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林网

《两汉魏晋南北朝宰相制度研究》的读后感大全

《两汉魏晋南北朝宰相制度研究》的读后感大全

《两汉魏晋南北朝宰相制度研究》是一本由祝总斌著作,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64.00,页数:326,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两汉魏晋南北朝宰相制度研究》读后感(一):到底什么是宰相,依然是一个问题

一部研究两汉魏晋南北朝乃至隋唐政治制度史的必读书,把中央官制从两汉三公九卿制到隋唐三省六部制的演变流程阐述地很清楚,祝先生史料考辨能力很强,不厌其烦地将很多执掌的细节考证清楚,以此为线索,串联起了整个两汉魏晋南北朝的中枢政治史。

本书的薄弱之处还是在于作者对于宰相的定义和对尚书、中书、门下三省是否是宰相的相关界定讨论。其实宰相本来就是一个很模糊的概念,其职权随着君权和实际政治形势的变化而保留了相当的弹性,汉初功臣集团的代表萧何、曹参、王陵、周勃、陈平是宰相,汉武帝时期唯唯诺诺的石庆、公孙贺是宰相,季汉总览大权的诸葛亮也是宰相,宰相上可以与君王共天下如王导,也可以一事无成如石庆,诸葛亮在刘备时期和刘禅时期的丞相职权也有了很大的不同,所以宰相的权利并不能简单归结为祝先生提出的几个标准,到底什么是宰相,依然是一个说不清道不明的问题。

《两汉魏晋南北朝宰相制度研究》读后感(二):《两汉魏晋南北朝宰相制度研究》读后感

中学学古代历史,隋唐时期政治制度方面有很多创设,三省六部制乃其中典型。当时给人的感觉是,这些制度创新全出于隋唐的原创,好像是隋文帝、隋炀帝以及唐代开国君主在短时间内另起炉灶一一创制。当时的历史观念几乎是静态的,以为秦汉就是三公九卿制、隋唐骤然一变为三省六部制,完全没有关于魏晋南北朝近400年的制度变迁,历史仿佛出现断流,前后迥异。实际上,这些变化都是点滴积累的结果,三公权势的衰落从西汉就开始了,尚书台、侍中们的崛起也可以追溯到汉武帝时期,此消彼长、有升有降,有时也有反复,经过复杂的变迁,到隋唐时终于定格为成熟、规范的三省六部制,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史中极为重要的——宰相制度有了新的面貌。

本书的每一章,都介绍了本章论述主体的源流,几乎都可以追溯到一位皇帝——汉武帝时期。浅薄如我,只知道汉武帝是雄才大略的千古一帝,不惜几乎耗尽西汉建立六十余年的各项积累,对外强硬、对内强暴,建立了不朽的武功和王霸之业。近年来,对汉武帝的认识渐深,对他更是没有好感,尤其受历史小说《亭长小武》等影响,十分厌恶这位刚愎、残忍、强权的统治者,连带着对他的那个时代也颇为恐惧。读了本书,才发现,汉武帝时期的创设真可谓不少,尚书、门下、中书的各种名义或实际的功能几乎都肇始于他的时代,虽然许多只是临时性的、未延续的制度调整,但也为东汉或更后面的魏晋南北朝创造了先例和条件。

汉武帝武功之外的行为、汉武帝时代全面的变化值得进一步地了解。

从本书中可以看到,三公是两汉的宰相,尚书令、仆射(及领尚书事)从东汉开始上升,由禁中咨询、文书之任渐渐升为实际的宰相,三公日渐荣誉化、虚衔化;门下的侍中等从东汉设立侍中寺开始渐渐上升,到南北朝时虽还不是宰相,但已经为它成为宰相奠定了基础;中书也是一样,在西汉偶然性出现,西汉末期以及东汉都无此官,到魏晋时期通过执掌草拟诏书发展到参与议政,不断提升地位和权力,逐渐具备宰相的性质,甚至在南朝后期中书监、令都成了虚誉职位,“宰相”权力渐落到更低级的中书通事舍人手上。到唐宋时期门下省、中书省终于与尚书省一起,三足鼎立,成为真正的宰相。

