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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涅阿斯纪 特洛亚妇女读后感1000字

埃涅阿斯纪 特洛亚妇女读后感1000字

《埃涅阿斯纪 特洛亚妇女》是一本由[古罗马]维吉尔 / [古罗马]塞内加著作,世纪文景/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59.00,页数:500,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埃涅阿斯纪 特洛亚妇女》读后感(一):期待真正从拉丁文翻译的笺注本!

卷一订误

第一句,arma应译为“干戈”而非“战争”,原文即以武器代指战争,中文中刚好有对应的词;

223-296行中,“让整个世界向他们关闭了大门”,“大门”是增加的实词,原文是“封闭了回转之路orbis”。

“我不施加任何空间或时间方面的限制”,应为“我不施加任何量度或时长的限制”,“时间、空间”的表达出现很晚,不宜用于古诗。

417行,“阿拉伯”应为“萨拜安”(Sabaeo),是阿拉伯半岛南端的古老民族。

458行,未点名“阿伽门农和默涅劳斯”,而是“阿特柔斯之子”(Atridas)

459行,“残忍的阿奇琉斯”,不是残忍,应为“凶猛”(saevus),同时漏译“对两方都(ambobus)”,因此全句当为“对两方都凶猛的阿喀琉斯”。

待续……

是不是有人在重译?希望出版带笺注本……哪怕是翻译现代语言的好笺注本都可以接受。

《埃涅阿斯纪 特洛亚妇女》读后感(二):一部比《伊利亚特》更伟大的作品

当维吉尔还在写作《埃涅阿斯纪》的时候,抒情诗人普罗佩尔修斯就在《哀歌》里写道:罗马的诗人们,还有希腊的,你们让路;一部比《伊利亚特》更伟大的作品正在创造。

史诗的品格是雄伟、浑厚、磅礴、不拘小节的,维吉尔的作品不仅承袭了这些伟大的品格,更把细腻和柔情赋予在这些伟大品格之上,使刚与柔、力与美在深处融合,使这部作品拥有了超越时代的美感与力量。

作品杂糅了荷马的两部史诗,既有如《伊》的战争,也有如《奥德赛》的归家情节。埃涅埃斯作为特洛伊幸存的王子,远赴意大利建立罗马帝国,在途中,他有着类似于奥德修斯的历险过程,但又有不同,与迦太基女王狄多的爱情是维吉尔细腻情感的投射,女王因埃涅阿斯的无情而自焚,埃涅阿斯铁石心肠,不为所动,其一生的目标只是为残存的特洛亚人建立自己的城邦,为了这个目标他可以抛弃一切。也许诗人写这段的目的是告诉我们:事业比爱情更重要?为了建立城邦,埃涅阿斯可以娶从未见过的拉维尼亚为妻,只因为神的启示。

不可否认,正是因为有了荷马史诗,诗人才能写出这部作品,为什么称《埃涅阿斯纪》为史诗第二,而现代人谈论史诗作品的鼻祖,都是首提荷马而不是维吉尔,就是因为荷马是创作者,维吉尔是继承者,发扬光大者,只有荷马史诗出现之后,才有了埃涅阿斯纪、变形记、古希腊戏剧、古罗马戏剧等作品。虽然如此,我们不能抹灭维吉尔的艺术成就,他并没有一味模仿荷马史诗,而用了另一种不同的风格来诠释史诗,诗人的想象丰富,语言优美动人,各类比喻用的妙到巅毫。

