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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你的一个字600字

令你的一个字600字

提升写作能力,做到手到擒来,希望这篇文章对您的作文能力提升有帮助,特地精心编写的令你的一个字600字。

令你的一个字600字篇1

我有这么一个字谜:“老在上,子在下”请大家猜一猜,是什么?对了,就是一个字—孝,孝亲敬长的孝。

孝,自古以来就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孝敬父母的人历来受人称赞,获得人们的尊敬与信任。而不孝之人则会遭到他人的谴责鄙视。从“亲尝汤药”“卧冰求鲤”等旧二十四孝,到现在的“膳食科学、营养得当”“生活起居,整洁干爽”等“新二十四孝”,无不在彰显孝道。每当我看到这个孝字时,我总会想起,父母无私的爱。天下的父母都是一样的,在他们的心目中,没有什么比自己的孩子更重要。为了孩子,他们可以付出一切,甚至生命。不管自己的孩子是否优秀,他们的爱都是一样的,因为父母对子女的爱是没有任何条件的。

因此,当儿女的一定要孝顺父母。因为父母不仅赋予我们生命,而且含辛茹苦地哺育我们成长,教我们做人,为我们付出太多太多。他们应当得到爱的回报,理应受到我们的孝敬,这种恩情子女们要永远铭记在心中。

作为新世纪的青少年,我们更应该做一个孝敬父母的人。孝敬父母,就是对父母的尊敬、侍奉和赡养。其中最重要的是敬重和爱戴父母。如爱父母,理解、关心父母;行动上帮助父母,为父母分忧;努力学习、积极上进,让父母高兴……

百善孝为先,学会感恩,学会孝顺,学做父母贴心的“小棉袄”。

令你的一个字600字篇2

说到要我最喜欢的一个汉字,我的脑海中出现了“爱”字。“爱”在我心中是占有一定的地位的,它的力量无限大。——题记

“爱”可以说成母爱。有一首歌唱得好:“世上只有妈妈好,有妈的孩子像块宝,投进妈妈的怀抱,幸福少不了。”对,每个人人都有妈妈,一个人没有了妈妈就不会有自己。有些人觉得,没了妈妈在身边,自己会过得很开心。但是,时间一久,自己就会觉得:其实,妈妈才是这个世界上对自己最好的人。这就是母爱。

“爱”可以说成父爱。其实,父爱和母爱一样,每个人都有爸爸妈妈。没有了爸爸妈妈,自己可能觉得生活得很开心。对,离开了父母后,自己可能会生活得更开心。但是,自己有没有想过,能养自己的父母到老才是最开心的事。这就是父爱。

“爱”可以说成互爱。每个人都会有遇到问题的时候。当自己遇到问题,就应该去和身边的人请教,从不会一直问到会;当身边的人遇到一些不明白的事情的时候,我们应该用自己的方法去帮助他;当别人遇到危险的时候,自己就应该伸出那双神奇的手,去帮助别人。这就是互爱。

“爱”也可以说成师生之间的爱。在自己的童年生活中,除了爸爸妈妈以外,还有一位在背后默默支持你的人,他能把自己都会的知识都教给自己的,他就是每个人都曾拥有的“老师”。只要自己在学习上,生活上,有一点不明白的地方,都可以向自己身边的那位老师提问。这就是老师和学生之间的爱。

“爱”奇怪多变,它可以变成母爱,父爱,互爱,还可以变成师生之爱……我喜欢“爱”这个汉字,因为它会变魔术!

令你的一个字600字篇3

我最喜欢的一个字是“家”,一个人有了家才会更幸福。

“家”,最下面的一部分就是妈妈,还像树根,为我们输送着营养。最中间的一横呢,不用说了,当然是我了!是家里最小的一位。最上面的宝盖头就是爸爸,为我和妈妈遮风挡雨,还是我们家里的“顶梁柱”呢!

记得有一次,爸爸要去俄罗斯出差一个星期,我和妈妈在家一点都不开心,一点都没有乐趣。直到爸爸回来,我和妈妈都高兴得不得了,我还一蹦三尺高。

家,能把亲情聚在一起;家,能让你烦躁的心情平静下来;家,能安慰你受伤的心情;家,能让你疲惫了一天的身体得到放松和休息……

这就是我最喜欢“家”字的理由。

令你的一个字600字篇4

关于汉字的作文400字 我最喜欢的一个字

中国文化博大精深,汉字的趣味更是妙不可言。在成千上万的字中,我就和“乐”一拍即合。今个儿,我就为大家介绍介绍它。

乐为何也?五柳先生陶渊明之作《桃花源记》中,有这么一句:“黄发垂髫,并怡然自乐。”瞧那俏皮小儿,裤腿随意地卷着,却仍被露水打湿。虽年纪尚小,“未解供耕织”,但人小鬼大,模模糊糊学着大人的样子,“也傍桑阴学种瓜”。那黄发鲐背,捋着花白的胡子,与邻家絮絮叨叨,话话农谚桑麻。

