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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鳞图册研究》的读后感大全

《鱼鳞图册研究》的读后感大全

《鱼鳞图册研究》是一本由赵冈著作,黄山书社出版的158图书,本书定价:25.00元,页数:2010-11,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鱼鳞图册研究》读后感(一):写不动就别写了吧

在《中国传统农村的地权分配》中,这位老先生就称那书是自己的“封笔之作”。不料见到此书时,老先生又说这才是“封笔之作”。老年人精力充沛也ok啊,可是,写点有新意的行吗?

1、何炳棣称鱼鳞册为“传奇”,最晚都是1995年的事情了,快20年了,谁还相信这样的说法了,有必要专门写本通俗书再强调一遍吗?安徽大学藏的鱼鳞册早就出版了,也没有必要作为彩图秀出来吧?

2、鱼鳞册的研究早就推进到一定的高度了,可是此书仅仅蜻蜓点水式地点出几位代表研究者,根本没有弄清他们研究鱼鳞册的全部框架、基本思路,然后就开始闭门造车,唠唠叨叨地说着自以为是的基尼系数之类的西式研究。这算是一种视角,但在几本书中老用同一种材料、同一种方法,有意思吗?

写不动就别写了吧,初看《中国传统农村的地权分配》时,还有点新意和敬意,看到此书则丝毫不觉得了。作为读者,试着将此书与栾成显先生的《明代黄册研究》摆在一起,顿觉形秽不堪,于是赶紧还回图书馆去了。

《鱼鳞图册研究》读后感(二):赵冈《鱼鳞图册研究》评述

本文原载于《农业考古》2017年04期

鱼鳞图册,是宋以来官府为征派赋役攒造的地籍档案,也是明清时期实行的一项基本土地制度。鱼鳞图册的相关近代研究以1933年8月梁方仲发表于《地政月刊》第一卷第8期的《明代鱼鳞图册考》为最早。随着近年徽州、苏州等地的材料相继公布,学界越来越认识到了鱼鳞图册对于中国土地制度史等领域研究有着重要的价值和意义。赵冈的《鱼鳞图册研究》[1](以下简称《研究》)就是此领域的第一部专著。

赵冈是美国威斯康星大学经济学系的教授,作为中国经济史领域的著名学者,他的著作中经常关注鱼鳞图册,例如《中国土地制度史》[2](以下简称《制度史》)第二章《耕地面积之变动》,《历史上的土地制度与地权分配》[3](以下简称《地权分配》)第九章《从地籍资料看地权分配》以及《永佃制研究》[4]第五章《永佃制与地权分配》。早在2001年的《简论鱼鳞图册》[5](以下简称《简论》)一文中,他就比较系统地介绍了鱼鳞图册的沿革及实施地区、丈量方法、材料可信度、实亩与税亩的关系等问题,那也是对这批材料较早的专题研究。《研究》一书,就是作者个人对于鱼鳞图册的学术观点的和盘托出。

本书分七章,除第一章序言以外可概括为两部分内容:第一是鱼鳞图册的沿革、丈量及与黄册及实征册的关系,这部分主要运用史料批判的方法(二、三、四章);第二是从鱼鳞图册所显示的数据分析宋以来的地权分配情况,这部分主要运用经济学理论(五、六、七章)。

在第二章,作者认为:南宋绍兴年间,两浙转运副使李椿年行经界法,要求各业主自行丈量持有的土地,依照官定格式绘制成田形图,然后官府将各业主的田形图编制成砧基簿。所谓“砧基簿”,就是鱼鳞图册的滥觞,“大约在李椿年时代,只是将各户呈报的田形汇总成册,前面并没有总图。不久之后,地方官署在每一册之前绘制一个整个辖区内田产总图,各丘田地鳞次栉比,才开始被称为鱼鳞图册。”[1](P11)“鱼鳞图”三字,首见于朱熹《漳州晓示经界差甲头榜》:“书鱼鳞图砧基簿”,这一制度至元朝推广至北方。

