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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生之书》读后感1000字

《永生之书》读后感1000字

《永生之书》是一本由[瑞典]加比· 格莱希曼著作,译林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49.80元,页数:544,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永生之书》读后感(一):为什么阿里不喝下永生药水

这本书我非常喜欢,一口气读了两遍!作者用平淡的语调叙述了如此波澜壮阔的历史,有的故事让人叹息,有的故事让人感动。大部分故事我都可以理解,我唯一想不通的是,为什么最后一代斯宾诺莎,也就是患了癌症的阿里,他不想用永生药水活下去呢?如果换做是我,我一定会用的。也许我是莫里兹那样对于生活的刺激,对于生命贪婪的人吧,无法理解阿里这种几乎无欲无求的人。

不知道读过这本书的人,有谁可以解答我这个疑问?

《永生之书》读后感(二):关于犹太人与上帝的约定

真实的历史人物,与虚幻的故事情节交汇纵横。一直到读完这本厚厚的书,我都不知道这些故事究竟是真实的,还是虚幻的。

在读这本书之前,建议先对犹太的历史背景有个大概的了解(我就是个反例)。

就我对犹太浅薄的不能再浅薄的理解中,犹太人失去了家园和圣城,四处流浪,一些犹太人聪明、勤奋,在各个领域都表现出色,一些人以欺骗和盗窃为生,被人说成老鼠。

这本书从头到尾讲的故事,就是犹太人的出走,与家族两种人的矛盾。不知名而且荒诞的小人物故事,与响当当的名人和影响世界的历史事件一直纠缠盘桓,从一千多年前,走到今天。

这本书好厚,有些故事听起来妙趣横生,有些又枯燥乏味。作者好像讲故事的能力还是稍欠功力。

《永生之书》读后感(三):失控的流水账

并没有抱着一颗看欧洲版《百年孤独》的心去读这本书,只是觉得书装帧不错,也很喜欢序篇,于是就看了。

前两百页是精彩的,虽然也是如流水账一般,但这个家族人物的命运,犹太人沉重的命运和遭遇都展现得很好,中间还穿插了当代人物的命运,很清晰,并不显凌乱。

200页开始,知名历史人物乱入,这种天雷滚滚的感觉先抛在一边,内容距离主题就越飘越远,感觉作者为了套历史,刻意去编一些故事。

最后200页,完全失控了。

作者的野心是很大的,但写到三分之一,主题慢慢边缘化,只是刻意去编凑故事去套历史事件。犹太人的苦难、奥斯维辛、二战到了后面也成了流水。

至于《永生之书》,写到一半就成了传家杂物,不在有意义。

影响深刻的故事,萨拉和费尔南多这一对吧,惨遭运命捉弄,凄苦一生,蹉跎一辈子,怨恨却又相爱一辈子。

《永生之书》读后感(四):离乱中,日月依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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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永生

不知道是机缘巧合,还是潜意识的偏好,细数一下我看过的跟永生(不老)这个主题相关的书和影视剧是很多的,波伏娃的《人都是要死的》,伍尔夫的《奥兰多》,海因莱因的《时间足够你爱》,还有各种各样的吸血鬼故事,电视剧比方说《我和僵尸有个约会》《不死法医》之类的。

《人都是要死的》和《奥兰多》刚好可以代表永生的两种原因。《人都是要死的》里雷蒙·福斯卡虽说是因为吃了药而得到了永生,但是他之所以吃这种药,是因为执着,他想利用自己的能力去改变世界,去实现梦想。而《奥兰多》刚好相反,奥兰多能够活几百年,完全是因为对尘世的不理会。其实奥兰多并不是长生不老的,他/她的年龄发生过几次变化,每一次发生变化的时候,都是他/她积极参与到生活中的时候,她关心世俗,便会开始生长,她不理世事,时间便无法改变她。雷蒙和奥兰多,一个因入世的决心,执着的信念,自己把时间给遗忘了;一个用出世的漠然,令时间将自己遗忘。永生不老当然只是虚构,然而这种执着与漠然,确实能够令人对时间产生某种免疫,或是减少时间所带来的冲击和影响。

《铁皮鼓》里的小奥斯卡情况是和奥兰多近似的,他发现成人的世界充满了丑恶,他害怕那个世界,便不再长大,永远是孩子的模样,直到某一天,他发现如果想要保护自己爱的人,就必须承担起成人的责任来,当他不再选择逃避,于是他也开始生长。

永生所带来的负面结果,是孤独和厌倦。几乎每一个与永生相关的故事,到了后面,主人公都觉得永生是个诅咒,看着爱的人一个个离开自己,重复面对一次次痛苦,只剩下孤独和厌倦。造就这些的原因,是时间和记忆。相比时间来说,记忆更加可怕。孤独和厌倦都是因为记忆而生,如果做一只记忆只有7秒的鱼,活再久都不会有什么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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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秋家国梦

这本书虽然名字叫“永生之书”,但实际上跟永生这个主题,没有那么大的联系。(所以以上纯属闲扯。)书中有一个长生不老的药方,只有一个人去操作炼药服用了,这唯一的一个尝试了药方的人,活了350岁,但是关于他的故事,也没有在书中占据多少的篇幅。和某些活了20年的人相比,甚至字数还要少些。

这本书其实非常像我喜欢的一部老电视剧,《千秋家国梦》,赵文瑄,潘虹,黄磊,关礼杰,吴大维等等一伙儿人合演的一部关于广州高第街许氏家族的故事。《千秋家国梦》用一个家族几代人的故事,串起了从清朝中期到当下两三百年中的国家兴亡、历史风云和家族兴衰。《永生之书》也是如此,用一个家族十几代人的故事,串联起了一千年的时空中,犹太民族在欧洲动荡的历史风云中的兴衰存亡。一个个个人的生命故事,汇流成一曲民族的哀歌,一段历史的交响。这样的故事读来是很过瘾的。