乐为何也?范仲淹脍炙人口的作品《岳阳楼记》中,有这么一句:“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有志之人,必当如此。不是只关心自己的富足便行了,而要以让百姓安居乐业为目标,国有难须奋力救国,国家壮大了依然要居安思危,不得花天酒地,声色犬马。

乐为何也?司马迁在史学巨著《资治通鉴》中曾云:“地方千里,兵精足用,英雄乐业,当横行天下,为汉家除残去秽。”的确如此,江东之地,方圆近几千里,武器精良又物资充足,自是人杰地灵,英雄辈出。有如此好的条件,那些天之骄子们更是如鱼得水,定当叱咤风云,建功立业,为汉朝除去作乱之辈,纵横天下。

乐,没有什么美轮美奂的修饰,只是这么一个实实在在的、任何人都期盼的字。

令你的一个字600字篇5

汉字是世界上最古老的文字之一,它对世界文明影响巨大,我们有成千上万的汉字,但我唯独喜欢"正“字。

正是多音字,读Zheng一声和Zheng四声部,"正“读起来铿锵有力,读起这个字就能感觉到一股正气,叫人正气飞扬,精神抖擞。

"正”字的字形方方正正,第一笔和下一笔都不同,都是横竖组成,是典型的方块字,四棱方正,清晰易认。

"正"字还有一个用途,从古至今,我们都会用“正"来记数,因为"正“字有五笔,两个就是十笔,都是整数,用“正“字来记数很方便。

“正“字的含义很有意思,我们先把正字拆分看看,把上面两笔盖住,就是“上”字,告诉我们天天向上,要有上进心,再加一笔就变成“止“,如果我们做错事的时候要懂得适可而止,再加一笔就是“正“字,意义了不得,做人就不能离开“正“字,一旦离开正就会走向邪。

做人要正直、正派,要有正气,要有正义感,要走正道,要有正能量,所以我喜欢“正”字,我要把"正“字当做我的座右铭,永记在心……

我喜欢的一个汉字是"正"字!

令你的一个字600字篇6

1

那个时候,是青春期,正上高二。

翟小如微胖,个子矮,长相规矩,因为是市井的孩子,也就不觉突兀。谭三也是调皮捣蛋的主儿,上房揭瓦,下河摸鱼,整日里上跳下窜。

草长莺飞的季节,整个世界在翟小如的眼里,都是清澈的蓝。

后来,沈文安出现了。他是坐着黑色轿车来的,白衬衣,卡其色的裤子,眉眼温和,笑容阳光。翟小如正从那里经过,步子就踩乱了,心跳得厉害。

很快就传开了,沈文安是从北京来的。爷爷是军区大院的将军,他来这里是度暑假。

翟小如嘴里就嘟囔了一句:难怪呢。谭三拿手在她面前晃:难怪什么?她白他一眼:难怪他带着北京那样高贵的气息。

小城的孩子,对首都,对从首都来的沈文安充满了好奇。他经过的时候,院子里的小孩都如鸟兽散去,觉得不敢亲近,有着很远的距离。

翟小如提了一只蝈蝈,在沈文安经过的时候捧到他手里:送你。她直直地说完,声音有些抖。

沈文安并不难相处,他们很快就相熟起来,她带他上山打枣,趟河摸蟹,捉萤火虫,偷吃蜂蜜,用桔梗编蝈蝈笼……都是和谭三常玩的游戏,但对沈文安来说,是新鲜与稀奇的。

翟小如用了她所能想到的所有玩耍方法讨好沈文安,即使她从树上摔下来,即使她被蜜蜂蛰了一头包,即使她流汗流血,也在所不惜。看见他笑,她的心里就是高昂的自豪,那是最最美好的事了。