接着,作者着重反驳了何炳棣对鱼鳞图册的误解,何氏在1995年出版的《中国历代土地数字考实》曾认为“明初全国各地履亩丈量绘制的鱼鳞图册根本不是史实而是传奇”。[6](P7)这一错误观点源自何氏对实物遗存的缺乏关注,显然失之偏颇。事实上,随着新材料的不断披露(以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收藏整理的《徽州千年契约文书》[7]和《徽州文书类目》[8]中的材料为代表),鱼鳞图册的真实性和价值早已得到学界公认,仅何氏《中国历代土地数字考实》1995年出版到《研究》2010年出版之间这十五年中,就涌现了栾成显、汪庆元等专家的几十篇论文。所以,在《研究》的自序中,作者再强调“我决定在垂暮之年自己动手写这样一本书,以求为这批珍贵的史料除去污名”,并以此作为启此“封笔之作”的原因,似乎就显得有些反应过激。

当时,何炳棣的具体理由是①洪武诏令中,鱼鳞图册未说在浙西以外地区实行;②即令在浙西一带,鱼鳞图册也是各地主自行陈报,而非经官府丈量,因为仅凭国子监生武淳157人根本不可能开展大规模丈量;③所有有关地籍资料都以“税亩”为单位,税亩是纳税单位,不是土地丈量单位,不代表土地实有面积。[1](P1)赵冈以张伟《休宁鱼鳞图册的历史及内容》[9]一文所引明洪武十九年(1386)休宁县的鱼鳞图册载予以反驳,证明浙西以外也有鱼鳞图册。又指出,国子监生只是负责前往查案。[1](P13)但问题是,张伟的论文1999年才刊出,作者借此大肆批判何炳棣的“无米之炊”,似乎不太合适。

随后作者简述了史籍所见明至民国历代丈量、攒造之记录,并再次引张伟的论文补充始自康熙朝的“折实田”、“山成田”制度。从李椿年开始,每次举行丈量工作,政府都有惩罚逃避者的规定且确实会实施(此处引汪庆元《清代徽州鱼鳞图册研究》[10]一文结论)。农户在鱼鳞图册上登记,是取得合法产权的唯一途径,因此农户对此种产权凭证非常重视(此处引叶倍振《南昌田赋及其改办地价税之研究》[11]一文结论)。

只要仔细比对《研究》第二章和赵冈1982年的《制度史》、2001年的论文《简论》就不难发现,本章中的几乎所有观点,包括鱼鳞图册的沿革和历代丈量、攒造之记录,都是《制度史》第二章和《简论》第一部分的转述。事实上,这部《研究》的几乎所有观点,也都是转述作者往年著作中的相关篇章(下文将详述),除此之外的内容则主要来自其著作出版后,他人的研究成果。但如果把它称作教科书式的研究综述也不妥,因为书中引介他人成果也并不见得全面,例如阐述鱼鳞图册的绘制目的时,就没有吸收韦庆远认为的“明王朝绘制鱼鳞图册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严密地掌握全国土地田亩的占有和使用的状况”[12](P74)以及郑学檬等认为的“鱼鳞图册在明前期更多的是起到稽核赋税的作用”[13](P501)等观点。又如本书述及“康熙二年下诏不论荒熟,全国重新丈量。次年刑科给事中杨雍建认为此举过于扰民,奏请停止清丈”[1](P16)时,未标注此处引用西村元照的论文。[1]鉴此,笔者认为应视本书为赵冈个人关于鱼鳞图册研究成果的总结。

在第三章,作者归纳出古代丈量田地的两种方法:第一种即把所有四边形田都视为矩形而不顾其夹角(法1.1),这种方法还有改良版,即“畸零截补”法(在田内部定一最大矩形,计算此矩形面积及四周畸零部分的面积之和;或在田外套一最小的矩形,计算此矩形面积及其内部畸零部分面积之差。法1.2)。第二种用于计算不规则田形,要把田切割成若干小块,分别计算面积并求和。[1](P26)作者列举了部分示意图及实物图片,使表达更直观。