地方行政区划与此遵守共同的变化轨迹。郡县制下的郡不断增加,为了监察地方的需要,开始设州;州越设越多,多到不得不降格;到唐代之后,州县渐成了一级,后来又在其上设省。当然,有一点不同在于,中央官制有升有降,以升格为主,原来最高级的(如汉代三公)名义上依然很高,只是实际上权力下降;地方区划以降格为主,因为经济社会不断发展,人口增殖,区划不断细分,不得不在原来的基础上再增设新的高级区划单位,加强与地方的联系和管理。

什么制度都不可能永久有效,再伟大的统治者也不可能制定万世有效的制度和政策。秦始皇不能、汉武帝不能、唐太宗也不能,更遑论庸碌平常的一般统治者了。制度有时候是受形势所迫,为了统治的效率和便利,做出临时调整;有时候是长期的发展变化影响、推动制度相适应地变化发展。但无论是临时调整,还是长期影响而产生的变化,都是为了更好地适应当下,服务当下。一味崇古守旧不可取、盲目更张也不会有什么好结果。

PS:读完本书,还有一个感想,那就是:无论什么时候、什么环境,离统治者越近,越有可能跃升,哪怕权位极其卑微;离统治者越远,越有可能在实际上降格,哪怕曾经无比得高大、辉煌。

《两汉魏晋南北朝宰相制度研究》读后感(三):论中国制度走向

倘若让我们穿越到过去,去幻想自己最希望爬到什么官职,那大多数人的第一反应想必都会是宰相,可是若想当宰相又怎能不了解宰相呢?这本书,祝先生为我们很好的勾勒了从西汉到魏晋南北朝的宰相制度,讲明讲清在过去究竟什么是宰相?

第一个问题便是,宰相是一个特定的官职吗? 倘若不了解中国官职史的人,一定会脱口而出,当然是啊,宰相不就是皇帝之下最大的官吗?但是,不是。宰相确实是代表皇帝之下,万人之上的官僚,但是从来没有一个官职名字就叫宰相。宰相更多只是一个代称,代表某个官职在这个时间段掌握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权力。在两汉,宰相叫做三公——司徒、司马、司空。在魏晋转而开始由尚书专权,直到隋唐彻底转向三省六部制度时,尚书令、中书令和门下侍郎以及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成为真真正正的宰相。

那么宰相究竟掌握了什么权力呢?

祝老先生在书中用了大篇幅去给我们讲清,实际宰相的权力一定有两个:一是议政权;二是监督百官执行权。只有参与议政权,才能进入政事的决策阶层,对天下的大事有一种参与度。当然这种议政权往往就会形成宰相官位转移的一个摇篮。譬如,汉武帝时期由于他本身独揽大权同时后期征战西域战事繁多时,当皇帝一己之力无法真正批阅如此多文书时,身边的侍从就开始帮助皇帝处理政务,这时这批小官就开始逐步逐步通过皇帝近臣的身份掌握权力。当然这种权力是不成体系的,往往伴随着皇帝的宠幸。这种执政地位没有那么稳固,因为当皇帝想要裁撤宰相时,往往由于制度使然,没有那么随心所欲,而近臣不同。例如霍光时期,霍光就担任过尚书令和领尚书事,但是当时的尚书令和领尚书事制度上并不能体现其权力之大,况且当时的丞相府有四百多属官,而尚书府仅仅只有下属十一个官员,尽管尚书想要代替宰相,能力上也做不到。于是霍光过世之后,尚书的权力又开始收缩,这种情况下,权力的更迭摆明在因为他是霍光,而非因为他是尚书令。这就是未形成制度的权力弊端。

但是,这种弊端往往确实权力转移的前期形势。正是由于霍光也好,石显也罢,从近臣一个个步入权力殿堂的人物成为大权独揽的中心时,这项制度开始偏移。也正是由于这类小人物的集权,三公才会慢慢被架空,从而转移成三省六部制度。当然中间形成了一系列的权力斗争和嫁接。祝先生正是通过一个个史料为我们讲述了这权力更迭背后的运转逻辑是什么。当然,其中的缺点我认为是,在写南北朝时,并没有写出其中门阀消亡和寒族崛起时带来官职如何改变。我认为可能也没有一本书真正论述清楚了,还需要史学界继续努力。那么,这种制度的变化代表者什么?我相信是更需要我们关注的

中国制度为何形成和其重要性程度有多少呢?