感谢杨周翰先生,如此优美的文字是由作者和译者共同打造的,致敬。

《埃涅阿斯纪 特洛亚妇女》读后感(三):读后

成功的遵命文学的先驱。维吉尔借古颂今,歌颂特洛伊英雄、维纳斯之子埃涅阿斯历经艰险来到西土意大利,最终与拉丁姆族合并创立罗马的事迹。模仿荷马史诗的痕迹比较明显,有点史诗后转的意思。前半部分像奥德赛,后半部分像伊利亚特。同为海上历险,在奥德赛里是波塞冬怒了,搞事情,把奥德修斯吹到了某女神身边,一待就是九年,奥德修斯天天哭,终于被放了。埃涅阿斯纪里尤诺从中作梗(就因为特洛伊王子帕里斯说她长得寒碜,气的不行),把埃涅阿斯吹到了北非迦太基人的女王狄多身边,英雄维纳斯怕儿子吃亏,给狄多下了爱情药,好端端的一姑娘就被痴情折磨的自焚而死,因为那个男人注定不为爱情所困,要勇敢担负建国使命,抛弃温柔乡,不带半点含糊(虽然又是神的意志使然)。这场恩怨成为布匿战争的伏笔,维吉尔可真能想。既然奥德修斯游过地府,埃涅阿斯不得不去走一趟,从狄斯城中找到父亲,预知自己子孙罗马人的辉煌未来,更加坚定了寻找创业热土的决心。借古讽今嘛!怪不得屋大维如此看中维吉尔。但丁在《神曲》里游历地狱炼狱的向导就是维吉尔,当中引用了很多埃涅阿斯纪的细节。后半部又是两个男人争一个女人,海伦换成了拉维尼亚,埃涅阿斯变成了意大利人眼中的帕里斯第二。不过既然是遵命文学,就得热捧老祖宗埃涅阿斯,那就必然要踩一踩他以前的敌人希腊人。对“希腊人的礼物(特洛伊木马)”的讽刺尤为辛辣,荷马史诗里坚韧不拔、足智多谋、英勇果敢的奥德修斯到维吉尔嘴里就变成一肚子坏水的卑鄙家伙,恐怕只因为他设计了木马,导致了特洛伊的焚毁。阿尔图斯和埃涅阿斯的打斗依然充满了神谕的因果命运的色彩,命里注定的胜负死活不以人甚至神的意志为转移。这场决战跟赫克托耳与阿基琉斯的决斗很像,都是挚友被杀,英雄奋尔出击,最后都是绕着城墙跑,只不过赫克托耳跑了三圈被杀,阿尔图斯跑了五圈以上被杀。遗憾的是打完以后史诗戛然而止,没交代后来正式的结盟婚娶建国等。还有罗马传了三百年后发生的狼哺育罗姆罗斯和雷木斯,到七丘之山创立新罗马(?)的故事细节,好奇的很!翻译的特别好,散文体翻译史诗或许少了诗的韵味,但是很流畅,一点也不拗口,赞!

《埃涅阿斯纪 特洛亚妇女》读后感(四):诚实地读完了

每次看各种各样的故事都忍不住代入自己,典型的自恋无聊浅薄,但是又频频破防。比如说今天训练完在海淀桥路口等红灯就又哭了。

因为他不说是爱着的,就一直默认了。这种默认比假酒还要害人,然而这重要么?没法判断,只能说从篇章安排上来说是假装不讨论这个问题的,顺着这个默认走的话一定可以被带到沟里的,只要一直脑补,他也很悲伤,表演不爱很累的;加油。疫情期间的英语早八强行起床糊弄读书,老师说她可喜欢狄多这段了,估计就是因为那个万事都堪落泪,那时候觉得,哇,网课,距离不会更远了吧,现在看来已经是至近时刻了。由于下雨天就不出去,所以也没在雨天一起出去过。

“被征服的人只有一条活路,那就是不要希望有活路。”这样看来也挺有意思的。好端端一个特洛亚的城市给搞没了,而且照描述是街道宽敞,看来骑车应该也不错,起码有点规划;照地理课的说法,这地方本来就没几块好地,雨热不同期不长东西,好容易建了个城市还给糟蹋了,作孽啊,作孽。

所以比较喜欢这个结局,没把人家地盘给全砸了。“算了算了……意大利人将保存他们祖先的语言和风俗,他们现在的名称将来也不变。特洛亚人将只在血统上和意大利人混合。”神都说算了,还能不算了吗。 因为先看的《神曲》,有些比喻如出一辙,这样才好像开始明白文艺复兴的意思。这时候才发现卡隆竟然是我在冥界比较喜欢的人物,可能是因为类似题材每次都是看个开头就丢了。可惜维吉尔没有但丁那么热衷于星座研究,猎户座又没什么可看的,难怪最后也要把腰带拿出来扯一下。

