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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利场读后感精选

名利场读后感精选

《名利场》是一本由萨克雷著作,国际文化出版公司出版的656图书,本书定价:22.00元,页数:2006-2,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名利场》读后感(一):体验那别样年华,体验时代价值观的变迁

有时候忽然会一时兴起,想读读英国那个年代的小说,找找我最喜欢的傲慢与偏见里的那种感觉。那里有舞会、绅士、淑女、华贵而脾气古怪的老太太,有势力的达观贵人,也有善良天真的少女,有真挚的爱情,也有建立在金钱驱动下的婚姻。

Rebbeca虽说是本书主角,但相信很多看过本书的人,都讨厌她,而喜欢Amelia。也许作者正是想激发我们对Rebbeca的憎恶之情,唤醒我们每个人心底,对自己贪慕虚荣、趋炎附势的那种心理的憎恶。

是的,我们唾弃Rebbeca,为她最终由挤身上流社会沦落到一切阴谋、虚伪被撕开,沦落到在欧洲四处流离,却处处无法扎根而感到开心,觉得她罪有应得。可是,谁没有向往过在自己的现有生活水平上,上升一个level,谁没有那种趋炎附势想要靠着大树好乘凉的心理。感叹,Rebbeca只是一个浓缩版的一心求上位的女子,她的身上,找得到每个人多多少少的影子。

有意思的是,在那个年代,Rebbeca是人们唾弃的,为求上位不惜运用各种手腕的人。而今,无数个有甚Rebbeca作风的女人站在风口浪尖,有人唾弃她们,但更多人崇拜她们。年轻、大胆、有野心、有魄力,感叹Rebbeca生错了年代和国家。又或者,这真的是个道德开始沦丧的年代,人们争先恐后地向Rebbeca靠拢,所以,再没有人搬石头砸自己的脚,再没有人咒骂Rebbeca。毕竟,我们这些旁观者眼里,她只是个一心飞黄腾达的姑娘。

《名利场》读后感(二):名利场上的悲与泪

《名利场》一书是英国作家萨科雷的成名之作,小说主要围绕在两个姑娘身上:在虚幻集市里有两个从平克顿女校毕业的女学生,一个是攻于心计出身低微的丽蓓卡,一个是温柔善良出身富贵的阿米丽亚。她们两人的生活经历交叉让我们看尽这名利场上的悲与泪。

看完此书觉得丽蓓卡与阿米丽亚的大致经历还是很相像的,所以对二人进行对比分析:

(一)出身与技能

丽蓓卡:无父母可依靠,凡事靠自己,平克顿女校半教半读的学生,会法语,会弹琴,人美又聪明。

阿米丽亚:父亲在伦敦做生意,有点钱,平克顿女校的优秀学生,音乐、舞蹈、写字、刺绣及缝纫都十分精通,是个令人疼爱的小姑娘。

论出身自然是阿米丽亚更胜一筹,但从技能上看个人觉得丽蓓卡更为优秀,丽蓓卡没有良好的出身,凡事只能靠自己,在这种情况下会法语还会弹琴已经很优秀了。

(二)情感经历

丽蓓卡:为了脱离困境,试图勾引阿米丽亚的哥哥乔瑟夫未果,后去皮特爵士家当女教师嫁给了皮特爵士的二儿子罗顿,为了步入上流社会与斯泰恩侯爵厮混,临近故事结束还迷得乔瑟夫团团转。

阿米丽亚:从小就仰慕指腹为婚的乔治,家道中落后与乔治结婚,婚后不久乔治死于战场,丈夫死后十五年与杜宾成婚。家里破产她不是首先想到生活即将困难起来而只想到自己无法和乔治结婚,整天哭哭啼啼,实在让人心烦。

阿米丽亚在丈夫死后十五年仍忠贞不二,精神可嘉,但她明明发现丈夫与好友丽蓓卡之间的猫腻,居然缄口不言,这样的人到底是对丈夫爱得太深还是为人太傻,要不是结尾处丽蓓卡将乔治想要与她私奔的事搬上台面,阿米丽亚还要自欺欺人多久,她是此书里最傻最幸福的一个。

