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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徒》经典读后感有感

《酒徒》经典读后感有感

《酒徒》是一本由刘以鬯著作,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59.00,页数:356,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酒徒》读后感(一):无题

中国首部意识流小说,小说中跳跃性的思想和情感描写让人惊叹新奇,我本来以为最后这位酒徒,或者说是我希望他能够改过自新,即使是饥贫交迫也能坚守自己的文学梦,但处于那个时代,充满着资本金钱至上味道的香港来说可能是不可能实现的。最后与其说麦荷门看不出“黄昏”的杰出优秀,我隐隐觉得他是对于眼前这个人的赌气,恨他不能把文学坚持到底,恨自己没有吸引到可以改变香港文学之风的力量。既然你当初抛弃了梦想,那我否决你,你也会不好受吧?中外历史上能够流传至今的名作家无一不是生活经历坎坷,处于饥寒交迫的境地。里面提到的乔也斯,生前没有钱,很穷,吃不上饭,疾病缠身,被人诋毁,不被认可,写出来的书也被盗版商牟利,而他的作品也是在死后的二十年后才被人们真正接受,勤奋,而不辍,又有哪些作家能够忍受这样的寂寞呢,所以酒徒的存在也不足为奇了。

《酒徒》读后感(二):酒徒皆因酒量小

饭量大,被贬为无用;酒量大,被赞为英雄——为什么会差别这么大呢? 饭量大的代表人物,是猪八戒。他的负面形象,是因为他的重大错误,广寒宫调戏嫦娥、婚宴上显露原形。 关键时刻,酒后乱行——如果猪八戒的酒量大,就不会醉,继续“天蓬元帅”的辉煌人生,至少在高老庄“老婆孩子热炕头”,而不会沦为嘲笑的典型。 武松,其实也很能吃,打虎之前四斤牛肉。可是,因为他酒量大,人们就把他吃的那些当作下酒菜,饭量大也无声无息地淹没于酒量大之中了。 更重要的是,武松的英雄气概,喝酒之后才达到顶峰,不仅能用粗蛮的拳头打死老虎,还能用精湛的醉拳击倒蒋门神。 唐诗宋词,有酒前写的,也有酒后作的,还有一边喝酒一边吟诵的,“举杯邀明月”。男诗人,女词人,酒的醇厚和他们的才华一起流溢,酒的芳香和他们的意兴共同飞舞。 可是,他们很少赞美吃,因为“馔玉不足贵”。偶尔涉及到吃,也是为了下酒,“烹羊宰牛且为乐”。 酒,是文人生活的一部分,和诗词曲赋一样,代表了雅。 其实,酒还代表了权力。历史上,酒的酿造、售卖,长期被官方垄断。所以,诗词之中的赞美,也包含了享受特权的惬意。 现代社会,喝酒和交际密不可分,酒量大意味着圈子大,酒量大是一种技能——却没有人关注他吃了多少菜、吃了多少饭。 酒量大,是交朋友、谈生意的必要条件——对于男人基本是肯定的,对于女人也差不多。

《酒徒》读后感(三):酒徒

刘以鬯的文字真是让人欢喜。每字每句都像在安慰自己,又像在讨伐世界。

《酒徒》的主角就是一个酒徒。人非的有点“恶习”才好。这个恶习既能让你解忧排闷,又能让你念念不忘的想戒掉它。这就是一个人的出口,遇到再伤心难过的事,喝几杯就熬过去了。在阳光明媚的日子里,也可以给自己立个标杆:再也不喝了。刘以鬯说:没有恶习的现实就像一百个老太婆的喋喋不休。

这个酒徒深爱文学,而且对自己的欣赏水平与创作能力相当自信,他对古今中外的文学如数家珍。

但是,他不得不放弃自己的文学追求,为了生存,为了碎银几两,他要迎合读者,写武侠小说,写黄色低俗小说。

这是他的纠结与不幸,也是整个中国文学的尴尬与不幸。中国作家写不出《战争与和平》的原因,书里列了七点。中国既没有读者,也没有书评家。

他喜欢风淡云轻的女子,比如舞女。不喜欢爱他的小姑娘。房东家女儿在追求他,他只好搬家了。

跟布考斯基有点像,但比布考斯基文雅很多。非常棒的香港作家。

《酒徒》读后感(四):沉浸式体验酒徒游离在醉酒与清醒、回忆/迷梦与现实之间的混沌世界

近年来《困在时间的父亲》被称为沉浸式体验爱茨海默症患者的视点,那刘以鬯1963年的《酒徒》就是沉浸式体验酒徒游离在醉酒与清醒、思维/意识与理智/逻辑、回忆/迷梦与现实之间的混沌世界。