中国起源于农业社会,其根就是农业文明。于是和西方的自由平等不同,他急需集权去保证自己制度存在的基础,同时农业耕种也需要集权来保证他的稳定。于是农业社会一定会出现君主大一统——两河流域、古埃及、古印度和中国,谁又能摆脱这种宿命呢?那么在君主专政下,效率一定是最高的,因为往往一个政令可以以最快速度下至民间。但其往往伴随一个问题,就是君主的精力是有限的,即使在开明的君主往往也依旧会犯错。这种情况下将整个国家的命运建立在一个人身上,容错率是极低的。这时,往往就需要辅助集团,于是中国就发展出了官僚体制。而宰相往往在制度初期是官僚体制的代表人物,从各方各面辅助皇帝对国家进行管理。

但是,在过去君权神授的年代,皇帝就是国家的拥有者,如何制约皇帝就是制度需要存在的意义。如果没有制度,皇帝便可随心所欲安插佞幸存在于官僚之中。而有才的人 却只能依附于小人之下,即使运气很好做了宰相也会被皇帝随心所欲地裁撤。制度的严密和不能随皇帝心情随意变换就是其根本目标。只是,中国制度史却又是一部宰相权力被君主逐渐削弱的可悲历史。西汉的宰相权力是很大的,于是才会出现霍光、石显直至最终王莽篡汉。也正是因为王莽窜汉,从此造成了君权和相权无法弥补的裂痕。从东汉光武帝伊始,皇帝开始有了分割相权的目标。于是,三公逐渐被近臣尚书中书门下替代。随之发展的便是,三省被裁撤,被内阁和军机处 替代最终真正走向君主大一统,中国的黑暗时代彻底来临。

三公如何走向三省,是本书最重要的成书逻辑。倘若想要读明白两汉魏晋南北朝的官僚历史,读他准是没错的。但是读完不免最终是有些怅然若失。中国历史真有他背后的重复趋势,是被历史逻辑所影响的。三省的发展靠的是成为皇帝的近臣,后期的宦官也好外戚也罢,都是源于是皇帝身边人。不论官职如何发展,我相信在封建制度的蚕茧下,最终只有一条路就是君主彻底的大一统,发展出更精神的封建制度,却永远无法打破包裹在外的老茧,又有什么好的呢?

《两汉魏晋南北朝宰相制度研究》读后感(四):读书笔记长见识

1、 全书回答问题:宰相究竟握有什么权力?宰相制度变化发展究竟为何?考察秘书咨询官员的职责和任务

啥是宰相?具有议政权与监督百官执行权,不宜过分强调制度变革中皇权和相权斗争的因素,而应该看到目的性统一于维护统治且变革来自于制度的不适应(thk:实际还是制度突然不能满足皇帝的私欲如武帝,也可能是消除特别人物影响导致如宣帝或后主)

2、西汉初:三公中丞相为主,三公并非官方称谓仅符合先秦学说(含义等于宰相),特别注意此阶段三公也没有官员任免权和指挥权,只有主动推荐和监督考核的权力,丞相长史由皇帝选派,其他自己聘任;御史大夫寺设置在宫中(或最近),皇帝诏令由其草拟并提交尚书留档复核再下达到丞相府执行;汉初延续先秦制度,又根据黄老思想,有虚君实相有责政府思想,宰相不管小事,主动奏请的大事也不多。平日诸卿和地方长官依据变动较少的律令、诏书独立处理政务,宰相仅定期派掾史检查,特别是年终进行考课,奏行赏罚。以列候充当宰相但后人能力又不足。汉武帝改用儒家思想后专权于上,则多选用中朝官以参政议政。霍光领尚书事后文书更专。

3、西汉末东汉初:三公鼎立,设置太尉、司徒、司空;分别管理九卿与郡县,督管军事、民生、水利工程;改革原因在于两府不足以应付天下动乱,后又因人废政(哀帝宠信想提高顺位),东汉则出于皇帝集权之必要(王莽篡汉)需要防备三公