(三)她们各自的儿子

丽蓓卡:对儿子小罗顿不闻不问。

阿米丽亚:对儿子小乔治事无巨细,爱护有加,她的儿子是个自私自利,满嘴谎言的人,作为母亲的她却不自知。

丽蓓卡因为出身的关系,根本就不可能真正爱上别人,她最爱的一直是自己。善良的阿米丽亚对儿子的宠爱并没有让儿子成为正直善良的人,反而是满口谎言、自私自利。

(四)她们各自的丈夫

丽蓓卡:丈夫罗顿·克劳利是个靠借贷、赌博、欺骗度日的花花公子,因与丽蓓卡结婚失去了腰缠万贯的姑妈的继承权,对丽蓓卡一心一意,但丽蓓卡为了进入上流社会与斯泰恩发生丑闻,最终两人决裂去殖民地当总督,直至死去。

阿米丽亚:丈夫乔治·奥斯本,步兵上尉,生活奢侈,好赌成性,与一文不名的阿米丽亚结婚被父亲剥夺继承权,新婚没多久就与丽蓓卡调情相约私奔,后死于滑铁卢大战。

两人的丈夫都是出生富贵,挥霍度日,当过兵上过战场,但罗顿忠于爱情、婚姻甚至慢慢变得靠谱,而乔治结婚没多久就与丽蓓卡相约私奔,乔治的死可以说是必然的,因为他要为真正的男主角杜宾让位。

(五)为人

丽蓓卡:善于耍心机,只和对自己有利的人交往,敢闯敢拼,她的人生其实就是一场博弈。

阿米丽亚:对谁都一样,父亲破产后一直侍奉在旁毫无怨言。

阿米丽亚父亲破产后,她照顾老父的细节让我很感动,这是丽蓓卡做不到的。但是丽蓓卡父亲破产,儿子出生后,她心里只想着儿子,什么都买给他,自己的亲父母为钱急得焦头烂额却不自知。

(六)生存能力

丽蓓卡:她与罗顿刚结婚时一贫如洗,丽蓓卡耍了点手段不用付任何钱财照样有房子住、有钱花,虽然手段不太高明但每一次伎俩被拆穿而遭到驱赶,她都有办法在新的地方卷土重来,甚至为了进入上流社会与斯泰恩发生不当关系,弄得声名狼藉远走他乡,她都能够借助乔瑟夫再度过上她想要的奢侈生活,丽蓓卡的生存能力是极强的。

阿米丽亚:她与乔治刚结婚时也是一贫如洗,但她没有想要尝试自己去挣钱,刚开始依靠丈夫,丈夫死后杜宾暗中救济,自己只能缝缝补补、哭哭啼啼,生存能力零。

她们俩同所学校毕业,成绩都是拔尖的,可能是因为出身背景的不同让二人在面对生活的磨难时表现不同。

(七)运气及结局

丽蓓卡:从书开篇读者就知道这位姑娘出身不好,独自为生活奔波,从学校出来遇上稍微有钱的乔瑟夫想要把他追到手却被杜宾阻拦;然后在皮特爵士家当女教师嫁给皮特爵士的二儿子罗顿,皮特爵士却剥夺了他的继承权;后来想借助斯泰恩侯爵进入上流社会却被丈夫发现他们不正当关系,弄得声名狼藉,只能到处流浪,结局丽蓓卡虽然还是在漂泊但从死去的乔瑟夫那里得到丰厚的遗产,起码足够她过上一段时间的奢侈生活。

阿米丽亚:出生富贵,因家道中落与乔治的婚姻受到威胁,在杜宾的帮助下还是顺利结婚,婚后不久乔治战死沙场,经济没了来源,但她仍然不用为生活奔波,因为杜宾在暗中救济,后来因哥哥回国再加上乔治父亲的遗产,阿米丽亚的生活一下子脱贫致富,丈夫去世十五年来杜宾一直在身边,最后与他幸福携手。

可以说结局两人都过上了自己想要的生活,论运气真的没有人比得上阿米丽亚了,她的人生虽然也波折但因杜宾这个贵人相助一直过得很顺利。丽蓓卡一直想进入上流社会,却屡屡受挫,屡败屡战。