他会为她拉琴,巴哈的《小步舞曲》。他说以后要做音乐家,全世界巡回表演。

她的嘴里就啧啧出声。

谭三穿着背心来找她玩,她看他的眼神就多了嫌弃:衣不称身,粗糙不堪,指甲缝里还有黑污。她就对他说。没空。谭三拿小石头砸她,狠狠地骂了句:叛徒。

她不在乎。

只是,夏天过后,沈文安要走了。她问他要地址,咧着嘴笑:我给你写信吧。

他拿了纸笔,给她写了串字,末了,写上,沈文安收。

大人们发现翟小如一夜间长大了,她不再疯耍,成天抱着书本看,眼睛一下看成近视,带着黑框的眼镜,脸也瘦出了尖下巴。

她写了很多的信。沈文安回的很少,寥寥几句,总是忙,忙考试,忙比赛,忙练琴,还忙北京的一帮子朋友。翟小如只带给他一个愉悦的假期,时光荏苒,他慢慢地把她挤出了记忆。

他没有信再寄来。她,越来越沉默。

是补习了一年才考去了北京。站在北京的街头,翟小如扬起头来时,眼泪就滑了下来。

沈文安并不知道,他的一次出现会改变一个女孩的命运。

到了北京后,她去过他家。但地址已经不对,北京变得太快了。

学校里排《灰姑娘》,招募公告里写着:灰姑娘的扮演者,需要160cm以上……林林总总的条件好几排。

翟小如的心就疼成了一口井,呼吸不得。原来,做个灰姑娘还是需要条件的,而她不够格,第一条就被刷了下去,她只有158cm。

眼泪。哗啦、哗啦地,落下来。

2

大学毕业,翟小如留在了北京,在一家小公司做文案,拿不高的工资。在北京生存并不如想象中容易,这里有大把的人才,她能有一份看似不错的工资已经不易。除去房租,水电,生活费,交通费,她过得灰头土脸。穿廉价的衫,用A版的包,和很多20岁出头的女孩一样,各安天命。

谭三也来北京了,他是在山西读的大学,很冷的专业,工作不好找。他偏偏想到北京来发展,他在北京西站给翟小如打电话,身上就剩100块钱了。

他惨兮兮的声音,让翟小如动了恻隐之心。他们是同乡,又曾是很好的朋友,她收留了他。她住的是那种单间,厕所和厨房公用。谭三睡地铺,说好了拿到工资就搬出去。

十月的北京已经很冷,地板又潮又凉。翟小如看着逼仄的房间,看着房间里两个穷困的人,心里很灰。

谭三没有做本专业,找了一家公司卖打印机,天天抱着打印机满北京地跑。半个月下来,一台也没有卖出去。

翟小如比他还急,每天他一回来就问:卖了吗?他摇头,但信心百倍地说:明天,明天一定会卖出一台的。他亦会说,翟小如,等我有钱了,我请你吃龙虾,再买两杯酸奶,喝一杯,倒一杯。翟小如苦涩地笑,不置可否。

在北京这段艰难的日子,因着有谭三的陪伴,她渐渐地安了些心。他们一起去市场买蔬菜,支着小锅炒,烟熏火燎的,谭三的额上会有些细细的汗。吃菜的时候,谭三总是笑着把大片的肉夹到她的碗里:吃,吃。

跟着领导去开行业研讨会,百无聊赖的时候,有个年轻的男子上台发言。她一眼就认出来了:不是沈文安又会是谁?