4、西汉中朝官:大司马(辅政)、诸将军(辅政)、侍中与中常侍、尚书及领尚书事,但中朝官仍以议政参谋为主,并无主动推荐和最终决策权力。此时尚书虽权力加大但仍然不能收天下文书更无下诏权力(成帝扩四人为六人曹并置尚书郎四人)。三公权力仍然明显大于尚书且通常领尚书事(通常因为是辅政大臣需要能够直接指导皇帝)。

5、东汉:光武为集权而收三公权力于自身,没办法开始依赖尚书,但此时尚书仍然仅咨询作用。章帝之后皇帝诏令通过尚书下达且增加了对百官的核奏之权(三独坐),后面小皇帝更需要尚书随时咨询(年纪大见太后也方便),并恢复录尚书事制度来进行辅政因而权力略大,宦官也因为尚书好控制而得以专权(小黄门、中黄门、中常侍等,因文书必须这些人由后宫发往尚书台),但仍然无法左右三公宰相地位(表现在举荐权)。明帝后成立尚书台(但名义上仍列于少府属官),人员由六人扩充为36人并设置尚书令(1)、仆射(1)、尚书(6曹)、丞(2)、郎(4)、令史(21)

6、三国:魏国三公仍为宰相而非俱官(位高但未必有实权,表现在日常事务不需要三公来处理,而全部归尚书来决策),尚书确实进一步权大但这是军政府客观导致的(理论上肯定如此,但实权有多大程度则是关键)。《三国志三公宰辅年表》有总结(与其说是总结制度,不如说是根据实权来的)。

7、晋朝:从司马篡位后三公即慢慢变为尊号(例如钟会、邓艾根本不在府,西晋另有五公可以做加号,司徒勉强有点权力),尚书实变为宰相(尚书经常佐助皇帝对文书做出反应,形成决定,交诸卿和地方长官执行的结果,便削弱了他们像汉代那样依据律令、诏书独立处理政务之权,但此时尚书仍在宫中)且尚书台已经有权独立地颁下文书,指挥政务。这种文书叫尚书敕(台敕,此权力自晋朝才有,汉代三公指挥全国政务都通过奏请皇帝下诏令来进行),另外尚书并不是令、仆射的掾属,处理有关政务有很大独立性,实乃同僚,大事件需要八座集体合议(平议)。东晋则必定录尚书事来判断是否为宰相。人数上东汉尚书台才有令史二十一人,至西晋正令史达百二十人,书令史达百三十人。另外后期到东晋比较特别的是寒门充任尚书令和令史做实际工作,而贵族为尚书郎和八座仅进行最终拍板决策。

8、南北朝

9、门下:侍中在秦以前原意是丞相府官员入职皇帝身边方便沟通的官职,西汉后成为类似贵族的皇帝伴读子弟(主要是生活侍奉),汉武后主要做儒学方面的顾问,东汉章帝后不能出入禁中(权力全部归中常侍等宦官),灵帝嘉平六年时成立侍中寺升品秩(独立于少府,长官比二千石),下属固定黄门侍郎(后改侍中侍郎),从而得以“省尚书事” (thk:这里感觉行文应该先说中书再说门下,行文很奇怪)

10、中书:西汉时创立全名为中尚书,多数是宦官。宣帝后夺尚书权到元帝石显为极点,不过成帝后又恢复了原来地位。机构为令(全名为中书谒者令,不用宦官改中谒者令)、仆射、丞,曹魏才增加郎

11、总结:因君主集权弥补宰相失误的秘书咨询机构越来越完善并逐渐取代外朝宰相。

个人思考:

全书整体行文结构还是有点混乱,应该按照朝代一个一个说分别说何职务为宰相何职务为中朝,最后再分三公、尚书、中书、门下的职务变化进行总结。现在先说完三公尚书等于把外朝变化全部说完勉强尚可,但后面先说门下再说中书则非常奇怪,而且又得全部朝代重新说一遍。

体现的还是皇帝身边秘书逐渐替代宰相而最终又形成定制(因工作量而增加下属官员)而成为正式机构(内廷而外朝) :