文字上是小说与诗的联合。

作为高逼格的文学青年酒徒“我”,现实与理想存在三重的差别:

1、地域身份:因战争颠沛流离,造就回不去的故乡,而身处充满铜臭味、唯利是图的商业社会香港;

2、文学理想:“五四”后文化运动新文学的百花齐放,而眼下无人再读严肃文学,而四毫伪文艺小说、武侠小说、黄色小说,好不容易出了佳作却被盗版商窃取赚得盘满钵满。自己也为稻粱折腰写黄色小说,放弃《先锋文学》杂志的编辑工作。

3、爱情理想:可笑地爱上了舞女杨露,大家都是同病相怜,被生计“逼良为娼”。而杨露嫁做他人妇,他继续流连于手指舞厅,买醉买廉价的爱情。

酒徒三次搬屋。第一次搬离司马莉-17岁的人老鸨的灵魂,因为看不清前途而叛逆、过早付出肉体,不断挑战“我”的戒。第二次搬离老公常年在外走船、女人遍布各个码头的房东太太,因寂寞一直想上他的床,但作为受过高等教育、高风亮节尚存的“我”不会接受这样的不明不白。第三次搬离雷老太,视他为战争中早逝的儿子,却被他酒后吐真言戳破幻梦,从被疼爱的精神寄托到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酒徒的良心无法直视雷老太的善和可怜。

看完这本书再看《花样年华》,实在太多《酒徒》《对倒》的影子,喝得醉醺醺要人扶进房的邻居酒徒顾生-酒徒,周慕云的工作是编辑且帮报纸写武侠小说-酒徒,喝喜酒的房东夫妇-司马莉父母,周慕云和苏丽珍双方的另一半出轨和他们的结合-《对倒》的错位……就是1963年的味道。每一帧都值得截图下来学习摄影。

《酒徒》读后感(五):六十年前的当时

前两日看《岛屿写作》之刘以鬯1918,片中展现了许多摘自《酒徒》的文字段落,不断惊艳我,便立即拿出书架上的《酒徒》一睹为快了。

起初觉得切口略小,大概因为主人公是个生活单调且不得志的文艺工作者(前面关于他本人创作表达方面的表述又太少),所以透过他所展开的社会面比较窄,而且多少有些阳春白雪(也许和刘先生的生活经验及香港逼仄的生存空间有关)。很快,随着出现的女人越来越多,辐射范围逐渐扩大,六十年代初期的香港城市面貌也呈现得越来越广。而原本觉得阳春白雪的一面,也在一段段酒醒或酒醉的言之有物中透出一位知识分子的良知和违背良知所致的苦闷,并且作为镜像,映照出当时“只讲价格,不论价值”、漠视文化与艺术的商业氛围,以及在此之下人性的麻醉和前景无望。

作为创作于六十年代的一部小说,《酒徒》的时代性显而易见,艺术性和实验性也毋庸置疑:刘先生用一对括号划分出了两个时空,一个是绝对当下的“彼时”,一个是正在书写的“此时”。两个“当时”构成了一种重合。除了这时空的重合之外,还有小说与诗的结合。这些新的尝试放在今天,也是值得关注的。

但是技巧方面,我总觉得略显刻意,不够浑然天成。书中时而的一些用语稍有说明之嫌(如在括号中加“我想”),感觉对于意识的流动和跳跃方面,处理得并不十分自然,对节奏也有影响。另外,像“思想在烟圈里捉迷藏”这种对当时状态的具像化描述,放在第一人称上多少感觉有些断裂。谈论文学本身我倒觉得还好,毕竟“我”是个文人(普鲁斯特谈得更狠),问题在于谈论的方法非常生硬,全无意识流的轻盈之感,这点实在可惜。相比之下,更喜欢他写于十年后的《对倒》,感觉更成熟,也更巧妙,可以看到写作者的求索和进步。

《酒徒》的文字当然是美的、灵的、哲思的,它们是诗。而且刘先生夹在其中如文艺评论或宣言般的段落,六十年后的今天读来也依旧受益匪浅。其实我认为他是可以写得更好的,但是当时的环境、生存压力和写作经历多少还是限制了他,像他在书中写及的旅英作家,无论如何也有些眼高手低、力不从心。

文艺作品与时代背景密不可分,所以刘先生不断闪回到种种过去。只是,当时的他念着当时,殊不知如今的我们,也念着当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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