怎样也忘不了的脸,温润的气质,干净的眼神。他没有做音乐家,开了一家软件公司,在业界小有名气。

有硬硬的风。一路杀到翟小如心里,生疼。

那天夜里,谭三买了鲜花回来。他终于卖出打印机了,不是一台。是足足40台。

一家大型跨国公司要更换设备,他去得正是时候。这是奇迹,意味着他一年的业绩都有保证了。

他把玫瑰放到翟小如面前,她没收。要是没有看到沈文安,她也许会收下的。

谭三和翟小如是有共鸣的人,知根知底,家世单薄,都得靠自己打拼。但是,沈文安在翟小如的青春期走进了她的心里,带着一种宿命的悲凉。

她不能收谭三的花,花有花债,何况是他的感情?她不想欠下他的债。

翟小如辞了职,那时候离研究生考试已经不到三个月。她使劲地学,把自己瘦成了一枚果核。谭三做了她的邻居,住隔壁的单问。

3

翟小如考上了北京大学的研究生,还拿到了三等奖学金。有了奖学金,学费就有了着落。帮着导师做点私活,也就有了生活费。

很苦的两年。但一切都是值得的。

谭三还是卖打印机,业务时好时坏,总的来说情况还是大为改善。但是要想在北京买房,那恐怕是N年后的事了吧。

他还是会下厨给翟小如做饭,夏天的时候,两个单间的门都开着。看见谭三在烟熏火燎里的背影,她的鼻头有些酸。

他们这样僵持好些年了,她明里暗里地让他放弃她,可他就是不放手,继续做她的老乡,邻居,把大片的肉往她碗里堆。吃,吃,他依然笑着说。

她想起了他们的青春年少,那个时候,他们是真正的快乐呀。但如王子一样的沈文安出现了。他的出现改变的不仅是她的人生。还让谭三受了连累。

她想要自己优秀起来,可优秀真的不是一朝一夕的事。

很多的努力,很多的艰辛,年年摔打,带血带泪。

翟小如应聘进了沈文安的公司,她也知道他们之间的距离不是山,不是海,是天,是地。但她还是不知死活一头撞了进去。

他对她的资料很满意,他已经认不出她来了。她坐在他十公分远的距离,看他越发英俊的脸。他更加成熟和内敛,带着一种天生的王者风范。

她留在他的身边,做软件开发。项目都是团体合作,她却自己搞了几个软件,一出手就锋芒毕露。这样的高调,终是引得了沈文安的注意。

薪水高了许多,她终于可以用名牌来装扮自己了。穿PRADA的衫,用GUCCI的包,香水是顶级的好。她袅娜地穿行在办公室,引得一群男同事霍霍的眼神。

送花的人很多,追求的方式各有千秋。但她的心就是冷,冷得波澜不惊。

她只有在遇上沈文安的时候,心里才会惊慌失措。他的眼神。他的语句,他的一个动作,都让她的心,被风席卷过。她沉迷于与他相处的每一分,每一秒,她急切地嗅着空气,想要把那一刻统统地吸进去。有时候,她会来不及收回自己柔情似水的眼神,与他的目光碰上,她就垂下了眼。

她想,她只要再美一些,再好一些,再出众一些,他就能排开众人看见她了。他会说,呀,翟小如,原来我们老早就认识了。

公司的周年庆,她喝了些酒。沈文安在发言时表扬了她,还发了很丰厚的红包给她。这是一个值得纪念的日子,苦尽甘来。

她有些踉跄地走出会场,风凉嗖嗖的,她抱抱手臂的时候,一辆黑色轿车悄无声息地滑到了她面前,窗户落下,是沈文安。

她上了车,她的身体欢喜地要哭出声来。他终于看到她的存在了,而她,用了很多的努力终于为自己打造了一双水晶鞋。

他很沉默,然后车子缓缓地停到了一家酒店的面前。他一边熄火,一边说:我先去开房,然后打电话给你,你等10分钟上来。

翟小如的欢喜,变成了一块玻璃,轰然碎裂。原来,他终于注意到了她,却用这样的方式凌迟了她,他把她当成了想傍老板的女人。

翟小如没有用鞋子砸他,虽然有一瞬间她很想那样做。她只是默默地下了车,然后头也不回地走开。她很疲惫,很累。高跟鞋累赘,她抬起脚来,抛了它。

她想,这些年,她在忙碌些什么。不停地冲,超负荷地跑,只为了能来到他的身边。即使现在她终于拥有了做灰姑娘的条件,王子却依然不爱她。

有汩汨的辛酸,在她心里,辗转。

电话适时响了起来,是谭三。

她说:我累了,来接我吧。

他随意地套着T恤,在夜色里跑得飞快。她看了看腕上的表,已经过了零点,她的公主梦真的该醒了。

她趴在他的背上,安稳地睡着了。睡着前,她想,也许找一个爱自己的青蛙,比找一个不爱自己的王子,来得更幸福吧。

夜色在他们的身后沉了下去,那些过往的青春里,有眼泪轻轻地,轻轻地,被晒干了。

令你的一个字600字篇7

我学过的字中,有很多我喜欢的字,因为有了它们,让我的学习生活更加的丰富多彩。但是,在千千万万我喜欢的字中,我最喜欢的只有一个字——那就是“细”。

“细”是粗细的“细”也是细小的“细”,是仔细的“细”也是详细的细。正是因为这个“细”,细是细心的“细”也是细节的“细”。正是因为细心,细心,我才体会到了了认真学习的快乐!

记得在学校的一次单元测试中,我有好几道题都是因为粗心才少了好几分。从那以后我就决定,改掉粗心大意的毛病,在学习中要细心,细心,再细心!从此之后,每次写作业的时候

我都会提醒自己,“记得细心一点呀”!因为时时提醒自己细心,细心,我真的慢慢开始变得细心起来。细心使我能把老师留的古诗背的滚瓜烂熟;细心能让我把英语老师布置的单词默写的一字不差;细心让我可以写作业的时候得到一颗星!

