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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somniac City》读后感锦集

《Insomniac City》读后感锦集

《Insomniac City》是一本由Bill Hayes著作,Bloomsbury USA出版的294图书,本书定价:Hardcover,页数:2017-2-14,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Insomniac City》读后感(一):我最喜欢的作者

比尔海斯的文字极尽温柔,又温情到让人心悸的程度。 另外,上外网看到,Oliver已经去世了,哭唧唧。 之前比尔海斯的爱人Steve也去世了。(书里写到,虽然他们俩都以为Steve会最终死于HIV,但讽刺的是,他实际死于心脏骤停)。作者因为Steve的死,难逃悲伤,才搬到纽约,遇到了比他大将近30岁的Oliver。

唉,深情之人不乏真爱,只有祝福作者了。

《Insomniac City》读后感(二):年度最佳言情

我真的一边看一边窃笑,一边心想绝了。

这本书内容就是♂和♂♡的故事。

然后不管内容还是人设,网文都不敢这么写。

首先奥利弗萨克斯本来就是公众人物,有名的非虚构作家。然后如下是他的人设(唯一不对劲之处是省略了太多细节):

和作者年龄相差30岁,之前的关系是毕恭毕敬的笔友。

作者因为老公心脏病死了所以从加州搬去纽约,因为不明的原因两个人开始交往。

萨克斯从未出柜,也从来没有和任何人谈过恋爱(?),最后一次sex life是三十五年前。然后不发短信、不用电脑、不懂1955年以后的流行文化(包括不知道迈克尔杰克逊是谁)。

性格非常羞涩拘谨,在纽约但是不爱去那些纽约限定的文化、娱乐场所。

然后作者有一天去亲他,他说:请问亲亲真的就是这样吗?还是这个是你发明的?

然后一直都不想出柜,所以连作者表白都要瞒住萨克斯的助手。

然后作者和他勾搭上的方式主要是道别的时候亲额头。

后面章节还没看。看完再写。

《Insomniac City》读后感(三):Bill Hayes的第1001个纽约

1

没有纸质版,用audible听的有声书。一个有趣的事实是,许多人用许多方式描绘过纽约。书籍、绘画、电影、音乐。按说一千个人口中该有一千个纽约,甚至两千个,但只要是在纽约居住过的人,总有个共鸣:Somehow,纽约只有一个。

No matter how you approach her, or how you understand her, all lead to New York herself, precisely.

2

Bill Hayes是一个observer,写作的方式又像是无意识的mumbling。Bill描写他的同性partner们,如同保罗描写自己独身的生活。但就像每个纽约客一样,行若独狼或有伴侣,都不妨碍他们借助纽约成为一个完整的人,并和整座城的人坠入爱河。

3

有一段描写纽约地铁的文字,讲一个抱着婴儿的女人站在地铁车厢靠近门口的地方。每每会有一个男子站在她身旁,冲着孩子微笑或者逗弄,下了车,又恰巧换了另一位男士上车,站在同一个位置,接着逗弄孩子,仿佛他们和孩子的互动是一个接力棒式的任务。

对纽约的爱很大一部分在于千姿百态的人,他们塑造了纽约,更深刻地被纽约塑造。“世界上一半有趣的人在纽约,另一半在去纽约的路上”。

他们最终在纽约肮脏的地下铁里和彼此相遇----我想。

4

纽约是冷漠的,又在每个角落里藏着温热的微光。地铁里流浪汉的尿味和汗味、灼热的空气,街上弥漫的咖啡和香水味、街边闲适嘈杂的酒馆。纽约充斥着明星、流浪汉、艺术家、匪徒、学生、偷渡者、金融大亨、破产者,千种人,万种活法,他们的喜怒哀乐,他们的才华和抱负,是这座城市的脉搏。

5

听了六章,想到再补,想不到就不补了。

《Insomniac City》读后感(四):纽约周末二三事

周六下午和小哥吃完饭遛弯儿逛到了一个在百老汇剧场旁的小木屋酒吧,点了一个提拉米苏,鸡尾酒和Brooklyn Lager开始唠嗑。

“Beauty stops traffic”

向来就不喜欢时代广场旁的酒吧,游客遍地都是,想去个歇脚的bar坐坐放的都是流行金曲,反倒觉得时代广场是New Yorker最格格不入的地儿。这个小酒吧好像是看百老汇剧以后的小聚点,简单的木屋建筑两层复式,楼上的座位有星星点点的小灯做点缀,吧台的电视上播着Anthony Bourdain的cooking show, 我捧着小哥的啤酒有种来到冰岛的错觉感, 拥挤温馨想说啥悄悄话都没事儿,只不过那天晚上的纽约热得不行。

我们聊到在纽约的一种困兽感。提起这个话题的是因为我那天听McNally书店的创办人聊她的经历。她本身在加拿大一个几近与世隔绝的小镇成长,镇里的人们对外面的世界非常好奇,经常凑在书店里读起艰涩的日本作家津津有味。来到纽约她发现这里人非常满意自己的生活,对外界反倒没有那么多求知欲,她办带个咖啡馆的小书店的初衷就是想做个聚点,用聊天看书来培养一个精神家园。还记起之前在三番和一个姑娘的对话,问起为什么她搬过来。她在纽约住了很久最后下决心搬出来,撮合着她朋友,不过这个朋友谢绝了她,原因是:纽约啥都有,走了就怕miss out了。姑娘觉得这说法特别可笑,同样都是美漂,漂在哪儿不都一样,咋就被纽约给绊住了?这种“我在纽约我就背靠大山”的态度很可怕,当初的野心被为之吞没,剩下的也是油盐酱醋茶,朝九晚五的生活。

“Can Pleasure be independent of any influ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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