三公 - 尚书台 - 中书侍中 - 三省(台)- 翰林学士 - 枢密院 - 内阁(此机构没有下属官员的膨胀过程,奇怪) - 军机处

宦官政治感觉是个有意思的题目(甚至可以全球对照,比如拜占庭和奥斯曼帝国),还可以跟秘书制度一块研究。

《两汉魏晋南北朝宰相制度研究》读后感(五):书评

本书看似讲的是宰相制度的演化,实际上是集中讲述了这一时期中央政治制度与官僚体制的内容。读后方知钱大昕所讲的”予尝论史家先通官制,次精舆地,次辨氏族,否则涉笔便误”道理。本书从史学研究的角度来说:(1)历史逻辑极其严谨。原本以为因果推断只能作用于经管类的研究之中,想不到作者早就使用这样的思想提出了很多猜想,并用史料一一证实,其精美程度令人瞠目,每一次证实都是一篇《经济学季刊》的水平,(2)历史格局非常高远,作者不同意传统由君相权力之争所演变的宰相制度变更,而是本着行政效率而提出的,这一点在史学研究中极为可贵。(3)历史研究视角之新颖,比如从政治制度与宫廷布局出发探讨内外朝制度的形成,从机构编制数来判断行政功能。考据详实,无一句冗言,大胆求证,无一句可驳。因果推论,实字字珠玑。在此基础上,本文以两汉魏晋制度作为依托,探讨历史演进过程中宰相制度的形成与演变形式,具体来说:

一是宰相制度实际上在经历不断的切分。宰相制度本质上是行政制度。而这种行政与内庭顾问制度的直接区别在于,是否开府设立部门有关部门、是否通过开府设立的200-400人执政团队。更具体来说,宰相制度应该具有以下的职能:(1)信息传递,信息必须要通过宰相(三公)才能够上传下达(2)人事任免,宰相制度还拥有选人、用人的权力(入仕必经三府,即征辟与查举也要经过三府)(3)日常行政监督与年终考核,通过左右曹对奏折内容和年终绩效进行监督,监督文武百官。(4)日常政务的处理判断,独立处理六部事务,并发布政令(5)面对皇帝的谏言献策与奏行赏罚。自宰相制度确立后,加强皇权的办法主要就是,通过限制宰相的行政机构规模,或把其职能通过外部化的方式处理,再或是围绕前四点完全剥离并成立新的政府机构(后世成立通证使司、吏部、都察院中的六科给事中、与其他五部)。直到明代在此基础上仅保留第五点,将政府负责人变成了高度依赖皇权的顾问咨询的角色,明清的大学士、首辅大臣,甚至是军机大臣都是如此。故明史有言,本朝阁老实为宋翰林知制诰断非宰相之任。

二是尚书制度实际上是经秘书机构发展而来。具体来说,其经历了以下几个过程:(1)最早帮助皇帝清理上传奏折的角色,增加了帮助皇帝起草和下发奏折,最后成为必须要经过尚书台的上呈和下达才能发布。(2)逐渐增加了可以针对奏折内容进行批阅整改初步处理意见的权力,针对奏折内容的向上建议和谏言献策之权(3)逐渐增加了后续的审核监督,再衍生出针对执行情况的用人之权。最终形成了类似六部事务方面的国家领导小组,实际上这也是从历史来看无数内朝机构走向外朝的结果,如宋代的知制诰、明代的内阁与清代的军机处的由来和产生。同样,也是六部产生的原因。尚书制度的巅峰是成为了宰相制度的替代品,即拥有上述宰相权力的5点,但通过录尚书事、尚书令、尚书仆射、尚书之间的行政分工与平等行政地位,使宰相机构的权力行使分割开来。

三是门下省、中书省因尚书制度出现而出现。在中国古代制度的制约与分权沿革长期存在,制约外朝,而基于内朝的需要发展了尚书制度,随后为了制约正式制度化的尚书制度(即新的宰相制度)而产生了门下省制,门下省拥有两个职能(1)对尚书省上传的奏折再审核(2)对中书省下发的奏折进行审核,实际上这两大职能在设计之初都是为了限制外朝的权力,对外朝处理的国家大事进行监督和审核。只不过由于历史的不同阶段,审核的机构和人员不一致,而本质相同,如士大夫担任的门下省,形成了唐时期的三省制度,最后正式外化成为了政府部门的组织形式。