丽蓓卡不折手段追求名利的心理与行为我们不提倡,但她不抛弃不放弃、独立坚强的精神却值得我们学习。在我看来阿米丽亚只有善良是可取的,对孩子过于溺爱没有注意到孩子思想品质问题,孩子出生后忽略了父母也伤害到了父母,遇事只会哭哭啼啼,要不是杜宾对她一见钟情并给予长期的帮助,她的生活也就是一团糟而已。

名利场上的诱惑太大,很多人会像丽蓓卡一样不折手段、沉迷其中,追求名利本来也没什么,但切莫为了一己私欲伤害别人。

《名利场》读后感(三):【读书笔记015】名利场

【书名】名利场

【作者】威廉·萨克雷

【国家】英国

【译者】彭长江

【页数】656

【字数】64.0万字

【时间】2022年10月27日-11月29日

【简评】1.截至目前,这本《名利场》是本系列读到现在第二长的书(最长的是《大卫·科波菲尔》),读了大约一个月左右。

2. 关于名字的翻译,vanity fair直译应该是虚幻集市。我一开始认为翻译成“名利场”是比较精妙的,但本书译者序里译者认为,名利场其实并不能完全传达作者的本意,而作者的本意或许只是想表示一个什么杂人都有的大集市,也有一定的道理。

3. 关于本书的主要人物梳理:两位并列的女主人公丽蓓卡和阿米莉亚,前者是绿茶婊本婊,几乎到了最后一页也没有任何的改过行为。而阿米莉亚如果用白莲花形容,并不一定十分恰如其分。与其说阿米莉亚在感情方面是自私的,倒不如说她只是傻,是真的傻。我不太能理解她执着于死去的乔治·奥斯本这样一个花花公子的原因,而几次三番地拒绝(或说利用)杜宾的真情实感。而且到了结尾,所有人都在痛恨丽蓓卡时,她竟然还坚信她是一个好人,读者在心里也都会为她的傻而感慨,所以与与其说白莲花,说是傻白甜倒更为合适些。

4. 因为第4页开场对阿米莉亚的描写,我对阿米莉亚倒是有着与生俱来的好感,部分文字摘录如下:“......脸蛋太圆太红......她的脸色红扑扑的,显得非常健康,嘴唇也红红的,挂着甜甜的笑容,一双水灵灵的眼睛亮闪闪的,流露出发自内心的快乐。”只冲这段描写,我在读整本书的时候就很自然的把自己代入了杜宾的角色中。

5. 全书最悲情人物:杜宾。深爱阿米莉亚却撮合乔治·奥斯本和她结婚,在乔治死后18年仍然深爱,一生当备胎而无私奉献毫无怨言。最后虽然已放弃,但峰回路转地和阿米莉亚结了婚,却也发现和自己想象的似乎不同。

6. 主要人物简要关系梳理:赛德利家主要人物是阿米莉亚和她的哥哥乔瑟夫·赛得利,还有他们的父母。克劳利家第一代是三兄妹:克劳利小姐(家财万贯、到一半左右死了)、皮特·克劳利爵士(后面也死了)、别特·克劳利(到后半部分就没怎么出现了)。皮特的两个儿子,分别是皮特·克劳利先生(和他爹名字一样,他爹死后他就成了克劳利爵士)、罗顿·克劳利(丽蓓卡的老公)。这本书的人物名字起得比较混乱,一开始的时候容易搞混,比如皮特·克劳利爵士的儿子叫皮特·克劳利先生,罗顿的儿子就叫小罗顿,乔治的儿子就叫小乔治。外国人的名字都是起得这么随意的吗?

7. 最后,想表达一下这本书阅读过程中的感受。萨克雷的文风和狄更斯迥然不同,他的书中较少有对环境的细致描写,在具体场景中的对话也比较少。人物关系的变化、事件的发生更多的是直接通过文字叙述来进行,这样的写作方式阅读起来就会比较累,并且印象不很深。另外,书中的“废话”着实有点多,就是与主线故事关系不大的、旁枝末节的人物线索过多、过于细碎,导致章节冗长,而且乱七八糟的外国名字太多了,读得很累。其实精简一下应该会更好看一些。总结一句,相比较来说,我更喜欢狄更斯的文风,名利场我给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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