因为细心,不仅我的作业写得更好了,而且,考试成绩还提高了呢!

还记得有一次我写试卷的时候,有道题不会。我马上就想放弃了。后来我想起来“要细心,要仔细”,于是我细心的又审了一下题,终于写出来了。卷子写完之后,我仔细检查了一遍,发现了错题,立即改正了过来。那次考试,我终于考到了自己理想的成绩。

正是因为细心才让我改掉了粗心的坏毛病,不仅让我得到了老师的表扬,而且学习成绩也得到了很大的提高,所以我最喜欢这个字。

令你的一个字600字篇8

微风轻轻敲开了窗户,温柔的拂着阳光。我揉了揉惺忪的眼睛,起身步到书桌旁。一张白色的纸稳稳的贴平在书桌右侧,上头苍劲有力的娟秀字迹写着“尽”──我可以终身奉行的一个字。

从小,父亲便教导我做事要“尽其所能,尽其在我”,成果不是全部,过程也很重要。我一直牢记着这句话,将“尽”这个字当作座右铭,提醒自己宁可有光明的失败,也不要有不荣誉的成功,做任何事能坚持到底,忍人所不能忍,在人生道路上“尽其所能,尽其在我”。当时,我还没有将“尽”字放在书桌旁,直到一次放弃了一个重大的考试,我才真正认真的奉行这个字。那是在初秋的季节,应考英语考试的我因前几个月贪玩而没有准备考试,最后只能央求爸爸下次再考,爸爸听了没有责备,只是严肃的和我说:“你有尽到该尽的责任吗?”我顿时惭愧的红了眼眶,低声说了抱歉,爸爸叹了口气,又说:“不是我,你应该要和自己道歉。”话落,爸爸便走上楼,留我一个人在原地。当时我脑中乱轰轰的,不断重复“你有尽责吗”的问句一声声扎进心坎里,将我剜得面目全非,只能紧握着拳头抑制快溃堤的泪水。就在此时、此刻,我忽然想通了:还有下一次的考试,我一定要尽自己的力量去夺得胜利!我无法克制的咧开笑容,跑向房间,俐落的抽出毛笔与纸,将我此刻的情绪与对未来的期望化作锋利有力的笔,挥洒在纸上,完成座右铭,一个字──尽。

直到现在,我仍规矩的奉行着这个字,一次的失败让我了解许多事,我也以此告诫自己“尽其所能,尽其在我”,仰不愧天俯不愧地,更坚信“尽”这个字能引领我走向光明绚烂的未来!

令你的一个字600字篇9

有的人在遇到困难时,只会傻傻地等待奇迹。可是最后的结果往往令人失望。为什么我们从不尝试创造奇迹呢?而能创造奇迹的两个字就是执着。

还记得吧,“超级女生”海选中那位拄拐杖的中年阿姨。是她对音乐的执着给了她又一次的新生,是她的执着让她获得了评委的认可,这难道不是奇迹吗?说到“超女”,我不得不提到那个获得全国第六名的女生——黄雅莉。她是所有选手中唯一一个没有经过正规声乐训练的女孩,也是所有选手中年龄最小的。或许她很平凡,甚至有些微不足道。但她成为了我的偶像,她在许多优秀的选手中脱颖而出。原因就是她很执着!晚上别人都睡着的时候她在背歌词,总是付出比别人多的精力。正因为这样,在比赛期间她的进步神速,她灿烂的笑容让更多人铭记。这在当初看来何尝不是奇迹?

创造奇迹不容易,自然能做到执着也不容易。因为执着要比别人付出更多的艰辛和汗水,待到别人休闲放松时自己也得继续努力。《儒林外史》中的范进考了几十年的科举,最后终得以中举。很多人说这是封建社会压制下人们产生的异常行为。但这也是一种执着的体现呀!几十年前,若是他在失败后不再执着,而是甘愿受饿,这种奇迹就不会发生。在考科举的过程中,他要忍受多少歧视,多少不公。足以可见,要做到执着很难。那些植物人的家属啊!你们是否不再期盼奇迹,不再拥有执着?可只要你们执着地相信奇迹,奇迹就会发生。在这期间,你们要忍受孤寂、难过之苦。没经历过的人不会了解,足以可见,执着有多苦。

别再把奇迹寄托在上帝身上,也别再一味地弄什么占卜,许什么愿。有谁因此获得了奇迹吗?只有执着才能创造奇迹。

“金诚所致,金石为开。”“有志者事竞成,”多少古人语在前引导,多少事例在前验证。只有坚持“执着”这两个字,才会得到你想要的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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