颇为不巧的是虔诚恰恰是我比较不能忍受的品质之一,就是说已经感觉到不自由了。因为虔诚了,所以祈求诗神失败了的话,也就可以不写了。 但是糊弄始终是没有前途的,由于总是被赛船拳击射箭西西里岛航线海妖出没地点(记得戴耳塞!)以及印度象牙之类花里胡哨的东西吸引注意力,用眼睛看完了也没能记得什么东西。导致看到最后战争部分的时候给人物都赋予了不想打了赶紧收工的滤镜,一度以为要谈判收官了。尤其是维纳斯亲自下场救人一段,一瞬间产生了这书永远写不完之感,想丢了去看《地中海考古》,但居然突然就结束了。

怪不得冥界篇能够单独出个mod(你叫它dlc也不是不行),因为实在是太短了。好不容易拿了道具下去一次,还是多写点吧。

《埃涅阿斯纪 特洛亚妇女》读后感(五):极佳的文字及其他

关于杨周翰的文字

不成想杨周翰的文字非常之好,没有年代感,没有风格,揣摩不出年龄,看不出是中国人还是西方人,放在任何时候都是清新的“当下”,真称得上中西合璧、融汇古今的一种自然简练。我本猜测他是水相星座,看生日是11月25日,刚刚跨过天蝎座进入了射手座。

关于《埃涅阿斯》

刚读过古希腊人写的《伊利亚特》和《奥德赛》,再读罗马人写的《埃涅阿斯》,果真应了萧沆对巴赫和贝多芬的差别评价:【泪水的世俗化。。音乐是从贝多芬开始向人倾诉的:在他之前,音乐只跟神交流。巴赫和那些意大利大师就不曾体验过朝向人性的滑动,不曾有过这种从那个聋子开始,便败坏了天下最纯粹的艺术的、虚假的不懈努力。欲求的扭曲代替了温婉;情感的矛盾代替了天真的兴起;疯狂代替了一丝不苟的叹息;上天就从此自音乐中消失,而人却在其中定居。过去,罪恶只散落在一些温柔的抽泣之中;而忽然间它却开始肆无忌惮地袒露自己:慷慨激昂扼杀了殷殷祈祷,堕落那种浪漫情怀击败了颓丧那份和谐的幻想……】巴赫就像荷马,贝多芬就像维吉尔。当然,这么套用萧沆的话有点过分,但也很有几分神似。虽然我早就发现荷马的啰嗦,但是读了《埃涅阿斯》,我才发现荷马的克制。杨周翰在前言里说维吉尔创作的史诗是第一次“文学创作”,那么我当然要将此殊处理解为某些方面的个人成分。他在文字里写入了太多个人情感,这在荷马的史诗里是感觉不到的。荷马的描绘保持了与人物的距离,一种浮雕感,这种距离也形成了叙述上的克制,而维吉尔有时要与这人物离得更近,甚至成了第一人称的表达自我,这就失去了克制,失去了史诗的庄重的画面感。总之,我不喜欢维吉尔的处理。

其次,假如说《埃涅阿斯》美化的是罗马人的历史,那么这就看似是一条规律了,人们总喜欢美化自己的历史。《旧约》是犹太人美化自己的产物,这已经是西方学术公认的事实。其实用屁股想想都会发现其中的荒谬之处,何以那么多人还人云亦云“人家是上帝的选民”?从荷马史诗、维吉尔的《埃涅阿斯》对比《旧约》,人们美化自己的方法其实很简单,就是把已经发生的一切都说成是神的旨意。外加其他惯用伎俩,比如把一百人说成一万人,把铜的说成银的,把银的说成金的,把黑的说成白的,把白的说成黑的,把大家的说成自己的,把自己的说成大家的……这些伎俩都是人类的本能。反正“我”活下来了,当然是“必然”,当然可以毫不费力地解释为“神的旨意”。听可以,看可以,读可以,但大家可别再信了。多说一句,为什么《圣经》承载了一支宗教,且如今还能让那么多人情愿在某些时候相信,而荷马史诗和《埃涅阿斯》中的神灵如今不再被人信服了?因为基督教搞得更加纪律严明而已,也就是说他们更小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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