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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即凡而圣》经典读后感有感

《孔子:即凡而圣》经典读后感有感

《孔子:即凡而圣》是一本由[美] 赫伯特·芬格莱特著作,江苏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12.00元,页数:149,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孔子:即凡而圣》读后感(一):小论文,大问题

这本书本是芬格莱特的一篇论文,篇幅不大,但是影响很大,尤其是在西方汉学界。我想说的是,这么好的一篇文章,被两个不知所谓的人翻译得狗屁不通,不说文字滞涩不通,且错翻错译随处可见,楼上有人指出了一些译文中错误,但据我看,还远不止这些!!总之,不推荐大家买,大家还不如下载原文,慢慢啃!

《孔子:即凡而圣》读后感(二):西方人眼中的孔子和儒学

西方人解读孔子,是否中肯是否贴切?

文中不凡很多精彩的阐述,别开生面。中国人解读孔子总难免条条框框,多看看外国人的言论,自然大有裨益。

但更关键的并不是论述本身,而是一种求知和学术研究的态度。很多中国人摒弃生活的这块土地上自古生发出来的儒家思想,但老外却饶有兴致的开始研究,为其所用。字里行间的那种对真理和知识的追求,是中国学术界的很多人难以望其项背的。

《孔子:即凡而圣》读后感(三):看过PDF版

20111224-29

《孔子:即凡而圣》紧扣《论语》的文本,细致入微地分析了《论语》中孔子的思想观念,力图呈现孔子的思想特质。作者认为,从心理主义和主体主义的角度来解读《论语》,是出于西方知识背景的误解,而孔子思想的主旨在于礼仪行为的强调。礼仪是人类经验历史积淀所形成的人性的表现,礼仪的践行可以使人性在社群的整体脉络中趋于完善。而人们纯熟地实践人类社会各种角色所要求的礼仪行为,最终便可以从容中道,使人生焕发出神奇的魅力。圣人境界就是人性在不离凡俗世界的礼仪实践中所透射出的神圣光辉。

《孔子:即凡而圣》读后感(四):浅评

这本小册子共五章,前三章分别以礼、道、仁这几个《论语》中的核心词汇为中心展开探讨,第四章就孔子是一个传统主义者还是指出了新的社会理想的思想家、第五章就孔子更推崇个体性还是社会性的问题展开探讨。第二章以下的每一章都会指出一种误读,这个误读可能是从西方视角出发,也可能是今天阅读《论语》时普遍存在的现象。第二章指出的是内在性表述,即将《论语》中的“耻”与圣奥古斯丁《忏悔录》中的“罪”概念等同;第三章是心理主义解读,即把“仁”理解为一种心理状态;第四章是将孔子理解为传统的、守旧的,以及针对此点为孔子做的辩护,芬格莱特认为这种辩护是历史主义的,消解了孔子思想在当代情境依然有意义的可能性;第五章是个体性解读,认为孔子的学说是对“个体人的发现”。这几种由芬格莱特指出的误读都与西方视角有关系,而且也影响到了一般学界对《论语》的解读与思考。倘若不做这样细致的分析,即便是普通中国人在今天读《论语》也可能会以这些观点为背景去理解,只是不自知不彻底罢了。另外,第一章后半部分从奥斯汀语言理论出发说明“礼”的性质与意义,很有参考价值。总之,这部书出入于《论语》与西方思想之间,辨析精密,在学术层面上非常值得一读。

我认为它另一个层面上更有价值。劳思光先生说过,孔子学说本身要求人们按它所说的进行实践,倘若在其基础上建立的学说系统极为精致,但在修身实践上付诸阙如,孔子的教导也就没多大意义了。就是说,将《论语》当作客体的研究只是学术研究,离“哲学”恐怕还有距离。单看作者对《论语》的解读,未必比朱子的解读让人觉得更有收获;但芬格莱特教授明显对孔子学说有一种相信,他相信这些古老的教诲可以和今天的思想对话,也相信这些教诲对今天的社会依然有助益,而且这些对话和助益都是落到实处的。这一点让人敬慕。

因此这部书整体上呈现出一种沉思的风格,如第四章一个脚注都没有。这一点与后面附的三篇论文比较,是很清楚的。

当然这部书在文本和历史理解上都有一些失误。既然作者并非研究儒家哲学的专家,这些失误都是可以理解的。在文本基础上一些小的错误,并不必然意味着整个论述统无价值。我想有这种想法,大概是学术训练日趋严密的缘故,说到底是一种习俗,并没有就其本身加以严格的分析。如果一定要掌握材料的方方面面才说话,那我们得到的,我们听到的,恐怕就很难有真正的洞见,也会渐渐失去勇气,闭上嘴巴,任由低级意见各处穿梭。