此后作者又把眼光转到土地丈量面积单位,引“五尺以为步,六十步以为角,四角以为亩”一句,并声明是万历六年(1578)张居正下令全国清丈时,历史上首次统一了鱼鳞图册上的丈量面积单位“积步”的度量衡。笔者按这是一个严重的引文错误,此句实出自南宋赵彦卫笔记《云麓漫钞》卷一:“绍兴中,李侍郎椿年行经界,有献其步田之法者,若五尺以为步,六十步以为角,四角以为亩……使东西为一等,南北为一等,则以短者为口,以长者为弦,以口之一而乘弦之十则十也。以口之二而乘弦之十则二十也。至于东西南北之不相等,则合东于西,合南于北,而各取其半而乘之,如上法。”这个“步田之法”其实就是上文的“法1.1”,作者1982年的《制度史》曾引用此句,[2]当时是为了证明李椿年丈量时的方法延续了汉唐之古法,而直到万历六年(1578)全国清丈时,才有人提出它的改良版,即上文的“法1.2”。出现这样低级的张冠李戴,估计是因为作者凭记忆转述自己的旧文而未暇核对。

为应对鱼鳞图册的先天缺陷——不能显示田地产权变化,官府使用的办法有设立“推收簿”或在鱼鳞图册业主姓名栏上添写新业主。[1](P29)第三章绝大多数内容转述作者的《制度史》第二章和《简论》一文的第二部分。

第四章的内容是分析鱼鳞图册的另一大用途:给课征田赋提供基础资料。赵冈指出归户——即把鱼鳞图册的土地几何面积数据转化为黄册中田产部分的数据以为课税之底册——要经过三个步骤:①官方把丈量结果记录在“归户票”上,发给业主作为产权凭证;②各业主抄录名下所有归户票为清单,即“实征清单”,地方政府机关将辖境所有清单编为“实征册”;③将各农户有关的田产资料、人口资料编成“黄册”。[1](P31)也就是说,“黄册”不仅记录田产,还记录户口。由此,作者揭示了鱼鳞图册、实征册、黄册的关系,是非常有见地的。以上转述《制度史》第二章。

此前一直有学者认为“明清的土地数字为纳税单位”,但实际上丈量单位和纳税单位是两个系统。作者罗列了明清徽州的折实田换算率(明资料转述其《简论》第四部分,清资料引赵赟《纳税单位真实的一面》[14]的整理结果),证明两种单位绝不能画上等号,顺便揭示了明政府倾向于以提高换算率来多收田赋的特点。[1](P35)

五、六、七章是为第二部分,赵冈认为,鱼鳞图册最初设计的功用即确定民户土地产权及归户已经完成了历史使命,[1](P4)现代历史研究者应该进一步开拓这批古老珍宝的新用途。那么,作者做出的尝试就是统计历史上的地权分配情况。通过一系列复杂的计算,他的答案是:自宋迄清中国的基尼系数呈不断下降趋势,地权分配不断改善。而中国最大的问题恰恰是人口压力导致的“均贫”。这一数据统计之结果彻底颠覆了以往意识形态主导下的“无限集中论”和“地权分配不断恶化论”。[1](P61)

其实这部分是转述《地权分配》第九章的内容,自出版以来也受到过不少争议。就连作者自己也承认资料存在先天缺陷,有些农户在鱼鳞图册范围外的田产难以估计,这类田产越多则本书统计越不准确。[1](P39)另外,一图的数据能多大程度上代表一县(往往辖几百图)甚至全国的总体情况,也是可以商榷的。但无论如何,尝试值得肯定。随着民间材料的发掘,更大规模作业的进行,我相信尝试必将无限接近真理。

由于赵冈《研究》为个人研究总结,且作者只是经常用到鱼鳞图册,而不是专门研究者,本书难免显现出琐碎、不全面的缺点,毕竟一个人的研究视野是有限的。但它作为第一部鱼鳞图册的专著,首创之功不可抹杀。我们也希望后出转精之作能尽快推出,让世界看到这批珍贵档案的价值。

[1] 赵冈.鱼鳞图册研究[M].合肥:黄山书社,2010.

[2] 赵冈.中国土地制度史[M].台北:联经出版公司,1982.

[3] 赵冈.历史上的土地制度与地权分配[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3.

[4] 赵冈.永佃制研究[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5.

[5] 赵冈.简论鱼鳞图册[J].中国农史,2001,(1).

[6] 何炳棣.中国历代土地数字考实[M].台北:联经出版公司,1995.

[7] 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徽州千年契约文书[M].石家庄:花山文艺出版社,1992.