同样,这种审核机构也可以是由宦官审核的中常侍、小黄门制度,直到明代衍生为司礼监制度。这种方式的好处在于:(1)集内庭办事机构于一身,既解决了士大夫阶层不能或不愿意担任侍从机构在人格上的困扰,又使得需要呈递奏折至禁中的宦官制度能够内嵌其中。(2)宦官教育培训的基础上,具备处理政务的能力,宦官缺乏外部的社会基础,只能依附皇权,而且又与外部社会少利益联系,更容易信任,更重要的是内庭制度属于禁中事务,皇帝处置的灵活性很强,不需要外朝的配合,更不必强行遵循某些资历。由此逐渐衍生出明时期的司礼监与内阁的“対柄机要”。这种权力的产生,实际上就是在与皇帝的侍从陪伴中得到了皇帝的信任,最终拥有对内阁奏折的审核权、对皇帝的谏言权与奏折下发的初审权(本质上即东汉后期及魏晋阶段门下省的权力加上部分内庭的奏折呈递权)正式形成了介于内庭与政府之间的混合政治制度。而要注意的是,宦官履行的这部分职能,最早都是由受宫刑的士大夫或寒门子弟来完成,只不过因后备人才的缺乏而转为了这种方式,这种方式最大的特点就是高度依赖皇帝的信任,从简单的侍从、投递奏折、保存典籍、开始逐渐赋予某些事务的参政议政权力,从而利用皇权“疲倦之间有所割制”,这是宦官制度获取依附皇权的根本方式。

而要格外注意的是中书省与尚书省、门下省的关系,虽然门下、中书都是对尚书省分权的方式,但二者本身获取权力的方式确存在差异,门下省主要是靠侍从皇帝获取的政治信任,从而获得了充分的政治授信,这种授信逐渐转化为内庭机构与外朝机构的对柄机要关系,这种授信的形成方式决定了其形成梯队更为连贯,所以容易形成集团。而中书省则不同主要是靠个人的文字和文学水平,靠知制诰获得皇帝的信任,带有很强的不稳定性,因而更多表现为“权寄”的特征。更重要的是中书省由于这样的特征往往必须在汉民族主导的朝廷中才能有所作为,在东晋、宋、明时期发展非常迅速。而在少数民族执掌政权的情况下,则很难产生除草拟政务以外的其他权力,常常充当吉祥物的角色,这种情况在北魏、元、清时期都非常明显。

四是机构编制与办公地点是研究其行政功能的重要方式。本文的重要创新研究,即将政治制度与宫廷内外的建筑布局相联系。实际上就是机构编制和办公位置的重要性,编制的多少决定了是议政机构还是执行的行政机构。比如在尚书编制较少时(西汉仅有10人左右)其只能承担呈递和助理辅助的职能,而无暇判断外朝的对错,而当尚书省正式确立并设立了尚书、尚书郎、尚书令史变为300-400人的专业团队时,其就具备了宰相制度的基本职能。同样,当门下省正式确立且拥有编制后才正式拥有了对尚书制度的制约权力。中书省也发展除了中书令、中书监、中书侍郎、中书舍人等职位后才正式确立,当然这种变化随之而来的是实际权力也从机构最高负责人向中书舍人、尚书令史这种执行层负责人转移。

同时。以禁中内外划分的办公地点+机构编制数+机构负责人的行政级别,就能够决定机构在帝国中的地位、功能,以及是否从属于政府办公机构还是内庭办公机构。当然,这种演化和演进速度并非是一蹴而就,都要经历几十年,甚至是上百年,实际上也是由于皇帝扩权的需要、提高行政效率的需要、再或者是分割外朝权力的需要,从让皇帝信任的寒门子弟不断充当该职务,并对该职务不断赋予更多的权力,最后把这种权力用制度的形式确立下来,从而成为正式的机构和部门。