不过这本书让我不喜欢的一点是,处处都是“我们犹太人受尽了压迫”的论调。无论是哪一代,无论是什么人,几乎都会落到这一点上。哪怕这是真实的历史,也会让人觉得啰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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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依然继续在走

不管你永生与否,时间依然在走。不管离乱,还是太平,不管执着还是淡漠,日居月诸,谁也不能阻挡。其实我们这样的普通人所关注的重点只是在光阴流逝中,怎么才能够活得精彩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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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书的翻译和编辑都不太靠谱。翻错的和打字错误挺不少的。

《永生之书》读后感(五):《永生之书》:危险且神圣的生命

小时候,常听老人说“看三国掉眼泪”,用来形容读故事的人,不自觉地为虚构的形象而担忧的状态。一个说故事的人,倘若真的可以“赚到”旁观者的眼泪,或许可以证明他真的很擅长说故事。可终究,这并不是什么难事,总有一种人,习惯于像席慕蓉笔下的“戏子”,“永远在别人的故事里流着自己的泪。”

譬如我们,在这样“一个不耐烦的年代”,还喜欢在一个人的夜晚,挑着孤灯,期待着一个可以为之感同身受的好故事。

这本很厚的《永生之书》,是人到中年的出版商兼评论家加比•格莱希曼的第一部小说,写的是一个犹太家族历经近十个世纪所发生的故事。这样的主题,很容易让人联想起早已被人当做是“里程碑“的《百年孤独》。在这样一个阅读日渐“碎片化”的年代,一部逾五十万字的文艺作品会显得很特立独行,但它所表达的内容,却关乎一个必要而“旷日持久”的信念。

作品的原名是”The Elixir of Immortality”,中文直译是“不死之药”,是家族的祖先巴鲁克发现并研制成功的灵药。在此之前,巴鲁克曾被先知摩西告诫要离开自己的家乡,而在异乡,巴鲁克将会发现人类始终苦苦找寻的秘密——而他的家族,则要始终守护这个秘密。这便是巴鲁克的家族——“斯宾诺莎”的起源和宿命。再到后来,厌倦了死亡的后辈凭着祖先流传下来的配方,自己研制了“不死之药”并服下,活了整整三百五十年,却背负了比死亡更痛苦的磨难。因而对于作品而言,“不死之药”是串联情节的线索,更是作品中重要的象征,在一开始,便暗示了作品的主旨。

提到斯宾诺莎,大多数人会联想起的,或许是那个出身名门却叛逆乖戾,以致被开除教籍,以磨镜片为生的荷兰哲学家斯宾诺莎。事实上,这位巴鲁赫•斯宾诺莎,刚好是作者创作的缘起。“巴鲁赫•斯宾诺莎(Baruch Spinoza)同时在犹太人和世俗西方传统中是不朽的哲学家和学者,除了他没有任何人能更好的代表犹太少数对围绕着它的世界的重要性。”一个家族的兴衰取决于族人的命运,而一个民族的命运,总是一个个家族的意志,随着时间和空间的漂泊不断流转,共同担当的结果。这也就很容易解释,为何有“不死之药”,却只能用来守护,服下它只会给人带来无尽的折磨;为何睿智的本杰明•斯宾诺莎,在这本《永生之书》里写了一本同样名为“永生之书”的杰作,充满的却是家族过去、现在和未来将要遭遇的劫难——过去的苦难叫做记载,而关于未来的,则是诅咒。既然人生苦难重重,除了受难一切皆非永恒,那么我们的承受,究竟还有什么意义。这个解释很简单,简单到根本不必言说,只需要一个瞬间便会让人明了。只是这个瞬间,却淹没在每个人既短暂又漫长的人生里——你要走完这条路,才能评判哪里是最好的风光。

如果单单是讲一个很长的故事,恐怕很难带给读者以很好的阅读体验。但事实上,格莱希曼的故事,其技巧在于通过第一视角的叙事,在不经意间调动读者的参与。书中写“我”的童年回忆,这一系列“家族秘史”,是从一个与他并没有血缘关系的叔祖父那里听来的。而在这样的叙述里,时常会穿插进彰显时代背景的“边角料”,用真实人物来铺垫虚构人物的登场。这样一来,虚构、奇幻的剧情便显得格外具有吸引力,而时代感的加入,使得主题进一步升华。与其说写这样一个故事体现了作者的野心,倒不如说是某种责任感的驱使,而这一点同样被作者体现在“我”——阿里•斯宾诺莎自己的故事里。

在这个漫长故事的最后,写的是阿里在童年因意外而失语。他听了太多的故事,却无法用言语来表达。可到了非讲不可的时候,幸亏还有文字。这多么像我们自己的命运——言语多么无力,但写下来的故事,却好像永远不会消失。尽管下一秒,纸张与墨迹抵不过烈火灼热,但只要有人在灰飞烟灭之前瞥见了这个故事,那么随时,它便可能在另一个角落,重新开始漂泊。

你多幸运,故事总在漂泊,在漂泊中永生,而有关你的那个不知不觉便会流转到下一个路口。所以不必强求,当你守护了一个故事,自然会有人成全你的永生。

博尔赫斯说,人的一切欲望,根源在于对时间尽头的恐惧。可是时间终究没有尽头,当你的生命,串联起了血脉和光荣。当你选择了承担这样的价值,便意味着解脱了时间的枷锁与无奈。

命运危险莫测,但生命神圣,容不得挥霍与亵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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