[8] 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徽州文书类目[M].合肥:黄山书社,2000.

[9] 张伟.休宁鱼鳞图册的历史及内容[J].徽州社会科学,1999,(4).

[10] 汪庆元.清代徽州鱼鳞图册研究[J].历史研究,2006,(4).

[11] 叶倍振.南昌田赋及其改办地价税之研究[M].台北:成文出版社,1977.

[12] 韦庆远.明代黄册制度[M].北京:中华书局,1961.

[13] 郑学檬主编.中国赋役制度史》[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

[14] 赵赟.纳税单位真实的一面[J].安徽史学,2003,(5).

[1]作者2001年《简论》一文37页注③④引“西村元照在东洋史研究3 卷3 号102-155讨论清初土地丈量之长文。”可见此处或为疏忽漏标。

《鱼鳞图册研究》读后感(三):徐新源.赵冈《鱼鳞图册研究》评述[J].农业考古.2017(4):270-272

赵瑶丹,宗万玉.同治兰溪鱼鳞图册中贴条的界定与功能[J].浙江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5):30-38 :https://book.douban.com/review/15000548/

魚鱗圖冊不分卷(清康熙中期鈔本 /20册) -〖清〗康熙中官撰(東京大學漢籍影像 藏本)

http://shanben.ioc.u-tokyo.ac.jp/main_p.php?nu=B3651500&order=rn_no&no=00573

徐新源

关键词:鱼鳞图册;土地;税亩

鱼鳞图册,是宋以来官府为征派赋役而攒造的地籍文档,也是明清时期实行的一项基本土地制度。鱼鳞图册的相关近代研究,以1933年8月梁方仲发表于 《地政月刊》第一卷第8期的《明代鱼鳞图册考》为最早。随着近年徽州、苏州等地的材料相继公布,学界越来越认识到了鱼鳞图册对于中国土地制度史等领域研究的重要价值和意义。赵冈的《鱼鳞图册研究》(黄山书社2010年11月版,以下简称《研究》)就是此领域的第一部专著。

赵冈是美国威斯康星大学( University of Wisconsin)经济学系的教授,作为中国经济史领域的著名学者,他的著作中经常关注鱼鳞图册,例如《中国土地制度史》①(台北联经出版公司1982年版,以下简称《制度史》)第二章《耕地面积之变动》,《历史上的土地制度与地权分配》(中国农业出版社2003年版,以下简称《地权分配》)第九章《从地籍资料看地权分配》,以及《永佃制研究》(中国农业出版社2005年版)第五章《永佃制与地权分配》。早在2001年的 《简论鱼鳞图册》(《中国农史》2001年第1期,以下简称《简论》)一文中,他就比较系统地介绍了鱼鳞图册的沿革及实施地区、丈量方法、材料可信度、实亩与税亩的关系等问题,那是对这批材料较早的专题研究。《研究》一书,就是作者个人对于鱼鳞图册的学术观点的和盘托出。

该书分七章,除第一章序言以外可概括为两部分内容:第一是鱼鳞图册的沿革、丈量及与黄册及实征册的关系,这部分主要运用史料批判的方法(二、三、四章);第二是从鱼鳞图册所显示的数据分析宋以来的地权分配情况,这部分主要运用经济学理论(五、六、七章)。

在第二章,作者认为:南宋绍兴年间,两浙转运副使李椿年行经界法,要求各业主自行丈量持有的土地,依照官定格式绘制成田形图,然后官府将各业主的田形图编制成砧基簿。所谓“砧基簿”,就是鱼鳞图册的滥觞,“大约在李椿年时代,只是将各户呈报的田形汇总成册,前面并没有总图。不久之后,地方官署在每一册之前绘制一个整个辖区内田产总图,各丘田地鳞次栉比,才开始被称为鱼鳞图册”(11页)。“鱼鳞图”三字,首见于朱熹 《漳州晓示经界差甲头榜》:“书鱼鳞图砧基簿”,这一制度至元朝推广至北方。

