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侏儒读后感100字

侏儒读后感100字

《侏儒》是一本由(瑞典)拉格维斯著作,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0.73,页数:172,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侏儒》读后感(一):侏儒

历史上获得过诺贝尔文学奖的瑞典作家有八个之多,大多数是诗人,我从来不看西方的诗歌。1951年获奖的拉格维斯也是个诗人,获奖的作品却是小说大盗巴拉巴。小说侏儒篇幅不长,短短几万字,通过宫廷侏儒的视角描绘了虚构的文艺复兴时期的意大利。侏儒代表了人性中的恶,他杀害小女孩宠爱的猫,毒死王后的情夫,杀死他所以遇见的同类侏儒,害死公主的男友,把芸芸众生的恶表现的淋漓尽致,故事中的博纳多取自达芬奇的形象,是智者的代表,整部小说是表现主义小说的高峰,不过此类小说不太好读,后面就逐渐式微了。相比于49年的福克纳,50年的罗素,54年的海明威,50-53这三个作家都比较弱。

《侏儒》读后感(二):侏儒

小视角,大视野。这句话用来形容此书还真合适。 这里的小视角,一则是书中的叙述者“我”是个侏儒,而这个身份正好让“我”可以身处于王公贵妇前而不引人注目,成为一个合格的旁观者。二则是书中的背景应该是意大利的一个城邦,众所周知,中世纪的意大利城邦之间的斗争被形容为“茶壶里的风暴”,小的令我们都笑不出来,但小虽小,依旧包含着人类社会的一切。 这就是大视野的内容了。“我”的眼中,这个城邦中发生着人类社会的一切。战争、艺术、阴谋、爱情、仇恨、瘟疫等等。“我”冷静地旁观着这人世间的总总人与事。而不时又投身于其中,一幅人类的画卷在小小的“我”的口中娓娓道来。

《侏儒》读后感(三):三对比较下的侏儒图斯特拉如是说

首先,要千万洗刷掉那令人惊恐的文本最后的译者后记对该书的老旧的解读。第一,此书叙述人的高度早已否决了“善与恶的斗争”这种主旨。第二,仅把本书的技巧归纳为“表现主义”这几个单薄的字实在是让人瞠目结舌。虽然不能否认它们有其合理性,但已弃内容的珍宝不顾。要打开思路,也许可以让侏儒与三对层次分明的比较来理解全书,一些深意无从表达,尽量字数节俭。比较查拉图斯特拉里面的侏儒,发现本书就像它在侏儒视角下的如是说。就不花时间比较两个侏儒间的差别了——

第一比较:侏儒 VS 哲人风情勃那多;狮子般下颚卜卡罗沙

这是力量一目了然的对比。侏儒可以随口评价他们,并且保存那份尊荣,尊重那些不可见的东西。侏儒对其他人是视而不见的。只有这两个人可以让他思索一下。这两个人逃脱了人类的灾祸。

证明:“P120:这位老夫子原是个杰出人物,他的思想学识几乎无所不包。无可争议,有许多巨大力量,他已经从自然界中征服了过来,置于自己的支配之下。而这些力量也真是俯首贴耳,听命于它,虽然大概不是出于它们的本愿。但是在我看来,卜卡罗沙本人似乎就在这些力量之列;它们为他服役好像是理所当然,而且更心甘情愿。我认为他差不多就是大自然本身。”

侏儒已经用他的标准为这两者评定了优劣。

无根基的策略家 将战胜 求荫蔽的哲人。“他们是没有国家的人,世界却是他们的。”

那么侏儒的标准是什么呢?

第二比较:侏儒 VS 斯麦尔佳科夫以及这类仆人(卡拉马佐夫兄弟)

侏儒的大标准在我看来有两个(现象)。一是与“人类”分离的程度,二是意志与命运的契合度。

比较双方的相像是因为在人类眼中,他们完全无法区分!他们的人伦位置是相同的。看似,他们都甘为一个主人的奴仆,都试图看清命运,为主人的犹豫两可而着急。他们也许有一样通透各种关系的智慧和斜目而视的优雅,都显得孤芳自赏,满嘴喷人,心思明确。他们都让人十分想骂道:“自作多情个屁啊!”天知道王妃死前真的是否能够区分。

侏儒和犬儒(暂且就这么明目张胆的分了)就在于它们是否能做到跳出人类的可能。

在“斯麦尔佳科夫弹吉他”那个篇章中,当他唱到要离开,希望可以不再烦恼——好的,畏罪自杀很明显将成为他的命运,因为他有七情六欲,(其中功能最大的就是同情心和男女之爱),而无法跳脱离人类的范畴,亦无法冷眼承受人类的罪责。犬儒无法视自己的行为为自然为命运。它身上没有独特的使命,也没有避嫌的超脱。人为的构建都会土崩瓦解——除非

除非是我们的生来就傲娇的侏儒了:“P68我们任凭自己被这些傲慢的生物生下来,他们同样要受怀胎分娩之苦。我们的种族要由它们来延续。这样,也只有这样,我们才来到了世上。这就是我们之所以不育的内在的原因。我们属于他们的那个种族,同时又处于那个种族之外。我们只是些来访的宾客。来自远古的形容干瘪的宾客,来访已经延续千秋万代了。”这种旁观者的角度实在让人心疼啊!恨和复仇的深渊从来没有放弃过侏儒的意识,更未放过他的精神。

侏儒的那句话,犬儒永远没有勇气和立场说出口:“人类太软弱、太娇贵了,连命中注定的事,自己也没有能力去实现。”

当然,侏儒这辈子也别想懂得他自己也记录了的无数次的:“我自己也不知道”“彼此之间的爱情,我是永远也不会理解的”。不是他不屑于知道,而是他根本就不属于这个逻辑中。

不过,还差一点点——那个侏儒啊,那个敢和查拉图斯特拉对峙的那个角色,要成为超人,还差那么一点,差的是什么呢。

侏儒在牢房里,感受着人类的轮回:在他那里,轮回是一般的存在,各种人重复上演重复的悲喜剧,无法穷尽,他感受着那像圆一样的时间,平时毫无新鲜,直到遇上一场关于命运的争斗才又开始激动不已,甚至哭泣:“P156何况他又不是真正有那么大的权利管住我。坐在这地牢里面,权利对我还有什么关系?可是我的生活也就是他的生活;他在上面所过的那种荣华富贵、万人敬仰的生活,其实却属于我的。”“眼下我就手托下巴坐在这里,思考着关于人生和人类的诸般见解,还是干着向来所干的老事情,一点也没有什么改变。如果他们认为能使我就范的话,那就大错特错了。”

一个人如何能变得更年轻和更老?

第三比较:侏儒 VS 超人

笔记本上如下关于永恒轮回的《面相与谜》如是写道:权利意志,命运,自我裁决,非主体性,下一个瞬间,穷尽的可能性。回归。入世。

超人与侏儒相比,是精神的沉重被卸下了,还是敢于面对死亡了,还是已经做到自我裁决或是自我超越了,不再停留在保存的欲望上了,还是入世返乡回归于爱了?其中的漫长的过程与抉择,便已是最难为人所体悟的伟大了。

这里的解读已经超过我能力的范围了。不过此书让人多次有捕捉它们的冲动。侏儒是个半仙,而这“半”字,太让人毛骨悚然了。人的种族若异化出去,产生的便是侏儒吗?也许我所盼望的是,要么作为超人出现,要么就赶快毁灭吧,因为这过程要让多少血泪无可皈依。我作为这个世纪的肉身产品,若没有亲眼目睹神迹,早已经不敢赌大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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