五是行政制度的设立是往往是历史博弈的结果。从历史来看,往往是皇权与相权之间、提升行政效率与降低行政错误之间的博弈,在不同王朝拥有不同的统治集团,也就产生了不同的统治特点,因而也就产生了不同的制度安排。总的来说,在皇帝扩权、提升效率,加强对外朝制约的基础上,衍生出了三种方式(1)通过设立内朝的制度构想,选拔寒门子弟或宦官提供政务顾问和咨询,帮助审核外朝承报的可靠性;(2)利用分化对立的政治势力,担任新设立的职务,再不断对该职务的职能扩权。(3)利用自身能力乾刚独断,亲自颁布诏令,直接获得处理能力。这几种方式的出台则必然会受到皇帝个人能力和精力的制约、降低行政错漏的需要以及士大夫阶层、军功集团和勋贵集团的联合冲击,继而在博弈中演化出了很多形式,比如尚书制约三公的制度、中书门下制约尚书的制度、皇帝亲自下诏的制度、中书门下尚书三省并立的制度(隋唐三省制)、门下、尚书与手诏并立的制度(清军机处与内阁、奏折制度),比如清代乾隆时期,本着保密、高效而且集权于皇帝的需要,使用重大要务交军机处处理、日常要务经内阁处理,皇帝亲自给地方负责人下诏这三种并行的制度安排。

六是中国古代的制度设计带有明显的延续性特征。目前,常见涉及的官职往往是将行政级别与岗位职责混为一谈,这使得在浏览历史特别是南北朝时期的历史时,往往并不知道某个官职是否拥有实权,权力的边界和分工是什么。在本书中则给出了相当多的介绍,比如

东汉及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散骑常侍、侍中、黄门侍郎都是负责“平尚书奏事”也就是对尚书的上奏进行核对品评的皇帝近臣,参与谋议和进行谏诤,成为了尚书制度外部政治化后新的内部牵制制度。再比如小黄门其实就是负责将政府机构负责的奏折送交皇帝。此外,很多明清时期的政治制度设计比如通政使司实际上就是尚书制度向上通传政事的由来。六科给事中实际上也是尚书的演化,均具有根据奏折封驳审议的权力。尚书郎、尚书令史、中书舍人实际上就是明清之际的内阁中书、笔帖式与军机章京。平尚书奏事与实际上就是后世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在军机处上行走。这些制度安排的本意就是让日常政务和“三重一大”事宜区分开,提升行政办事的效率。

七是因果推断能够很巧妙的运用到史学研究之中。祝先生将因果推断成功的运用到了对宰相制度的研究之中,继而推断某个职位是否具有实质性的权力以及权力外延、以及部门之间的制约关系:从正面效果来看,(1)观察担任某一职务的群体特点,出身寒门还是士族还是出身皇族,年龄大还是小,是否有过充足的政治经验,来推测这一职务是否具有实权。同时,总结出担任这一职务群体的共性政治活动,如果活动具有共同的指向性,那么可以推测这一职务的实际作用。(2)观察担任某一职务的史书证据,从史书的日常评论(比如清简还是繁冗,以及士大夫对待某一职务之间的态度(比如士大夫在拒绝某一高职位后往往会接收低职位),比如士大夫对待某一职位的态度是正面还是负面,肯定还是否定,是否会引发社会舆论关注,引发皇帝和士大夫群体的评论,来推测职务之间的对比情况。

同时,他还使用了结合史实猜测的反证法,(1)某个人物实际握有权柄且拥有多个兼职,那么就要合理推测是基于个人而不是某个职位本身所拥有的权力,这一点应和同时期担任该职位的人物对比也是如此。(2)某个职位如果真的有法定权力,那么担任的这群人应该在参政议政上拥有很大的权力,就应该能在史书上留下痕迹。(3)某个职位如果真的不可或缺,那么同时期在史书中知名的大臣,公认的与皇帝紧密联系的大臣应该也会担任这一职位。(4)某个职位如果真的对其他有制约作用,那么同时期两个敌对政治势力会在这两个部门之间存在竞争关系。比如司马懿时期的中书令长期与司马氏关系不好,了解这一岗位可能并不重要。而东晋时期的门下省负责人与王导、王敦家族政治的长期对立,能够猜测出门下省可能存在的制约作用。

本文由作者上传并发布(或网友转载),绿林网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未经作者许可,不可转载。
点击查看全文
相关推荐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