接着,作者着重反驳了何炳棣对鱼鳞图册的误解,何氏在《中国历代土地数字考实》(台北联经出版公司1995年版)中曾认为“明初全国各地履亩丈量绘制的鱼鳞图册根本不是史实而是传奇”。这一错误观点源自何氏对实物遗存的缺乏关注,显然失之偏颇。事实上,随着新材料的不断披露 (以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收藏整理 《徽州千年契约文书》,花山文艺出版社1992年版;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收藏编纂《徽州文书类目》,黄山书社2000年版中的材料为代表),鱼鳞图册的真实性和价值早已得到学界公认,仅何氏 《中国历代土地数字考实》1995年出版到《研究》2010年出版之间这十五年中,就涌现了栾成显、汪庆元等专家的几十篇论文。所以,在《研究》的自序中,作者强调“我决定在垂暮之年自己动手写这样一本书,以求为这批珍贵的史料除去污名”,并以此作为启此“封笔之作”的原因,似乎就显得有些反应过激。

当时,何炳棣的具体理由是洪武诏令中,鱼鳞图册未说在浙西以外地区实行;即令在浙西一带,鱼鳞图册也是各地主自行陈报,而非经官府丈量,因为仅凭国子监生157人根本不可能开展大规模丈量;所有有关地籍资料都以“税亩”为单位,税亩是纳税单位,不是土地丈量单位,不代表土地实有面积(1页)。赵冈以张伟《休宁鱼鳞图册的历史及内容》(《徽州社会科学》1999年第4期)一文所引明洪武十九年(1386)休宁县的鱼鳞图册记载予以反驳,证明浙西以外也有鱼鳞图册。又指出,国子监生只是负责前往查案(13页)。但问题是,张伟的论文1999年才刊出,作者借此大肆批判何炳棣的“无米之炊”,似乎不太合适。

随后作者简述了史籍所见明至民国历代丈量、攒造之记录,并再次引张伟的论文补充始自康熙朝的“折实田”“山成田”制度。从李椿年开始,每次举行丈量工作,政府都有惩罚逃避者的规定且确实会实施(此处引汪庆元《清代徽州鱼鳞图册研究》,《历史研究》2006年第4期)一文结论)。农户在鱼鳞图册上登记,是取得合法产权的唯一途径,因此农户对此种产权凭证非常重视(此处引叶倍振《南昌田赋及其改办地价税之研究》,台北成文出版社1977年版一文结论)。

只要仔细比对《研究》第二章和赵冈1982年的《中国土地制度史》、2001年的论文《简论》就不难发现,本章中的几乎所有观点,包括鱼鳞图册的沿革和历代丈量、攒造之记录,都是《中国土地制度史》第二章和《简论》第一部分的转述。事实上,这部《研究》的几乎所有观点,也都是转述作者往年著作中的相关篇章 (下文将详述),除此之外的内容则主要来自其著作出版后,他人的研究成果。但如果把它称作教科书式的研究综述也不妥,因为书中引介他人成果也并不见得全面,例如阐述鱼鳞图册的绘制目的时,就没有吸收韦庆远认为的 “明王朝绘制鱼鳞图册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严密地掌握全国土地田亩的占有和使用的状况”(韦庆远 《明代黄册制度》,中华书局1961年版,74页)以及郑学檬等认为的 “鱼鳞图册在明前期更多的是起到稽核赋税的作用”(郑学檬主编 《中国赋役制度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501页)等观点。又如该书述及 “康熙二年下诏不论荒熟,全国重新丈量。次年刑科给事中杨雍建认为此举过于扰民,奏请停止清丈”(16页)时,未标注此处系引用西村元照的论文②。鉴此,笔者认为应视该书为赵冈个人关于鱼鳞图册研究成果的总结。

在第三章,作者归纳出古代丈量田地的两种方法:第一种即把所有四边形田都视为矩形而不顾其夹角(法1.1),这种方法还有改良版,即“畸零截补”法(在田内部定一最大矩形,计算此矩形面积及四周畸零部分的面积之和;或在田外套一最小的矩形,计算此矩形面积及其内部畸零部分面积之差。法1.2)。第二种用于计算不规则田形,要把田切割成若干小块,分别计算面积并求和(26页)。作者列举了部分示意图及实物图片,使表达更直观。

