,“工业”或“企业”就偏颇了。

这样一来,industry就将“要选择我们拥有某种优势的……”和“用部分(产品的)销售收入(购买)”就关联了起来,可以译为:

用(我们拥有某种优势的行业出产的)部分(产品的)销售收入(购买)……

但这是直译,理解是理解了,但一个大长句,不符合中国人的阅读习惯,而且也不“信”,应尽可能地保留作者的表述方式。为了将长句断开,还是要单独翻译employed (in a way) in which…,此句可以改写在成but only if we have an advantage in the production of that good,即译成“前提是……”。

buy it of them好理解,即“向他们购买”,现在一般用buy it from them,这个稍加琢磨可以解决。

至此,可以试译如下了:

虽然我们能够生产,但若某国可以给我们供应这种商品,且比我们自己生产还便宜,我们最好用某行业产品的部分销售收入购买他们的产品,前提是我们在该行业拥有一定优势。

这个优势指的是绝对优势。

无法跟亚当·斯密求证他到底什么意思是翻译《国富论》最大的难点,但我们可以通过细加琢磨而尽量贴近斯密的本意和表达方式,既不能照字面死译,也不能想当然地意译。

等你再读经典,感觉似明白不明白,那就是翻译存在问题;也许是隔三差五,也许是比比皆是。至于哪个译本比较好,读者自鉴。

我手里有的《国富论》译本6种(排名不分译文的优劣):

(1)严复,《严复全集》(卷二),福建教育出版社

(2)郭大力,王亚南译,《国富论》,北京联合出版社

(3)唐日松等译,《国富论》(珍藏本),华夏出版社

(4)谢宗林,李华夏译,《国富论》,中央编译出版社

(5)杨敬年译,《国富论》,陕西人民出版社

(6)胡长明译,《国富论》,重庆出版社

另外,《国富论》有两个删节版:

(7)北京出版社的张兴等人的编译本

(8)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的陈星译本

据网评,还有两个译本翻译质量不高:

(9)新世界出版社的谢祖钧译本

(10)万卷出版公司的孙善春等人的译本

凡此四种及其他,不予考虑。

本文由作者上传并发布(或网友转载),绿林网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未经作者许可,不可转载。
点击查看全文
相关推荐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