《孔子:即凡而圣》读后感(五):中国需要不多,只是人格和良心

让我们再重复一遍,中国需要的东西不多,只是人格和良心。

———明恩溥《中国人的性格》

美国原哲学学会主席赫伯特·芬格莱特的小作品《孔子:即凡而圣》,让自己从文化的根源上终于理解了前段时间读的19世纪末中国通的美国传教士明恩溥在《中国人的性格》一书中说的那句话:“让我们再重复一遍,中国需要的东西不多,只是人格和良心。” 在这个“声色犬马”、“黑白颠倒”、“乱象丛生”的时代里,他作品中的许多结论显得极为具有说服力。

中国古人早说过“性相近、习相远”这样经典的话,意思从人性角度讲,各个人种与民族之间作为人的喜怒哀乐愁几乎都是相似的,包括生理上的通婚,黄种人和白种人结合可以生育出也许更聪明的混血儿,依然是人。不像动物,种不一样,如果交媾则肯定会生出个《封神演义》里姜子牙的坐骑四不像来。虽然性与情上人无太大的差异,但在作为文化和制度的实践理性“习”上,却又会表现出巨大的差异。

有所谓“半部论语治天下之说”,自中国拯救民族所有方面的责任在唐宋以后几乎都赋予了政治,从这里足见孔子的在教化方面的至高地位,《论语》文本被赋予了承担教化天下根本大法的权威性。从这本书里解读里,我们发现《论语》与欧洲文明根本的区别就在于,其只给我们制定了一条大陆,那就是“郁郁乎文哉,吾从周”,而西周的“礼”则为代表天道人道根本大法,是社会规则,与性灵没关系,是“一条没有十字路口的大道”,这就意味着,自文明肇始,中国人不存在道德价值上的选择,也不存在知识上的选择,那么也就不存在发之内心的道德困境和个体上的自由意志。在孔子偷换概念后,让我们看到儒家非常的看重理想的统治者和权威作为典范的作用,由“礼”规范的中国人应该尊崇的“道”,亦缺乏一种对个体心灵的根本指涉,这也就导致了中国属于一个偶像崇拜的国家,而不是一个有信仰的国家,不像欧洲,他们传统里把个人自己看作存在的绝对价值和理想的权威,个人的伟大任务就是要自我解放,超越“超我”的压迫。

在“礼”里也罢,在《论语》里也罢,和欧洲文明相比,都缺乏关于理性和自由的这些在欧洲文明看来的普世价值的讨论和追问,其要求遵循的“天道”,只不过意味着一个人合乎礼仪的与另一个人生活在一种特定的关系中,这相对私人来说属于一个范围更广的人际关系模式,其中一部分是公共关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在这个情况下,人的神圣尊严感是在人与人的交往中产生的,不是来自于自我肯定自我认识,因此在中国才有了所谓的“脸面”这个公不公私不私的事物。

遵循“礼”来处理交往,不仅是人的社会身份体现与表达,也意味着本属于个体人的各种品质就能得到实现,意味人际关系是人与人之间各种关系的各种具体形式,而绝非仅仅是个体之间的任何关系,这使得人只有生活在一种所谓的公共关系中才具有真正人的意义和价值,自由选择从来没有被表达过,这就否定了个体并不是一个真正或完整的人性存在,个体既不是真正人性的终极单位,也不是人的价值的终极依据,生活中至高的尊严和价值,以及生命的神圣性,都不是个体的存在本身,是在交往中获得的,相对古希腊文明,早在亚里士多德看来,个体的理性和幸福乃是人性及其命运的本质。

孔子一再提倡的“仁”,也意味着属于与他人之间产生的活生生的“礼”的关系,是一个人自己对人道的完美奉献,是否要有这个关怀,这完全要由个人来决定,因为在《论语》里,从来没有内疚和忏悔的概念,以任何的道德愧疚和道德责任来作为罪过的基础在《论语》里不存在,由于缺乏这一担当,也就没有罪过与受罚、痛悔与自新、或价值、尊严,奖赏等与道德责任有关系的内容,以人为根本存在的道德任务的选择问题从来没明确地发生过,中国传统的罚与刑,也是针对“礼”这个社会规则的完整性需要的“纪律”来说的,而不是一种对人性的普遍尊重的价值观的理性反应。

由于“礼”是人与人之间动态关系的具体的人性化形式,因此私的关系与私的利益贯穿了国家和社会生活的所有方面,在人际关系的互动中,个体根据素好来体现“脸面”和实践“仁爱”,这必然意味着对人格和良知的取舍也就是所谓的“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也!也就导致易约束君子纵容小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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