此后作者又把眼光转到土地丈量面积单位,引“五尺以为步,六十步以为角,四角以为亩”一句,并声明是万历六年(1578)张居正下令全国清丈时,历史上首次统一了鱼鳞图册上的丈量面积单位“积步”的度量衡。笔者认为这是一个严重的引文错误,此句实出自南宋赵彦卫笔记《云麓漫钞》卷一:“绍兴中,李侍郎椿年行经界,有献其步田之法者,若五尺以为步,六十步以为角,四角以为亩……使东西为一等,南北为一等,则以短者为口,以长者为弦,以口之一而乘弦之十则十也。以口之二而乘弦之十则二十也。至于东西南北之不相等,则合东于西,合南于北,而各取其半而乘之,如上法。”这个“步田之法”其实就是上文的“法1.1”,作者1982年的《制度史》曾引用此句,当时是为了证明李椿年丈量时的方法延续了汉唐之古法,而直到万历六年(1578)全国清丈时,才有人提出它的改良版,即上文的“法1.2”。出现这样低级的张冠李戴,估计是因为作者凭记忆转述自己的旧文而未暇核对。

为应对鱼鳞图册的先天缺陷——不能显示田地产权变化,官府使用的办法有设立 “推收簿”或在鱼鳞图册业主姓名栏上添写新业主(29页)。第三章绝大多数内容转述作者的《制度史》第二章和《简论》一文的第二部分。

第四章的内容是分析鱼鳞图册的另一大用途:给课征田赋提供基础资料。赵冈指出归户——即把鱼鳞图册的土地几何面积数据转化为黄册中田产部分的数据以为课税之底册——要经过三个步骤:(1)官方把丈量结果记录在“归户票”上,发给业主作为产权凭证;(2)各业主抄录名下所有归户票为清单,即“实征清单”,地方政府机关将辖境所有清单编为 “实征册”;(3)将各农户有关的田产资料、人口资料编成“黄册”(31页)。也就是说,“黄册”不仅记录田产,还记录户口。由此,作者揭示了鱼鳞图册、实征册、黄册的关系,是非常有见地的。

此前一直有学者认为 “明清的土地数字为纳税单位”,但实际上丈量单位和纳税单位是两个系统。作者罗列了明清徽州的折实田换算率(明代资料转述其《简论》第四部分,清代资料引赵赟 《纳税单位真实的一面》,《安徽史学》2003年第5期的整理结果),证明两种单位绝不能画上等号,顺便揭示了明政府倾向于以提高换算率来多收田赋的特点(35页)。

五、六、七章是第二部分,赵冈认为,鱼鳞图册最初设计的功用即确定民户土地产权及归户已经完成了历史使命(4页),现代历史研究者应该进一步开拓这批古老珍宝的新用途。那么,作者作出的尝试就是统计历史上的地权分配情况。通过一系列复杂的计算,他的答案是:自宋迄清中国的基尼系数呈不断下降趋势,地权分配不断改善。而中国最大的问题恰恰是人口压力导致的“均贫”。这一数据统计之结果彻底颠覆了以往意识形态主导下的 “无限集中论”和“地权分配不断恶化论”(61页)。

其实这部分是转述《地权分配》第九章的内容,自出版以来也受到过不少争议。就连作者自己也承认资料存在先天缺陷,有些农户在鱼鳞图册范围外的田产难以估计,这类田产越多则本书统计越不准确(39页)。另外,一图的数据能多大程度上代表一县(往往辖几百图)甚至全国的总体情况,也是可以商榷的。但无论如何,尝试值得肯定。随着民间材料的发掘,更大规模研究的进行,我相信尝试必将无限接近真理。

由于赵冈《研究》为个人研究总结,该书难免显现出琐碎、不全面的缺点,毕竟一个人的研究视野是有限的。但作为第一部鱼鳞图册的研究专著,首创之功不可抹杀。我们期待后出转精之作能尽快推出,让世界看到这批珍贵档案的价值。

注释:

①赵冈 《中国土地制度史》,(台北)联经出版公司1982年版。

②作者2001年《简论》一文37页注③④引“西村元照在 《东洋史研究》3卷3号102-155讨论清初土地丈量之长文。”可见此处或为疏忽漏标。

责任编辑:施由明

中图分类号:K24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2335(2017)04-0270-03

徐新源,男,上海师范大学古典文献专业本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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